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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資訊理論與時尚設計

一、   何謂資訊理論

第2項 時尚服飾視為一種資訊科技  

Scafidi 教授認為服飾、織品本身傳達訊息的功能與現今科技產品如筆電等一 樣,她首先從資訊科技及通訊科技角度切入,說明時尚是一種基本的介質,接著 將時尚比擬為資訊科技以便了解時裝產業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需求、為何長期 以來法制維持低度保護,以及最終如何平衡創意表達與財產權的保護347

一、 何謂資訊理論

在人際交往中,訊息的交換是凝聚文化的中介,若欠缺則可能導致混 亂與崩壞。法律則扮演著維持訊息傳輸、保障個人清楚表達其意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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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理工學院的 Lloyd 教授近來發現宇宙是一個自然形態的資訊科 技,每個粒子都顯示一點的訊息,而星系發展的過程藉由改變粒子來處理 訊息,此種模式導致新的計算模式產生,從星辰、地球生態系到人類語言 與文化,一個資訊處理的革命已實質改變了地球的生態。此言點出了科學 上與一般大眾認知上對資訊科技認知上的差距,正如 Charles Seife 教授曾

344 Id. at 123-24.

345 Id. at 125.

346 Id. at 126.

347 Susan Scafidi, F.I.T.: Fashion a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59 SYRACUSE L.REV. 69, 70 (2008).

348 Id. at 71-72.

表示「資訊」一詞讓人想到電腦、相關硬體以及網際網路,並認為是資訊 革命,但從科學上觀點這只是「資訊理論(information theory)」的一小 部分而已349

根本上言之,資訊是一個物理上存在之物,資訊的處理決定一實體物 的外形以及物體互動時的改變。資訊處理可以導致很多種不同的通訊科技,

例如大眾日常使用的抽象語言即是。被譽為資訊理論之父的美國數學家克 勞德·•夏農(Claude Shannon)首先闡述了現代資訊理論的核心原則,即 從語言中思考如何在分解成連貫訊息並有效地傳遞訊息,此時文法扮演著 資訊科技的角色,將一連串的訊息翻譯組成具語義價值的;而人聲則是一 種訊息處理科技,讓語言成為可能,最終如此特殊的社會組織系統讓人類 在地球上成為成功的物種350。今日之數位媒體及其它種處理訊息的模式並 不完全相同,如電腦程式是二進位的,將訊息簡化成意思簡明的 0 與 1,

否則會因有歧義而產生錯誤(bug);但人類的語言則是充滿著模糊與歧義,

一個字詞可能有多重的意義351

在 1961 年一篇介紹資訊理論的經典文章中,John Pierce 教授將物理 上的資訊與辨視藝術風格連結在一起,如音樂是將聲音以截然不同的印象 處理並創造出具識別性的歌曲;而圖畫的顏色及質地則製造不同的圖樣印 象352。又媒體教父 Marshall McLuhan 發現,科技改變了人類如何與環境 互動,意即科技不只形塑了外在的流行潮流,也塑造了使用者本身353,故 而在討論社會變遷時,也需關注到媒介的改變354

人際間的互動模式反映了存在狀態的複雜性,,古典的物理認為一個 物體只會存在於一個狀態,如左或右,但量子資訊(Quantum information)

則表示量子可以在任何時空下疊加(或重位置,superposition),同時出現 在不同的位置。人類的語言及文化也符合所有量子行為的特點355,而為了 維持訊息在不同媒體間的完整性,使得整個系統十分複雜,有些時候規範 是相當簡易明瞭的,例如紅綠燈;但也有媒體是需維持一定模糊性在的,

例如藝術作品的宣傳,如果其並無多元面向時,可能就失去為創意之作的 價值356

在現今社會中,法律及社會規範扮演維持傳送訊息完整性的關鍵角色。

如公司法及智慧財產權法,提供多樣的基礎及標記去編譯聯合的企業,平 衡利益分配與風險承擔。違法的抄襲行為在不受規範的市場中,可能導致 不易判斷產品來源此一重要訊息,若有完善的保護,則可於市場中強化來

349 Id. at at 72.

350 Id. at 73.

351 Id. at 74.

352 Id. at 73.

353 Id. at 73-74 .

354 Pochen Lin,媒體教父 Marshall McLuhan, IPPOST(May 19, 2009),

http://ippost.blogspot.tw/2009/05/marshall-mcluhan.html (last visited Apr. 3, 2013).

355 Scafidi, supra note 347, at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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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的辨識與創意內容的完整性357

二、 時尚的歷史

考古學家最近發現一個十萬年前的飾品-以繩子串起多個中間有孔 的貝殼小珠,象徵人類抽象思考的起源,而個人飾品象徵著社會或婚姻的 狀態,其背後需有一複雜的語言系統方可充分表達,故而有論者認為當時 的人類已與今日相同以口說語言溝通。於神話時期,希伯來聖經的創世紀 章中,表示服飾代表著人類自我意識的出現,上帝也利用它來表示與人類 間的保護關係;希臘神話則描述編織為一溝通核心的資訊科技;非洲的蜘 蛛神傳說,以肯特服飾圖樣及其它非洲布料中象徵性的功能,反映出將編 織與口語混合在一起的現象。此種將紡織物與溝通連結的現象在宗教神話 中一直流傳至今,在文學作品中也可見到358

將服飾視為解釋個人及社會地位之資訊科技的論點被一些論者支持,

如 McLuhan 先生即認為服飾一方面做為皮膚延伸調節溫度,另一方面也 擴展身體恆溫控制的資訊處理過程於外,更有表達個人於社會中的定位之 意。當代全球研究資訊科技的計畫仍堅持使用繩子、繩結、織品的比喻,

故而以數理模型塑造自然給予古老神話新的研究方向。而穿戴式裝置出現,

再加上自動化織布機的出現(Jacquard loom,利用孔卡上的洞來代表織布 機上手臂應行的動作),更強化了此種文化的連結359

三、 時尚作為媒介之雙面性

設計師首先用各種形式具像化其謬思,而後經團隊其它人的意見評估 是否為市場上受歡迎的設計,而後有人買了並穿戴該產品,同時展現了其 身驅並傳達了其自身的意念。時尚的創造者能夠把訊息織入布料中,有些 時尚訊息是傳達給所有大眾,有的則是針對特定族群,但溝通的力量並不 終止於原創者的文字,反而也同時表達了創作者及使用者的想法360。 服飾除了隱藏著社會階級指標,一般大眾也可從中看出特定職業急色、

性別、性取向、宗教立場、政治角度等等。但有些服飾所傳達的訊息是在 特定文化的,例如寡婦的黑面紗,在現今西方文化下以白色表示哀悼是不 合時宜的361

但並非每個穿戴者天天都想藉由服裝傳達自我,大部分時候都只是穿 行業中常見的服裝,不過即便是不具時尚敏感度的人,也會在出席重要場 合時特別考量穿著搭配。故而,消費者可能擔心法律制度暫時限制其學習 特定才能,即便該法制目的在於增進時裝設計師的能力以便為消費者創造

357 Id. at 75.

358 Id. at 75-77.

359 Id. at 78-79.

360 Id. at 79-80.

361 Id. at 80.

出更多元詞彙的服飾。除此之外,服飾並非唯一可彰顯消費者社會地位之 物,汽車、一罐來自遠方的礦泉水、翻閱華爾街周刊而非八卦小報等362

四、 將時尚服飾視為資訊科技

在保護創作者作品的完整性與消費者自我表達的選擇間,一直存在著 緊張關係,於時裝設計是否適用智慧財產權保護,也同樣如此。Scafidi 教授認為美國政府的作法一直忽視原創設計師的請求且否認時尚做為一 種資訊科技。近年來美國時尚潮流具文化上主導地位,也越來越多新銳設 計者(同時也是消費者)投入這個市場,呼籲政府加強保護服飾設計。但 此呼聲同時也帶來一個疑慮,是否加強時尚設計的保護,代表著個人表達 的限制?

(一) 現行法制與社會現象

現行美國法律至多只給予時尚服飾設計部分的保護,商標法給予的 保護某程度上可以與抄襲者對抗,雖然其與設計本身關連性很小,現實 上為了能夠讓原創設計的商品受最大程度的保護,近來開始將商標明顯 的設計入商品上;營業包裝的保護則因第二意義的要求,對於既存知名 廠商較為有利。建立品牌本身是為了指向同一個設計師所傳達出來的訊 息,而從此角度而言,仿冒他人的商標所表達的反倒是無法無天的犯罪 行為363。儘管如此,商標法對於家喻戶曉的設計師並非萬靈丹,與其競 爭對手相較,在其它種類的商品中所獲得的保護是比較小的,而對消費 者言,購買帶有仿冒商標的商品可能有幾種意義。有的人只是想炫耀其 奢侈的消費行為,有的則是以平等主義思想挑戰階級制度,亦有認為購 買違法物是對消費文化的批評。對此,議員決定以加重刑罰及增加執行 掃蕩的預算因應之,但背地裡真正的原因恐怕是為了對抗組織犯罪、減 少可能支應恐怖主義的資金或消除童工等等364

專利法給予的保護在考量費用及法律要件要求後,可能是一個較不 經濟的手段。服飾設計可能符合發明專利或是設計專利的要件,其保護 可與商標相輔相成,例如可口可樂的曲線瓶設計雖然是功能性的,但也 是消費者可高度辨識的365

著作權法則是面臨分離性原則適用的問題,近來法院也漸漸放寬著 作權可以保護的範圍,例如萬聖節的戲服等。歷史學家 Anne Hollander,

認為社會及個人的意義來自於服飾如何被穿戴,但立法者仍認為服飾是 實用性物品故不賦予著作權法的保護,論者認為這是十分陳腐的想法。

消費者並非只是購買足以蔽體的布料,而是選擇可以表達自我的形式,

故而不同於對小說的保護,部分人對於以智慧財產權保護服飾產生抗拒

362 Id. at 81.

363 Id. at 84.

364 Id. at 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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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服飾的身分識別性也存在於穿戴者間,例如在同一個場合穿戴 相同的服飾是件失禮的舉措。而追求最近時尚潮流的想法使得消費者產 生虛有其表的需求或是模仿,能夠預先感知潮流的人不多,但奢侈品數 量有限,繼而產生衝突。一個了解時尚作為一種媒介的消費者故而可能

時尚服飾的身分識別性也存在於穿戴者間,例如在同一個場合穿戴 相同的服飾是件失禮的舉措。而追求最近時尚潮流的想法使得消費者產 生虛有其表的需求或是模仿,能夠預先感知潮流的人不多,但奢侈品數 量有限,繼而產生衝突。一個了解時尚作為一種媒介的消費者故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