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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所成就,第一稀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

佛所成就,第一稀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

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本末究竟 等。

所謂的「十如是」是指諸法所具備的十種共通的存在層面。「如是相」指的諸法所 顯現於外的姿態相貌;「如是性」是存在於內在的性質和心性;「如是體」為同時 具備相和性的主體;「如是力」指的是內在的力量、潛在的能力;「如是作」為內 在力量顯現於外的作用;「如是因」為招果的直接原因;「如是緣」是亙及內外,

導致變化產生的輔助原因;而「如是果」指的是因緣合和所產生的直接結果,「如 是報」則是將果顯現為形者,「如是本末究竟等」則是指由相到報的九如是具有同 一性,也就是日蓮於〈諸法實相抄〉所說的:「地獄顯地獄之相,是云實相。變惡 鬼則非地獄之相。」(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429)諸法雖看似森羅萬象,

但是其內在皆有十如是的共通層面貫穿著,而且初相之本與終報之末,在究竟上是 相等的,皆是具有共通法理的當體,此稱為「諸法實相」43。又日蓮將十如是配以「色 心因果」(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257),不管任何諸法皆於各自的色心二 法中具有「因果二法」,具有隱藏的可能性(性、力),也有可變的開放性(因、

緣、果、報),但十界各界卻仍有其本身的統一性。

或是日蓮又將十如是之前三項配以三諦、三身和三徳,也就是如是相即假諦、

應身如來、解脫,如是性即為空諦、報身如來、般若,如是體則是配以中諦、法身 如來、法身之徳,並云:

此三如是,云為三身如來,此三如是知是三身如來,原以為是隔別之餘事,然本具我 身,覺知此事,是云得悟法華經之人。……以此三如是為本,其餘七如是出而成十如

43 「實相」指原原本本的真實情況、萬有不變之理,又有法性、真如、實性等之意。諸經雖皆有講 說何者為實相,但以何為實相則依經典而有種種不同。天台大師的《法華玄義》第八卷上說「諸行 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的三法印是小乘教的法印 ;但天台大師以為大乘教的法印只 有一個:諸法實相,謂一切現象存在無非就是實相本體,稱為一實相法印。但何為「一實相法印」

又有不同說法,在〈方便品第二〉中的實相為十如是,〈如來壽量品第十六〉是以五百塵點劫的成 道而明三妙,所以是以本有本覺之三千為實相。但是對日蓮來說,實相就是妙法蓮華經(台灣創價 學會編譯,2004:2027)。

是。此十如是成百界、千如、三世間。如是成諸多法門,雖云八萬法藏,悉納於一個 三諦之法,三諦以外,無有法門。(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431)

此三身如來,全不在外,祇我身即三徳究竟之體,三身即一身之本覺之佛也。知此是 云如來,是云聖人、是云悟,不知者是云凡夫、是云眾生、是云迷也。(台灣國際創 價學會編譯,2000:433)

日蓮謂十如是中以前三如是為本,發展出後七如是,並由此十如是,展開天台大師 一念三千之法門,闡明諸法實相,歸根究柢來說,諸多法門在日蓮看來不脫此三如 是(三諦)之法,八萬法藏其實都可歸於三如是之下。但此三如是為三身如來之事,

並非在外,只在我等眾生的生命中,眾生和佛的差別只在迷與悟之別,因此日蓮云:

本云佛性,末云未顯之佛、九界之名也。究竟等,云妙覺究竟之如來與理即凡夫之我等 無有差別,亦稱究竟等,亦稱平等大慧之法華經云」 (

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

,2000:433)。

以此十如是貫穿的諸法萬象就佛所悟得的實相來看,不論諸法身處何界,九界也好、

佛界也好,歸根究柢都相當於實相的當體,因此佛與眾生沒有差別,因此十如是又 稱為「略開三顯一」,也就是佛於此略為宣示佛的教導非為三乘之教,只有一佛乘 之教。所以日蓮才會說:「此方便品是迹門之肝心,佛於此品說十如實相之法門,

明十界眾生之成佛。」(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055)、「法華經一切眾 生皆成佛道之根元者,只此諸法實相之四字,其外全無。」(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 譯,2000:1185)十如是之法理宣示一切法究極上的平等性。

但是此時只是「略宣一念三千, 心中之本懷」(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

226),十界互具之義尚未分明,開三顯一之義不完足,只屬「略開三顯一」的階段。

二、十界互具

到了〈方便品第二〉後半一直到〈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為「廣開三顯一」,

於此佛才透過法理、譬喻、因緣(法說周、譬喻周、因緣周)說明了無有三乘教法,

唯有一佛乘之教的十界互具之義。日蓮曾云:「一念三千始於十界互具」(台灣國 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207) ,天台開衍的一念三千本於十界互具之理。十界亦 稱十法界。於爾前經是說依善惡之業而受生不同的世界,但是日蓮認為在《法華經》

中則強調生命於每一瞬間所呈現的境界不同44,共有十種,分別從地獄到佛界,如日 蓮有言:「夫地獄與佛究竟在何處?經文有稱在底下,亦有稱在西方等地。然,論 其委細,則見其正在我等五尺之身內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譯,2000:1573)。

而十界互具的理論來自於《法華經․方便品第二》說:「欲令眾生,開佛知見」(CBETA, T09, no. 262, p. 7, a24),闡明了眾生本具有佛知見,故才能言開。接著又對二乘授記,

例如舍利弗為華光如來、迦葉為光明如來、須菩提為名相如來等。這些二乘,在以 前諸經中被稱作「焦芽敗種」45,但卻在《法華經》中許為未來作佛,之後於〈提婆 達多品第十二〉中說到的惡人提婆達多和畜生女人之身的龍女成佛,可推知其餘之 界和人界必具佛界,為九界具有佛界之証文;而佛界具有九界之經文,於日蓮的《觀 心本尊抄》46舉有〈如來壽量品第十六〉:「如是我成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 阿僧祇劫,常住不滅。諸善男子!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復倍上數。」

(CBETA, T09, no. 262, p. 42, c19-23),說明了釋尊成就佛界後仍繼續行菩薩道,表示 佛界仍持續具有九界的生命;或是如「如來所演經典,皆為度脫眾生,或說己身、

或說他身」(CBETA, T09, no. 262, p. 42, c10-11)的經文,也說明了佛界具有十界的生 命。因此日蓮在〈一代聖教大意〉中有說道:「法華經已前諸經不明十界互具」,

因為「求成佛者必厭九界,因九界不具佛界之故」,因此「必談滅惡斷煩惱而成佛,

不示凡夫之身具佛故」,爾前的成佛必定要滅惡斷除生命中的煩惱,所以成佛後清 境的生命必定不具有九界煩惱垢重的生命。但是若是根據《法華經》經文中所闡明 的十界互具道理,日蓮認為「實無離九界之佛」(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

424-425),九界佛界俱時存在。

事實上,在生活中,我們可以從人的言行中觀察到這十界的變化,日蓮即言:

44 「法者諸法也,界者境界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804)。

45如在《大集經》第十三卷有云:「善男子!有二種人,必死不治。畢竟不能知恩報恩。一者聲聞,

二者緣覺。善男子。譬如有人墜墮深坑,是人不能自利利他。聲聞緣覺亦復如是」(CBETA, T13, no.

397, p. 88, a23-26)。二乘過於執著執著無為寂滅,甚至斷送自己的菩提因,如日蓮說眾生與佛的差別 只在一心之迷悟,迷與悟如同睡夢與睡醒差別,雖有差別,但只是一心,若是斷滅此一心,則如斷 送自己成佛的種子;或是如《維摩詰經》、《般若經》、《華嚴經》等亦嫌棄二乘之文(台灣創價 學會編譯,2004:209-211)。

46 〈觀心本尊抄〉全名為〈如來滅後五五百歲始觀心本尊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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