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殊等,舍利弗、目連等,屈坐。日天、月天、第六天魔王、龍王、阿修羅,其外,
不動、愛染,分別列南北兩方。惡逆之達多、愚癡之龍女,據一座;奪三千世界人壽 命之惡鬼,即鬼子母神、十羅剎女等,加之日本國守護神的之天照太神、八幡大菩薩、
天神七代、地神五代之眾神,以及大小神衹等,體之神均在列,其餘,用之神豈有遺 漏之理(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294)。
御本尊的相貌是由南無妙法蓮華經作為中央軸心,形成多重的構造。寶塔內有本尊 妙法蓮華經,由日蓮的文字說明,可知寶塔就是妙法蓮華經、妙法蓮華經就是寶塔。
位於虛空之上,左右兩邊分列了十界的眾生,當然十界眾生並非僅止於此,日蓮只 是取十界中的各界代表來表示全十界的眾生。中間的「南無妙法華經」涵蓋所有的 眾生,可說是宇宙的根源真理、宇宙生命的軸心,因此日蓮以聳立於虛空會的寶塔 表示。
寶塔兩旁,有「釋迦牟尼佛、多寶佛」皆為顯示妙法蓮華經作用的佛。其中多 寶代表過去的佛,也代表永恆的真理,是智慧的對象—法或境;而釋尊則代表現在 的佛,能於現實中悟得法的智慧。兩者正代表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兩個側面,也就是
「境智冥合」、「人法一箇」,日蓮就教示:「此境智二法為何物?但南無妙法蓮 華經之五字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096),此境智二法即是迹門所 代表的不變真如之理,以及現實隨具體之緣所展現的本門智慧(本門隨緣真如之 智),根本上來說,寶塔的妙法蓮華經其實象徵法即佛、佛即法。其他四周的十界 各眾亦可由此觀點來看待。
同時池田解釋立於釋迦多寶身旁的上行、無邊行、淨行和無邊行四菩薩中的「行」
字,意指要在現實中發揮各自悟得所展現救濟眾人的行為,日蓮曾引《輔正記》而 云:「輔正記之九云:『經有四導師,今表四德。上行表我,無邊行表常,淨行表
淨,安立行表樂』,又云地火火風空五大皆是「妙法蓮華經」五字的作用,亦是「本 化地涌之利益」(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784、1407)。因此此四菩薩代表 的地涌菩薩可視作是發揮生命與妙法蓮華經一體本有的力量,於現實中展現常(永 遠)、樂(幸福)、我(堅固)、淨(清淨)的行動。另外,還有居於末座的「文 殊、彌勒」等迹化菩薩,可代表發揮生命本有力量時的種種具體作用,例如文殊的 智慧和彌勒的慈悲。
而其他諸迹化、他方之大小菩薩,日蓮稱其位於大地而非虛空,也含有種種利 他的實踐,即大小菩薩依於現實的各種狀況,具體展開救助人的工作,這類菩薩多 到無法計數,因此無法全部寫入御本尊內;除了迹化他方的大小諸菩薩,日蓮亦將 十方諸佛視作位於大地,此大地上的諸佛一樣同於迹化他方菩薩,可視作繼承釋尊 精神於各處救濟人們的應身佛,也可視為釋尊教說的的片段,屬隨他意之說。
另外還有其他十界的眾生,包括由處於地獄界的提婆、畜牲界的龍女和惡鬼界 的鬼子母神等,同樣也代表了妙法的各種作用,他們齊聚到御本尊當中,日蓮云:
「寶塔品云:『接諸大眾,皆在虛空』,此等佛、菩薩、大聖等,以及序品列坐之 二界八番之雜眾者,不遺一人,皆住此御本尊當中,受妙法五字光明之所照,現本 有之尊形,是云本尊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295),即使身處惡道 之眾生,當生命朝向妙法而開放時,將會顯現本有之尊形,並在此時此地發揮各自 的本色與作用,就像陽光通過三菱鏡,會折射出不同的顏色,「陽光」是本體,而
「各種顏色」是部分、作用,象徵「妙法」是孕育萬物的能生之根源,受妙法光芒 所照之處,萬物皆會發揮萬物多采多姿的個性。
整個御本尊,池田引用印度學者錢德拉(Lokesh Chandra)、尼泊爾沙基亞(Soorya B. Shakya)博士等人的話,認為圖顯御本尊根據的虛空會儀式,代表了超越時空、
永恆的佛界生命,如果人們可以悟得此佛界的生命,便可化宇宙的力量為自己的力 量,達到與宇宙一體的境界。戶田亦言:我們的生命冥伏著不可思義的佛界生命,
無法用言語形容,只能具體的顯現在我們的生命中。寶塔品儀式闡述冥伏在我們生 命中的佛界,並說明這佛界可以在現實中顯現,因為我們難以看到這真實的一面,
所以需要一面用來觀察真實的鏡子,這鏡子就是寶塔品的儀式,藉由鏡子看清內在 生命,則為「見寶塔」(創價學會譯,2004/b:190-204)。
三、以文字圖顯
但特別的是,日蓮於〈觀心本尊抄〉稱此御本尊為「此佛像」(台灣國際創價 學會編譯,2000:265),卻不用圖畫,而用文字表示御本尊,其中原因主要是文字 所代表的意義。
日蓮說道佛有三十二相,其一一之相皆具有無限的福德和莊嚴,但是為有梵音 聲是佛的第一相,也是三十二相中唯一的心法。因為「云言者,是心思之響,而顯 作聲音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589)、「已滅之梵音聲,還顯形成文 字而利益眾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490)、「佛是依文字度眾生也」
(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159)。所謂言語就是心思之響,佛將其心法以文 字顯為色法而成一切經,度脫利益眾生。其中,法華經是釋迦如來以文字(色法)
書顯其志,因此佛心具備於此文字中,形象雖不同,但是其心無異,就像種子與苗、
與草、與稻,雖然外形不同,但其心相同,所以才會說「修多羅云者,文字也。文 字是三世諸佛之氣命,乃天台之所詮」(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402),文 字為諸佛的氣命與諸佛之心。而且,既然文字就是佛心,心無相無味,依一念三千 的理論,心可以無限的延伸,若用畫像或木像則可能會使人忽略其中的真理,而被 眼前的形象所吸引、限定,而令人對眼前的「果」產生執著,使用文字圖顯反而可 以引導人去思考和體會其中的「心」和「因」(創價學會譯,2004/b:200-202)。
而《法華經》是眾經之王,又有釋迦、多寶和諸佛以上達梵天之舌相證明此經真實,
所以《法華經》一字如如意寶珠,一珠雨無量之寶,或如大海一渧而備眾流,一海 攝萬流之味,此法華經不但功德納釋加、多寶和十方諸功德,還是「文理真正之經 王,文字即實相,實相即妙法」(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404),日蓮說示
「南無妙法蓮華經」之文字其實就是實相,此實相就是妙法,因此日蓮選擇以文字 來圖顯御本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