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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輕菩薩立足於法性真如之三因佛性、南無妙法蓮華經之二十四字,拜無明上慢之四 眾,是云禮拜「蘊在眾生」之佛性也(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802)。

法界者,非廣非狹,總之,法者諸法也,界者境界也。由地獄界乃至佛界,各各法於 其界故,不輕菩薩法於不輕菩薩界,上慢四眾法於上慢四眾界。依此,法界禮拜法界,

為自他不二之禮拜。其故,不輕菩薩既禮拜四眾,則上慢四眾所具佛性,又為禮拜不 輕菩薩矣。人向境中禮拜時,則境中之影又向己禮拜矣(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

2000:804)。

此禮拜行稱作「自他不二」的禮拜,因為不論是心不淨、污辱謾罵不輕的四眾,還 是不輕自己,生命中都只是同一種的妙法五字而已,此五字就是佛性。不輕禮拜的 就是眾生與自己內在同一的根源妙法,配合之前提到的十界互具法理,雖然因眾生 境界不同而有相異的法界,但對佛所悟得的世界來說,無論任何法界都是平等一如,

這就是實相的世界、全宇宙,亦為天台所說的「十之法界」。所以不輕之所以禮拜,

就是根據眾生內在平等沒有差別的尊嚴,如果我們無法看到眾生內蘊的同一性和可

86 此「常不輕菩薩」的譯名,有不同的翻譯方式,如鳩摩羅什的《妙法蓮華經》中翻譯為「常不輕」

菩薩,義為「經常不輕侮他人」的菩薩;梵文本的原義是「經常被他人輕侮的男子」,同樣在竺法 護所譯的《正法華經》中亦將此品之名翻譯為「常被輕慢品」(創價學會譯,2003/c:107)。但其 實皆指同一事,表面上常不輕菩薩的確常受到他人的輕侮,但是深一層來看,「常不輕」事實上是 表示此菩薩行動的精神和熱忱。

能性,強行將善惡對立,反而成為無明。此禮拜行就是表示善惡、邪正一如的生命 觀(台灣創價學會,2000:802)。所以日蓮才說不輕向他人禮拜、強說二十四字的 法華經時,就如同向鏡子禮拜,鏡中之影也會向你禮拜一樣,必能觸發對方生命中 的佛界生命,使對方的佛界也會向你禮拜。

因此妙法同於世法,皆是「敬人者人恆敬之,輕人者人恆輕之」,你的一念可 以決定對方要以什麼樣的境涯回應。你看待對方如同佛一樣,對方亦會顯現良善美 好的一面(當然這需要時間的醞釀) ;但同樣的,你用憤怒、殘暴的生命態度對待 他人,他人也會以他生命中憤恨的一面回應,這也是俗語說的「冤冤相報何時了」。

日蓮指明個人的修行是「心為切要」,不管對待自己或他人,心中的一念之差,會 導致完全不同的結果。

不輕菩薩的行為,或是菩薩的行為根本上來說,就是將「緣起」的智慧以慈悲 的行動表現出來。佛教的「緣起」就是萬事萬物皆因緣而起,任何東西都不能單獨 存在。萬物運轉組成現象,現象反過來支持萬物。所有的東西都相互關連、相互依 存。表面上來說就是他人的存在狀態和自己的存在狀態相互關連,自然界自然也不 能自外於這緣起法則的支配,可說是牽一法動全身。之後天台大師發展出「一念三 千」理論更加的深入展開緣起的理論,即萬物生命不僅相依,更是相通相融。但在 這相互依存的關係中,因為眾生不是這大宇宙的某一小部分,而是等同於宇宙的小 宇宙,所以眾生保存了主體性和尊嚴性,又兼具有開放性和與萬物的相融相依性。

前述「十界互具」的道理和佛法緣起的思想,其實可以解除目前誤將人本主義當作 個人主義,使個體過度膨脹的問題。因為他人的好壞其實和自己息息相關,甚至對 待他人的態度最終也會回到自己的身上,如你尊敬他人就等於尊敬自己、歧視他人 就等於歧視自己一樣。但齊力(2007:23-27)有提到如中國儒家的人文思想雖然強 調個人價值的挺立的內涵亦有缺點,因缺乏像西方上帝的絕對外在限制框架,西方 雖然人蜷伏於上帝之前,自我的主體性受到壓抑,但也有可能成為人性自我昇華的 一項契機,如主體不會過分膨脹、在神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發展出真正的平等主義 和普遍主義(博愛、沒有等差的愛)。所以儒家高度自我肯定的態度反而比較不容 易產生真正的平等,也缺乏了公共規範和自律。不過研究者認為佛法中的緣起思想

和生命互具的實相其實可以提供目前人文思想中「人」如何與他人相處的另外一種 思考。

不輕菩薩就是體悟到自己的生命是與無限的時空宇宙相互融合的「自我」,這 自我不是只有自利的小我,而是具開放人格的大我。於是在行動上,能夠對他人的 快樂歡喜感同身受,這就是日蓮所說的:「喜者,自他共喜也」(台灣國際創價學 會編譯,2000:795)。但不只是同喜,日蓮還說:

涅槃經云:「一切眾生受異苦,悉是如來一人苦」。日蓮云:「一切眾生同異苦,悉 是日蓮一人苦」(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792)

涅槃經云:「一切眾生受異苦,悉是如來一人苦」。日蓮云:「一切眾生同一苦,悉 是日蓮一人苦」(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612)。

如同前述一個人的幸福包含所有的幸福,相反的,眾生的痛苦其實也等同於一人的 痛苦。雖然每個眾生背負的不同苦惱的「異苦」,但就日蓮看來根柢上皆是源於同 一苦—無明,而日蓮將無明視為「體之魔」。池田解釋道這種源自生命的無明作用 會企圖分裂你我,凡是任何無法尊敬他人、迫害他人的行為都是無明的展現。而因 為眾生同屬同一生命共同體,他人和自己並沒有差異,所以眾生的異苦和根源之一 苦在日蓮看來,都是日蓮自己一人之苦,於是日蓮將眾生因無明產生的痛苦當作自 己的責任,並且謀求解決之道,這就是佛法中的「拔苦與樂」的慈悲。除了拔苦與 樂,因為不輕菩薩也看到了眾生被無明所覆的佛性。爲了開啟眾生內在的佛界力量,

他也始終貫徹現實中的禮拜與對話。

二、兼具隨緣真如之智與不變真如之理的菩薩行

但是菩薩究竟如何於現實中發揮同甘共苦的智慧與慈悲?關於菩薩行中的智慧 與慈悲或可以《法華經》後靈鳩山會的迹化菩薩作進一步的說明。自〈藥王菩薩本 事品第二十三〉至〈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的許多菩薩,許多研究《法華經》

的人認為這幾品和前面的經文並沒有很大的關聯度,像是後來加上去的。而日蓮將 這幾品視為「捃拾遺囑」(台灣國際創價學會編譯,2000:270),就是通過對地涌 菩薩的總囑咐和所有菩薩的別囑咐之後,這幾品就是再進一步吩咐他方、迹化菩薩

如何於現實中弘法。而池田更進一步以為,這幾品的後靈鳩山會以「二處三會」來 看,具有要將虛空會銘記之永恆妙法投入現實的意義(創價學會譯,2005:15)。

也就是不僅要信受南無妙法蓮華經,更要如這幾品中的每一個菩薩,發揮各自的特 色投入現實中救助人們。他們屬於「迹化菩薩」,不似本化菩薩地涌代表「流布妙 法」的作用,屬於妙法流布的「配角」。如同天台將「迹」喻為池中之月影,「本」

喻為天月,為本體;或是可以將迹化菩薩視為光(本)透過三稜鏡分散成七種色彩

(迹)。後靈鳩山會的菩薩象徵受妙法之光照耀,於現實中顯現多采多姿的使命姿 態。

但迹化和本化實則不分,每一個人皆具有「本化」和「迹化」兩面,也就是兼 具「不變真如之理」與「隨緣真如之智」,每天現實中的行動也都是本化迹化的反 覆運動,如同修行時生命遵循的「二處三會」軌道一樣。妙音菩薩所現的「三十四 身」87或是觀音之「三十三身」88等就是這種現實中依緣體現不同智慧的例子。日蓮 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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