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產業政策與目標下,除工研院適當的執行任務並成功 扮演關鍵的技術供應者的角色外,還有台灣特有的文化與經濟條 件所形成的其他因素共同促成台灣的產業發展。
5.3.1 長期累積的研發人才
人力資源對台灣產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台灣過去在其特 殊的社會環境條件中,長期累積的優秀人力資源,對於台灣產業 的發展提供了很大的助益。人才的長期累積主要來自海外留學生 與國內教育體系,其中有許多人才不斷加入工研院從事創新活 動,而有助於工研院成功扮演台灣產業創新角色。工研院早期的 發展得益於這些研發人才,因此才有機會以衍生公司方式開創策 略性產業。
中國人重視傳統士大夫的文化,注重對後代的培養,希望子 女盡可能接受更高的教育或鼓勵出國進修獲取更高學位。以 1981 到 1985 年為例,台灣的留學生人數在美國外藉留學生中位居第一 名[90],而且大部份就讀理工相關領域研究所。不少留學生畢業後 會選擇在美國發展,而有機會在美國的業界接觸最先進的科技與 市場資訊,成為台灣產業發展的潛在人力資源[91]。其中有部分的 人回到台灣發展,這些研發人力回國後進入學術界、研發機構與 產業界而有助於台灣的產業發展。
政府重經濟輕人文而導致整個社會認同年輕人從事理工相關 的職業。近三十年以來,物理、機械、電機、電子、資訊等理工 相關科系一直在台灣的大學聯考志願排行中名列前茅。另外,政 府重視電子、資訊、半導體、化工、機械等產業發展的施政政策,
而提供豐沛的就業機會,導致整個國家最優秀的人力資源,不斷 湧入理工科技領域,因而累積出大量的高素質工程人才。教育體
系培養出的人力,進入業界或研發機構工作、或出國留學。
5.3.2 中小企業將工研院視為研發代理人
在工業發展初期,企業發展需要依賴政府所建構的產業發展 與科技研發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以及 GSIs 執行研究發展活動 所提供的技術能力。過去,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產業發展,依 賴的是工作勤勉,產品模仿力強,與靈活力強等優點。但受限於 規模難以支付研究發展的支出,更因習慣於 OEM 產品的代工,未 能積極進行新產品的研發。再者,除了極少數大型公司有能力與 意願長期從事科技研發外,大型的傳統企業很少投入自行的研究 發展活動。
中小型企業對於創新技術的取得可以透過模仿、購買、移轉、
委託研究、以及合作等等方式取得技術。其中與 GSIs 進行特定主 題的合作或委託所取得新技術之自主性最高,並可將此新技術應 用到產品開發上,而創造出商業利益。產業界需要 GSIs 扮演研發 代理人(R&D agency)的功能,GSIs 積極從事產業科技研究及廠商 輔導,提供廠商發展所需的技術,不但為台灣產業升級產生重大 之貢獻,同時也累積了豐富的研究資源與經驗,因此,中小企業 將 GSIs 視為其研發代理人。而在眾多的 GSIs 之中,工研院之貢 獻最為顯著。
5.3.3 企業對前瞻技術需求無迫切性
大多數的台灣廠商皆屬於生產導向型態。長期以來,廠商已 經習慣於接受國外大廠 OEM 的代工訂單,並且只要做出符合下單 者需求機種之功能與性能即可。廠商為維持或提升出口競爭力,
將大部分的投資皆集中在降低生產成本、快速反應、以及建構供 應鏈,而對於創新或前瞻技術的研發並未感到迫切性。因此,可
以解釋為什麼在過去的數十年間產業界與學術界之間較少互動的 深層原因,也可以說明為什麼工研院在台灣產業發展中扮演如此 重要的角色。
展望未來,台灣產業界應該加重於基本的技術創新的投資比 率,產業活動亦應該涉足到產品的創新,甚至到基礎的研究上,
因此產業界將有更多的機會與學術界的研究人員共同參與研發計 畫。唯有如此,台灣企業才能累積厚實的核心技術與能力,而能 在國際競爭中,獲得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