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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促進產業發展之角色

4.2.1 研發聯盟

研發聯盟是在產業研發體系內有二個以上的成員共同參與聯 合研究發展、制定產品標準或規格、交換研發成果、以及交換專 利等各種活動。研發聯盟的成員基於互信原則,共同參與上述的 活動,相信參與可以帶來許多利益,例如掌握更多的產業與廠商 動態資訊、共享研發成果、以及降低單獨進行研發所帶來的風險 等等。若依成員的屬性,研發聯盟可分為四種類型,分別是企業 間、研發機構與企業間、企業與大學間、以及研發機構、大學與 企業之間等。

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產業界,著力於生產技術,企業與企 業之間的合作,以生產活動的垂直分工為主,例如以汽車廠為主 所建立的中心衛星體系;而較少涉及水平分工的研發合作。另外,

企業之間的研發合作可能會存在一些不確定的風險,例如研發成 果的歸屬與實施、主導廠商中立性等等的問題,而無法達成預期 目標。工研院是非營利組織不涉及商業競爭與利益,具有中立的 角色而被產業界信任,而有機會推動規格制定、新產品開發與維 持市場秩序等不同型態的研發聯盟。

研發機構主動邀集二家以上之廠商、學術界、以及相關產業

公會、協會共同組成研發聯盟。依聯盟約定方式,共同進行一些 研發活動,例如產品標準及規格制定、新產品開發、技術引進、

專利授權等活動,而使參與研發聯盟廠商可以分攤研發成本、降 低風險、快速取得技術並能掌控上市時機的優勢。另外參與研發 聯盟的企業可以與其他企業,共同參與聯盟的活動,獲取知識並 經由吸收、轉化與改進而得以發展屬於自己的產品[43]。過去十五 年,工研院為各種產業籌組 60 個以上的研發聯盟,而這樣的技術 創新活動有助於產業界從模仿到創新的學習過程,提昇整體產業 技術水平,更為台灣開創了許多新的工業 [43]。

以下分別利用「筆記型電腦研發聯盟」與「汽車共用引擎研 發聯盟」,說明工研院於研發聯盟中扮演促進產業發展的角色與其 介入的重要性。

1. 筆記型電腦研發聯盟

工研院體會到台灣廠商在筆記型電腦發展遇到困難與技術需 求,主動出面整合政府、公協會、廠商等外部資源;與過去執行 電腦工業技術、電腦系統技術等計畫所累積的微電腦硬體、軟體、

系統技術能力等內部資源,應用研發聯盟的技術擴散模式,促使 產業界中多家廠商投入筆記型電腦的研發製造,並帶動台灣筆記 型電腦產業的快速發展。

台灣筆記型電腦(Laptop PC or Notebook PC)產業發展是一個 典型的例子,1980 年代國內電腦產品進入成熟期,工研院看到筆 記型電腦的市場空間,並因過去投入個人電腦的研發,而擁有電 腦週邊、硬體、作業系統及微電腦系統相關技術能力。但在台灣 筆記型電腦工業中除了少數如宏碁等領導廠商外,大多數的廠商 對此技術、市場不甚了解,而且仍有關鍵零組件取得困難、產品 規格沒有統一、研發投資成本過高等問題。工研院的電腦與通訊 研究所(簡稱電通所)依過去在執行資訊電腦相關計畫所累積的

技術成果提出「共用機種架構」(Common machine architecture)與

「關鍵零組件標準化」(key components standardization)的構想,希 望以「共用機種架構」來降低投資研發風險,而以「關鍵零組件 標準化」的策略,降低廠商自行開發的進入障礙,促成產業分工,

而提昇自製率及產品競爭力。

電通所提出上述構想,並主動邀集台灣電工器材工業同業公 會2共同對廠商發佈訊息以吸引有興趣的廠商,結果於 1990 年 7 月共有 46 家資訊廠商參加由電通所與電工器材公會共同組成台 灣筆記型電腦聯盟3,共同集資約 6,000 萬元,依聯盟約定方式進 行產品開發及標準、規格制定等活動。在電通所的技術支持下,

該聯盟在短時間內即完成雛型機種(Prototype)並於 1990 年在全世 界最大的電腦展 Comdex Fall computer show 中展出,展現了台灣 筆記型電腦的技術能力,同時奠定了台灣在筆記型電腦發展的地 位。

總之,工研院應用研發聯盟,建立產品標準、推動產業分工,

進而降低廠商研發成本、提昇台灣筆記型電腦產業之技術水準,

帶動超過百家廠商的投入而使台灣能成為全世界筆記型電腦主要 供應地區,帶動了筆記型電腦蓬勃發展。工研院選擇以「研發聯 盟」作為技術擴散方式,是影響該產業成長發展重要因素之一。

2台灣電工器材工業同業公會(簡稱電工器材公會或 TEAMA),並於民國 83 年 10 月 24 日更名為台 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Taiwa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 ,簡稱電電 公會或 TEEMA。

3 台灣筆記型電腦聯盟(Taiwan Laptop PC Consortium),簡稱 TLPC。

2. 汽車共用引擎研發聯盟

台灣的汽車產業發展已超過 50 年,在汽車零件的發展已達國 際水準,零件廠的製造能力已達國際水準,而成為國際汽車大廠 零組件供應體系一環;反觀在成車方面則因缺乏整車設計能力與 自有品牌,轎車出口業績不佳,不具國際競爭力[67]。台灣的成車 廠向來受制於技術母廠的合約,而其限制授權範圍於生產製造,

經過業者長期努力,在車體、底盤等皆有能力自行發展與製造,

例如裕隆飛羚 X-101 的車型與底盤、羽田的車尾改良、中華商用 車的車型與底盤等。但在「汽車的心臟」 - 引擎的技術,始終無 法突破,製造不出自有的引擎,而無法建立自己的汽車工業,以 致喪失在大陸市場的發展契機。

有鑑於此,政府決心發展國產汽車引擎,並獲得國內汽車廠 的認同,而提出共用汽車引擎計畫的構想。另外,工研院機械所 長期投入於二行程機車引擎與二行程汽車引擎技術的研究,已經 培養出不少有經驗的工程師與設計能力,而有能力接受政府委託 執行汽車引擎的可行性評估計畫[68]。工研院雖然不是聯盟最早的 促動者(Initiator),但以其過去所累積的研發能量與不為自我謀利 的立場,最適合主導橫跨產官研學各界而且執行期間長達五年的 共同合作計畫。工研院的角色隨著聯盟的成立、執行過程、量產 導入等不同階段的進展而改變,由初期的受邀參加、積極規劃參 與、以及逐漸淡出轉變成為輔導的角色。

共用引擎計畫開始於 1991 年,完成於量產準備的 1996 年,

全程計畫共經歷五年。工研院在計畫可行性評估時,即決定採運 用國際技術引進、國內汽車業者共同參與、國際零組件廠的系統 研發能力、以及同時進行商業規劃等執行策略。全程計畫分為可 行性評估、構想設計、雛型設計、以及量產導入等四個階段,並 採用閘門式(Gate approach)階段管制,每個階段依執行情況、產 出、廠商參與意願等條件,決定下階段是否繼續執行[69],如表 9。

國內車廠在製造、車輛工程的經驗比工研院豐富許多,因此

車廠的人力直接參與計畫將有利於計畫的執行[69]。更因為產業界

2100 萬元 Lotus Engineering

雛型設計 1993.2 中華、裕隆、羽田、 研院機械所與英國引擎顧問公司 - Ricardo Consulting Co.共同執 行,確認國內汽車車廠、零組件廠供應量產引擎零件之能量;評 估自國外引進技術,並於國內開發四行程汽車引擎可行性;擬定

計畫執行策略等可行性評估。建議選擇利基市場的 1200 c.c.汽車 引擎為目標產品,並確認業者必須全程參與、投入經費、人力及 目標車等具體做法,以減少商業面推動的不確定。

1992, 4 - 1993, 2 由工研院主導技術發展,業者共同參與執行

「汽車動力系統構想設計及營運規劃」。此階段經過政府、工研院 和業界的仔細評估,選定英國 Lotus 為技術合作對象,選定 1200c.c.

8 閥與 16 閥的二款汽車引擎為目標產品,進行引擎構想設計,完 成引擎性能模擬。三家業者直接參與計畫進行目標車引擎之製 造、成本評估。另外,還有六家業者間接參與,繼續評估可行性 [69]。

1993 年起,經濟部由科專計畫提供經費 10.8 億元,而參與業 者有中華、裕隆、羽田、三陽等四家共同出資 2.1 億元的配合款4,

由工研院機械所與業者共同執行開發汽車共用引擎的計畫。目標 為 1.2L/8 閥與 1.2L/16 閥的引擎,規劃搭配在裕隆、中華、羽田 分別提供的三款目標車[67],而為了完成目標,工研院組成一個由 美國底特律地區華裔汽車專業工程人員評估團隊,至英國 Lotus 公司進行實地評估,了解其工作流程,以確保顧問公司能完成工 作目標[69]。在 1993 年 2 月工研院與 Lotus 公司簽訂技術引進合 約,正式展開共用引擎的細部設計、雛型機製造與搭配其中一款 目標車(1.2L/8 閥)之性能測試發展。

在引擎設計的期間,工研院與業者共派了八十位工程師到 Lotus 進行引擎細部設計、雛型機製造與測試發展。工研院依計畫 發展進度與工程師專長,依序派出工程師參與 Lotus 的設計工作。

工研院依約定要求 Lotus 將 30%的設計工作交予工研院,在 Lotus 的總工程師帶領下,工研院與 Louts 的工程師一起進行設計。工 研院工程師經由工作中學習(On-the-job-training)的方式,加入 Louts 的設計團隊,透過接受指導、親身設計、共同討論等互動式 參與,獲取其他人的經驗與知識,無形中將對方的隱性知識吸收、

4 於前一階段直接參與的三家,每家繳交 5000 萬配合款,而前一階段間接參與的一家繳交 6000 萬 配合款。

內化成為自己技術[69]。另外,四家5共同參與的業者投入約佔全 部人力 6%的人力,依各車廠派出人員的專長,參與細部設計、製 造規劃、以及零組件蒐集等工作[67]。

在此階段,工研院為落實技術移轉至產業界,而依原規劃於

在此階段,工研院為落實技術移轉至產業界,而依原規劃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