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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功利說的反省

第五章 結論與討論

第二節 信仰功利說的反省

一、 信仰功利說

臺灣自經濟成長後,整體醫療技術及知識水平相對提高,強調靈存有的非實 證行為理應隨之遞減消弱,然而,對照寺廟神壇的數量統計,卻反而有明顯激增 的現象,於是早期研究宗教的學者將此現象推論為社會強調靈驗功利思想的因 素。3拙稿無意全面檢討「功利論」的觀點,功利理論的學說演變也非本研究所 欲詳細論述的重心,以下僅就兩方面提出討論:

首先,批評民間信仰有強烈功利傾向的看法,很大一部分恐怕是來自於西方 基督教對信仰態度的觀點。這種信仰觀點很完整的體現在《舊約.約伯記》的故

3 李亦園:〈宗教的社會責任〉,收入氏著《宗教與神話論集》,頁 120-122。宋光宇:〈當前臺灣 民間信仰的發展趨勢〉,收入氏著《宗教與社會》,頁 246-249。瞿海源:〈術數、巫術與宗教行 為的變遷與變異〉,收入氏著《臺灣宗教變遷的社會政治分析》,頁95-137。

事中,其大致脈絡如下:一位富翁為人正直,可是災禍連連,家財喪失,滿身重 病。朋友的話無法安慰他,因為他確信自己無過錯卻受災禍,他就在上帝面前申 訴冤屈,最後,約伯又恢復財產和幸福。約伯歷經一連串的苦難之後,並沒有喪 失對唯一真神的信仰,也沒有對神產生質疑。

對基督徒而言,約伯所受的苦難只是故事的一部份,而不是重心所在,基本 上,《約伯記》是以最嚴厲的方式來探討「信心」的問題。4宗教學者胡國楨也 認為,約伯的上帝觀前後是一致的,他仍然敬畏上帝,只是在他有限度的忍耐中,

他不得不藉由企圖與上帝爭辯而引上帝出來,好向上帝詢問他受苦的「原因」;

然雖是如此,他仍未出言攻擊上帝,約伯的上帝觀在極端痛苦的情緒中並未改 變,改變的是他對自我存在價值的意識。5順此理解,基督徒認為整部《約伯記》

所呈現的是一顆「對上帝的信心」,無論人們如何地不解、如何地爭辯,信仰的 對象一直沒變,就是「上帝」;所討論的信仰議題是,在無辜受苦的時候,人們 是否能繼續堅定信仰,以適當的語言談論上帝而不求回報;因此,人們不可懷疑 上帝的存在,要如約伯般滿懷信心期待上帝解答一切疑難。6

的確,約伯在痛苦到極點時說了一句非常特別的話: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 肉體之外得見上帝。(伯十九:25,26)

簡單來說,約伯話中所傳達的,是一種「因信得生的感恩」信仰觀,這重要的教 訓也見於《舊約.哈巴谷書》的預言中:先知對於他從周遭所見的不公事件發出 控訴(哈一:1-4),神要使用亞述人來懲罰先知所譴責的惡事,先知卻加以阻 止(哈一:12-17);接著,神在這苦況和不公平的環境中說話了:

4 見楊腓利(P. Yancey)著,陳毓華譯:《無語問上帝》(臺北:校園,1992),頁 150。

5 見胡國楨:〈追尋更深皈依的存在主義者:約伯真正的形像〉,《輔大神學論集》59,1984,頁 8。

6 此類見解參看儲湘君(Chu, Hsiang-chun),〈Job's Undeserved Suffering vs. God's Justice: A Deconstructive Reading of the Book of Job(約伯的受難與神的正義:「約伯記」的解構傾向研究)〉,

《國立中興大學臺中夜間部學報》3,1996-11;古諦雷斯(Gustavo Gutierrez)著,柯毅文譯:

《向全能者抗辯—論「約伯記」》(臺北市:雅歌,2000),頁29。

因為這默示有一定的日期……雖然遲延,還要等候……迦勒底人自高自 大,心不正直;惟義人因信得生。(哈二:3,4)

正是這種「因信得生」的信仰觀,使得許多人認為,如果根據一個信仰是不 是使我得到利益,免受損失,才來決定要不要這個信仰的態度,就是功利主義信 仰 , 也 導 致 華 人 民 間 信 仰 中 不 可 避 免 的 招 致 現 世 實 利 主 義 、 多 神 主 義 (Polytheism)、交替神主義(Kathonotheism),以及神人關係與倫理顛倒的批評。7 總之,《聖經》中的《約伯紀》,似乎就是要說明人類對上帝信仰最基本的動機,

不應該出自功利主義,而是對終極世界的虔誠與依賴、對造物者的歸依與順服。

8從這樣的觀點出發,學者批評民間信仰以求取現世生活的平安乃至富裕安適等 等實際問題,成為宗教信仰功利取向的主要基調。9這些批評當然不無道理,但 是我們也不要忘了,《約伯記》的結尾有一段話:

耶和華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伯四十二:10)

而《哈巴谷書》也說,義人「因信」而「得生」。依照約伯的推論:「如果人敬 畏上帝,上帝就會賜下福樂。」在此論證中,敬畏上帝是條件,「上帝賜下福樂」

是結果,敬畏上帝成為擁有福樂的「充分條件」。故事結尾,耶和華最終還是給 了約伯救贖與補償。這也反映作者認為:「由於」約伯沒有條件的信仰與奉獻,

「因此」應該(必須)給予約伯補償與救贖。也就是說,「如果人沒有取得福份,

就表示他不敬畏上帝」;「敬畏上帝者,必取得福份」。從結果論(效果論)來看,

這難道不是一種功利的推理和想法?

韋伯(Max Weber)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7 這種觀點請參看董芳苑:《臺灣民間宗教信仰》(臺北:長青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4 增訂 版),頁 143、295~298。

8 見陳惠榮編:《證主聖經百科全書》(香港:福音證主協會,1995)。

9 參看吳惠巧:《臺灣宗教社會觀察》(臺北市:大元書局,2005),頁 33。

Spirit of Capitalism)中,試圖證明新教倫理是促成現代資本主義產生的唯一因素。

他認為,喀爾文教派的「命運前定論」(predestination),主張每一個人所能得到 的恩寵,完全由全能全知的主(神、上帝)安排決定,人無法憑其信仰或意志來改 變這個決定,人只能是上帝前馴服的工具,忠實的執行上帝的意旨,並且在「天 職」(calling)的召喚下辛勤的工作,相信自己已經是上帝所選定的選民。人們因 辛勤工作,克竟事功後就被解釋成為上帝的恩寵和得到救贖的表徵。10姑不論韋 伯對中產階級資本主義只出現在西方社會的解釋是否完整而合理,就其對喀爾文 教義中「命運前定論」(predestination) 與「天職」(calling)的理解而言,韋伯的 命題可以概括為:「如何用事功來證明自己已經得到上帝的青睞,從而證明自己 已經得到救贖(Salvation)?」宗教學者每每斥民間信仰者將宗教視為應付人生的 需要為手段,故以迷信與功利視之。但我們也不可忽略,任何宗教信仰都隱含著 迷信的危機,因為信仰經驗必須表達於象徵和制度,而人間的象徵和制度,始終 無能完全表達清楚所謂「終極關懷」、「終極世界」的啟示。不論是持「末世論」

(Eschatology)的基督教,或是遭批評為「現世主義」(Secularism)的民間信仰都是 如此。就前述韋伯的命題來看,獲得上帝的青睞與「救贖(Salvation)」(或「永恒 的生命」),仍是新教徒信仰倫理的終極關懷,這又與民間信仰的信眾,祈求現 世的平安、幸運、長壽、財富有何不同?

其次,對從宗教心理學的角度審視,「功利」的想法不單獨存在於華人世界 的民間信仰中。西方的宗教學者不乏秉持功利論者。著名的數學家、物理學家、

基督教哲學家巴斯噶(Pascal, Blaise, 1623-1662)就提出應該一「賭」上帝的存在。

他認為,單憑理智,我們對神(上帝)的存在及其本質肯定一無所知。既然如此,

圍繞「上帝是否存在」所進行的大量論爭並無意義,最好的方式,就是「看看哪 一種抉擇與你的利害關係最小」。巴斯噶主張人們應估量一下賭注正面,即相信 上帝存在所包含的得與失,面對兩種情況加以估量:

若賭嬴了,你將獲得一切;若賭輸了,你並沒有失去什麼。還有什麼可猶

10 參看 Bendix, Reinhar, Max Weber: An Intellectual Portrait, New York: Anchor Books, Doubleday &

Company, Inc., 1962. pp. 59~62.

豫的?就賭定上帝存在吧!11

在巴斯噶看來,關於認定神明存不存在是一場不可避免的人生賭注,如果不賭上 帝存在,那無異於吝惜於一種分文不值的損失;如果賭上帝存在,則可帶來永恒 的生命和無限的福祉。也就是說,抵押是相當有限的,而收益卻是無法估量。這 種以「利害」、「損失」、「收益」、「福祉」來衡量信仰正當性的觀點,未必 就比華人民間信仰中對「靈」或「靈物」的期待更不功利。

無獨有偶,這種功利的信仰觀,更具體表現在近代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及宗 教心理學家詹姆斯(William James, 1842~1910)的思想中。詹姆斯同意巴斯噶的觀 點,認為「信仰之選擇」只能看成是一場充滿風險的人生賭注,可說是一種「信 仰風險論」。他認為既然理性與邏輯無法證明神的存在與否,就應該把信仰選擇 的權力交給我們的情感意志,靠「信仰的意志」(will to believe)大膽的選擇信仰。

他說:

宗教首先是作為一種價值重大的選擇而呈現在我們面前。若選擇信仰,我 們從現在起就該獲得某種無法估量的好處;若拒絕信仰,則全然喪失。12

順著巴斯噶與詹姆斯二人的觀點,他們是從「效果」來認定信仰。凡是有良好效 果的信仰,就是「真理」或「真神」;神或上帝的存在只要在廣義上有令人滿意 的效果,那就足以稱為真神。然而,我們不禁要問:第一,什麼是好的?第二,

所謂的「效果」又是什麼?這兩點確定了,我們才能知道,什麼才是「真神」。

這種思路,難道就不比華人民間信仰者服侍神明以求健康、平安、福祉的作為更 不功利?因此,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就狠狠的批評說,詹姆斯所關 心的只是上帝的效果,即祂對住在地球上這顆小行星上的人類有什麼好處,而作 為造物主本身的上帝完全被置之腦後了;詹姆斯只是以信仰神來代替神,完全忽

11 Pascal Blaise, Pensees, London : Penguin Books, 1966, p. 152.

12 William James, The will to believe : and other essays in popular philosophy, New York : Longmans, Green, 1919, p. 17.

略了神的本質。13

羅素與巴斯噶、詹姆斯的歧義,在宗教學者看來,實屬於科學與宗教兩種世 界觀在方法論、真理觀上的根本對立。14相對於科學的「理性與信念」,宗教則 體現在不同深度的「經驗與信仰」,對於後者,則需要從更為實踐的角度上掌握 科學與宗教的本質。15拙稿無法討論這一聚訟已久的議題,在此僅指出一點:相 較於西方哲學家關於「唯一真神」或「真理」的爭辯,華人民間信仰中神明的多

羅素與巴斯噶、詹姆斯的歧義,在宗教學者看來,實屬於科學與宗教兩種世 界觀在方法論、真理觀上的根本對立。14相對於科學的「理性與信念」,宗教則 體現在不同深度的「經驗與信仰」,對於後者,則需要從更為實踐的角度上掌握 科學與宗教的本質。15拙稿無法討論這一聚訟已久的議題,在此僅指出一點:相 較於西方哲學家關於「唯一真神」或「真理」的爭辯,華人民間信仰中神明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