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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德與道德世界實現視為一事

第六章 個人的道德養成與儒家道德世界實現

第二節 修德與道德世界實現視為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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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基於此公思想,相對基於利民主張鼓勵藩鎮長官能使兵民和睦、使 疆場平靜無患,達成之藩鎮允許後代承繼職位。而針對衣缽世襲靠精於技倆壟 斷職務,謀私利造成對公價值危害的世襲封建之吏,黃宗羲則進行批評。可看 出黃宗羲的具體政策與具體事務,均建立在一公天下理想核心落實上。

第二節 修德與道德世界實現視為一事

一、修己與治國同一性

黃宗羲在肯定氣化活動基礎上,就理性的自我發展建立一套道德哲學。從 黃宗羲於《孟子師說》認為:

四時行,百物生,其間主宰謂之天。所謂主宰者,純是一團虛靈之氣,

流行於人物。故民之視聽,即天之視聽,無有二也。「主事」、「事 治」不必言矣,百神之享,一從民情之和悅見之。453

主宰稱為天乃就氣化而言,在否定一先在完整本質,改由氣化活動論說主 體當下,給人在發展中有一自由性。人存在表現的價值由氣化活動決定,去除 一先在預設對人之限制。黃宗羲從氣化活動依主宰落實言《孟子》,與其政治 哲學相連,將修己與治人相連。主宰也就是天,由氣流行於人物而言。百姓之 視聽,即天之視聽;兩者不二下,天之認同,在使百姓和悅。主宰落實儒家人 之為人價值包含政治部分,因人價值落實就是否於社會人文化成出力而言;其 政治思想就能否使人之價值落實於公天下建立。

根據黃宗羲氣化論,政治循儒家理想狀態等同氣化最佳狀態,他把儒家理 想政治視作落實主宰政治發展之理想狀態,然這不只是一理想主義。如同他重 視工夫,他十分注重理想落實,為使理想能落實他對士人掌權與其實務能力要 求非常重視。在他看來理想政治完成跟個人道德之完成息息相關,他的哲學與 政治思想關聯,與過往宋明儒家較重視個人道德心性養成有所不同。黃宗羲從 主宰落實,把教育與政治視為一事,道德的養成與理想政治的推動視為同一件 事,由士人對儒家精神,落實於國家具有責任,論修己與治國乃同一回事。

在把修己與治國視為同一回事下,黃宗羲於《明夷待訪錄》指出:

學校,所以養士也。然古之聖王,其意不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 於學校,而後設學校之意始備。……蓋使朝廷之上,閭閻之細,漸摩濡 染,莫不有詩書寬大之氣,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 子亦遂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是故養士為學校之一事,而學

453 黃宗羲:《孟子師說‧堯以天下與舜章》,《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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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不僅為養士而設也。454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於朝廷。天子榮之,則羣趨以為是;天子辱 之,則羣擿以為非。簿書、期會、錢穀、戎獄,一切委之俗吏。時風衆 勢之外,稍有人焉,便以為學校中無當於緩急之習氣。而其所謂學校 者,科擧囂爭,富貴薰心,亦遂以朝廷之勢利一變其本領。而士之有才 能學術者,且往住自拔於草野之間,於學校初無與也。究竟養士一事亦 失之矣。455

學官講學,郡縣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師弟子各以疑義相質難。其以 簿書期會,不至者罰之。郡縣官政事缺失,小則糾繩,大則伐鼓號於 衆。456

依黃宗羲主張學校的機能不僅於培養士子為官,且是落實儒家精神治理國 家之根源。黃宗羲由學校機能凸顯成善與治國本是一事脈絡,士人對儒家精神 落實於國家具有責任。

黃宗羲在把成善與政治看作一事下,認為學校目的在使朝廷的官吏,民間 百姓,逐漸受儒學薰陶影響,都能具有詩書、仁厚、寬弘之氣象。他主張培養 士人僅是學校責任之一。產生治理國家典章制度才能達成設置學校的目的。不 僅是培養士人,黃宗羲還賦予學校治理國家典章制度,評議政治、監督地方教 育、習俗等政府權利與責任。

而在黃宗羲看來學校須對君王認為之是非進行評議。此正如前面提到黃宗 羲因強調以德治為核心,而反對治理國家從君王「私」角度而論,君王認為之 是非不一定具備正當性,故君王決策正當性須公開於學校審議,由具備理性討 論能力士人公開討論。透過此具備普遍性合理性之審議監督,避免君王出自私 心,做出不合理性決策,影響國家走向。

黃宗羲認為三代後,事物正當性改交由朝廷決定,把政治與成善看作二回 事,是錯誤的開始。就君王觀點決定事物的正當性,脫離落實教育以成善為核 心,應在學校公開討論監督導正下,政治對錯全出自君王個人視角,而非根據 普遍性合理性所決定。在此政治風氣下所設的學校,為追求功名場所,反腐化 學者的心靈,成為君王心念的附庸,是以黃宗羲主張教育與政治間互相聯結發 揮其合理性與正當性。

於此可知黃宗羲把成善與政治看作一事,賦予學校落實評議政治監督政府 權利,士人在學校於公開場合,理性討論君王主張的正當性,對政府應非議之 處進行質難。對政府缺失,小的糾舉,大的伐鼓號召群衆譴責,監督政府走向

454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0。

455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0。

456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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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方向。落實己身之責下,在以儒家價值作為實踐根據,修己與治國成為同 一回事。從黃宗羲強調師生官員必須參加否將進行懲罰,可看出士人有一監督 政府義務,與落實儒家價值之責任。

然而對此監督政府方式,我們可以質疑黃宗羲具備理性討論能力士人公開 討論主張,是否會因儒士自身並沒有相關實務閱歷,在對實際情形不了解下評 議是否真的正確,或出現能力侷限問題。且在理論上相較民主制度錯誤決策必 須由人民承擔,君主專制錯誤決策則有政權喪失之風險。由承擔決策結果俱備 的合理性來看,士人有決策承擔責任的合理性,並不是下台道歉便已足夠,於 此必須給出更充足理由。且依據黃宗羲說法指出:

郡縣學官,毋得出自選除。郡縣公議,請名儒主之。457

太學祭酒,推擇當世大儒,……政有缺失,祭酒直言無諱。458

負責引導的學官、祭酒乃推薦而來,因此仍難避免政府與地方利益派系干 涉,影響討論者的立場。這讓具備理性討論能力之人,公開討論監督政治的主 張,雖不如想像上的完美。但從黃宗羲思考如何理性公開討論監督政治,可知 其政治思想十分具備現代意義,從此思考如何監督政治,可對治當代公民監督 集體非理性盲動之民粹,與媒體輿論操縱下錯誤決定。

除賦予落實評議政治監督政府權利與責任外,因學校目的也在使全國受儒 學薰陶影響,也對地方習俗教育負有責任,於價值落實上他必須使所轄地方區 域能變成一理想的儒家世界。黃宗羲為使全國受儒學薰陶,黃宗羲提議:

凡邑之生童皆裹糧蒙從學,離城烟火聚落之處士人衆多者,亦置經師。

民間童子十人以上,則以諸生之老而不仕者充為蒙師。故郡邑無無師之 士,而士之學行成者,非主六曹之事,則主分教之務,亦無不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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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主張學校也須負擔國民教育,讓每個學童都上學讀書接受儒學薰 陶,師資則以不出仕途之士人為學童啟蒙之師。而從黃宗羲論學童教育培養士 人、強調修業有成士人必須處理地方、政府事務或從事教育教務工作,主張士 人須對於公共領域應有所貢獻。可看出黃宗羲在認為士人必須以儒家價值落實 於氣化為責下,視修己與治國有著同一性。

457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1。

458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2。

459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學校》,《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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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全民道德意識覺醒下達至治國之目的

黃宗羲基於儒家價值落實於氣化為責下,使全國受儒學薰陶,黃宗羲指 出:

凡在城在野寺觀庵堂,大者改為書院,經師領之;小者改為小學,蒙師 領之;以分處諸生受業。其寺產即隸於學,以贍諸生之貧者。460

古文非有師法,語錄非有心得,奏議無裨時用,序事無補史學者,不許 傳刻。其時文、小說、詞曲、應酬代筆,已刻者皆追板燒之。461

何謂蠱惑?佛也,巫也。佛一耳,而有佛之宮室……佛遂中分其民之作 業矣。巫一耳,而資於楮錢香燭……巫遂中分其民之資產矣。

何謂奢侈?其甚者,倡優也,酒肆也,機坊也。……故治之以本,使小 民吉凶一循於禮。投巫驅佛,吾所謂學校之教明而後可也。462

木主之尺寸,衣冠之式,宮室之制,在市肆工藝者,學官定而付之。離 城聚落,蒙師相其禮以革習俗。463

凡一邑之名蹟及先賢陵墓祠宇,其修飾表章,皆學官之事。淫祠通行拆 毀,但留土穀,設主祀之。故入其境,有違禮之祀,有非法之服,市懸 無益之物,土留未掩之喪,優歌在耳,鄙語滿街,則學官之職不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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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全國受儒學薰陶關於學校方面;黃宗羲進而主張拆除佛寺、道觀等改 成學校,學校用於安頓學生受教育,寺產則用於補助貧困學子生活就學,以提 供全國受儒學薰陶之環境。並主張透過學校消除不符合儒家義理刊物、禁止民 間戲曲、小說劇本,他認為這些不該留下的當焚燒,以教養百姓,使整個民間

為使全國受儒學薰陶關於學校方面;黃宗羲進而主張拆除佛寺、道觀等改 成學校,學校用於安頓學生受教育,寺產則用於補助貧困學子生活就學,以提 供全國受儒學薰陶之環境。並主張透過學校消除不符合儒家義理刊物、禁止民 間戲曲、小說劇本,他認為這些不該留下的當焚燒,以教養百姓,使整個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