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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化成由氣化自我約束建立規範落實

第四章 從道德意志與氣化解釋差異與人文化成

第四節 人文化成由氣化自我約束建立規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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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成長。以穀種結粒做比,以結粒才可見其性之美,不結粒作為其苗則不展現 其性之美,即使展現也非真正呈現。論道德意志貫徹氣化重要也就是說,所謂 使「性」成其全,乃是於氣化擴充存養,以致完整落實價值於氣化活動,如溥 博淵泉而時出之,道德意志作為人的價值能力需於實踐成長,至落實氣化活 動,才可言性體成全。於此脈絡若內在價值不能落實氣化活動,便是性體呈現 尚未成全,無法主導氣化實踐。不可稱全。

在黃宗羲看來人為惡乃放失其心,不注重內在價值之要求,以致鍛鍊不足 致使道德意志氣化呈現差異,而 主張價值本體能力有待擴充存養。並主張

「性」體之全亦有賴擴充存養,可免落於情肆言「性」體,使論道德主體時,

道德主體的普遍性得到保障;與避免憑空追想,脫離主體以言本體情事,至道 德落於空談。為使人能依「意」而行,在擴充自省中黃宗羲強調讀書思辨之必 要,以保持本體客觀性。

在《留別海昌同學序》黃宗羲言:

奈何今之言心學者,則無事乎讀書窮理;言理學者,其所讀之書不過經 生之章句,其所窮之理不過字義之從違。薄文苑為詞章,惜儒林於皓 首,封己守殘,摘索不出一卷之內,其規為措注,與纖兒細士不見短 長。天崩地解,落然無與吾事,猶且說同道異,自附於所謂道學者,豈 非逃之者之愈巧乎?364

黃宗羲之心學是一種改良式的心學,一不止於主體性,並注重客觀性的心

性之學,在避免陽明末流任何體証皆稱之為良知,主張氣化實踐擴充把讀書思 辨視為必要,把持住其客觀性,免其流弊。在黃宗羲看來雖理為氣之條理,性 為天理流行條理,當與人之發展同在。

第四節 人文化成由氣化自我約束建立規範落實

一、規範源自於氣化自我約束

古清美在〈黃宗羲的《孟子師說》試探〉裡認為:黃宗羲以動作威儀轉向 實然知覺運動,談工夫乃脫離劉蕺山。365然而根據劉蕺山論慎獨之學時指出:

謹威儀以定命。366

364 黃宗羲:〈留別海昌同學序〉,《黃宗羲全集》,第 10 冊,頁 645-646。

365 古清美:《慧菴論學集》(臺北:大安出版社,2004),頁 289。

366 劉宗周:《人譜‧證人要旨》,《劉宗周全集》,第 2 冊,頁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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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黃宗羲論養氣指出:

養氣即是養心,然言養心猶覺難把捉,言養氣則動作威儀,旦晝呼吸,

實可持循也。367

實則黃宗羲的《孟子師說》論養氣與劉蕺山《人譜》論慎獨之學,皆主張 從動作威儀、禮法入手,依自律規範活動從養氣來養心,經氣化活動掌握存 心。面對人質疑禮法是死板規定,對於禮黃宗羲認為:

任人不知禮,以禮是死板格套,故有此問。夫禮以義起,從吾心之安不 安者權衡而出之,奚有滯而不通之處? 368

黃宗羲解釋禮法根據義而起,禮法的訂定以是否使人心的安與不安為權衡 標準,是一種自我要求,也就是說黃宗羲認為禮法是人依自律建立規則,目的 在使人從「心」進行自律價值活動。守禮是要人於氣化活動根據存心實踐;於 氣化實踐中,藉由客觀禮法指點下,免落情識而肆與虛懸而蕩,並於學習遵循 禮法中分辨情肆、妄想與道德意志之差別,使道德意志能夠主宰活動。如第二 章談到黃宗羲就原始狀態如孩童,他們的善意志活動看似未經工夫、自我約束 的,實則他們的善意志活動歷經工夫從自我約束的戒懼而來。369

由於氣化中能否戒慎恐懼決定是否成善,也只有藉由擴充之學習實踐才能 確實能把持住本體的客觀性。

二、道德規範的服從使人自我約束達至人文化成 根據黃宗羲對遵守道德規範指出:

人只於言行上照管,故必信必果,是告子之「義外」也。大人沛然從心 而出,不踰言行之矩,所謂集義者也。大德敦化,則小德自然川流。370 就黃宗羲看來,在氣化中根據真心自發而行才是守禮,肇於其他因素為價 值服從公共規範非守禮。黃宗羲始終是從存心脈絡定人之善惡,認為人若只於 言行活動遵循,講信用達致說到做到,只是告子之「義外」,其本質非真善。

黃宗羲認為當人能在氣化活動中自我要求,以道德意志主導自身行為時,

人才會自然持續為善。脫離此脈絡而基於外在價值服從道德規範者,因其服從

367 黃宗羲:《孟子師說‧浩然章》,《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60-61。

368 黃宗羲:《孟子師說‧任人有問章》,《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44。

369 參閱第二章第二節四、(二),頁 78,註 253 引文。

370 黃宗羲:《孟子師說‧言不必信章》,《黃宗羲全集》,第 1 冊,頁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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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基於背景、處境、立場;有所計算結果,在沒有道德意志主導下,只要滿足 其外在價值,便會違背道德規範,做出各種惡行。

如第二章談到黃宗羲與劉蕺山主張沒有這種基於自我要求自律的道德意 志,將忽略人做為人自身的價值性,養成壞習慣,黃宗羲批評科舉時指出:

今講學而不修德,又何怪其舉一而廢百乎!時風愈下,兔園稱儒,實老 生之變相;坊人詭計,……大類釋氏之源流;五宗水火,遂使杏壇塊土 為一鬨之市,可哀也夫!371

黃宗羲認為禮儀威儀自律法則的落實,將有助於人走向自律。如同前面談 到氣化呈現的善源於氣化中,使人自我約束的活動。黃宗羲主張循禮儀威儀的 公共規則活動掌握存心,根據真心而行,以禮儀威儀作為成善的指南。非常重 視學習與實踐,對科舉制度下學子僅把儒學當作出仕工具,對王學末流有一只 求悟頓而不修德,且與禪學合流有所非議。認為王學末流期於悟頓,卻不以禮 儀威儀做為規範參考實踐,缺乏學習思辨,於價值判斷屢屢出現各種混淆。

黃宗羲認為個人的道德養成對儒家道德世界在現實完成,是密不可分的。

強調本體必在活動中實現,人的內在價值必須體現於公共守則上,公共守則也 當建立在人內在的價值上;在此賦予其道德性,人便能遵守公共守則,同時體 現人的內在價值。就心即理脈絡,此公共法則非建立於外在權威,而是來自於 人的內在價值,故遵守其法則當下等同自律自主之狀態,體現人所為人之價 值,落實人文化成之理想。

第五節 小結

在黃宗羲看來,氣化差異決定生物價值意識與價值能力之差別,人與禽獸 不僅由於身軀差別,是否有一道德意志作根據才是人與禽獸價值差異。對此黃 宗羲一面從氣化差異中人之靈明與禽獸之昏濁言其差別;一面就人不為形氣所 囿與禽獸不出於飲食牡牝之間為形氣所錮,就能否有道德意志做出對比,從人 與物在價值意識不同,論人禽於價值上的不同。

得注意的是黃宗羲之道德意志不為形氣所囿,非指道德意志超越氣化存 在,而是指人於就實踐活動下有超越自我背景、處境、立場能力,而從此能力 引導著行動當中,建立如禮法等,皆是訴諸於自我要求普遍法則,成就一人文 化成之世界。

對人在氣化中的惡,黃宗羲由「心即氣」脈絡作出解釋,主張惡來自人在 氣化流行中,不依循內在自我要求,任由外物牽引誘惑作為活動趨向,不能落 實道德意志指導。對於人為惡,黃宗羲分兩種論述方式:一是由外在之影響受

371 黃宗羲:《明儒學案‧黃梨洲先生原序》,《黃宗羲全集》,第 7 冊,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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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無法回歸內在價值主導;一是以氣化活動來說心落於感官滿足,無法超出 其背景立場活動。所謂堵塞其流行之體,乃於氣化中脫離內在道德意志主導,

符應惡條件活動。雖惡條件、惡源作為意識活動之惡因,然決定人於氣化中脫 離善為惡,乃為人作為活動主體之抉擇,產生出人與人間道德論本體呈現的差 異性。黃宗羲從「性」如火苗一般,俟氣化實踐成長,人的思慮常常受私慾與 外在環境、個人立場等干擾,不能發揮其能而論。此與他著重於一主體普遍性 在氣化的呈顯,主張離情無以見性,就氣化實踐言價值有關。

生性上人雖皆具道德意志,稟氣之靈可為善,但因出生是否受人栽培,與 母胎生活環境等影響,造成不同變化。黃宗羲把諸如此類之影響皆視為後天之

「習」,認為正是因人受後天外在因素影響,而不能自然呈現。宋儒從氣質之 性論人在價值能力呈現之殊異,正是因宋儒只從交往學習來認知「習」,黃宗 羲認為人在出生之前便受背景因素、各種境遇影響,價值能力從出生當下即會 受後天環境改變,「習」不只是後天的習慣養成,天時地利人和等要素同樣要 被視為後天之「習」。於此人之惡乃受後天「習」的影響與性無關聯,非根自 於氣質之性。

人之間呈現之殊異,乃是由人於氣化實踐所決定,黃宗羲主張「性」之端 要擴充才能呈顯作為本體完整的能力。在他看來人的最初之「性」如石火電光 之火苗般易於消失,故其呈現之本體不全,只有於氣化擴充存養,方能完整落 實價值於氣化活動,如溥博淵泉而時出之,才可言全。主張價值本體能力有待 擴充存養。在擴充自省中強調讀書思辨之必要,免落於情肆言「性」體,保持 本體的客觀性,使論道德主體時道德主體的普遍性得到保障,並避免憑空追想 脫離主體,以言本體情肆使道德落於空談。

黃宗羲認為禮法是人依自律建立規則,此道德規範的服從目的在使人從心 進行自律價值活動。守禮是要人於氣化活動根據存心實踐。本體與善在氣化工

黃宗羲認為禮法是人依自律建立規則,此道德規範的服從目的在使人從心 進行自律價值活動。守禮是要人於氣化活動根據存心實踐。本體與善在氣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