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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第四節 個別深度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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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觀察提綱

一、本次工作坊的利害關係人為何?他們在本次工作坊各自扮演什麼 角色?

二、工作坊包含了哪些活動、這些活動的用意為何?

三、設計師在活動過程中與利害關係人是如何互動?

四、小朋友的遊戲行為是在什麼情況下表現出來?

五、本次工作坊的活動對設計師發想創新、特色遊具有哪些啟發?

貳、共融遊戲場中使用者的社會行為觀察

研究者於107年5月26日至中安公園,107年7月1日至朝陽公園,以 隱蔽的觀察方式,觀察共融遊戲場使用者的遊戲與社會互動行為。

一、觀察問題

(一)新落成的鄰里公園遊戲場,有哪些人前來活動?

(二)這些前來的人,有哪些遊戲和社會互動行為?

二、觀察計畫

本次觀察採取隱蔽、非參與的型態,分別於中安和朝陽公園遊戲場 觀察使用者的遊戲和社會互動行為,惟研究者亦理解,採用隱蔽型觀察 法違反受研究者志願倫理原則,但考量使用者的遊戲和社會互動行為 非常可能因研究者表露身份而生「研究者效應」;權衡之下,研究者更 謹慎地處理攝影紀錄中的被觀察對象的隱私、進行去識別化作為因應。

三、觀察提綱

(一)新落成的鄰里公園遊戲場,有哪些類別的使用者前來活動?

(二)這些前來的不同類別使用者,有哪些遊戲行為?

(三)這些前來的不同類別使用者有哪些社會互動行為?哪些因素促 使他們有這樣的社會互動行為?

第四節 個別深度訪談

個別深度訪談的目的主要在取得實證分析的資料,其進行方式是 研究者通過口頭對話的方式,從受訪者言談中蒐集第一手的資訊(陳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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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2002)訪談目的在於從受訪者的經驗、想法觀點,將有助於研究者 發現事實真相並深入描述事物的本質。本研究將採取半開放的訪談方 式,依訪談對象的類別備以訪談題綱,再根據訪談情況當場進行調整,

本研究擬列四類受訪者依訪談順序整理如表10。各類別受訪者的訪談 大綱則詳述如後。

表 10:個別深度訪談受訪者名單

代號 訪談日期 職稱 備註

A1 2017.4.19 設計師 曾參與Re-create Taipei 臺北鄰里公 園翻轉計畫

A2 2018.6.13 設計師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A3 2018.6.13 設計師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B1 2018.6.14 執行長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B2 2018.6.14 總監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C1 2018.5.29 里長 曾參與Re-create Taipei 臺北鄰里公 園翻轉計畫

C2 2018.6.5 里長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D1 2018.6.1 里幹事 曾參與公園不再大 眾臉計畫

D2 2018.6.20 視察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資料來源: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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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類受訪者:參與Re-create Taipei 臺北鄰里公園翻轉計畫(1位)

和公園不再大眾臉計畫的設計師(2位)

(一)當代設計有越來越多參與公共議題的發展趨勢,請問您認為當代 設計在公共議題的參與,在擔任角色和參與方式層面,與過往有哪些不 同?

(二)就設計師的角度觀察,設計參與、使用者參與和行政參與於本計 畫各自扮演哪些角色?此種協力模式對於設計成果帶來哪些影響?

(三)設計師於處理本案公園遊戲場議題,如何帶動在地社群對該議題 的討論並推動使用者參與?

(四)設計師於處理本案公園遊戲場議題時,如何就使用者和行政部門 之間的需求和期望,進行溝通與協調?

(五)就設計師的角度,設計參與、使用者參與和行政參與模式的改變,

對發展公園遊戲場創新的影響為何?

(六)整體而言,請問您對公部門此次就公園遊戲場議題納入設計參與 計畫的看法為何?

二、B類受訪者:公園不再大眾臉計畫策劃團隊(共2位)

(一)當代設計有越來越多參與公共議題的發展趨勢,請問您認為當代 設計在公共議題的參與,在擔任角色和參與方式層面,與過往有哪些不 同?

(二)就設計團隊的角度觀察,設計參與、使用者參與和行政參與於本 計畫各自扮演哪些角色?此種協力模式對於設計成果帶來哪些影響?

(三)設計團隊於處理本案公園遊戲場議題,如何帶動在地社群對該議 題的討論並推動使用者參與?

(四)設計團隊於處理本案公園遊戲場議題時,如何就使用者和行政部 門之間的需求和期望,進行溝通與協調?

(五)就設計團隊的角度,設計參與、使用者參與和行政參與模式的改 變,對發展公園遊戲場設計創新的影響為何?

(六)整體而言,請問您對公部門此次就公園遊戲場議題納入設計參與 計畫的看法為何?

三、C類受訪者:參與Re-create Taipei 臺北鄰里公園翻轉計畫策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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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里辦公室的角度,本案的公部門參與、設計團隊參與和公園使 用者參與設計規劃的運作模式,與過往有哪些差異?

(二)里辦公室在本案擔任的角色和設計參與方式上,與過往公園管理 議題有哪些不同?

(三)就里辦公室的角度,里辦公處在本案中的公園使用者參與,為公 部門和設計團隊,提供了哪些幫助?例如,針對在地居民對公園遊具的 安全疑慮,里辦公室如何協助雙方溝通?

(四)就里辦公室的觀察,本次設計導入公園遊具再造計畫中,設計師 參與對發展公園遊具創新的影響為何?

四、D類受訪者:台北市文化局和協辦之區公所職員(各1位)

(一)當代設計有越來越多參與公共議題的發展趨勢,面對當代設計在 公共議題創新發展的參與,公部門在本案擔任角色和參與方式上,與過 往有哪些不同?

(二)就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的角度,本計畫中的行政參與、設計參與和 使用者參與運作模式與過往相比,差異之處為何?

(三)請問您認為本次設計導入公園遊戲場設計,行政參與、設計參與 和使用者參與運作模式的改變,對發展政策創新的影響為何?

(四)設計師於發展本案公園遊戲場設計創新時,是否曾向公部門反應 遭遇哪些行政管理機制層面的限制?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在本案公園遊 戲場設計再造議題時,如何就使用者參與和行政支援層面為設計師提 供幫助、協調相關資源?

(五)在設計參與型態改變的當代,請問您認為公部門於行政管理機制 哪有些地方可進行調整、以與民間協力在政策議題中更積極地發展創 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