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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問卷式普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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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傳統問卷式普查(香港)

一、普查的歷史背景

香港自 1961 年起,每隔 10 年由統計處(Census and Statistics Department)

辦理一次傳統問卷式普查,至今已經舉辦過 5 次普查,預計在 2011 年辦理第 6 次普查。為提供更即時的社會現況,在兩次普查的中間進行一次中期人口調查,

最近一次調查已在 2006 年辦理。中期人口調查的目的在於取得人口特徵的詳細 資料,並不針對全面人口進行點算,僅透過統計方法推估人口數目。

普查與中期人口調查的結果作為政府編制人口統計的基礎,並利用出入境登 記、出生與死亡記錄等公務系統的記錄,整合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等持續性調查資 料,建立人口統計數據庫,藉以編制人口數目、提供小地區的人口資料,作為政 府制定地區發展和社會福利計畫的基礎。

普查與中期人口調查的法令,皆按照《普查及統計條例》第 316 章第 9 條規 定,指定人士必頇提供資料以填寫普查(及中期人口調查)的表格,如拒絕訪問,

可罰款港幣 500 元,有意提供假造資料者,可罰款港幣 5000 元及監禁六個月。

統計處必頇對可識別個別住戶或個別人士的資料予以嚴加保密,不得向外洩 漏。所有填有個人資料的表格,亦必頇於 2002 年 3 月 5 日或之前銷毀(2001 年 普查資料)。

二、普查方法

統計處自 2000 年 8 月起,以「常住人口」取代以往「現住人口」的概念來 編制人口統計資料,以配合近年來香港人口與流動頻繁的模式。

2001 年普查在點算「居住人口(Resident Population)」時,將所有居港人口 分為「常住居民(Usual Residents)」21與「流動居民(Mobile Residents)」22,以

21 根據香港二零零一年人口普查主要報告(第二冊)內容指出,「常住居民」分為兩類,其一為

地稱為「電子問卷(Electronic Questionnaires, e-Q)」。受訪者若想利用電子問卷 回覆問卷,可在調查工作開始前,致電於「電話查詢中心」登記,住戶成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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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訪員大部分都是由中學四年級或六年級學生、專上學 生與學校教師所組成,教育署亦建議學校將 2001 年 3 月 15 日至 27 日定為人口 普查假期24。教師擔任的職位多為外勤統計組的組長,學生則為訪員(統計員),

統計處採取了「培訓導師」的方法訓練教師後,再由教師訓練學生。

(二) 問卷設計

香港在進行普查前,統計處會廣泛徵詢政府各部門、學術機構、社會與經濟 研究組織的意見,舉辦多次的普查討論會議後,決定普查問卷的內容。2000 年 普查期間建議的新增項目高達 80 個題目,其決定納入普查問卷根據以下 8 個準 則作為標準:「數據是否有用」、「受訪者能否或是否願意作答」、「題目容易為統 計員了解」、「是否有其他數據來源及資料蒐集管道」、「數據必頇容易整理」、「與 以往普查及中期人口統計數據比較的可能性」、「訪問需要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

與「聯合國建議及國際標準」。最後比較熱門且可行的建議項目,收錄於普查的 問卷內容。最後新增 3 個項目,分別為「住戶每月繳交貸款金額」、「前赴工作地 點的交通方式」、「前赴上課地點的交通方式」,其餘項目則作為政府執行相關調 查之建議。

統計局也新增「最高教育程度」(教育局建議)、「種族」(民政事務局建議)

與「居所內的廳房數目」(聯合國普查的建議原則),與 1991 年普查相比,總共 新增 6 個項目。短表問卷的題目總共 13 題,長表則為 54 題。

(三) 普查諮詢管道

至於普查的諮詢管道,統計處辦理 2001 年普查時,便於統計處的網站中,

設置普查網頁,提供大眾查詢及取得普查資訊。2006 年中期人口調查設置「2006

24 為考慮天氣狀況、避免學校特別孜排假期等因素,自 2006 年中期人口調查開始,調查日期已 調整為 7 月份實施。

(Online Appointment Request Service)」,以便受訪者新增、更改、取消或查詢預 約訪問的要求。

(四) 調查清冊

統計處將香港人口居分為「陸上人口(Land Population)」、「水上人口(Marine Population)」及「特殊人口(Special Class Enumeration)25」三部分。

在點算陸上人口時,所使用的抽樣底冊依照建設程度區分為「已建設地區

(Built-Up Areas)」及「未建設地區(Non-Built-Up Areas)」,分別建置「屋孙單 位檔案庫(Register of Quarters)26」與「小區檔案庫(Register of Segments)27」。 稱等資料,依據房屋署(Housing Department)與屋孙署(Building Department)根據拆卸舊樓與 興建新樓的資料進行定期更新。

27 小區檔案庫將每個小區劃分為 8~15 個屋孙單位,按照自然或容易辨識的分界來劃分,於每次 普查或中期人口調查進行前,經過實地考察進行檔案更新,將小區分界重新劃分,確保每個新劃 定的小區能包括數目相當的屋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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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抽樣方法

普查與中期人口調查在抽樣底冊、抽樣方法、問卷設計、調查方法與資料處 理的過程中均相同,僅在抽樣比例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普查時將發放長、短 表問卷,但中期人口調查僅發放長表問卷,並不發放短表問卷與點算人口。

抽樣方法為「非比例分層等距抽樣(Disproportionate Stratified Systematic Sample)」,陸上人口部分抽出 1/7(中期人口調查則為 1/10)的人口填寫長表問 卷,較偏遠的離島區、水上人口與特殊人口則抽出 2/7(1/5)的比例。非比例分 層等距抽樣能夠確保較小的分層,抽出較大的比例,使得各區的資料變異盡量一 致。陸上人口依據建設狀況與區議會等因素進行分層,已建設與未建設地區分別 以屋孙、小區為抽樣單位。

至於特殊人口的點算,則自所屬的管理單位行政紀錄中,取得抽樣資料進行 全面點算(如:社會福利署則協助全面點算露宿者)或抽樣調查(長期留宿飯店 的旅客則以 2/7 的系統抽樣進行調查),或直接以行政紀錄作為人口數據(如:

留宿遠洋輪船的旅客)。

(六) 資料品質的評估

統計處採取一系列的措施以減少誤差,包括準備完整且最新的抽樣清冊、充 分的臨時外勤人員訓練、覆查與審核問卷等方式。另外進行事後複查,在成功訪 問的住戶中,隨機抽出 0.5%的住戶,在普查結束後儘速進行再次訪查(2001 年 普查時間為 3 月 15 日至 27 日,複查時間為 4 月 9 日至 5 月 4 日),僅詢問關於 人口數目的問題,並將其複查結果與普查結果互相比對,以評估人口點算結果的 準確性。

普查或中期人口調查時,可能會漏報嬰兒或是兒童,因此針對五歲以下的兒 童進行獨立人口的估計(Independent of Population Estimation of Children),利用 行政管理系統的資料,將普查結果該年齡組的人口點算數目,與普查前五年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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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人口減去死亡人口後,再加上人口流動淨額之數據互相比對。

(七) 資料處理與發布

回收問卷資料後,先以「光學標記識別(Optimal Mark Recognition, OMR)」

進行資料的辨識與掃描,利用掃描所得的影像配合「數據審核及編校子系統」進 行電腦編碼、數據審核及邏輯檢察,再以「熱卡法(Hot Deck Method)」對不合 理值及遺漏的資料進行插補,最後由「比例估計法(Ratio Estimation Method)」

28進行推估後,公佈包含標準差與 95%信賴區間的統計數據。

資料發布分為「常用統計資料(Frequently Asked Statistics)」與「核心統計 表(Core Tabulations)」兩類。常用統計資料為基本的統計數據,可於統計處網 站中免費下載。核心統計表為按照地區分佈的人口、社會及經濟特徵的資料,可 於網路書店「香港統計數據書店」付費購買。統計處於 2008 年 8 月完成「中期 人口統計互動數據發布系統」的建置,可供民眾查詢與製作簡易的調查圖表或主 題式地圖數據。(如圖 3.1 所示)

圖 3.1、香港的統計互動數據發布系統

資料來源:本研究複製圖表自香港互動數據發布系統,

http://idds.censtatd.gov.hk

28 對於未能接觸的住戶,將留下自填問卷供其填答。統計處會將未能接觸但寄回自填問卷的住 戶標記,計算出一個加權因子,以估計該地區未能交回自填問卷的住戶之性別、年齡與基本特徵 等比例。至於詳細計算方式,可參考香港二零零一年人口普查主要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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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 年普查新措施

香港預計在 2011 年 6 月 19 日至 8 月 2 日辦理第 6 次普查,為配合天氣與新 增的資料蒐集方法,將調查期間延長為 45 日(2001 年普查僅 13 天,2006 年中 期人口調查為 18 天),為避免學校另外制定普查假期影響教學進度,將普查改在 暑假進行。長表抽樣比例自 1/7 調整為 1/10,以便與中期人口調查互相比較。

統計處配合聯合國的建議,預計增設郵寄問卷與網路問卷的填答管道。現任 統計處處長馮興宏先生預估將節省至少 4 千萬元的支出(2011 年普查預算原本 為 4.6 億元,改為新模式後則為 4.2 億元),預估在 2011 年普查中,在短表與長 表問卷的部份,分別預估有 25%及 5%的住戶會透過網路回覆。(如表 3.2 所示)

表 3.2、2001 年與 2011 年香港普查方法的比較

問卷設計 短表 長表

普查年度 2001 2011 2001 2011 抽樣比例 6/7 1/6 9/10 1/10 回覆管道

面訪 36%

75% 100% 95%

郵寄/自填 64% 0% 0%

網路 0% 25% 0% 5%

資料來源:香港 2001 年普查報告與香港統計處新聞稿,本研究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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