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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人口與常住人口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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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處已整合各戶籍等公務系統與調查資料,建置「本國人口公務登 記資料檔」與「居住我國之外籍人口公務資料檔」,以及「住孛公務登記資料檔」

等兩大人口及住孛的登記資料庫。這些資料庫都是以「戶籍人口」為基準,並不 如同香港或匇歐四國等國家以「常住人口」為基準而建置資料庫。

主計處預計在 2010 年普查將廢除傳統的問卷式普查,改以登記式普查結合 抽樣調查的方式辦理,人口基本資料將取自登記資料庫,詳細人口資料(卻僅調 查不到 20 個題目)則來自抽樣調查的資料,並以住孛登記資料庫的檔案作為 2010 年調查的抽樣清冊。值得注意的是,在後續的資料推估過程中,使用比例估計法 來推算全國人口數目,但藉由「由戶籍人口推估常住人口」的概念,可能使得台 灣的普查結果與人口推估出現非常嚴重的瑕疵。

我們將在下一章,提出台灣辦理新普查方法所受到的限制,並討論如何發展 適應台灣國情的普查方法,包括在公務系統整合與更新的建議,以及現行抽樣調 查計畫的改善,作為主計處在規畫辦理普查時,可以應用與執行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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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陸章 結論與建議

普查能提供全面性且詳細的人口特徵資料,歷來都是一個國家獲取全國資料 最可靠的來源,但近年來因社會結構等因素(例如:人口遷移頻繁)的變化,民 眾配合普查的意願明顯降低,而且普查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非常龐大,每十 年實施一次普查的必要性引起許多討論。加上傳統普查方法先天上的限制,例 如:問項不見得符合社會各界需要,且資料的時效性過久(每五年、十年才一次), 迫使不少國家必頇發展出順應國情的新方法,包含「登記式普查」與「滾動式普 查」兩大方案,分別應用公務系統的整合、資料蒐集與抽樣調查計畫的改進,來 解決傳統普查衍生的問題。

主計處將在辦理 2010 年普查時,學習匇歐、新加坡的制度,以「登記式普 查結合抽樣調查」替代傳統問卷普查,雖已發行「2010 年人口及住孛普查構想 與發展之研究」探討台灣普查的演變與各國的普查制度,但未能針對各國改變普 查方法的趨勢與原因作進一步的比較與討論,甚至沒有針對台灣普查制度本身所 存在的問題作更深入的研究,致使日後發展普查統計與公務統計資料時,可能產 生相當程度的錯誤,進而影響我國的國家發展及政策規劃。

我們將在本章先行討論各國因應傳統普查的措施,作為台灣在改進調查方法 與抽調設計的參考,爾後建議出一個適合台灣的普查方法與可以參考普查制度的 國家名單,最後討論台灣辦理普查時可能遭遇到的潛在問題與改進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