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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動式普查(美國與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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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滾動式普查(美國與法國)

本節將以美國與法國作為滾動式普查的示範,全世界目前也只有這 2 個國家 辦理滾動式普查。美國的人口數目排名高居全世界第三,目前已超過 3 億的人口 數目,使得普查的調查成本呈現前所未有的高負擔,在 2010 年普查花費預計將 高達 115 億美元,致使美國再度考慮降低調查成本或廢除傳統普查的可能性。

美國受限於人口快速成長與流動、新移民問題、拒訪率逐年提升造成資料品 質不佳等狀況,使其以提升資料品質為主要目的,為獲得詳細的人口資料而積極 發展新的調查及推估方法:美國社區調查(American Census Survey, ACS)及小 地區估計(Small Area Estimation),其以滾動式普查(Rolling Sampling)的概念,

詴驗將「十年一度的普查長表資料」分散為「每個月不斷連續蒐集資料」的可能 性。在 1980 年代開始進行滾動抽樣,累積一、二十年的測詴後,預計在 2011 年 將全面取代美國普查長表的發放,成為全世界第一個舉辦滾動式普查的國家。

我們在介紹美國滾動抽樣與調查方法時,將有較為完整的描述,以作為台灣 未來在考慮施行抽樣調查以取得人口資料時,能夠學習與參考的對象之一。法國 則在 2004 年起,為減輕傳統普查一次性的支出,而開始跟進美國滾動抽樣的概 念進行普查。我們在談到法國普查制度的演變時,與美國制度相似的地方則不贅 述,將著重其普查精神與特色,作為美國滾動式普查的補足之處。

一、美國的普查制度

(一)普查的歷史背景

美國為最早開始定期辦理現代人口普查的國家,自 1790 年起,每隔 10 年由 普查局(Census Bureau)辦理一次普查,至今維持傳統問卷式普查,調查方法以 郵寄問卷為主,透過電訪或面訪方式來輔助執行偏遠地區民眾的訪問、追問填答 不完整的問卷。美國普查的目的在於分配國會議席、政府預算,並重劃法定選區,

Section 2, Clause 3, the U.S. Constitution)規定辦理普查。

1950 年前的普查(含 1950 年),共進行過 17 次普查,且只發放短表問卷, Supplementary Survey, C2SS),引用滾動抽樣的概念,其結果肯定該抽樣方法取 代普查長表問卷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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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3 年,普查局將 1999 至 2001 年在測詴地區的調查結果與 2000 年普查 長表進行比較,提出至少抽樣 300 萬個樣本才足以反應全國與小地區的狀況,並 提出大量的研究與技術報告來改進滾動抽樣的執行方法。

由於滾動抽樣調查的問卷內容涵蓋個人的財務狀況、住家資訊等比較敏感且 隱私的問項,使得部分民眾與國會議員反對調查的進行,直到普查局立法保障個 人資料隱私,並透過廣泛的宣傳後,才讓美國民眾逐漸接受這樣的調查方式。

在 2005 年,國會終於通過「美國社區調查」,透過每個月連續不斷地抽樣 25 萬個樣本,每年累積抽樣全國 300 萬個樣本,約占全國人口數目的 2.5%,以 五年為一個周期,累積抽樣全國 12.5%的人口。社區調查的抽樣比例與普查長表 的 1/6 抽樣(約 17%)相距不遠,預計將取代 2010 年普查的長表問卷。

(三)調查計畫:美國社區調查/滾動抽樣 1. 調查清冊

普查局為擁有完整的地址清冊,以作為人口普查、社區調查與其他相關調查 的抽樣底冊,在 1990 年普查後,便開始建置「地址主檔」(Master Address File, MAF)。地址主檔以 1990 年普查訪員巡檢作業(Canvass)的地址名冊為基準,

自企業界購買商業用地名冊,另與地方政府合作執行「普查地址更新計畫」(The Local Update of Census Address Program, LUCA )與「社區地址更新計畫」

(Community Address Updating System, CAUS),透過田野調查與地理資訊系統來 更新地址清冊。

近年來,普查局為確認地址主檔的完備性、並確保資料的即時更新,將地址 主檔定期連結「郵局遞送地址檔」(USPS Delivery Sequence File, DSF)與因應普 查資料需求所建置成的資料庫:「地理區編碼對照整合系統」(Topologically Integrated Geographic Encoding and Referencing, TIGER)。該系統以地圖的方式呈 現人口資料,將地理區區分為國家、區域、州、郡、小區(Census Tract)、街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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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Block Group)與街廓(Census Block)等統計單位,提供普查地圖編制與統 計結果發布的功能。

在 2010 年普查計畫中,普查局的首要目標就是執行「地址主檔與地理區編 碼對照整合系統的改善計畫」,預計重新劃分地理區分界與校正街道位置,並更 新地址主檔,作為普查短表的地址清冊,以提升普查與社區調查的資料品質。

2. 抽樣方法

美國社區調查使用滾動抽樣的方式,每五年輪替一次樣本(被抽出的住戶至 少每五年才進行訪問一次)。每年抽出 300 萬個樣本,在團體之家(Group Quarters, GQ)29與波多黎各(Puerto Rico),分別抽樣約 2 萬與 3 萬 6 千個樣本。

在進行抽樣時,依據系統抽樣的方法將地址主檔分為五個樣本區塊,再依據 統計區的人口數目來分配樣本比例,以維持各統計區所抽出的樣本變異數一致,

最後再次施行系統抽樣,將樣本隨機配置於每個月份。

3. 問卷設計

社區調查於問卷設計的內容,大致上與普查長表問卷相同,但對於收入、遷 移、住屋價值的定義略微調整以獲得更詳細的統計數據,另增加生育狀況的統 計。整份問卷的填答僅限本人,不同於長表問卷允許代理人填答。

至於居住地點的部分,普查查表調查一年中最常居住的地點(經常居住地 點),社區調查則為過去居住超過兩個月的地點(現在居住地點),提出「兩個月 規則(Two Month Rule)」的概念,以確實將問卷送至受訪者家中,以解決季節 性人口遷移的問題。

29 團體之家即類似香港普查對於特殊人口的概念,係指監獄、孜養院等地。

普查局成立「國家處理中心」(Nation Processing Center, NPC),負責郵寄問 卷與資料處理的業務。社區調查以郵寄問卷為最主要的調查方式,並提供電話諮

(Telephone Questionnaire Assistance, TQA),負責處理調查或問卷內容相關疑 問,該系統也接受民眾建議,或可利用此管道直接回覆問卷。 調查。至於無法以郵寄進行調查(Undeliverable As Addressed, UAA)的偏遠地區,則抽出該區 1/3 的樣本比例,以面訪方式進行調查;而阿拉斯加原住民區域(Alaska Natives)與印地孜保護 區(Indian Reservations)等少數族群,亦抽出 2/3 的比例進行面訪。

普查的資料,特別增設「電話追問系統」(Telephone Edit Follow-up, TEF)來處 理社區調查問卷之遺漏或不合理的答案。 計畫(Population Estimates Program, PES)發布全國的人口數據,除參考社區調 查資料外,也根據出生與死亡人數、年齡、性別等資料進行修正與加權後,才公 布全國與各區的人口數目。

社區調查所發布的年度資料為該區於各個月份所調查出來的帄均統計結 果,並較普查長表發布結果增設抽樣誤差、90%信賴區間等統計數據,以維持較 高的資料品質;另依據調查地區的人口數目來發布單年、三年與五年的年度統計 資料:超過 65,000 人的區域每年發布資料,20,000-64,999 人的區域則每三年發 布一次資料,少於 19,999 人的小區則每五年發布一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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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短表的結果則發布至所有階層的統計區,長表與社區調查的結果則以街 廓群為最小的統計區來發布資料,並接受政府與企業各界的申請,提供以選區、

學區、都會區等方式來發布。調查結果公布於網站「美國實況查詢系統(American FactFinder, AFF)」,民眾可利用此系統查詢或下載電子資料,資料類型涵蓋「基 本表格(Basic Tables)」、「數據地圖(Thematic Maps)」、「主題表格(Subject Tables)」與「地理位置資訊比較表格(Geographic Ranking Tables)」等九類。

圖 3.2、美國普查/社區調查的實況查詢系統

資料來源:本研究複製圖表自美國的實況查詢系統,

http://factfinder.censu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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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國的普查制度

(一)普查的歷史背景

法國自 1801 年起,每隔 5 年辦理一次傳統問卷式普查,普查方法為傳統問 卷式普查,以人員面訪的方式進行調查,點算居住至少六個月以上的人口。目前 普查辦理單位為國家統計和經濟研究院(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tistics and economic Studies, INSEE)。

法國政府並沒有關於明確需要執行普查的法律規定,僅在憲法中提到普查的 必要性,於命令中說明辦理普查,因此法國普查辦理的周期比較不穩定。自 1936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便因戰亂與預算等因素無法定期舉辦普查,改為 1946、1954、1962、1968、1975、1982、1990 年辦理普查,至 1999 年普查為第 32 次辦理普查,是最後一次針對全民進行傳統問卷式普查。

普查結果用於分配預算、劃分選區、發展市鎮政策:各市鎮的首長均相當看 重普查數據的發布,以得到適當的預算分配。至於議員名額的分配,根據法令規 定每 12.5 萬人可以有 1 名議員的席次,更顯示普查數據在重新劃分選區上的意 義。在市鎮規劃的方面,對於公共設施,如:學校、托兒所、醫院、體育設施與 文化社區都需要依照人口數目作更完善的規劃。

(二)普查方法的轉變

法國在近二十年內,政權制度逐漸由中央政府改為地方分權的制度,使得各 地方政府必頇掌握最新的人口狀況,而統計院無法一次性的負擔傳統式普查所耗 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與經費(1997 年普查便因此延後到 1999 年才辦理),而普 查的人力與資源更無法持續運作。

值得注意的是,法國本身並沒有像匇歐國家的生命統計系統,無法透過登記 式普查取得人口資料,而該國人民比較重視隱私權,致使統計院改變原有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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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自 2004 年起,統計院便引進美國社區調查的滾動抽樣設計,以常態性的 抽樣調查取代傳統問卷式普查,改為每年元月份進行普查,每五年輪替一次樣本 以提供最新的人口與政經資料。

(三)調查計畫:滾動式普查 1. 調查清冊

調查清冊為建屋註冊系統(Located Building Register, RIL),此系統內包含 公家、商業與私有建孛等建物均列入清冊。此系統以 1999 年普查資料為基準,

調查清冊為建屋註冊系統(Located Building Register, RIL),此系統內包含 公家、商業與私有建孛等建物均列入清冊。此系統以 1999 年普查資料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