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傷寒要證治各論內容分析
第二節 傷寒本證內容分析
每一小證型均標有【因】、【證】、【脈】、【治】四項講述其病因、症狀、舌脈象,
與治則用藥,並引用《內經》、《難經》、《傷寒論》或陶節庵、喻西昌、張頑石等醫 家之醫論作為指導;在【治】法中則將方藥分先、後、終或輕、重、危等步驟等對 證處方,甚或提出其服藥後轉歸或誤治結果等,讓後輩臨證應用或學習有所依據,
最後並附有調理諸法,以期人們在起居飲食、生活作息中能自我調理保養身體。
第二節 傷寒本證內容分析
《景岳全書.傷寒典》:「凡病傷寒者,本由寒氣所傷」99,故傷寒本證有五:小 傷寒、大傷寒、兩感傷寒、伏氣傷寒與陰證傷寒(表4.1)。應注意的是,俞氏認為 仲景《傷寒論》之太陽中風證,實屬傷風重於寒者,故將之置於〈傷寒兼證〉一節 之首傷寒兼風。傷寒本證以大傷寒為主要內容,俞氏在大傷寒篇中提出「三化證」
概念100。這五證又有其別稱或古稱如下:
1. 小傷寒~冒寒,通稱四時傷寒,如冒風感寒之類,皆屬此病 2. 大傷寒~一名正傷寒,張仲景先師但名曰傷寒
3. 兩感傷寒~內經與傷寒序例,皆謂之兩感於寒
98董漢良:〈《通俗傷寒論》治外感表證製方用藥特色〉,頁1338
99﹝明﹞張介賓著:《景岳全書》,頁122
100張霆、劉海濤:〈紹派傷寒源流及學術思想淺析〉,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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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伏氣傷寒~古名腎傷寒
5. 陰症傷寒~內經名中寒,即直中陰經真寒證(分三陰證)
一、「三化證」闡明傷寒傳變
俞氏在大傷寒篇中提出「三化證」(表4.2 至表 4.6),在此「傷寒」為狹義傷寒,
即俞氏所稱的大傷寒(正傷寒),「三化證」所探討的是太陽經表證標病之邪出現的 傷寒傳變。同時,俞氏認為傷寒傳變表現,主要是由於個人之體質陰陽、臟腑寒熱 所造成,故提到:「凡太陽傷寒,其邪有但傳少陽陽明而止者,有不傳少陽陽明,越 傳三陰者,各隨其人之體質陰陽,臟腑寒熱,從火化者為熱證,從水化者為寒證,
從水火合化者,則為寒熱錯雜之證。」101。由「三化證」篇論述中亦可看出俞氏承 襲陶氏與景岳之傷寒傳足經亦傳手經論點。
俞氏並點出傷寒傳變之精髓,「雖然傷寒一證,傳變頗多,不越乎火化、水化、
水火合化三端 。 從火化者,多少陽相火證,陽明燥實證,厥陰風熱證。從水化者,
多陽明水結證。太陰寒濕證, 少陰虛寒證。從水火合化者,多太陰濕熱證,少陰厥 陰寒熱錯雜證。」102,故傷寒各經傳變有火化、水化、水火合化證(簡稱為三化證),
其基礎理論主要依循仲景《傷寒論》之六經辨證理論,故「三化證」內容大綱無論 水化、火化、水火合化,皆從各經之經證及腑證展開論述,並標明病狀、舌脈、病 因、治法與方藥。因「大抵吾紹患傷寒者,火化證多於水化,水火合化者亦不鮮」103, 故「三化證」篇以火化證及水火合化者敘述較較多。
俞氏又依其臨證及閱覽心得對《傷寒論》理論,或擴充如三陰與陽明合病、陽 明水結證,或增論如厥陰寒熱錯雜證有四、或推論如太陽陽明非脾約等。而俞氏傷 寒證治,獨重陽明,也可由此看出,俞氏認為:「凡勘傷寒病,必先能治陽明。陽明 之為病,實證多屬於火,虛證多屬於水,暴病多屬於食,久病多屬於血。」104,故 陽明有火化之燥實證,亦有水化之水結證,及發黃、蓄血之陽明變證,並提出邪盛 正虛有氣虛、 陰虧、氣血兩虧、精神衰弱四種下法,故論述陽明證者佔「三化證」
篇幅最多也最重要。
101﹝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25
102﹝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09
103﹝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09
104﹝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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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陽明火化證中,俞氏認為邪熱傳入胃經除有《傷寒論》陽明四大經證外,還併 有皮膚肌表的斑點隱隱,故採新加白虎湯(其在白虎湯基本方上,加入薄荷、荷葉、
陳倉米、益元散、竹葉、桑枝,更用活蘆筍、燈心,同石膏粉先煎代水);邪熱傳入 胃腑篇中,俞氏認為太陽陽明非脾約症,故治以厚朴七物湯,不用麻子仁丸,在正 陽陽明又提出輕、重、危證之分治,輕者調胃承氣湯,重者小承氣湯,而在危證神 識不清時,又在大承氣湯方基礎上,加入熄風開竅藥如犀角、羚角、紫雪;且擴充 提出三陰與陽明合病。
但在發黃、蓄血方面描述並不深入,發黃只著重在陽黃論述,而陰黃則併入太 陰水化之經證中,其治法在於無論陽黃、陰黃,在服用湯劑外皆需搭配服用礬硫丸。
蓄血則分輕、重、極重分級治法,而重者皆須用到蟲類之品。
同時補充邪實正虛之下法有四,「氣虛者,不可更與承氣湯法,當培元養正,用 參草薑棗湯,及外用蜜煎導法;陰虧者,法當滋陰潤腸,用張氏濟川煎;氣血兩虧 者,用陶氏黃龍湯;精神衰弱者,復脈湯調下妙香丸。」105,其中精神衰弱者,歷 代較少人提及,由此可知俞氏重視個人體質的差異。
水化證則論述較簡單,依其表寒或裡寒,表寒濕或裡寒濕,治以發表溫裡,或 溫化寒濕,或溫陽健胃,或壯腎陽以化水濕為主。
「三化證」另一重要的論述為太陰、少陰、厥陰之水火合化證,太陰濕熱,因「凡 陽經表邪,傳入太陰,往往脾濕與胃熱相兼」106,依濕熱輕重其證有四,濕重熱輕、
熱重溼輕、濕熱並重、濕熱俱輕;少陰水火,因「分手足二經,手少陰心主熱氣,
中含君火,足少陰腎主生陽,中藏寒水」107其證有三,水為火爍、火為水遏、水火 互結;厥陰寒熱,因「分手足二經,手厥陰為包絡,內含膽火,主行血通脈,足厥 陰為肝臟,下含腎水,主藏血活絡。…。火性熱,水性寒,故其證最多,寒熱錯雜」
108,其證有四,外寒內熱、內寒外熱、下寒上熱、上寒下熱。
二、指出三陰與陽明合病而成下證
景岳《傷寒典》引陶節庵言:「合病者,為兩經或三經,其病不傳者為合病。併
105﹝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16-217
106﹝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20
107﹝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22
108﹝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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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一經未盡,又過一經者為併病;…三陽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 合病例也」109。景岳又在三陽陽明證提到:「三陽陽明證,皆自經傳腑胃家之實證也。… 胃為腑者,猶府庫之府,腑之為言聚也,以胃本屬土,為萬物所歸,邪入於胃則無 所復傳,鬱而為熱,此由耗亡津液,胃中乾燥,或三陽熱邪不解,自經而腑熱結所 成。」110
但俞氏道:「從岐伯中陰溜府之義,悟出三陰實而邪不能容,邪正互爭,還而併 入胃腑以成下證也。」111 悟出三陰與陽明合病。此領悟亦應由景岳:「胃本屬土,
為萬物所歸,邪入於胃,則無所復傳,鬱而為熱」112所啟發。
太陰陽明合病有二:肺胃合病與脾胃合病;少陰陽明合病有三:輕者包絡熱鬱、
重者少陰火化合陽明燥化、及危者少陰壯火合陽明燥熱;厥陰陽明合病有三:輕者 厥陰氣結、重者厥陰火亢、危者厥陰鬱火深伏肝臟血絡。其治法除少陰陽明合病,
包絡熱鬱者,是使用清涼劑的連翹梔豉湯方外,其餘皆使用攻下劑,並在重危證時,
加入鎮肝熄風藥。
三、補充兩感傷寒
《素問.熱論》:「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113;仲景《傷寒論》:「 凡 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114。朱肱《活人 書》:「問傷寒一日頭疼口乾煩滿而渴,二日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耳聾囊縮而 厥,水漿不入不知人, 此名兩感傷寒也。兩感者,表裡俱病也,太陽與少陰為表裡,
陽明與太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陰陽雙傳,臟腑俱病,此為難治。仲景書 兩感無治法,但云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后,…,發表攻裡本自不同,救表宜桂枝湯,
救裡宜四逆湯。」115。
陶節庵《全生集》:「兩感者,陰陽雙傳,雖為必死,亦有可救者。虛而感之深 者,必死;實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大羌活湯主之。…,原仲景所未發表者,葛根、
109﹝明﹞張介賓著:《景岳全書》,頁146
110﹝明﹞張介賓著:《景岳全書》,頁122
111﹝清﹞俞根初原著:《三訂通俗傷寒論》,頁215
112﹝明﹞張介賓著:《景岳全書》,頁122
113任應秋、李庚韶、嚴季瀾主編:《十部醫經類編.黃帝內經》,頁4178
114任應秋、李庚韶、嚴季瀾主編:《十部醫經類編.傷寒論》(北京:學苑出版社,2001,人衛版 1991 年),頁 4673
115﹝宋﹞朱肱著,吳潤秋等主編:《中華醫書集成.類證活人書》(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1999,
萬曆 19 年辛卯徐鎔校刻本),頁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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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是也,攻理者調胃承氣是也。」116,故反對朱肱救裡用四逆湯,救表用桂枝湯,
認為煩滿、腹滿囊縮、譫語是實熱證,應用葛根、麻黃發表,調胃承氣攻裡。
景岳《傷寒典》:「三陽與三陰本無合病,蓋三陽為表,三陰為裡,若表裡同 病,即兩感」117;「凡兩感者,或三日,或六日,營衛不行,臟腑不通,昏不知人,
胃氣乃盡,故當死也。」118。景岳並贊同門人錢禎曰:「兩感者,本表裡之同病,
似若皆以外感為言也,而實有未必盡然者,正以外內俱傷,便是兩感。有縱情肆 欲之兩感勞倦竭力,飲食不調之兩感,七情不慎、疲筋敗血之兩感。」,也就是兩 感有三因,「其治法亦在乎,知其由而救其本 」119 。
俞氏則認為兩感,只是單純的:「身受陰寒之邪,口食生冷之物,表裡俱傷之 病,其病多發於夏令夜間,因人多貪涼,喜食冰水瓜果故耳。」120,其看法截取朱 肱與陶節庵之見解,認為:「虛而感之深者,必死;時而感之淺者,猶或可治法,
當先救裡後發表」121,治當先溫裡用附子理中湯加公丁香、煨肉果,後用桂枝加附 子湯,溫通陽氣以解表,終以香砂二陳湯,溫中健胃。
四、論陰證(伏氣傷寒與陰證傷寒)
朱肱:「治傷寒須識陰陽,太少厥陽皆屬陽證,太少厥陰皆屬陰證」122,俞氏在 大小傷寒、兩感傷寒後,補充了伏氣傷寒及陰證傷寒。
1. 伏氣傷寒
「伏氣傷寒」一詞,出自朱肱《活人書》:「伏氣之病,謂非時有暴寒中人,伏氣
「伏氣傷寒」一詞,出自朱肱《活人書》:「伏氣之病,謂非時有暴寒中人,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