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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攻擊型專利聚集

第二節 價值鏈結構

價值鏈(value chain)意指公司為設計、生產、銷售及運送服務或商品所從事 一系列個別活動之總合161,產業價值鏈亦是終端消費者取得最終產品前之一連串 加工過程162。而價值鏈分析方法主要涉及公司策略定位163,各公司為實現其特定 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164,採行不同活動,亦即專屬價值鏈(tailored value

160 Tessera Technologies, Inc., News Releases, May 06, 2013, at

http://www.tessera.com/abouttessera/pressroom/Pages/pressroom.aspx?releaseId=762060 (last visited May 18, 2013).

161 請參見瑪格瑞塔(Magretta, Joan)著,顧淑馨譯,簡單讀懂麥可.波特:活用競爭策略必讀經 典,頁 42、102-103,2012 年 1 版。

162 請參見湯明哲,策略精論-基礎篇,頁 46,2011 年。

163 有認為策略定位可分為以需求為主及以產業價值鏈定位二種,其中價值鏈如本文上述,而

以需求為主之策略定位係指以價格、客群等作為定位標準,例如各種不同品牌之手錶有不同價 位,或如 IKEA 居家用品店之家具鎖定年輕族群,提供自行組裝之 DIY 家具且擇定商品後立即取 貨,其客群定位亦與一般家具店採專人推銷、議價、訂貨後再行送貨之全方位服務、客製化不 同。請參見同前註,頁 45-46。

164所謂價值主張指策略之核心要素,係依公司所服務之客群類型、滿足顧客之何種需求以及訂出

何種相對價格(relative price),來定義企業為顧客創造之價值。而相對價格係指相對於其他同業,

顧客願意支付較高單位價格予該公司以取得服務或產品。請參見瑪格瑞塔,同前註 161,頁 39、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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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在此價值鏈中,攻擊型專利聚集往往成立數子公司作為實施專利之主體,將 後續購買或取得授權之專利歸於該子公司所有,抑或將母公司(或控股公司)擁 有之專利授權予子公司,因而本文認為在價值鏈上第一個策略活動係決定攻擊型 專利聚集之組織型態,第二個活動則係決定取得專利之方式;然而雖數量相對較 少,但除利用購買專利或取得專利授權之外,尚有特殊例子,如 Tessera

Technologies Inc.,係另有自行研發活動而以研發之專利進行授權者。

此外,第三個價值鏈上活動為運用專利,攻擊型專利聚集運用專利之方式大 致上有二,其一係向下游生產產品之公司主張其專利,以訴訟為手段要求和解或 支付授權金,其二則係與下游生產產品公司簽訂授權契約。惟事實上授權方式有 多種模式,故除單純非專屬授權外,仍有不起訴條款(covenant not to sue)等約 定。而價值鏈最末端之活動為獲利分配,即攻擊型專利聚集運用專利取得授權金 或和解金後,將該授權金以契約規定之比例分配與原權利人,甚至亦有強調其係 自行負擔訴訟等運用專利費用,僅在後續取得授權金之際始收取報酬者。

雖無具體數據得以衡量流程所需之成本,然各攻擊型專利聚集依價值鏈上各 策略活動之流程之抽換或變動可為自身訂定最節省成本之價值鏈,並因其合適性 而獲得高報酬166

166 請參見羅伯.柯普朗(Robert S. Kaplan)、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為醫界把脈(How to Solve the Cost Crisis OF Health Care),哈佛商業評論,2011 年 9 月號,頁 47-50,201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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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由本文自行整理 Acacia Research

Group LLC

General Patent Corp

 General Patent Corp International

 投資子公司

運用專利

 訴訟

 授權

獲利分配

 General Patent Corp International 收取報酬

Round Rock Research LLC

取得專利

Technologies Inc.

組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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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五力分析與策略活動系統圖(S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