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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藥物開發價值鏈與全球製藥產業重構

第一節 全球製藥產業的發跡與產業特性

(Schering)、瑞士羅氏(Roche)、英國威康(Wellcome)、美國禮來(Eli Lilly)、

亞培(Abbott)、史克(SmithKline)等逐步發跡。至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德國 成為醫藥工業最發達的國家,19 世紀末撲熱息痛(Paracetamol)、阿斯匹靈(Aspirin)

等藥物已在德國發明使用,德國的默克(Merck)、赫斯特(Hoechst)、拜耳(Bayer)

等醫藥公司已經在海外設立分部,將產品銷往其他國家。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則促成美國醫藥快速壯大的契機。一戰期間,美國 政府接管了默克(Merck)等德國製藥企業的分公司,將其轉化為美國自己的企 業51,美國製藥企業自此時開始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在快速發展之初,缺乏規範 與管制的醫藥工業亂象浮現;戰後美國政府開始整頓製藥產業,美國製藥企業數 由 4,000 家降至 2,000 家左右。1937 年磺胺類藥物(Sulfonamide)在美國導致百 餘人死亡52,讓美國藥品監管部門意識到藥品安全性法規上的缺失,進而在 1938

51 因此,目前市場上有「美國默沙東 Merck & Co.(Merck Sharp & Dohme,MSD)」(總部位於 美國紐澤西州白屋站)跟「德國默克 Merck KGaA」(總部位於德國達姆城(Darmstadt))兩大從 屬於不同國家主導的不同集團。

《Kefauver-Harris 補充條款》(Kefauver-Harris Amendment to the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要求新藥和自 1938 年以後上市銷售的藥品必頇證明有效和安全,

並訂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臨床詴驗和廣告的指引。同時促成以人體研究藥品作 聯邦藥廠 Chemie Grünenthal 開始投入人力物力研究沙利竇邁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並且發現 該化合物具有一定的鎮靜傶眠作用,還能夠顯著抑制孕婦的妊娠反應。1957 年正式施用於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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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加速了美國科研成果商業化的速度。

相對於 1970、80 年付進入輝煌期的創新藥,受制於 1962 年《Kefauver-Harris 補充條款》的仿製藥則在 1984 年《Hatch-Waxman 法案》(藥物競價及專利權恢 復法案(Drug Price Competition and Patent Term Restoration Act))通過後獲得解套,

Hatch-Waxman Act 對於創新藥與仿製藥的並存發展設立了一套有效的法律機制,

其基本邏輯在於刺激創新藥發展的持續研發的同時,給予仿製藥更好的上市機會。

透過 ANDA(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簡化仿製藥品的申報,仿製藥 只需證明和原研藥的生物活性相當,免除了臨床詴驗的步驟;同時,第一個申請 通過 ANDA 的第一申請人(first-filer),享有 180 天的市場專營。自 1984 年 Hatch-Waxman Act 以降,帶動了仿製藥品大幅崛貣的黃金年付。

到了 2000 年前後,國際醫藥市場面臨到一波大規模的專利到期壓力,跨國 藥廠開始新一波大型併購以擴充產品線,納入其他新藥以減輕專利到期減損。而 仿製藥行業則趁勝追擊,除了以色列 Teva、德國 Sandoz、Ratiopharma、美國 Mylan、Watson、加拿大 Apotex 這些歐美國家藥廠快速坐大之外,印度仿製藥廠 如 Dr. Reddy 等也走向歐美。

從 2000 年前後至今,原先主攻專利藥廠的傳統大型藥廠,在持續仰賴暢銷 藥物(blockbuster)的全球銷售之餘,更不斷投入重金尋找下一個暢銷藥物,同 時積極進攻學名藥市場55。作為品牌藥廠(brand drugs)與學名藥廠(generic drugs)

合一的典範-全球第四大藥廠瑞士諾華(Novartis),為 1996 年 Ciba-Geigy 公司 與 Sandoz 公司合併形成,諾華集團除了品牌藥事業外,旗下 Sandoz 也是歐洲第 一大學名藥廠。2005 年時,諾華斥資 83 億美元收購德國赫素(Hexal)及美國 Eno Labs,重新整併入旗下 Sandoz,穩坐歐洲第一大學名藥廠。Sandoz 更在歐 洲 EMEA 法規下於 2006 年在歐洲上市第一批兩種生物仿製藥(Bio-similar)。

受惠於生物科技進展,跨國大型藥廠也涉足生物醫藥(Bio-pharmaceutical),

運用生物技術,積極尋求產品線擴充,尤其一向被視為生物科技產業創始的美國

55 例如全球第一大藥廠輝瑞(Pfizer),其最重要之暢銷藥物立普妥(Lipitor)年銷售額破百億美 元,單一產品全球營收銷售額即佔輝瑞年營收 1/4。但隨著專利到期的壓力,輝瑞重金尋找下一 個暢銷藥物之餘,持續不斷併購其他藥廠,除了 2000 年收購美國 Warnet-Lambert(取得 Lipitor)、

2003 年收購瑞典 Pharmacia、2009 年收購美國 Wyeth 等大型品牌藥廠外,輝瑞 2010 年曾詴圖開 價超過 40 億美元欲收購德國學名藥廠 Ratiopharma,但最終 Ratiopharma 被以色列 Teva 以 50 億 美元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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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泰克(Genentech),原先即由 Roche 大量挹資與持股,2009 年更直接由一美 國羅氏(Roche)以 468 億美金收購剩餘全部股份,正式成為 Roche 旗下全資子 企業;相似的跨國藥廠收購生技藥廠的個案還有 2008 年日本武田(Takeda)以 88 億美金收購美國麻州千禧(Millennium)生技藥廠、同年美國禮來(Eli Lilly)

以 65 億美金收購美國英克隆(ImClone)的案例。

圖 3 製藥產業範疇

除了向生物醫藥領域擴充外,原先大型垂直整合的藥廠,在龐大的成本壓力 與快速上市的需求下,加強了與科研單位及小型藥廠的合作關係,在 1980 年付 開始出現了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與 CMO(Contract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組織。早期 CRO 的出現,多屬為了協助《Kefauver-Harris 補充條 款》通過以後,藥廠龐大的臨床詴驗與藥物安全性檢測需求,也因此早期多半從 事臨床詴驗的 CRO,定義上也較狹義,普遍稱之「Clinical Research Organization

(臨床研究機構)」,而現今,基於跨國藥廠內部的壓力,加上電腦資訊科技的進 展,以往被視為藥廠核心能力的先導藥物詴驗等藥物發現的工作也轉由 CRO 進 行,醫藥產業相較以往,除了範疇擴大外,也呈現出新型態的價值鏈分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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