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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國校長評鑑制度實施現況之比較

第六章 綜合比較

第二節 兩國校長評鑑制度實施現況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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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兩國校長評鑑制度實施現況之比較

壹、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實施目的之比較

英國校長評鑑目的乃根據績效管理與專業發展做為主軸,在於「設計 一個對於其整體績效能可以清楚並且持續評量的架構,在於要支持他們在 學校計畫的脈絡中可以為了促進教育的精進與績效,並且提升對於教師之 期待標準;該評鑑也設計了管理機制,以應用於當教師的表現低於期待時 的改善機制」。因此英國校長評鑑中可以看到,雖然指得是廣泛的教師,

但是亦針對學校領導者—校長,政府希望透過持續性的機制,促使校長在 學校能有所表現,提升教育品質,並強化校長自我的專業知識。

臺灣校長評鑑的目標乃根據臺灣校長評鑑目的瞭解校長辦學情形、確 保校長辦學品質、促進校長專業成長及獎勵試辦績優校長。透過評鑑瞭解 校長辦學的狀況,例如學生學習的表現、或是教師的教學效能,也是要在 過程中,確保學生在學校所接受到的教育是有品質保證;除了現況的瞭解 與品質把關,臺灣校長評鑑也相當重視校長的專業成長。臺灣的教育政策 相當繁瑣複雜、隨著外在環境變動快速,因此校長應該要有足夠的知識與 能力理解政策的內涵與實際的做為,並且將教育政策適切地轉換,讓學校 的師生得以瞭解現行之重大教育政策;臺灣校長評鑑制度仍在試辦階段,

為了使校長積極參與、降低校長的反彈聲浪,便以鼓勵的方式,促使校長 打開心房以參加校長評鑑。

綜上所述,兩國皆審視校長的辦學成果與專業成長。但是相異點在於 臺灣校長評鑑的實施歷史不如英國長,因此目前仍採鼓勵的方式,希望可 以讓更多校長接受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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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專責機構之比較

英國與臺灣的校長評鑑制度皆由政府委外辦理,其中英國的劍橋教育 協會為一獨立財團法人機構,其得以獨立運作校長評鑑,地方政府除了提 供相關經費外,英國劍橋教育協會主要根據地方政府的要求、教育部的相 關政策發布及實際研究結果來調整校長評鑑。劍橋教育協會非只負責校長 評鑑的委託案件,亦包含對其他單位的支援與研究,因此校長評鑑在英國 劍橋教育協會以小組專案的形式進行。

相對臺灣以新北市政府為例,新北市校長評鑑委由國立政治大學教育 學院進行評鑑。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乃一學術研究機構,新北市政府可 以直接委託承辦該項業務,並參與評鑑的過程。因此校長評鑑的辦理過程 中,新北市政府直接與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接洽,並以專案形式委託,

其負責研究、執行校長評鑑等事宜,從規劃、執行至事後追蹤輔導,過程 中並邀請新北市教育局之主管人員共同參與。

綜上所述,兩國負責校長評鑑的單位性質是最大的不同,英國之專責 機構為財團法人,臺灣之專責機構為學術研究機構。由於英國經常將行政 業務委外至私人機構,因此校長評鑑委託單位的選擇在英國普遍能被接受,

相對於臺灣的校長評鑑還是將政府的業務外包至社會認為公正的學術機 構辦理,避免產生爭議。即使專責機構的性質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兩國 負責校長評鑑的運作方式皆以專案小組進行,教育主管當局提供所需的資 金與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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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實施活動比較

一、 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前之訓練之比較

(一)訓練內容

英國校長評鑑於訓練時說明校長評鑑的範疇,包括評鑑的週期、評鑑 者的組成、所包含之內容(如面談、文件審查等等),還有各事項的順序 評鑑者必須要能夠幫助受評校長去辨認可能的目標並仔細定義何種行動 才是需要去進行的,才不會浪費了有限的資源;評鑑結果最重要的評鑑報 告書的格式,因此必須要在評鑑前向參與的人員說明與報告,如果沒有異 議才可以按照該格式完成評鑑;評鑑前,說明何謂適切的資訊?又該如何 去蒐集;由於評鑑必須利用面談來達到相當廣泛的影響,在訓練的時候,

評鑑者需要如何進行有效的面談,並要能真正去傾聽問題並控制面談的過 程。

臺灣校長評鑑在訓練時說明校長評鑑之根據;評鑑目的在於確認評鑑 的中心思想,以免校長或訪評委員的誤解或理解錯誤,造成自評與實地訪 評實的落差;由於資料的蒐集過程繁瑣,透過自評的步驟,受評校長在針 對各層面所需要的資料進行整理與分類,依據相同的層面來進行資料蒐集,

在自評與實地訪評的過程中,會較有效率;評鑑實的面談,如何利用有限 的時間,從旁側擊校長平時在校之表現。

綜上所述,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正式進行前,對於評鑑所參與的人員 皆須進行訓練,其訓練內容相異的部分在於英國校長評鑑針對評鑑之範疇 做相關說明、並在訓練時要求參與評鑑的人員同意校長評鑑報告書的格式;

臺灣校長評鑑因為目前尚未能以常態性進行校長評鑑,因此相當強調校長 評鑑的實施為依法有據。相同的部分在於,兩國皆針對校長評鑑的目標、

資料蒐集、評鑑面談做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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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參與人員之訓練

英國校長評鑑的參與人員所需之能力與範圍於上述已有多闡述,而訓 練的內容多針對評鑑的技巧,使評鑑得以順利進行,並如期完成評鑑報告 為主要的目標,因此根據評鑑的形式分成面談與研究技巧;而除了評鑑委 員,校長也是被要求需要接受訓練的一員。

臺灣校長評鑑的參與人員所需之能力與範圍於上述已有多闡述,而訓 練的內容多針對評鑑的技巧,使評鑑得以順利進行,並如期完成評鑑報告 為主要的目標,因此根據評鑑的形式分成三部分,書面資料、學校現場巡 視、面談;而除了評鑑委員,校長也是被要求需要接受訓練的一員。

綜上所述,除了臺灣在實地訪評的過程中,重視學校現場巡視外,其 他如書面資料、面談、以及參與的人員兩國皆相同。

(三)時間與經費

英國校長評鑑前的訓練,以兩天的工作坊為主,還額外加一天是為了 要測驗訓練的成果與問題的釐清,一共為三天;然而訓練花費的部分,則 是會根據地點、住宿的需求、交通費的支出、講師費、校長的代理代課費、

還會因團體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但不包含場地費,平均共要花費 7,000 英 鎊(約 35 萬元臺幣),每個人要繳 350 鎊(約 17,500 元臺幣)。

臺灣校長評鑑前的訓練,以半天的工作坊為為主,主要講解相關評鑑 內容,與其注意事項,最後還有經驗分享與問題釐清。而訓練花費的部分,

半天的訓練課程、共兩個場次,每場次的訓練花費約 5 萬元臺幣,參與者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

綜上所述,英國與臺灣校長評鑑訓練所花的時間、花費、繳交費用的 狀況皆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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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績效管理人的參與,臺灣教育主管機關參與確認最後評鑑結果的會 議;臺灣的訪評委員的性質與英國的外部專家相仿,兩國的校長同樣都是 參與人員之一。

(二)實施程序

英國校長評鑑實施程序包括:校長自評、計畫會議、後續會議(兩階 段)、正式評鑑報告修改會議。英國校長必須要在評鑑活動正式開始前,

根據地方教育局所公布的表格來進行自我評鑑,得以在評鑑活動正式開始 前寄給其他評鑑參與人,例如績效管理人、學校治理委員會的成員及外部 專家。計畫會議對績效管理者而言,即使已經看過校長的自評報告,仍是 需了解學校的狀況,在這次校長會安排校園參訪、教職員辦公室的參觀、

與校長與學校相關利害關係人面談;在計畫會議中,校長的專業知能、學 校狀況、與外界的關係、校長的目標完成度、下一年的目標設定皆為評鑑 者所想要了解的內容。評鑑面談是以了解其他評鑑者及校長之想法及意見。

績效管理人要在本次的面談結束後,完成校長評鑑報告書的草稿撰寫,並 在後續會議開始前寄給評鑑參與人。

後續會議分成兩階段,主要的目的在於針對評鑑報告的初稿進行修正 與再修正,過程中,校長可以針對其中內容提出意見,績效管理人必須要 將校長之意見紀錄與評鑑報告中,完成後並複印一份給校長確認,第二階 段的後續會議,則是確認修改的部分,並簽署最終版本的評鑑報告書。正 式確認會議乃是針對校長評鑑報告書做最後的確認,在此階段校長評鑑報 告書已經不做大幅度的增減或修改,如果評鑑者或是校長認為還有不足的 部分,則以附件的形式補充。

臺灣校長評鑑分成四個階段,校長自評、實地訪評、確認結果會議、

分析座談。校長自評乃要求校長在期限之內,根據評鑑報告書的格式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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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來完成,完成後由專任助理負責將校長自評報告書郵寄給負責之評鑑委 員,如此一來,評鑑委員即可在實地訪評前先對校長辦學情形做初步的了 解。藉由實地訪評,評鑑委員可以對照校長於自評報告書所呈現出的內容 是否屬實;除此之外,評鑑委員透過進入校園、實際面談後,確實感受學 校氛圍,以利撰寫校長的評鑑報告,亦能對校長的辦學提供優點與建議,

求來完成,完成後由專任助理負責將校長自評報告書郵寄給負責之評鑑委 員,如此一來,評鑑委員即可在實地訪評前先對校長辦學情形做初步的了 解。藉由實地訪評,評鑑委員可以對照校長於自評報告書所呈現出的內容 是否屬實;除此之外,評鑑委員透過進入校園、實際面談後,確實感受學 校氛圍,以利撰寫校長的評鑑報告,亦能對校長的辦學提供優點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