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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個案中後續飛安建議之分析與比較

第四章 飛安建議之執行情況探討

第一節 兩起個案中後續飛安建議之分析與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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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飛安建議之執行情況探討

上一章中,筆者選擇兩起具代表性之空難進行個案研究,了解事件始末、

發生原因與調查結果,並整理出後續飛安建議。本章將進一步探討上述建議 是否落實、執行,首先將兩起空難個別改善事項進行比較,嘗試釐清在間隔 十年後,飛航安全建議是否相同、有無改善與進步。接著,分別觀察政府飛 安相關部門與航空公司,在兩起事件後能否落實調查報告書中建議,執行情 況如何;並就俄國現有民航安全相關法規、制度,與世界標準進行比較。

不過,礙於語言限制,以及相關資訊公開程度不足(民航部門並無根據 特定調查報告書發布後續改善情況;大部分官方新聞稿、報告只以俄文撰寫,

且許多連結已經失效),僅能儘量就英文相關文獻進行探討,了解民航相關 部門,以及各航空公司近年在飛航安全上的執行狀況與效能。

第一節 兩起個案中後續飛安建議之分析與比較

在比較兩起空難報告書中飛安建議的執行情況之前,先就兩份報告進行 整體檢視。北俄羅斯航空 821 號班機空難於 2008 年 9 月 13 日發生、2009 年 5 月 18 日完成調查;薩拉托夫航空 703 號班機空難則在 2018 年 2 月 11 日發生、2019 年 6 月 11 日調查完畢,兩起空難的發生與調查完成時間皆有 大約十年的差距。

就調查完整度而言,早十年完成的北俄羅斯航空調查報告,反而比薩拉 托夫航空調查報告更完整且清楚。舉例而言,在正、副機長相關資料中,北 俄羅斯航空報告書納入「過去三天總飛行時數」、「年度藥檢情況」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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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員執照到期時間也一併列入。但在薩拉托夫航空報告書中卻並未列出這 些訊息。由於無法取得第一手資料(指與兩起空難直接相關的人員、維修文 件等),難以判別上述差異是因為北俄羅斯航空調查中有歐美專家協助,因 此報告更臻完善,或僅單純肇因於薩拉托夫航空空難調查時能取得的資料不 足。不過,薩拉托夫航空空難調查報告書中出現明顯錯誤(副機長通過飛行 前藥物檢查的時間年份錯誤,請見註 100),顯示儘管是相當近期的調查報 告,其嚴謹性與正確度仍有改善空間。

接著,就兩份最終報告中提出之後續飛安建議進行比較。依上一章所述,

飛安建議可分為三個部分:針對相關政府民航部門、對航空公司提出以及其 他建議。

一、民航部門

北俄羅斯航空空難報告共提出 21 項建議,主要針對駕駛員訓練、取得 相關證照資格與技術性問題(如在機場或飛機上裝設/更新高科技設備以加 強安全)。其中多為首次面臨/提出之技術性問題,如俄國飛行員從四人機組 轉換至兩人機組的適應問題、強化俄式/西式姿態儀顯示方式不同的訓練、

更新機場、跑道設備等,但也不乏基礎飛安建議(提升英文能力、增加機組 員在壓力下的訓練、確認文件與訓練內容符合規定等)。

薩拉托夫航空空難報告則針對民航機構發布八項建議。和北俄羅斯航空

不同的是,這些建議多為基礎要求,並非未曾發生過的新議題。其中第七條 與第八條(依照國際標準,為受訓機師設立空間迷航、失速、螺旋狀飛行與 失重等訓練課程)甚至在 2013 年韃靼斯坦航空 363 號班機空難後就曾經提 出。因此,有必要了解民航相關部門執行狀況,並將在第二節中進行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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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航空公司

北俄羅斯航空空難報告共有 11 項建議。除少數針對本次事件的建議(如 針對 737 等引擎間隔距離較大之機型實施相關訓練)外,其餘多為基礎安全 規範,如重新檢視人員技術是否合格、嚴格遵守標準作業流程、確保並提升 機師、維修人員英文水平等,顯示北俄羅斯航空在空難發生時未能妥善維持 最基礎的飛航安全。

薩拉托夫航空空難報告中則有六項關於航空公司的改善事項。和北俄羅 斯航空報告相同,改善事項亦以基礎安全規範為主。包括遵守「暗艙」原則、

了解現有體系不足,並提升安全管理系統、機組員訓練。僅有一項建議和本 次空難過程直接相關,其餘皆針對基礎飛航安全落實。值得注意的是,本起 空難發生在距今日不遠的 2018 年。和 10 年前北俄羅斯航空空難相比,最基 本的飛航安全規定與架構理應已能完整實行。這是否代表俄國航空公司今日 仍存在嚴重飛航安全問題,除北俄羅斯航空、薩拉托夫航空之外的其他民航 業者表現又是如何,將於本章第三節進一步探討。

總體而言,兩份報告相較之下,完成時間較早的北俄羅斯航空最終報告 反而較薩拉托夫航空報告來得更完整、準確度也較高。推測可能原因有二:

首先,北俄羅斯航空空難除俄國國際航空委員會主導調查外,美、英、法國 之飛航專家亦協助參與。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英國航空事故調查局與 法國航空事故調查處皆為公信力佳之飛安調查機構,在各方人馬協助下,報 告品質自然較高。另一個可能因素則是薩拉托夫航空在空難發生兩個月後便 終止營運,導致調查人員在收集資料與相關數據時碰上許多困難(報告書中 不少薩拉托夫航空相關資訊皆顯示「無資料」,或許和該公司結束營運、資 料無法取得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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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兩節將分別就空難調查報告建議中的兩個主要行為者——俄國民 航部門與航空公司進行探討。了解建議執行狀況,以及在飛航安全發展上有 無採取相對應或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