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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問題分析與策略方案

第二節、 以普遍收視為目標之解決方案

二、 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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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來的收視率與廣告收益是不成比例的,因為台灣市場還是比較小,

而且台灣比較喜歡看新聞或連續劇,喜歡看所以收視好所以廣告預算 比較多,支出基本上來講在那個地方不會太少,所以剩下給體育節目 的廣告預算就不會太多了(受訪者 C 訪談筆記)。

電視業者戊代表受訪者K 認為,中華職棒為台灣之「指標性運動」,若沒有 轉播單位播出,實屬可惜,「因為他們(即MP& Silva 集團)跟中職簽約裡頭,

一定會有一條『你一定要播出』,你不能簽了約不播出……到了 20 號他跑來跟我 說,欸賣不掉耶,那賣不掉的話我們大家就談談吧……那我找我董事長一起聊聊,

當下坦白說就兩個心情:一個就是中職沒人播其實蠻可惜的,因為他是一個台灣 唯一剩下比較指標性的運動;另一個就是或許我們可以透過中職的轉播,可以讓 博斯的頻道有機會拓展市場」。

至於季中與華視合作轉播職棒,一週轉播一場賽事且並未收取相關費用,係 認為基於中華職棒具備「普世價值」而將訊號直接交由無線電視台華視播,在華 視播出時的最佳收視率約為1,換算之收視人口為 22 萬人,受訪者 K 認為這係 因觀眾先前無法收看球賽而激出的高收視,加上在無線台播出,觀眾普遍可以收 視,然而後期收視率平均為0.3 至 0.4 間,回歸到球賽轉播之一般數值(出自受 訪者 K 訪談筆記)。

兩家不同的電視業者皆表示中華職棒在台灣有其特殊性,即使轉播職棒賽事 可能廣告收入無法打平,卻仍然願意投入轉播市場,或許背後有更多商業利益之 考量(例如提高知名度、藉此打進有線系統環境等),可看出中華職棒具有一定 的重要性。

二、公共性

2008 年北京奧運中華隊首次兵敗中國隊,加上職棒再度發生放水事件-米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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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暴龍隊假球案,接連著中信鯨隊宣布解散,依據教育部體育署於提出之3 年期

《振興棒球運動總計畫》,目的在於改善棒球環境,「振興棒運,恢復國人對棒球 的興趣與信心」。職業棒球亦為該計畫目標之一,期盼可「穩住職棒發展」透過 建立不法介入職棒預防機制、建立完備職業運動相關制度以及研議可行之租稅優 惠執行方式等,達成防範賭博、建置職棒二軍、提升平均進場人數等相關目標。

政府透過國家經費補助特定運動項目,反映出棒球運動對於我國之特殊之處,而 職業棒球不因其為職業性質而被排除,反而為重要目標之一,亦可展現其公共性 質。

台灣運動文化協會理事長余宗鳴認為,2014 年轉播權爭議中,其實觀眾並 未受到阻絕性的侵害,而係收視習慣轉換的適應期,原先以第四台當作收視平台、

管道的觀眾,還未適應收視管道之變遷,不習慣透過有線電視以外的方式收看中 華職棒,職棒雖然未於有線系統播出,仍有提供其他管道,余宗鳴認為以台灣目 前的環境,網路與有線電視的普及率應該不相上下,究竟2014 中華職棒轉播爭 議事件中,觀眾權益是否實質受到侵害?亦或是收視管道之變遷適應期?這兩者 必須區分。

不過,余宗鳴認為職棒在台灣的運動環境之下具有「公共性質」,參考教育 部體育署的所列之經費與立法條例,鼓勵職棒運動發展亦為目標之一,可透過帶 動職業運動以達提升整體國民體育發展,故仍然有保護之必要,然而必須考量保 護所介入的程度:

我會覺得中華職棒本身具有公益性存在,因此你不能單純將他視 為私人營利,但是保護的必要包括必須考慮到目的性、手段性以及比 例原則,那我覺得目前收視條件的情況下,保護的必要性已經減少很 多……既然你對於第四台業者還有規範空間在,也還有一些受益的狀 況之下,我覺得至少在這一塊主管機關還是有保護的手段跟必要,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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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未來當整個收視條件更成熟,包括網路轉播等等,我覺得未來保 護的必要可能會越來越小(余宗鳴訪談筆記)。

對轉播中華職棒十多年的電視台的經營者而言,台灣運動市場並不大,不同 於美國或者日本之發達,若以收視率與廣告效益作為判斷基準,純粹粹以成本利 潤出發,似乎收益不豐,電視業者甲代表受訪者 C 於訪談中表示職棒的平均收 視率並不出色,在台灣轉播職棒仍然是以CPRP 的方式購買廣告,而除非是總冠 軍賽或者國際賽如WBC 賽事才可能透過檔購買廣告,「基本上來說,轉職棒不 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於在如此的環境之下,為何會繼續選擇轉播職棒,受訪 者 C 認為轉播中華職棒賽事係屬「社會責任」,即使賠本也願意持續轉播:

後來很多人問我為甚麼要繼續,我的回答是社會責任啊,因為大 家愛看,而且職棒又是台灣的國球,大概只有我們有能力付出兩個頻 道,每天晚上然後兩部 OB 車自己做,能做這件事的不多,最後結果 你能賺錢就算了,還虧錢。對我們來講如果價格還是差不多我們還是 會去繼續轉播(提問:你是說跟過去一樣四千多萬元?)對對對,我 們還是會繼續做,雖然這結果還是虧損很多,對於中華職棒我們已經 虧習慣了,我們已經把它變成我們社會責任之一了(受訪者 C 訪談筆 記)。

電視業者戊代表受訪者K 表示,當初與 MP& Silva 集團接洽時,轉播職棒 熱身賽同樣也是站在「運動頻道的責任」之立場,而無償轉播熱身賽事,亦是公 共性之展現。

熱身賽時候他們還沒找到(轉播單位),他們就打給我,我說好 我可以幫你播,至少不要讓人家看不到,我覺得這對我來講,既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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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頻道,總是有一些,你說責任也好,或者我們想要順道投投機也 好,我想這東西就是這樣子,摸蛤蠣兼洗褲,我可以幫你播,只要不 要花錢,反正我就做,那時候作其實也沒有想要參與……(轉播熱身 賽時)沒有付任何費用(受訪者 K 訪談筆記)。

由政府機關撥列經費預算振興職業棒球,以及有線電視業者因負有「社會責 任」爭相投入轉播賽事等觀之,職棒運動於台灣特殊的環境下,具有一定的公共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