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初步研究架構與產業領導廠商的實務

第四章 研究二:環境管理規範與廠商能力發展-個案分析

第四節 初步研究架構與產業領導廠商的實務

一、探索性研究(exploratory research)與產業領導廠商選取

是指對先前極少或沒有特定相關研究的議題或問題進行探索,由於資料與認 識皆不足,因此其重點並不在驗證假設或證實理論,而是希望對該議題或問題有 初步認識與理解,或建議可能的假設。本研究希望了解台灣產業的領導廠商,對 於環境管理規範採取了哪些回應行為,以因應環境管理的趨勢。據此選取台灣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7

統產業與資訊電子產業領導者各一家。希望透過了解產業領導者的行為,對台灣 廠商回應環境管理規範與認證的行為有初步的認識。選取的傳統產業領導廠商分 別為:食品業-統一企業公司;資訊電子業-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二、資料收集方式

本研究透過收集產業領導廠商的公司年報、企業永續經營報告、企業社會責 任報告書、網站資料揭露,及環保、安全及衛生報告書等來源,取得產業領導廠 商回應環境管理規範作為的相關資料。

三、內容分析法

內容分析法是屬於非參與式的調查。不是經由訪問調查獲得資料。是從任何 保存下來的資料中進行蒐集分析。而這些資料是任何型態可以記錄、可以保存,

具有傳播價值的傳播內容。從手寫的到印刷的文字資料,到圖片、錄音、影片等 型態皆可。

四、研究發現

本研究以次級資料採用內容分析的方式,希望了解廠商針對利害關係人的需 求,採取了哪些因應的作為。希望了解不同利害關係人壓力與廠商環境管理行為 之關係。

本研究之個案公司基本資料如表 8 所示。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8

表 8:個案公司基本資料表

個案公司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統一企業公司 成立時間 民國 76 年 2 月 21 日 民 56 年 8 月 25 日 員工人數(2009) 24,476 人 4,776 人

營業額(2009) 2,857.4 億 447.85 億 資本額(2009) 2,590.4 億 389.7 億

主要產品 積體電路製造服務及其相 關項目

食糧、速食、乳飲、綜合食 品、保健食品

環保單位設立時間

1995 年整合原工安環保課 為直屬總公司之風險管理 部。

2003 年 4 月 1 日組織重整,

將原先工安室、公共工程部 環保課與各地環安單位整 合成立環安室。

資料來源:個案公司 2009 年報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69

表 9:個案公司採行的環境管理作為

環保措施 台灣積體電路公司 統一企業公司

製程減廢 ○ ○

回收減廢 ○ ○

污染防治 ○ ○

綠色產品 ○ ○

綠色採購 ○ ○

綠色建築  

環境管理系統(ISO14000 系列) ○ ○

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系統(OHSAS 18001) ○ ○

有害物質流程管理系統(QC 080000)認證 ○ 

溫室氣體排放減量 ○ ○

綠色能源開發 ○ ○

環境會計制度  ○

註:○代表個案公司已推動、代表個案公司部分推行或不需推動該措施、

代表個案公司無推動該措施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0

表 9 符號具體說明如下。符號「○」表示該措施已經在該公司全面推動;符 號「」則是表示該措施在個案公司已經開始推行,但是並未全面普及,或者是 該措施不屬於規範該產業的環境管理措施。例如:有害物質流程管理系統(QC 080000)認證是規範資訊電子電機產業的環境管理規範,在其他產業並未推行。

最後,符號「」則表示該環境管理規範適用該產業,然而個案公司並沒有推動 該措施。

由表 9 中可以發現,兩大產業領導廠商所採取的環境管理規範回應作為很相 近,在 12 項環境管理規範回應作為中,兩家公司有 9 項環境管理規範回應作為 相同,其餘 3 項環境管理規範回應作為推動中或是不需要推動。顯示多數環境管 理規範具有跨產業的適用性,僅少數環境管理規範為產業限定性質{如有害物質 流程管理系統(QC 080000)認證主要規範資訊電子電機產業廠商}。其次,產業 領導廠商推動多項環境管理規範回應作為,代表因應環境管理規範的要求已經成 為主流趨勢,其他台灣廠商將難以迴避環境管理規範的限制,更需要積極去尋求 解決之道,才不會因為無法跨過環境管理規範的競爭門檻,而導致退出產業的情 況發生。

本研究重點在於了解初步研究架構與廠商實務之間的差異,因此整理所收集 的次級資料,分析個案公司回應利害關係人訴求所採取的環境管理作為,整理如 表 1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2

圖例說明:「◎」代表該因素在個案公司具有顯著存在或是具有重大影響;

「○」代表該因素存在或是具有部分影響;「」表示該因素不存在或是無影響。

表 10 說明如下,依據收集的廠商年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公司網站資 料與其他相關報告等四大類次級資料整理。其中符號「◎」被標視為顯著存在或 是具有重大影響,是指該利害關係人類型在上述四大類次級資料中皆有提及,甚 至會反覆出現在不同類型資料的不同章節中。而符號「○」則表示該因素僅在兩 類或三類次級資料中被提及,代表該利害關係人類型,廠商回應利害關係人訴求 頻率比較低,可能是該利害關係人類型在四大類資料中,僅需回應特定或少數利 害關係人即可,無需在所有類型資料中述及,據此認定該利害關係人類型為具有 部分影響之因素。最後,符號「」則表示該利害關係人類型在學術文獻上被提 及對廠商環境管理行為具有影響力,但是在所收集的四大類資料中,個案公司並 未提及該利害關係人類型。推論為該利害關係人類型影響廠商環境管理行為的程 度較低,因此並未引起廠商對其特別重視。

綜合前述可知,產業中的領導廠商已經開始重視環境管理規範,並且逐步導 入環境管理規範的標準到廠商營運中,而環境管理規範的導入是為了回應利害關 係人的要求。然而,不是所有的利害關係人皆受到廠商的重視,某些利害關係人 的要求會受到廠商優先回應,部分利害關係人的要求則被忽視。因為,不同利害 關係人類型對廠商環境管理行為所施加的壓力不一致。所以經由探索性研究,在 後續進行個案訪談時,本研究選取四大類次級資料皆有出現的利害關係人類形似 種,分別為「政府」,「高階管理者」,「顧客」與「股東」。針對這四種利害 關係人類型擬具訪談大綱,如表 11。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3

表 11:訪談大綱

訪談大綱採用開放式提問的方式,訪談進行時會根據訪談對象的回答進行追 問。例如:在貴公司推動環保認證過程中,主要涉及哪些項目?(有哪些是您印 象深刻的部份?)當訪談對象回答後,會繼續追問訪談對象,為何這些項目最印 象深刻?貴公司如何進行這些印象深刻的項目?有沒有哪些項目遇到困難?採 行開放式提問的方式,肇因於本研究探索廠商如何發展因應能力,希望從廠商採 取的作為中,歸納出廠商在推動環境管理規範時發展出哪些能力。不採用直接詢 問「貴公司發展出哪些能力」的問項,以避免訪談對象回答時對「能力認知」的 基礎不一。

訪談大綱

請問貴公司對於環保認證(RoHS、碳足跡認證與 LEED 綠 建築等)如何取得資訊來源?

有哪些組織或人士會對貴公司推動環保認證表示意見?

請問貴公司如何決定該環保認證推動的優先順序?

在貴公司推動環保認證過程中,主要涉及哪些項目?(有哪 些是您印象深刻的部份?)

推動環保認證,對於貴公司內部而言,主要的影響有哪些 部份?

(例如組織架構、組織例規等等)

貴公司在取得環保認證後,對於公司本身的能力、資源等 產生哪些影響?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