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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文見解及其應用

第二節 力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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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內(勢)必成為事實」,否則將會形成併購案明明可能無法進行,卻因後面主 管機關之許可,被認定斯時已在某特定時間內(勢)必成為事實之荒謬情況。

董事會或股東會可能否決該議案

在併購案中,會認為在董事會與股東會(如需股東會通過時)前即已屬消息 明確,係因為在許多併購案中,董事與股東(如需經股東會通過)已有一定之共 識,會議之表決僅係形式,甚至在某些案件中,會出現為了刻意延遲消息明確時 點,而推遲董事會決議時間的情形,如在東森案中,被告王令麟也自承東森國際 公司遲至95 年 7 月 6 日才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股權交易案,並於次日公告,是 為了避免違反內線交易規定而刻意為之(東森案事實及歷審法院見解詳見後 述)。

然而,並非每間公司之公司派都對公司未來有高度的掌控能力,是以,法院 應衡量併購案雙方公司之股東與董事會組成為何?各董事與各大股東對於併購 案之態度為何?併購案是否必然會在董事會(或股東會)通過?如果董事及股東 間並未達成一定之共識,而導致併購之議案有可能在董事會或股東會上被否決,

此時,則不能認為在法定程序(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完成前,併購案已屬案「在 某特定時間內(勢)必成為事實」。

以下將依照前述架構檢驗近年較為重要之內線交易案件。

第二節 力晶案

第一項 犯罪事實

本案之併購類型屬於包含策略聯盟之資產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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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旺宏公司於民國(下同)93、94 年間營運不振,股價持續走低,資金嚴 重短缺,而價值約70 餘億元之十二吋晶圓三廠閒置多年,廠房價值每年產生大 約10 億元的折舊,並負擔鉅額利息支出,故於 94 年間有意出售坐落於新竹市力 行路16 號閒置多時之晶圓三廠廠房(含潔淨室及其附屬廠務設備等)資產,以 支應將屆期可行使轉換贖回之30 億元可轉讓公司債、銀行聯貸利息 1 億 5 千萬 多元等資金缺口及改善因晶圓三廠資產閒置之折舊導致財務結構不良;適該案被 告黃崇仁所主導之力晶公司於同期間因DRAM 景氣熱絡,亟於增加新的生產線,

取得新晶圓廠房,並優先尋求擴張12 吋晶圓廠以增加力晶公司相關產能,惟因 蓋新廠需要取得土地和一年以上的建廠時間,故有意藉由取得旺宏公司十二吋晶 圓廠彌補力晶公司因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建廠土地取得延遲所導致的產能擴張 空窗期;又旺宏公司有意藉由晶圓三廠資產出售時機尋求與力晶公司策略聯盟合 作,除了減輕旺宏公司費用的分擔,更可結合雙方的資源,故旺宏公司董事長吳 敏求希望尋求將「買賣晶圓三廠廠房」與「策略聯盟」二案合併作為與力晶公司 洽談交易之標的條件。雙方取得初步共識後,旺宏公司董事長吳敏求遂指派資深 副總經理盧志遠、副總經理王耀東、資深協理潘文森、工業工程處處長林文忠、

工業工程處副處長孔建豐、廠務技術部門副經理高瑞祥、晶圓二廠廠長陳瑞坤、

資深協理兼財務長葉沛甫等人組成專案團隊,與黃崇仁指派之力晶公司副董事長 蔡國智、經營企劃室處長朱憲國、廠務工程處副處長陳成章、廠務工程處副理黃 仁哲、風險控制處副處長陳光漢、經營企劃室課長古峰維、總經理室特別助理郝 旭烈、董事長室處長彭秋萍等人所組成之專案團隊,雙方針對「買賣晶圓三廠廠 房」與「策略聯盟」二案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協商程序。雙方最後於95 年 1 月 18 日簽訂備忘錄及召開董事會通過相關議案,並於當日公告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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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高等法院 102 年度重金上更(一)字第 4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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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94 年 12 月間,被告黃崇仁參訪旺宏公司晶圓三廠。」

11. 「94 年 12 月 13 日,力晶公司內部召開副總裁會議,朱憲國報告接收晶 圓三廠預計時程及待辦事項。」

12. 「94 年 12 月中,力晶公司與旺宏公司持續就價格部分協議,於 94 年 12 月 16 日召開會議(決議內容:廠房以 48 億元買斷成交,另開始擬具 MOU 及準備後續董事會召開事宜等)、再於94 年 12 月 22 日召開會議以 53 億元成交(決議內容:廠房以 53 億元買斷成交,並準備後續董事會 召開事宜等),確立旺宏公司與力晶公司買賣十二吋晶圓三廠之目標。」

13. 「委託開發」、「代工服務」之內容及違反「委託開發」、「代工服務」之 損害賠償條款,則於95 年 1 月 15 日、16 日許始達成共識」

14. 「旺宏公司與力晶公司簽訂本案備忘錄(MOU),力晶公司及旺宏公司 於95 年 1 月 18 日同一天召開董事會分別通過上開「旺宏公司與力晶公 司雙方同意在 90 奈米以下之 NVM/Flash 先進製程進行合作,力晶公司 並願意提供 12 吋晶圓廠之產能以滿足旺宏公司新世代產品之需求,並 於同日下午股市收盤後 3 時 17 分起分別將該等消息輸入公開資訊站之 重大訊息公告周知。」

製表人:李珮禎

時序表又可摘要如下圖:

940825

探詢交易意願

940826 訪廠 940926

初步磋商

940930

內部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