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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正脉疏》「十番顯見」的結構與脈絡的探討

第二節 「十番顯見」在全經結構中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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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智旭的說法該如何來理解呢?如果仔細就其說法來看,其用「啟其端」, 用「巧取」,這意味著真鑑並非完全承襲或是套用,而只是在某一方面的作法得 自《合論》而來。這個「端」指的究竟為何呢?應該就是指真鑑將這十番全部的 經文,透過一項主題為線索,以看似平行、不重層次的方式來區分為十個段落,

並分別提出十段主旨。這種作法,便是智旭所說的「如來示阿難真見文有九段,

已啟其端,交光巧取用之」的意思。在《合論》是以「真見」為線索,貫串九段 文義,在真鑑則是以「顯見性」為線索,來貫串十段的文義。智旭所說的「交光 巧取用之」,巧取而用的正是《合論》詮釋這部分經文的方法。而由真鑑實際上 區分段落的作法來看,其十番確實是可以見到《合論》的影子。不過,必須特別 強調的是,儘管真鑑「巧取」了《合論》的方法,並不意味著就完全承襲了《合 論》的結構與詮釋。真鑑將其十番科文所展現出來的義理,皆集中在闡述「顯見」

這唯一表詮的課題上,畢竟有其獨見。當然,《合論》的特色,正在於其強調「此 經尊頂法故,以明見佛性為宗」(《卍續》18,頁 3),並說「此經……兩會數萬 言,但論『見』一法者,半之」(《卍續》18,頁 12),或許真鑑是受到這方面的 啟發,才會將十番的重點,完全集中在唯一表詮的「顯見」上來發揮也未可知。

第二節 「十番顯見」在全經結構中的定位

真鑑所科的「十番顯見」,其所蘊含的義理,除了由其本身的內在結構來探 討外,還應考察其與本經其他單元,乃至與全經宗旨之間所相互型塑的外在結構 關係。這部分,可以發現真鑑有不同角度的闡述,包括由全經判科、宗趣通別與 入道方便三個不同的角度來切入,可說是一種多重的定位。以下將依序分別進行 考察。

壹、 就全經判科而言的定位

真鑑所科的「十番顯見」,並非獨立於全經之中,而是屬於全經結構中的一 個單元。關於部分結構在整體結構中所蘊含的意義,楊義曾有扼要性的說法。他 說:

對於整體結構而言,某句或者某段話語處在此位置、而不處在彼位置,本 身就是一種功能和意義的標志,一種只憑其位置,不需用語言說明,而比 起用語言說明更為重要的功能和意義的標誌133

133 楊義《中國敘事學》,頁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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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十番顯見」所處位置所具有的功能與意義,可以由真鑑所科的全經科 文來觀察。就真鑑的科文來看,「十番顯見」是繫屬於「一、帶妄顯真」(《卍續》

18,頁 355),「一、帶妄顯真」繫屬於「一、尅就根性直指真心」(《卍續》18,

頁 355),「一、尅就根性直指真心」繫屬於「三、說盡真際」(《卍續》18,頁 354

~355),「三、說盡真際」繫屬於「二、如來極顯真體」(《卍續》18,頁 354),

「二、如來極顯真體」繫屬於「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卍續》18,

頁 352),「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繫屬於「一、如來破妄顯真」(《卍 續》18,頁 328),「一、如來破妄顯真」繫屬於「一、初銷倒想,說空如來藏」

(《卍續》18,頁 328),「一、初銷倒想,說空如來藏」繫屬於「一、說奢摩他,

令悟妙心本具圓定」(《卍續》18,頁 327),「一、說奢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圓定」

繫屬於「一、正說經」(《卍續》18,頁 327),「一、正說經」繫屬於「二、如來 委示」(《卍續》18,頁 327),「二、如來委示」繫屬於「一、經中具示妙定始終」

(《卍續》18,頁 325),「一、經中具示妙定始終」繫屬於「二、正宗分」(《卍 續》18,頁 325)134。換言之,這「十番顯見」的終極目標,是在具體地揭示出 本經所要宣說的「妙定」,而其定位,則是在「具示妙定始終」的過程中,先指 出「奢摩他」,藉以明悟這「妙定」,是「妙心本具」的「圓定」。而這「妙心本 具」的「圓定」,正是說出「空如來藏」。這是一種「顯真」的進路,是顯示出阿 難所遺失的真性,使他能親見「如來藏體」。而要「極顯真體」、「說盡真際」,必 定得先指出個入路,這個入路便是「根性」,由此「根性」一路「顯真」地指向 真心。「十番顯見」,正擔負了這指出入路的關鍵性功能。而由「十番顯見」下所 繫屬的科文來看,也能明確地得知,基本上都是屬於正面揭露式的表詮。

關於這些相關繫屬的結構所蘊含的意義,真鑑在《正脉疏》中都有所闡述。

藉由了解這些闡述,對於認識「十番顯見」因其定位而具有的多重意涵,應當能 有更深的領會。

首先,在全經的大結構中,「十番顯見」是屬於「正宗分」。依真鑑的說法,

「正宗」意味著「問答發揮經中正所尊尚之全意」(《卍續》18,頁 325),可知 這是全經的主體所在。「正宗分」下,則是屬於所分二科中的第一科「經中具示 妙定始終」。關於本科,真鑑指出「此與後科雖俱為正宗,而仍分正、助。此科 為正,後科為助也。正科中,惟答當機之問定,故全經一定之始終,更無別意也」

(《卍續》18,頁 325)。由此可知,「十番顯見」所屬的分科,是「正宗分」中 的「正科」,也就是全經主體中最主要的部分。在這「正科」中全部的經文,只 有一項用意,亦即答覆阿難對於「楞嚴大定」的啟請,而這同時也是全經的唯一 用意。由此可以逐漸地看出「十番顯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全經主旨「楞嚴大

134 有關「十番顯見」在真鑑對於全經分科中的相關位置,可以參見真鑑的《楞嚴經正脉疏科》

(《卍續》18)全文,或是張圓成《大佛頂首楞嚴經正脈科會》(臺北:佛陀教育基金會,2005 年),書首的「楞嚴正脈大科略圖」,當能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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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關係。在「經中具示妙定始終」下,則是屬於「二、如來委示」所分二科 中的「一、正說經」,其下三科中的第一科「說奢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圓定」。在 本科中的經文,是「正答阿難第一妙奢摩他之請」(《卍續》18,頁 327)。換言 之,即是對於「妙定」中之「妙奢摩他」的說解,用意在使阿難能悟得「妙心」

本自具足的「圓定」。真鑑在此對於「妙心」有所概述,他說:

妙心,即近具根中,遠為一切諸法實體,乃至圓具三如來藏,本來不動、

周圓,自性定也。令於是心開悟分明,信解真正,即是奢摩他微密觀照。

經文自此至四卷半,引諸沉冥出於苦海,即舊解判為「見道分」者也。(《卍 續》18,頁 327)

所謂「妙心」,就其涵蓋的範圍而言,近,則在眾生的六根中即具足;遠,則「為 一切諸法實體」,乃至「圓具三如來藏」。這說明了「妙心」既周遍無外又切近眾 生的特性。此外,「妙心」又是「本來不動」,這正是本經所要宣說的核心要旨——

「自性定」。換言之,前來所說的「妙定」,指的正是「妙心本具」的「圓定」, 也就是在此所說的「自性定」。而「妙奢摩他」,則是對於「妙心」能「開悟分明,

信解真正」,屬於「解悟」的層次。本科經文的用意,便在於先悟解此,才能有 後文進一步的修與證。這部分,前人則是判為「見道分」,意味著本科經文的用 意在於「見道」。就「見道」一詞而言,似乎與真鑑所說的用意並無不同,那麼,

真鑑為何不沿用前人的說法,而另外作此新說呢?可有其超越前人的優點?對此,

真鑑自設問答,說明了如此的科文「有四發明優於舊判,故特改之」(《卍續》18,

頁 327)。其中,第一項發明最為關係到科文的要義,同時也是經文的要義。他 說:

一者,顯經惟定。蓋經始終惟說一首楞嚴大定。今以三名判盡正宗,足顯 始終惟是一定。舊判泛明三分,定意湮晦,豈不令人忘其為說定耶?(《卍 續》18,頁 327~328)

真鑑認為,前人雖然科分為見道、修道與證道,不過,只是「泛明」而已。其實,

在其他的經典,未必沒有如此的科分。如此一來,本經迥異於他經的特出之處,

豈不因此而模糊掉了嗎?也就是他在此所說的「定意湮晦」,「令人忘其為說定」。 然而,本經的宗旨只有一項,那就是宣說「楞嚴大定」,這項要義若不能彰顯出 來,再如何用心的科文,豈非也等同於虛文?因此,真鑑才會改以經文本身所使 用的「三名」——妙奢摩他、妙三摩與妙禪那來分判「正宗分」,以「顯經惟定」, 彰顯本經從頭至尾所重之處,只在此「楞嚴大定」,任何段落的宣說,其最終都 必將指向於此。就真鑑這項改科的作法來看,確實是較前人所科更能突出本經的 要義,同時,也更能彰顯出「十番顯見」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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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奢摩他,令悟妙心本具圓定」下,真鑑又區分為二科,「十番顯見」

是屬於「一、初銷倒想,說空如來藏」(《卍續》18,頁 328)。關於「說空如來 藏」一事,真鑑有所說明。他說:

大科下既以具示三如來藏,而又含次第圓彰之別。今於次第中,即應首示 空如來藏。此空,非斷無、非滅色、非相外等空,以此中顯一切法不動、

不壞,鈍(筆者案:當為「純」)是藏性真如,更無纖毫外法……蓋取即 相皆性,純真為空,乃第一義空也。此依心真如門會妄歸真,令其知真本 有而已。(《卍續》18,頁 328)

所謂的「大科下既以具示三如來藏」,即前文中所提到的「妙心」是「圓具三如 來藏」一事。雖然「三如來藏」是「圓具」,不過,在宣說的過程中,勢必仍須 有次第的先後。因此,在本科中,是先揭示出「空如來藏」。按照真鑑所說來看,

這「說空如來藏」的用意,是「顯一切法不動、不壞」,無有例外,都是「藏性 真如」。這是就一切妄相中指點出真性來,重點便在於能夠了知「真本有」。換言 之,「十番顯見」既繫屬於此科之下,便意味著也承載了「知真本有」的目的。

在「初銷倒想,說空如來藏」下,「十番顯見」則是屬於二子科中的「一、

如來破妄顯真」(《卍續》18,頁 328)其中「顯真」的部分,也就是真鑑在說明 中所略微點到的「於根,多顯其真,少破其妄」(《卍續》18,頁 328)。這顯真 的用意,在下科「二、顯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中能看得更清楚。由「顯 示所遺真性,令見如來藏體」的科文,即可看出重點是要正面地顯示出「真性」。

其重要性,真鑑在科文下有所說明。他說:

此科即是真本,正修必用。佛云:「眾生遺此本明,枉入諸趣。」故科名 承用「遺」字。然而現具六根之中,遍為一切法體,故此科始從眼根開顯,

以至四科、七大也。(《卍續》18,頁 352)

由此可知,本科開始,是真正進入對於本經所要宣說的核心要義的認識,也就是

由此可知,本科開始,是真正進入對於本經所要宣說的核心要義的認識,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