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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鑑顯見性之說的「真」與《會解》顯真見之說的「真」

第三章 有關「十番顯見」詮釋進路的探討

第四節 尋找一個可能對話的新詮釋空間

一、 真鑑顯見性之說的「真」與《會解》顯真見之說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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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該留意的是「破妄」是否真的能為「顯真」之助?而在主張衝突者的部 分,則應留意《會解》與《正脉疏》在顯真方面的區別,是否真的是頓與漸之別?

而《會解》所顯之「真」,又是否真的與《正脉疏》所顯之「真」不同,而如同 胡氏所說的「不是真」170?如果真的「不是真」,則嘗試含攝《會解》「破妄見」

的作法,自然也就無需進行。此外,「破妄只是破其妄,不足顯真」,破妄又是否 真的與顯真毫不相干,對於顯真毫無助益?

解鈴還需繫鈴人。若將以上的問題統合整理,則要尋找新的詮釋空間,還是 得回到真鑑對於《會解》的辯破中來思考。在《正脉疏懸示》中,真鑑將問題歸 納為兩方面。他說:

諸師……皆齊於舉拳類見章中,總皆標為破斥妄見。標雖標定,及至逐文 詳釋,又見分明皆是顯見妙處,却又順佛釋為顯見。遂令學者觀其標處全 是破見,看其釋處却是顯見,而標、釋全不相應,破、顯兩無決定。(《卍 續》18,頁 276)

諸師千載於一見性,或標、釋兩不相同,或心、見析為二體,遂令破顯無 定而真妄難憑(《卍續》18,頁 277)

諸註不達,全迷顯真,而總標破妄。破、顯既以無定,真、妄竟以難憑。

於見、於心,一異莫決,竟皆墮於非真之迷,而卒不敢領見為心矣!(《卍 續》18,頁 279)

就真鑑所說的這三段話來看,其認為《會解》的問題出在兩大方面:一為「標、

釋兩不相同」、「標、釋全不相應」,由此而造成「破顯無定」。所謂「破顯無定」, 這是有關詮釋方法上的問題。另一為「心、見析為二體」、「於見、於心,一異莫 決」,由此而造成「真妄難憑」。這「真妄難憑」,則是有關詮釋內容上的問題。

以下將由這兩方面入手,來尋找新的詮釋空間。

貳、 由真妄的角度來觀察

一、 真鑑顯見性之說的「真」與《會解》顯真見之說的「真」

在嘗試尋找新的詮釋空間之前,必須先確認一事,亦即對於真鑑顯見性一說 必須先予以保留。因為就真鑑的角度來看,這由根性顯真心之說為其獨到的發明,

無論如何也不能讓步。真鑑曾特別強調說:「此顯示根性,非但只為經初要義,

170 胡氏曾特別提醒說:「需要分別的是:《會解》認為破妄是顯真,而其「真」是相對於「妄」

之真,還是超越一切之真?」見胡健財〈《楞嚴經正脈疏》「指見是心」詮釋意涵之探析〉,收錄 於《第一屆楞嚴經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頁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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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全經始終皆以此為要義。故開示時,從眼根而開;修入時,從耳根而入。」(《卍 續》18,頁 279)換言之,在真鑑看來,這「顯示根性」的重要性,不只是就其 在全經開頭處的位置而言,而是籠罩全經。不論是見道時的由眼根開示,或是修 道時的由耳根圓通修入,都是建立在這項基礎上。而其評破諸師為「破顯無定而 真妄難憑」,也是以此為準據而言,即上文所引的「諸師千載於一見性」中的「見 性」。

確立這項在詮釋上不能讓步的基礎後,則必須進一步探究的是,真鑑所彰顯 的見性,是何種的真?而《會解》所認為真的真見,又是何種之真?是否與真鑑 所言之真有所衝突?或是可以並存無礙?

先就真鑑所言之真來看。依真鑑之說,其顯見性之真,並非純真,而是帶妄 之真,換言之,即真妄和合之真。他在「十番顯見」開頭處,特別立了「帶妄顯 真」一科,藉由自行設問的方式來闡述其說。他說:

問:既曰顯真,何又帶妄?蓋此根中之性即第八根本識,所謂識精元明,

緣所遺者。……今所顯者,但於凡夫分上,正惟黎耶實體。經後偈文亦稱 陀那細識,舉勝稱揚也。其體,全是真心而具無明。雖具無明,而眾生分 上,捨此無別真體,非比前心無體非真也。……雖有二種顛倒見妄,姑帶 之而且不遽破,故曰「帶妄顯真」。直至十番顯後,方乃一番破除。(《卍 續》18,頁 355~356)

依真鑑的看法,在此所顯的「根中之性」,正是經文前面所提及的二種根本中的 真本,即「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大正》19,頁 108),在此所說的則是「識 精元明,緣所遺者」。雖然是真本,不過,經文在此時所顯的情況,是「但於凡 夫分上」、「眾生分上」,亦即是就未解脫時而言。這時即便真本「全是真心」,卻

「具無明」。而其妄則是在「十番顯見」後,才一次加以破除。換言之,由於在

「十番顯見」處的重點,在於彰顯其真,雖然這真本是「具無明」,不過,「眾生 分上,捨此無別真體」,所以不得不暫施權宜,先兼帶妄見來彰顯見性,這便是 真鑑所說的「帶妄顯真」。

雖然真鑑在此已略微說明了帶妄而顯的不得已之故,不過,在後文的詮釋中,

他還是不斷地自行設問來補充說明。如他設問說:「問:何不即指純真之心,而 乃用此曲示、費此申明乎?」(《卍續》18,頁 379)就問題而言,已可知悉其所 顯之真並非純真。真鑑會如此「曲示」的原因,便在於他是以對象來區分真妄比 例的程度。他說:「蓋究竟離妄純真之心,惟佛乃具,等覺尚帶生相無明,何況 地前諸位,乃至五住凡夫,現前何有純真之心?」(《卍續》18,頁 379)真鑑認 為只有佛陀的真才是「究竟離妄」的「純真」,此外,都必會兼帶不同程度之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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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況下,「眾生現量,離此根中之性別無可指」(《卍續》18,頁 379)。既然 如此,只好權且、也只能由此根中之性來顯真。至於這由帶妄之真而顯的成效,

是否能達成顯真的目的,真鑑則認為毫無問題。他的解釋是:

真雖不純,體終不變。如金在鑛,離鑛無金。……故佛直指根性為心,如 指鑛說金,金即在鑛,非離鑛外而別有金也。此處秪因其無明未剖,尚有 歉於妙之一字,故佛略抑揚之,意在表其切真耳!……行人時中但請認取 此性,萬無一失。譬如收買金鑛者,時下雖非精金,真金終不外鑛而得。

使其棄鑛求金,非惟并金亦棄,將必惑於鍮石,而真金終不可見矣!豈不 大可惜哉?(《卍續》18,頁 379)

真鑑以金與鑛的關係來譬喻,指出「佛直指根性為心」的作法,如同「指鑛說金」, 雖然並非指出真心,即「真雖不純」,然而,要見真金卻「非離鑛外」,而且「體 終不變」。即便在經文的開展過程中,因為仍然帶妄而為佛陀所「抑揚之」,不過,

這並不影響要「表其切真」的本意。他在解釋經文所談到的第二月時,也一再強 調說「喻中月無異體,揑之則為第二月,放之則為第一月,非有一體一影之差;

法中心無異體,帶妄則為見精明元,除妄則為妙精明心,亦無一實一虗之別」(《卍 續》18,頁 277)。因為「心無異體」,所以即便帶妄時稱之為「見精明元」,實 則其體與除妄後的「妙精明心」同一無異。因此,他敢斬釘截鐵地保證「但請認 取此性,萬無一失」。

就以上所說來看,真鑑所顯見性之真,是就凡夫、眾生的角度來說其為真妄 和合、並非純真,然而,「其體,全是真心」,則顯然真妄和合中之真實為純真。

接著要問的,則是《會解》顯真見之真,又是如何?

根據前文的考察,關於十番的經文,《會解》顯然是將真正的顯真標準,設 定在第十番經文「離見」的真見。前文指出,在對於首番經文進行詮釋時,《會 解》即便已指出了「見性是心」,卻仍只是說「漸明真見」,可知其所看重而要闡 釋的「真」,指的是「真見」,而非見性,而其破、顯並存的詮釋所要顯的部分,

則指的是顯阿難的真見。到了第二番經文詮釋的最後,《會解》即便已明白地指 出了「已上經文,雖明見性不動」,不過,卻緊接著說「然猶未論此見亦妄,離 見乃真」,以及「此寄麄相,密談真見,分別顯了,並在後文」。這時,已可清楚 看出《會解》顯真的目標——真見,是設定在第十番經文中「離見」的真見。此 說延續到對於第五番經文的詮釋時,《會解》雖然指出了「見性不還」為該處經 文所欲揭示的第一義,不過,仍接著以後面經文所說的「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 月非月」,「見見之時,見非是見」等真見作為詮釋的最高標準,來強調在第五番 經文中「此見亦可還」。到了第十番,「重拂因緣,發明真見」,才完全將真見的 意涵彰顯完成。這真見,便是離作為「離緣之見」的見精,也就是《會解》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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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性脫於見」,由見精中見得真性,而不再與見精之妄混雜。這便是《會解》

所彰顯出來的、實證動態的「見性」、「真見」。這時的真見既然連見精也離,則 自然是純真無妄。

根據以上的考察,可知真鑑顯見性之真與《會解》的顯真見之真並無衝突。

真鑑所特別要彰顯的,是首番的見性,其特質是離根離塵,真中帶妄。《會解》

所要彰顯的,則是第十番的真見,不只離根離塵,還進一步連見精也離,為純真 無妄。一重在發明帶妄之真,一重在破真之帶妄而顯純真。因此,二者所顯之真,

實可並存無礙。

至於要說《會解》所顯之真「不是真」,則恐怕未得《會解》的真意。因為 即便就真鑑對於《會解》的批評來看,其重點也並非在《會解》無「顯真」,或 是其所顯之真「不是真」,而是在「破妄見」與「不決定」二說上大加發揮。換 言之,真鑑對《會解》有關真性部分的詮釋,其實是承認的。如果真要說《會解》

在顯真方面的詮釋有過,求全之責,那也只能說其在詮釋的過程中,並未特別彰 顯出「根性」來作為入真的關鍵門戶。關於這一點,傳燈早已一針見血地指出,

並給予了公平的論斷。傳燈在《圓通疏前茅》中指出:「諸師非不知所顯真見,

但未分明指陳示人,以此為過。」(《卍續》89,頁 513)這話還說的有點未分明,

《會解》在詮釋中,不是已經明白指出真見了嗎?如何還說「未分明指陳示人」?

如果再就以下的這段話來看,則傳燈之意便十分清楚。《圓通疏前茅》說:「諸師 所以為過者,但未曾著實提醒人於此見性悟奢摩他路爾!豈有總不知如來正顯真 見,如交光之破乎?」(《卍續》89,頁 519)這「但未曾著實提醒人於此見性悟 奢摩他路爾」,才真正道出《會解》的不足之處,而這也正相對襯托出真鑑在顯

如果再就以下的這段話來看,則傳燈之意便十分清楚。《圓通疏前茅》說:「諸師 所以為過者,但未曾著實提醒人於此見性悟奢摩他路爾!豈有總不知如來正顯真 見,如交光之破乎?」(《卍續》89,頁 519)這「但未曾著實提醒人於此見性悟 奢摩他路爾」,才真正道出《會解》的不足之處,而這也正相對襯托出真鑑在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