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正脉疏》「十番顯見」的結構與脈絡的探討
第一節 《正脉疏》「十番顯見」的結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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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的,則是真鑑對於結構一事的重視。關於真鑑在方法學上的用心,則在第三部 分進行探討。
第一節 《正脉疏》「十番顯見」的結構特色
真鑑所科的「十番顯見」,其範圍,由《楞嚴經》經文卷一的「阿難,汝先 答我見光明拳,此拳光明因何所有?云何成拳?汝將誰見?」(《大正》19,頁 109)開始,到卷二的「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大正》19,
頁 113)為止。其科分經文的起迄,未必盡與前人相同,由此而得出的科文,自 是有其特出之處。因此,以下即將進行的工作,主要是藉著比對出與前人(包括
《會解》及其所徵引的諸師)科文的不同之處,來彰顯出真鑑的特點。至於以有 出入的科分段落來進行對比,是否會有立足點不同的顧慮,其實,這反倒可以更 清楚地看出真鑑別於前人的特別之處。
壹、 《會解》及其所徵引諸師的結構方式
真鑑對於《楞嚴經》重新進行科文,主要是針對《會解》而發。因此,要考 察出真鑑科文的特色,還得先認識《會解》對於經文的科分情況。就《會解》來 看,其本身並未有詳細的科文,不過,在詮釋的過程中,則仍然存在著對於經文 段落大旨的述說,這可說是一種「隱結構」。此外,由於《會解》除了惟則自己 的見解外,還囊括了惟則之前的九家注疏,而這九家中,部分的注疏者也曾對於 經文進行科分的工作。因此,在本單元中,將先就《會解》所徵引的注疏中曾進 行科文者,以及《會解》的「隱結構」來進行概略性的考察,以便作為下文彰顯 出真鑑科文特色的對照組。
一、 《會解》所徵引諸師的結構方式
有關《會解》所列出的九家「教禪諸師名目」(《龍藏》144,頁 260),分別 是「興福法師諱惟慤」、「資中法師諱弘沇」、「真際法師諱崇節」、「檇李法師諱洪 敏」、「長水法師諱子璿」、「孤山法師諱智圓」、「吳興法師諱仁岳」、「泐潭法師諱 曉月」與「溫陵法師諱戒環」(《龍藏》144,頁 260)。在這九家中,如今尚可得 見其科文者,分別是惟慤、子璿、仁岳與戒環四家。以下將分別就這四家對於真 鑑所科的「十番顯見」的經文,其各自科分的情況加以整理。
(一)惟慤的結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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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破因緣執 九、示見超情
十、顯見離見 惟慤在此所科的「初、簡妄明真指密因」與「二、見相含尅指密因」,皆繫 於「正宗分」兩大科中的「初、釋密因」(《卍續》88,頁 871)之下。換言之,
惟慤的科文意味著十番的經文,圍繞的主題是在「密因」,而前三番是在「簡妄」
之後「通指密因」,後七番則是「見相含尅指密因」。然而,就惟慤的科文來看,
雖然是要「釋密因」、「通指密因」,或是「尅指密因」,這「密因」究竟為何,不 論是由其所科的「初、手見相例指」、「二、灯光顯用指」、「三、去留動寂指」、「四、
兜羅開合指」、「五、輪光顯耀指」與「六、觀河匪變指」,或是「初、凡聖同如 指」、「二、大海全潮指」、「三、旅亭觀月指」、「四、寄遺八還指」、「五、性無緣 相指」、「六、體無盈縮指」、「七、見非一異指」、「八、空華一月指」、「九、破自 然」與「十、破因緣執」來看,似乎並無法清楚地得知。此外,為何前三番的經 文是屬於「通指密因」,而後七番則是「見相」來指密因,似乎不易令人明白,
同時,為何屬於不同的分科層次,也似乎令人費解。
(二)子璿的結構方式
其次是子璿的分科,今見諸《楞嚴經義疏注經科》(《卍續》16)中。子璿將 真鑑科為「十番顯見」範圍內的經文,分為兩大部分,分別是「一、且示見性惟 心」(《卍續》16,頁 441)與「二、廣約諸見辨釋」(《卍續》16,頁 441)。其中 的「一、且示見性惟心」涵蓋的經文範圍,相當於真鑑的首番,而餘下的九番經 文,則劃歸入「二、廣約諸見辨釋」中。在「二、廣約諸見辨釋」中,則又分為 三大科:「一、對境動搖粗論真見」(《卍續》16,頁 441),相當於真鑑的二番。
「二、就破顛倒漸明真見」(《卍續》16,頁 441)則分為二子科,其中的「一、
且對匿王破其斷見」(《卍續》16,頁 441),相當於真鑑的三番;「二、正對阿難 破其常見」(《卍續》16,頁 442),相當於真鑑的四番。第三大科「三、廣約緣 塵正顯真見」(《卍續》16,頁 442),則分為四子科,其中的「一、顯緣心非性」
(《卍續》16,頁 442)與「二、示見性無還」(《卍續》16,頁 442),相當於真 鑑的五番;「三、約體用重明」(《卍續》16,頁 443),相當於真鑑的六番;「四、
就疑難廣釋」(《卍續》16,頁 443),則再分為四:其中的「一、破見性縮斷疑」
(《卍續》16,頁 443),相當於真鑑的七番;「二、破見性離身疑」(《卍續》16,
頁 443),相當於真鑑的八番;「三、破因緣自然疑」(《卍續》16,頁 444),再析 為二:「一、破自然」(《卍續》16,頁 444),相當於真鑑的九番;「二、破因緣」
(《卍續》16,頁 444),相當於真鑑的九與十番。茲以表格方式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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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頁 437)下。而「一、破阿難認妄迷真顯如來藏」,則繫於「一、顯如來藏 心」(《卍續》16,頁 437)下。「一、顯如來藏心」,又繫於「三、如來乘機廣為 開演」(《卍續》16,頁 437)。「三、如來乘機廣為開演」,則在「二、正說分」(《卍 續》16,頁 437)之下。換言之,子璿的科文意味著十番的經文,其終極目標是 在「顯如來藏心」。而這十番經文的定位,則是屬於「顯如來藏心」的過程中,
破斥阿難「認妄迷真」,以彰顯出如來藏的部分。在這部分中,是就心與見來「破 顯」,以區別出真與妄,並對於妄見加以破斥,以闡明真見。而在「破妄見明真 見」中,則是進一步就破除阿難的情計執著來多方辨明見性。
至於十番經文的具體意涵,則可以明顯地看出子璿是將十番的經文區分為
「且示見性惟心」與「廣約諸見辨釋」兩部分。如此的區分,似乎意味著「見性 惟心」是先明白地揭示出真正應認取的對象,同時,其中的「且示」二字,還透 露了其認為經文尚未對於「見性惟心」的內涵作出深入的闡釋,而只是「暫且指 示」而已,進一步的廣泛發揮,則是在「廣約諸見辨釋」的部分。而在「廣約諸 見辨釋」的部分,既然是繫於「約破計執廣辨見性」之下,則可以得知,其「辨 釋」的內容,指的應當是「見性」,而涵蓋的範圍,則包含了後九番的經文。這 部分又分為三個方向來切入,先是由「對境動搖」來入手,其次是由「破顛倒」
切入,最後則是「廣約緣塵」來多方探討。而這三個方向所要探究的目標,則分 別是「粗論真見」、「漸明真見」與「正顯真見」,可以看出,目標是在彰顯出「真 見」,而其中的由「粗論」,然後「漸明」,直到「正顯」,則透露出子璿對於這九 番經文的看法,是認為有逐漸深入、由淺至深的層次之分。除了分為三個方向來 切入外,子璿對於這三個方向又分別有不同層次的深入細科,這一點由以上所整 理的表格即可看出,而這正說明了在子璿的看法中,後九番的經文,雖然是逐漸 深入、由淺至深,不過,卻並不是在同一層次上,而是有著大科小科的不同層次 之別。
(三)仁岳的結構方式
接著是仁岳的分科,今見諸《楞嚴經熏聞記》(《卍續》17)中。仁岳將真鑑 科為「十番顯見」範圍內的經文,分屬於兩大部分,分別是「一、正約心見破妄 顯真」(《卍續》17,頁 567)與「二、徧歷緣塵簡非顯是」(《卍續》17,頁 576)。
其中,真鑑所科的一到四番的經文,劃歸入「一、正約心見破妄顯真」中,後六 番的經文,則屬於「二、徧歷緣塵簡非顯是」。在「一、正約心見破妄顯真」中 的「二、破妄見顯真見」(《卍續》17,頁 567),其下的「三、破執明常」(《卍 續》17,頁 571),分為「一、略說」(《卍續》17,頁 571)與「二、廣說」(《卍 續》17,頁 572)。其中,「一、略說」所涵蓋的經文範圍,相當於真鑑的首番,
而「二、廣說」中的「一、明見非搖動」(《卍續》17,頁 572),相當於真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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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17,頁 580),相當於真鑑的九番,而「二、破因緣」(《卍續》17,頁 580)則相當於真鑑的十番。茲以表格方式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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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是 不分
二、絕待 簡 二、約見 性廣破執 情
一、破自 然
九、示見 超情 二、破因
緣
九、示見 超情 十、顯見 離見 關於這十番經文的科文,仁岳是繫於「三、辨真妄」(《卍續》17,頁 567)
之下。「三、辨真妄」繫於「四、破執計」(《卍續》17,頁 561),「四、破執計」
繫於「一、廣破心見,明人空」(《卍續》17,頁 560),「一、廣破心見,明人空」
繫於「一、詶請開示」(《卍續》17,頁 560),「一、詶請開示」繫於「一、對慶 喜破人法二執,顯空如來藏」(《卍續》17,頁 560),「一、對慶喜破人法二執,
顯空如來藏」繫於「一、開楞嚴解心」(《卍續》17,頁 560),「一、開楞嚴解心」
繫於「三、如來演說」(《卍續》17,頁 560),「三、如來演說」繫於「正宗分」
(《卍續》17,頁 558)。換言之,仁岳的科文意味著十番的經文,其終極目標是 在「開楞嚴解心」。而這十番經文的定位,則是屬於「開楞嚴解心」的過程中,
破除阿難的人法二執,彰顯空如來藏的部分。在這部分中,廣泛地破斥阿難對於 妄心與妄見的執著情計,並進一步辨析出真妄之別。
至於十番經文的具體意涵,則可以明顯地看出,仁岳是將十番的經文分別歸 入「正約心見破妄顯真」與「徧歷緣塵簡非顯是」兩大科之下。如此的區分,似 乎意味著真鑑所科的一到四番的經文,在仁岳的看法中,主要是在破除妄見,彰 顯出真見。那麼,後六番經文的「簡非顯是」呢?其實,這「簡非顯是」也只不 過是「破妄顯真」的另一種說法罷了。如此一來,前四番與後六番竟然毫無區別 嗎?由仁岳的分科來看,其實仍有區別。這區別便在於前四番是「正約心見」, 後六番是「徧歷緣塵」。亦即前四番是先正面地針對真見來進行說明,而後後六 番再廣泛地就緣塵分別來一一指點出見性,這後六番頗有補充前四番的意味。至 於仁岳是否有認為前四與後六具有逐漸深入的意味,這一點由其科文來看,似乎 並不明顯,雖然由以上所整理的表格可以看出,仁岳對於這部分經文的分科層次,
較子璿來說,似乎更為繁複。
(四)戒環的結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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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其終極目標是在「見道」。而「見道」進行的方式,先是就真妄的心與見加 以辨析抉擇,以擇出真心真見作為「密因」,接著再進一步「發明覺性」。
至於十番經文的具體意涵,由戒環的分科,則可以明顯地看出,是將十番的 經文分別歸入「決擇真妄以為密因」與「發明覺性直使造悟」兩大科之下。如此 的區分,似乎意味著真鑑所科的首番與二番的經文,在戒環的看法中,主要是在 擇出作為「密因」的「真見」,當「密因」擇出後,則進一步加以發明,真鑑所 科的後八番的經文即屬於這部分。這意味著在戒環的認知中,後八番的經文,是
至於十番經文的具體意涵,由戒環的分科,則可以明顯地看出,是將十番的 經文分別歸入「決擇真妄以為密因」與「發明覺性直使造悟」兩大科之下。如此 的區分,似乎意味著真鑑所科的首番與二番的經文,在戒環的看法中,主要是在 擇出作為「密因」的「真見」,當「密因」擇出後,則進一步加以發明,真鑑所 科的後八番的經文即屬於這部分。這意味著在戒環的認知中,後八番的經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