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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有關「十番顯見」詮釋進路的探討

第三節 真鑑對於《會解》破妄進路之辯破

一、 辯「心目雙徵」的用意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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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顯其從無始來本有不遺。五科,則顯其無往、無還,挺物表而常住。六 科,則顯其不雜、不亂,超象外以孤標。七科,則顯其性元自在,轉萬物 而大小何局?八科,則顯其體本混融,譬一月而是非莫辯。九科,則顯其 諸情不墮,遠越乎外計、權宗。十科,則顯其自相亦離,轉入於純真無妄。

顯見至此,可謂顯之至矣!舊解總將如是顯意而悉為破見,此予所以不得 已而重疏之一端也。(《卍續》18,頁 406)

就這總結來看,前後十科的要旨,依真鑑的說法,都是「顯其……」,完全是在

「顯見」,然而,《會解》卻將這顯見的用意完全誤解為「破見」,真鑑自陳其重 新注疏的原因在此。真鑑這種顯真進路的提出,完全是針對《會解》的破妄進路 而發。不論是在真鑑自己對於經文的詮釋,還是真鑑對於《會解》的辯破過程中,

都可以發現真鑑的立場十分堅定,毫無妥協讓步的空間。對此,值得探討的,是 真鑑究竟是如何來辯破《會解》破妄的進路?是純粹由自己的立場來進行跨越式 的批評,形成各說各話的局面,還是入室操戈,曾嘗試由《會解》的思路來進行 難破?而其辯破的過程,是純粹辯破?還是有破有立?考察清楚這些問題,將更 有助於了解真鑑對於「十番顯見」的主張。

根據筆者的考察,發現真鑑對於《會解》的辯破,並不是純粹辯破而已,而 是有破有立,而其過程,除了由真鑑自己的思路來指出其所立,以對比出《會解》

之誤外,真鑑還曾嘗試由《會解》的思路來加以廓清諸多癥結之處。以下將分別 就其破立兩方面進行探討。

壹、 辯破《會解》看重「眼見」的思路

批評的目的,是為了確立自己的主張,同時取消對方主張的合理性。因此,

關於批評一事,便不應只是就一方的思路來單方面進行,而是也應由對方的思路 中,來找尋出其思路中的矛盾或是盲點。如此的批評,才能算是有效的批評。

一、 辯「心目雙徵」的用意在心

有關《會解》主張破妄的詮釋進路一事,就《會解》的立場來說,自然有其 破妄的思路。要辯破《會解》,尋找其思路而指出其誤,可說是一條重要的途徑。

依真鑑的觀察,認為《會解》之所以會主張「破妄見」,特別留意有關「妄見」

的課題,是由於《會解》對「心目雙徵」的解讀有誤。真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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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識之初,因雙徵心、目,遂謂佛意竝破心、目。上既破心,次當破目,

而謂目即見,故因佛舉拳類見,遂言從此皆是破見也。(《卍續》18,頁 276)

依照真鑑的觀察,關鍵在於「心目雙徵」處的解讀。既將「目」視為經文闡述的 主題之一,則接著便會引導出與目相關的見,而認為向後經文言及見之處,都是 在「破見」。

所謂「心目雙徵」,指的是在本經開頭,當阿難遭受摩登伽女之難,為文殊 師利提獎歸來,向佛陀請法,佛陀問以「當汝發心緣於如來三十二相,將何所見?

誰為愛樂」(《大正》19,頁 107),而阿難答以「如是愛樂用我心、目。由目觀 見如來勝相,心生愛樂,故我發心願捨生死」(《大正》19,頁 107),提出心與 目兩項課題。於是佛陀順其答語而提出問題,說:

如汝所說,真所愛樂因于心、目。若不識知心、目所在,則不能得降伏塵 勞。譬如國王為賊所侵,發兵討除,是兵要當知賊所在。使汝流轉,心、

目為咎。吾今問汝:唯心與目今何所在?(《大正》19,頁 107)

這「唯心與目今何所在」,便是所謂的「心目雙徵」。

前文考察《會解》破妄見的詮釋進路時,即已指出《會解》會關注到妄見,

是因為在對經文開頭阿難的發心見相處的詮釋,已作出了妄心與妄見兩條詮釋脉 絡的定調。其後經文詮釋的展開,便是根源於此處阿難見相的「緣塵分別之見」, 以及發心的「妄想攀緣之心」。此外,關於「心目雙徵」,《會解》在詮釋時,除 了分別由這兩條脉絡來進行外,還進一步指出心與目指涉的內涵是作為「妄體」

的識與根。《會解》說:

此正陳妄體也。目即眼根,心即意識。根、識虗妄,猶如空華,……故後 文云「六為賊媒,自劫家寶」。無始虗習、住地無明,皆由根、識,更非 他物;想相為塵,識情為垢,生死輪轉莫不由斯。故下推徵,令知虗妄。

(《龍藏》144,頁 269)

依據《會解》的思路,後文的徵心、辯見,用意便是在處理這造成「生死輪轉」

的、虛妄的根與識。因此,關於侵王之賊,《會解》也以「心、目合賊」(《龍藏》

144,頁 269)來詮釋。

就真鑑由「心目雙徵」這一點來進行難破而言,先不論其辯破的過程與成效,

僅就由這點入手而言,至少已經可以說是掌握到了《會解》思路的關鍵,嘗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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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會解》的思路來進行難破。

真鑑對於《會解》由「心目雙徵」而來的看重「眼見」(妄見)的思路,在

《正脉疏懸示》中特加辯破。真鑑說:

破識而乃心目雙徵者,非欲心、目竝破也,欲得其所執心處而破之。恐因 心不可見而生迯遯,故帶目之可見、有定在者以例顯之,令決說出心之定 在如目在面而已。觀佛結問云「惟心與目今何所在」,阿難結答云「浮根 四塵祗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由是如來既得心所在處,遂破心不 在內等,更不提目。可見但是帶言例顯,本無竝破之意。如必執言目當與 心相次而破,則前言識在身內,即破不在身內,前言目在面上,亦應破其 不在面上。然文中固無此言,而亦豈有此理乎?是則本此而為破見之由者,

決是差誤無疑也。(《卍續》18,頁 276)

真鑑在此先強調的是他對於「心目雙徵」的解讀,認為心與目並非同時是關注的 焦點,焦點只在心,亦即在此所說的「欲得其所執心處而破之」,這是「心目雙 徵」的唯一目的。至於同時提及目,其只有「帶言例顯」的作用,是要藉此「目 之可見、有定在者」,來引導阿難說出「不可見」的心其「定在如目在面」。換言 之,目在「心目雙徵」一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所具有目的,都只是為了成就心而 已。真鑑在提出其論點後,進一步說明其論據,是由阿難對於心與目何在各自回 答後,便看到佛陀將處理的重點完全集中在心的方面,而「更不提目」,足證「心 目雙徵」並無「破目」的用意。除了正面闡述自己的論據外,真鑑還由反面,亦 即依循《會解》破心之後破目的主張來推導,認為阿難答以「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佛陀便「破不在身內」,則同理阿難說「浮根四塵祗在我面」,佛陀也應「破其不 在面上」。然而經文的發展並非如此,則由此而來的推導,自然也難成立。其實,

關於真鑑在此的辯破,還可以補充一點來加強其說。當佛問「惟心與目今何所在」

時,其實目在面上,盡人皆見,這問目可說是明知故問。足見問目非真,真問實 是在不可見之心。

就真鑑在《正脉疏懸示》中的辯破來看,其辯破可謂成理,解讀可謂精細。

不過,真鑑更重要的發明,則是在《正脉疏》中。他在《正脉疏》中指出:

緣此雙徵微意難知,以致諸家誤謂破心之後次當破目,遂將顯見之旨盡成 破見之宗,千載迷根實基於是。《懸示》辯之未盡,今當更與拔之。(《卍 續》18,頁 331)

可知《正脉疏》的發揮,是接續了《正脉疏懸示》的論辯。在《正脉疏懸示》中,

真鑑的論辯,其實只是就經文表面可見的發展情況,以及由反面觀點的推導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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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並未就「心目雙徵」的深層意涵有所發揮。而關於這部分,則正好由《正脉 疏》的詮釋來彌補。

所謂「難知」的「雙徵微意」,真鑑指出有三點。其中,第三點的「例眼顯 然,易徵處故」(《卍續》18,頁 331),說「佛知眾生迷識為心,決定惑為色身 之內,恐阿難迯遁、不肯直言,故借眼之顯然在面取例,而徵心在何處也」(《卍 續》18,頁 331),其實就是《正脉疏懸示》中的觀點,指出提及目的用意,是 要「借眼之顯然在面取例」。而第二點與第一點,在《正脉疏懸示》中則並未言 及,這兩點才是真正進一步的發揮。

「雙徵微意」的第二點,是「媒賊相依,責須連帶故」(《卍續》18,頁 331)。

關於這一點,真鑑的說明是:

蓋阿難既惟認賊為子,佛欲破賊指迷,其奈眼實賊媒,引識奔色,故佛責 識流轉,語須連帶於眼,而言心目為咎也。(《卍續》18,頁 331)

真鑑提出的這項說明,除了是要解釋「雙徵微意」外,其實,還同時解答了由破 妄進路所可能提出的質疑。先就真鑑本身的意思來看。所謂「認賊為子」,指的 是阿難錯以識心為真心。這「賊」指的是識心。然而,阿難會如此錯認,問題的 造成,不只識心(賊)本身有責,「引識奔色」的眼(賊媒)也脫不了關係。因 此,真鑑認為「語須連帶於眼」的原因在此。真鑑這項說明的內容,本來是為了 解釋「雙徵」的用意,才會言及心(賊)與目(賊媒)的關係。不過,他同時也 解決了由破妄進路所可能提出的質疑。因為在經文中,佛陀明言「使汝流轉,心 目為咎」(《大正》19,頁 107),似乎明白指出心與目二者皆為造成流轉的過咎 所在。在這一點上,真鑑並未否認,不過,真鑑將過咎的主從區分開來,擒賊擒 王,「阿難既惟認賊為子,佛欲破賊指迷」,顯然重點是在賊的部分,而佛陀的用 意主要也在此。就這方面而言,真鑑仍能穩穩確立其焦點只在心,目為兼帶的主 張。

有關「雙徵微意」最重要的發明,則是在真鑑的第一點說明中。他特別強調 說「是雖三意皆徵心帶目之由,而最初之意甚深,人所難見」(《卍續》18,頁 331)。有關這「人所難見」的、「甚深」的「最初之意」,真鑑的說法是「密顯凡 迷取捨顛倒故」(《卍續》18,頁 331)。他解釋說:

蓋根、識不離,而眼中見性即是菩提真本,亦即奢摩他體。眾生日用不知,

但惟認識為心、隨識輪轉,甚可哀憐。故佛雙舉,以觀阿難取何為心。阿 難果但以見為眼,而終取愛樂為心,於是極破非心。之後所指妙明之心,

依舊即此能見之性而已,豈有他哉!(《卍續》18,頁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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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此說,則「雙徵心目」的「甚深」「微意」,便是指出了溝通入真與流轉的管

依照此說,則「雙徵心目」的「甚深」「微意」,便是指出了溝通入真與流轉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