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章 有關「十番顯見」詮釋進路的探討

第二節 《會解》破、顯並存,以破妄為主的詮釋進路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3

二者在名上雖有別,實質上並無差異。這由真鑑接著所說的「十番所顯,即其本 具之真」(《卍續》18,頁 424),以及「後不出此真性故。良以四科、七大所顯 如來藏性,非別有體,即此見性轉名藏性耳」(《卍續》18,頁 424)也可以看出。

而前文之所以要彰顯出這作為「偏名」的見性,用意便在於作為一種顯真的進路,

也就是在此所說的「從根指心方便」。這意味著「指心」為目的,「從根」則為達 成這項目的的方法。真鑑對此加以說明,他說:

此科可以為理法界之由致。若不由此方便,從於根中識取迥脫根塵、廣大 寂常靈知之自性,將何以入真空絕相之法界耶?然但謂之由致,非惟約此 即為理法界也。(《卍續》18,頁 424)

「此科可以為理法界之由致」,以及「然但謂之由致,非惟約此即為理法界」,在 在說明了真鑑所提出的「十番顯見」為顯真的進路。

這種以「見性」綰合前文的「十番顯見」與後文的會通四科、七大,將詮釋 的焦點完全集中在「見性」上的作法,在後文會通四科、七大的詮釋過程中,真 鑑仍屢屢重覆強調。例如他在「二、會通四科即性常住」(《卍續》18,頁 424)

的科文下說:

四科,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也。前科言寂常妙明之心,最親切 處現具根中,故剋就根性直指真心。然雖近具根中,而實量周法界,遍為 萬法實體。今於萬相中一一剖相出性,是以齊此不復稱其見性之別名,乃 舉其總名,曰「如來藏心妙真如性」。但是總別異稱,體惟一而已矣!(《卍 續》18,頁 424)

又如他在對經文「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 性」(《大正》19,頁 114)的詮釋中,也分別就「常住、妙明、不動、周圓」一 一註解,來強調如來藏性便是「十番所顯見性之全體」。他說:

其常住等八字,皆稱此真如之德也。本無生滅曰常住,不滯明寂曰妙明,

本無去來曰不動,不徧(筆者案:當為「偏」)空界曰周圓。常住、不動,

離於凡夫之生死;妙明、周圓,揀於二乘之涅槃。……具此眾妙,故曰「妙 真如性」,亦即前十番所顯見性之全體也。(《卍續》18,頁 426)

由以上所言,可以明白地看出,真鑑在「十番顯見」之後,仍然延續發揮其

「顯真」的進路,以此由見性而一路直入如來藏性之中。

第二節 《會解》破、顯並存,以破妄為主的詮釋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4

相較於真鑑以顯見性為主的詮釋進路,《會解》的作法則有所出入。在詮釋 進路上,《會解》首先標舉出這部分的經文是在「破妄見」,而並未有專顯見性的 說法。其次,在針對各番具體經文的詮釋中,《會解》同時又屢屢言及了彰顯真 性。就這部分的經文來看,《會解》的詮釋,可說是破、顯並存,而其進路,則 顯然是以破妄為主。以下將分別就其進路與詮釋加以介紹。

壹、 破妄進路的提出

《會解》在進行細部詮釋之前,先在大方向上進行了定調,指出向下即將開 展的經文,即真鑑所說的「十番顯見」的部分,是在進行「破妄見」的工作。《會 解》的說法是:

補註曰:上文破妄心,此下破妄見,以至會見歸心,漸顯真性也。原夫妄 心本無自性,依真發現,全體即真。所謂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

一念即是,如鏡現像,全像是鏡,此乃今經之圓旨也。世尊前云:「一切 眾生不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今云:「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

然則妄想果非真心邪?當知法無得失,迷悟在人。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 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是猶因像悟鏡,則無像而不是於鏡;因鏡悟像,

則無鏡而不具於像也。今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卻認去來之像而 執以為鏡,不亦誤哉!故假重重破斥,掃蕩執情,使其是非明白,然後始 可會妄全真也。會通之文,備見於第二、第三卷中。(《龍藏》144,頁 283)

「上文破妄心,此下破妄見,以至會見歸心,漸顯真性也」,是《會解》在此所 做出的承先啟後的總詮釋。「上文破妄心」,指的是前文的「七處徵心」,重點在 於破除妄心。「此下」二字,則指的是即將進入本論文所關注的主題,即真鑑所 謂的「十番顯見」的經文。關於這一部份的經文,《會解》認為是在「破妄見」。

「以至會見歸心」,則是《會解》在本段文字末所說的「會妄全真」。《會解》指 出,「會通之文,備見於第二、第三卷中」,指的應當即是《楞嚴經》卷二末至卷 三的經文中,所探討的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與七大等,皆是「如來藏妙 真如性」的部分。「漸顯真性」,則說明了由「破妄心」到「破妄見」,再到「會 見歸心」這一連串的工作,是在逐漸彰顯出阿難的真性。因此,《會解》本段定 調所涵蓋的範圍,應該包括了第一、第二一直到第三卷的經文,而真鑑所謂「十 番顯見」的經文,則是屬於這其中的一部份。這部分雖說是在進行「破妄見」的 工作,目的則實是在於彰顯真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5

在做出承先啟後的總詮釋後,《會解》接著敘述的,並非直接針對即將開展 的經文做出詮釋,反倒是發揮了其對於全經主旨的認識,即引文中「原夫妄心本 無自性……因鏡悟像,則無鏡而不具於像也」這一大段文字。就這段文字而言,

強調的是妄心當體即是真心,即便《會解》明瞭在此與之前的經文,用意都是在 於甄別真與妄二者,即引文中所提到的「世尊前云:『一切眾生不知常住真心,

用諸妄想』」,以及「今云:『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這兩段文字,一說「不 知常住真心,用諸妄想」,很明顯地,是以「用諸妄想」為非,指出真心與妄想 有別;一說「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這一「誤」字,用意也在於區別妄想 與真實。就經文在此本來想要傳達的用意來看,《會解》應該是了解的。不過,《會 解》並不承接經文本來的用意繼續解說,反而說「然則妄想果非真心邪」。這一 則說明了《會解》確實掌握了本處經文所要強調的用意,是妄想與真心有別,再 者,則說明了《會解》所認為經文最終的真意,並不是在此真妄二分的格局中流 轉,即便能捨妄認真,在《會解》看來,終究非屬本經所要彰顯出來的第一義。

《會解》眼中本經的第一義,也就是所謂的「今經之圓旨」,應該是在此所說的

「妄心本無自性,依真發現,全體即真」,「破無所破,無明即明,真無別真,一 念即是」,以及「妄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這真妄俱泯的境界。而《會解》在 此提出了「今經之圓旨」,其實,正襯托出其在總詮釋中所說的「破妄心」、「破 妄見」與「會見歸心」這一連串「漸顯真性」的過程,不論是「破妄」或是「顯 真」,都只是在真妄二分的情況下所流轉的方便而已。這其實已預示了不論是「破 妄」還是「顯真」,在究竟第一義中,畢竟皆不是,而只是不同的進路罷了。

在標舉出「今經之圓旨」後,《會解》將探討的重點轉回到經文中的阿難來,

這部分,則是對於即將開展之經文的說明。在前文中,《會解》曾說過「法無得 失,迷悟在人。若根利惑薄者,了達妄想之體,直下便是真心」,如今接著所說 的,則是「今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卻認去來之像而執以為鏡,不亦誤 哉」。顯然在《會解》的看法中,「法」並無真妄之別,會有真妄、迷悟之別的問 題,其實是出在「人」的認識。不論是就「迷悟在人」或是「根利惑薄者」,乃 至「今阿難示同於迷」來看,都可以看出《會解》詮釋時所關懷的焦點,是著眼 於「人」所呈現出來的情況。因此,既然現在阿難「示同於迷,大似不識鏡體,

卻認去來之像而執以為鏡」,經文要處理的,自然是阿難的妄見,這才會有「假 重重破斥,掃蕩執情,使其是非明白」的「破妄見」之說。

《會解》會關注到「妄見」的課題,其實並不是始於此處的經文,而是在本 經開頭處,當阿難因遭摩登伽女之難而為文殊師利提獎歸來時,佛陀首問當初發 心時見何勝相,阿難答以見佛之三十二相勝妙殊絕,在該段經文下,《會解》已 特別指出了後文開展的進路。《會解》說: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6

補註曰:阿難見相,乃緣塵分別之見;其所發心,即妄想攀緣之心。後文 七徵、八辨重重逐破者,此也。(《龍藏》144,頁 268)

在《會解》看來,七徵時是在「破妄心」,即在此所說的「妄想攀緣之心」,而到 了真鑑所說的「十番顯見」處,《會解》則認為是在「破妄見」,破的是「阿難見 相」的「緣塵分別之見」。

有關《會解》這將「破妄見」置於「破妄心」之後的主張,《會解》曾特別 引用仁岳的說法來詳加說明。《會解》說:

吳興曰:前破妄心,但離麄執,故今請云「發妙明心」也。將破妄見,欲 顯真見,故復請云「開我道眼」也。又則眼見必由識心,故心、眼雙舉。

扣佛音教,其旨甚微。問:何故先破妄心,後破妄見?荅:應有三義。一 者,心為迷妄之元,復是人執之本,須先破之。二者,心屬王數,通乎三 性,故在前破。見惟眼根,但屬無記,故在後破。三者,所破妄心,且離 緣塵分別想相,而未能知心性常住。今破妄見,則引盲人矚暗等以彰見性 不滅,乃至舉手飛光,皆顯性無搖動。當知如來從麄至細,自淺而深,開 示阿難奢摩他路也。(《龍藏》144,頁 284)

《會解》這段詮釋,本來只是針對阿難所說的「發妙明心,開我道眼」二句經文,

不過,在詮釋中,卻進一步將前後文「破妄」的詮釋進路連結起來。就這兩句經 文來看,顯然重點有二,一為「妙明心」,另一則為「道眼」。「妙明心」是回應 前文的「破妄心」,而「道眼」則是與下文的「將破妄見,欲顯真見」相呼應。

然而,如此的說法,似乎意味著心與眼見判然為二,因此,接著才會說「眼見必 由識心」,回應了在這破妄進路中「心、眼雙舉」的用意及其關係。由「眼見必 由識心」一語中,可以看出,《會解》關心且處理的重點是「眼見」與「識心」, 二者皆是屬於「妄」的部分。《會解》會提出破妄的詮釋進路,應該就是因為其 關心的重點在屬於「妄」的一面的緣故。

《會解》接著說明「先破妄心,後破妄見」的理由有三。就前兩點而言,雖

《會解》接著說明「先破妄心,後破妄見」的理由有三。就前兩點而言,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