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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機制下屢敗屢戰的協商過程

第四章 從「還債」到「保命」─卡債族的敘事與抵抗

第一項 95 協商機制下屢敗屢戰的協商過程

從一開始聽說有債務協商機制,阿香就主動打電話給債務金額最高的 A 銀行,

詢問應該如何辦理,對方卻說:「沒有什麼協商機制啊!」。為了處理債務,阿香 聯絡了第二大債權銀行,展開第一次的協商,但對方提出的還款方案在條件上不 能接受,談不攏了之後,才又回頭與 A 銀行開始協商。這一年間,阿香與銀行展 開六次協商,全數失敗。

其中有一次跟銀行進行的協商,阿香幾乎要點頭同意對方的方案。「我還記得 那天是星期五」,她說。已經跟銀行說好條件,約了星期一再去簽約,回家跟家人 討論中才發現,按照這個辦法進行,走了 10 年之後,債務約莫還有一半,而那 個時候,她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身體是不是還可以繼續工作。星期一到了,她打給 銀行,問銀行是否接受 10 年後繼續用一樣的還款條件,在她還可以工作的情況 之下繼續還款?「不行,規定就是最低 120 期零利率!」對方的拒絕也關上了這 一次的協商之門。還有一次,是發生在她透過別的管道找上銀行總經理的時候。

因為之前的陳情行動而對於她的困境略有所知的總經理,提出了月繳 2 萬,240 期,2%利率的方案。「已經是最優惠的了!」總經理說。可是 2 萬已經等於阿香 一個月的薪水,那家裡的日常開銷怎麼辦?「可以請先生找找第二份工作啊!」

他又說。

「他已經工作 12 小時你還叫他去找工作,那都不用睡覺阿?要我全部的薪水,

317 陳自強,〈卡債協商機制與卡債〉《月旦法學雜誌》,134 期(2005),頁 75-79。陳自強在文末提 到其個人對協商機制的看法,仍是應由國家在修法、管理以及簡易司法程序來進行。

那我不用生活啊?318」,她依照自己生活的現況所提出來的還款方案,是由銀行去 決定可否,那些與阿香生活脫節的優惠方案像是銀行廣告一再宣傳的「夢想」依 樣虛無,現實是又一次的協商破裂。

在阿香的經歷中我們可以看到的是「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協商還款方案」中:

「債務人因特殊因素,如失能、重大疾病、中低收入戶或特別際遇家庭,可是實 際狀況提供最低至 0%之貸款利率,期數最長 10 年。」就是阿香所遇到銀行人員 據以拒絕她要求的「規定」。為什麼是十年?因為缺乏當時的討論資料無從得知,

卻可以想見這個數字的決定多半不是出於「10 年對一個人來說有多長,過了 10 年一個人的經濟狀況有甚麼改變?」而是銀行要少賺多少利息。

在銀行握有主要控制權的過程中,阿香卻始終沒有放棄嘗試協商、嘗試告訴 別人她的故事,希望別人可以理解她的困境。她曾經到行政院陳情請願,拿出自 己打好、整理好的文件給接待的行政人員。有一次她跟其他卡債的朋友打聽到,

銀行高層會出席一個公開的金融人員研習會,大家相約報名參加,在會場的時候 她舉手起來發言,劈頭就跟對方說:「某某總經理,我找你找得好苦,找了好久...319」 又哭又罵的說了自己的債務,被銀行欺負的困境,阿香想起這件事覺得有點好笑:

「他們當天都嚇壞了,哎呀有卡奴~320」。她還寫過存證信函給銀行、金管會等 等,信中可見到她用手一字一句的寫下她的生命歷程,她是如何因為先生工作碰 到問題,背上債務。

我是一個肢體殘障者,已婚...背債是因為生活所逼,我先生從事的是傳 統技術產業針織,這五、六年來台灣經濟很不景氣,很多工廠都移到大 陸…我的孩子現在讀大學,因為家裡沒錢,他高中就辦了助學貸款,每 日學校下課,晚上他還必須去打工,賺自己平日的生活費和學費…為了

318 阿香訪談記錄。

319 阿香訪談記錄。

320 阿香訪談記錄。

家庭生活所需只好借錢…321

不過她終究是沒有協商成功,還經歷了一場大手術與訴訟,手術是為了處理 先天關節的問題,而訴訟則由來於銀行對房子的假扣押跟拍賣,本來打算要透過 一般房屋交易賣掉的房子,進入法拍程序應聲落價了百餘萬,拍賣以後債務還有 一半以上。像阿香這樣,名下有不動產,還在跟銀行協商過程就被拍賣房子的例 子非常多,有的甚至是協商過後,已經跟銀行就還款方案簽訂契約並順利繳款,

房子卻還是受到假扣押而拍賣。消基會在 2006 年 3 月也披露過另外一個因卡債 自殺的故事:夫妻努力還債,將卡債已經還到剩下 29 萬,打算要把名下約 300 萬的住家賣掉,還在規劃還了房屋抵押的貸款、還了 29 萬的卡債之後的生活,

銀行一紙假扣押的聲請打壞了他們的人生,銀行怕他們會脫產,不肯解除查封的 強硬態度,讓妻子覺得人生無望,因而走上不歸路322

根據統計,為期一年的 95 協商落幕時,在 50 萬的卡債族中有 22 萬人左右 簽下這份契約,也算是交出了一個不錯的成績單,不過像是劣質的立可帶,過沒 多久,立可帶遮蓋的錯誤筆跡就開始浮現,2007 年 6 月,累積的毀諾人數高達三 成五323。協商的制度一方面讓卡債族整理著過去的生活,整理自己的債務問題,

試圖說明自己如何欠債?現在的生活狀況又是甚麼?面對債務,想要規劃甚麼樣 的未來,慢慢地償還,形成一個首尾相通的「卡債故事」。只是卡債族敘事的對象,

在政府退居、銀行強勢的協商制度中,只能對著銀行說,敘事凝結在契約關係裡,

後來的毀諾也證實了這些契約無法解決貧窮的債務問題。但敘事的過程還是有力 量,讓故事走出單一契約關係,走向集體與社群。

321 阿香所寫存證信函的內容,〈債務人向金管會及安泰銀行陳情文件〉,[B_0004_0007_0001_0002],

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文件中還有另外還有另外一封寄給公務部門 e-mail 系統的請願書,阿香一次又一次地說著自己的故事。

322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3758172 (最後到訪日:2013 年 7 月 19 日)。

323 夏傳位,《塑膠鴉片》,頁 101-102。

第二項 卡奴站起來─網路串聯的受害人群體

從阿香主動打電話給銀行、可以看出,她對於解決債務問題的積極性格,除 了跟銀行協商,碰到問題她會試圖上網尋求答案,因而在網路世界中她遇見了與 她一樣的朋友。2005 年底,關注卡債問題的立委徐中雄,設立「卡奴站起來324」 的部落格,本來是想這裡問問題,找資料的她,後來慢慢的也成為了分享處理債 務經驗的回應者,與其他積極想要尋求解方、或是得到其他網友協助後,認為自 己也應該要好好協助其他朋友的「前」卡奴一起成為「卡債義工」。問與答之間,

阿香開始越來越熟悉相關的法律條文跟知識,將本來可能是銀行拿來當作武器的 法律,用作自我的保護與主張:

法律總之就是欺負我們不懂法律的人,有一次聯邦銀行的聯絡,跟他說 關於清償證明(要開清償證明要兩百塊)的法條,對方說得一愣一愣,問 我說:「你怎麼知道這麼多?」我反問他:「我為什麼不能知道那麼多?

只有你可以知道嗎?我也是被你們逼的。」325

在「卡奴站起來」的頁面上,也看到許多朋友分享自己「學會」法律以後,可以 維護自己權利的類似經驗,像是熱心的卡友 Mai 分享自己陪著另外一位被提起「清 償債務」訴訟的卡友出席簡易庭,戳破銀行法務以「和解」為名,要求當事人確 認債權存在,先承諾後續會再進行協商,但後續往往只會拿著債權對當事人強制 執行,毫無協商空間的謊言,旁邊的庭務小姐趁著銀行法務到旁邊打電話「問主 管」的時候,對 Mai 說:「小姐,妳很厲害!其實有很多債務人都因這樣被騙…接 下來銀行的動作就真的是像妳剛剛說的一樣,根本不可能跟債務人協商什麼的…

我們這裡常常接到債務人抗議的電話,說是和解了,但是反而不能協商,我們只 能紀錄你們是不是已經達成和解,但是無法『告知』債務人其實這樣是不妥的。

324 http://www.wretch.cc/blog/pinkpink0910 (最後到訪日:2013 年 7 月 19 日)。

325 阿香訪談記錄。

妳應該有做功課吧?!妳很不錯喔!326

除了分享實際上應該如何與法院、討債人員、催債電話應對的「楣角」,有許 多卡債族也會以自身的經歷對於立委進行中的規範協商提出建言:像是在 2005 年底,徐中雄以銀行法逼著各大銀行提出新版協商機制時,就有版友根據自己的 經驗建議:「…針對持卡幾年到幾年,作為減輕利息及增加談判優勢的依據,因為 持卡越久表示我們付了銀行很多利息,他們也有賺到,像我有中信,持卡超過十 年,兩張欠二十萬,就算我一毛不還,光是他們在我身上賺的利息也超過我現在 欠的本金了。如果現在有困難,銀行應該接受分期攤還的要求,這很合理吧!…327」 來到這裡的卡債族除了對於議題開始有更深入的理解,有其他類似經歷的朋 友相互扶持,讓他們可以感受到溫暖,有勇氣繼續活著面對人際關係破裂、經濟 拮据、自己或家人生病或發生其他事故,千瘡百孔的人生困境328。相較於前兩章 的受壓迫者,個別欠下卡債、因為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這群人,更沒有集結跟 運動的條件,但透過網路,她們很快的形成「集體」的意識,認知到不只是自己 一個人欠錢、被追債,痛苦跟社會的污名來自於由銀行握有資源、影響政策與法 律的金權結構。經歷女性主義法學所說的「意識覺醒」過程329,意識覺醒、辨識 自己與結構的相對位置之後,如 Abrams 提到的「局部主體能動性」─即使身處 壓迫結構中仍可能進行抵抗跟改變330,在法律體制下的改變像是對於「出庭」的 態度:從網友在網站中分享出庭經驗呼籲大家要出庭可以看出,他們從經驗中學

除了分享實際上應該如何與法院、討債人員、催債電話應對的「楣角」,有許 多卡債族也會以自身的經歷對於立委進行中的規範協商提出建言:像是在 2005 年底,徐中雄以銀行法逼著各大銀行提出新版協商機制時,就有版友根據自己的 經驗建議:「…針對持卡幾年到幾年,作為減輕利息及增加談判優勢的依據,因為 持卡越久表示我們付了銀行很多利息,他們也有賺到,像我有中信,持卡超過十 年,兩張欠二十萬,就算我一毛不還,光是他們在我身上賺的利息也超過我現在 欠的本金了。如果現在有困難,銀行應該接受分期攤還的要求,這很合理吧!…327」 來到這裡的卡債族除了對於議題開始有更深入的理解,有其他類似經歷的朋 友相互扶持,讓他們可以感受到溫暖,有勇氣繼續活著面對人際關係破裂、經濟 拮据、自己或家人生病或發生其他事故,千瘡百孔的人生困境328。相較於前兩章 的受壓迫者,個別欠下卡債、因為債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這群人,更沒有集結跟 運動的條件,但透過網路,她們很快的形成「集體」的意識,認知到不只是自己 一個人欠錢、被追債,痛苦跟社會的污名來自於由銀行握有資源、影響政策與法 律的金權結構。經歷女性主義法學所說的「意識覺醒」過程329,意識覺醒、辨識 自己與結構的相對位置之後,如 Abrams 提到的「局部主體能動性」─即使身處 壓迫結構中仍可能進行抵抗跟改變330,在法律體制下的改變像是對於「出庭」的 態度:從網友在網站中分享出庭經驗呼籲大家要出庭可以看出,他們從經驗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