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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故事、改變、覺醒、抵抗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篇章結構

第一項 研究方法

為了探究「敘事」如何讓這些受壓迫者成為公民,本論文除了使用法律史的 研究方法,透過檢視相關法律的修法歴程(行政函釋、立法院公報等政府公報),

報章雜誌、網路論壇上關於大埔徵地案、RCA 案、卡債案等三個案件的文本分析,

另外也對個案中的受壓迫當事人、參與運動的專業運動者、提供法律協助的律師 進行個別深度訪談,希望透過個人對談的方式,可以補充在文本中不容易捕捉的 行動面向,訪談對象的選擇首先以積極參與運動者為主,囿於時間與能力限制:

在大埔徵收的運動中,順利訪談者為 3 位農民、2 位承辦大埔案件的律師,在 RCA 女工運動中,則是 3 位專業運動者,以及 1 位承辦律師;卡債運動中則訪問了 1 位卡債族、1 位進行卡債相關工作的律師。以下是受訪者名單:

表格 1 受訪者名單

受訪者 受訪者身分 訪談時間

葉秀桃 大埔自救會發言人 2010.7.27

黃秋琴 大埔自救會成員 2010.9.4

邱玉君 大埔自救會成員 2010.9.4

詹順貴 大埔案委任律師,台灣農村陣線成員 2013.5.29

李明芝 大埔案委任律師 2013.5.28

顧玉玲 工傷協會顧問,過去於 RCA 第一次起訴的運動期間 擔任工傷協會秘書長

2013.6.21

賀光卍 工傷協會專員,曾參與 RCA 案前後運動 2013.3.20 林岳德 工傷協會專員,目前主責 RCA 案相關運動事項 2013.3.20 周漢威 RCA 案委任律師,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投入卡債

立法修法相關運動

2013.5.20

阿香(化名) 卡債當事人 2011.6.11 本論文使用以文本為主,輔以深度訪談的質性研究方法,透過分析與這個三 個社會運動相關的法律文書、報導、當事人訪談等等,分析「敘事」如何達成敘 事者的意識覺醒,更又是如何透過敘事,使得敘事者積極加入司法及立法的相關

行動,改變社會經濟法律結構,從個人成為公民。

第二項 篇章結構

回顧台灣過去的社會經濟層面,不管是農村、工廠,乃至於經濟高度發展過 後的金權世界,都可以看到法律規範與社會經濟相互纏繞的壓迫結構,所以從第

圖 1 敘事抵抗行動示意圖

2 章到第 4 章,我試圖從三個故事當中,依照相同的結構,進行敘事的分析。順 著壓迫的存在與困境(第一節)、常民抵抗的故事發展與意識覺醒(第二節),看到敘 事行動從一開始的「自救」訴說(第二節第一項),經過集體經驗凝聚而意識到壓 迫的存在(第二節第二項),而後讓原本素樸的受壓迫者成為可能對於壓迫結構進 行改革的「公民」,透過立法或是訴訟程序,對於形成壓迫的法律概念進行批判與 重構(第三節),這些公民們,更會積極地投入運動,帶起社會運動的漣漪效應(第 四節)。

第 2 章的故事主角是苗栗大埔面臨徵收的農民,面對以都市、建地為圖像,

看不見農村生活的土地徵收帶來的壓迫,他們從一開始積極參與程序,到後來與 台灣農村陣線、全台其它反徵收自救會的農民們聯合,在社運律師和專業社會運 動者的中介、協助下,積極形成一波又一波反徵收、保農地的農民運動,把案子 送進保守的行政法院,更投入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

第 3 章則是以 RCA 的職災案件為主,從這群工人她/他們參與經濟起飛卻受 到跨國資本毒害的過去談起,在公害污染爆發後,如何以運動還有勞動經驗的敘 事與重構,將大眾的視角轉往女工身體的受害,並且積極在立法及司法審判的場 域中,說出自己的故事,促成勞動法令的實質改變,也對加害的公司提起訴訟,

要回屬於工人的正義。

第 4 章以金權膨脹下受到高利壓身的卡債族,從他們在經濟結構中的受壓迫 位置出發,看到他們如何試圖一次又一次的與銀行進行協商,從一開始的自力救 濟,到透過敘事集結成立自救會,以自身故事扭轉銀行所塑造的浪費形象,更以 說出一個又一個卡債者活生生的故事,透過社會運動,使得債務清理法制制定並 修正,在投入社會運動的過程中得到新生。

第 5 章則是總結這三個故事回應本文的問題意識:敘事者如何透過敘事行動 從受壓迫者成為公民,並提出跨篇章的比較,最後也提出本研究的限制及未來可

能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