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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巴利系統的傳授

在文檔中 復歸佛陀的教導 (頁 141-144)

第二章 《須深經》之研究──兼論印順法師的詮釋

1 南傳巴利系統的傳授

上一目討論的《增部4:92-94 & 170》與《雜第 464 & 560》中,

都教導幾近於相同的一對方法。這對方法提供典據給南傳的純觀行 者。

依《增 4:170》,這對方法是:「修習以止為先的觀(samatha- pubbaGgamaM vipassanaM),當他修習以止為先的觀,道被生起」,

「修習以觀為先的止(vipassanApubbaGgamaM samathaM),當他 修習以觀為先的止,道被生起」471。依巴利的註疏,這對方法就是:

470 〈溫宗堃 2003b〉比較南傳的純觀行者與北傳的《成實論》,可能是 最早的專文,在此類同的線索中研究南傳純觀行者的典據與價值。《Wiston 1980》、《Gunaratana 1985》、《Cosins 1984 & 1996》與《Gombrich 1996》的 研究中,都以巴利系統(的經)為主。

471 A II p.157。

270第二章《須深經》的研究

「止行者」與「觀行者」。「止行者」(samatha-yAnika)」可以直譯 為奢摩他行者,可能也會被譯作「止行」或「奢摩他行」。「觀行者

(vipassanA-yAnika)」,直譯為毘婆舍那行者472,可能也會被譯作

「觀行」或「毘婆舍那行」。這對方式就是《清淨道論》相提並論 的的「止行者」與「純觀行者」473。北傳的《大毘婆沙論》與《成 實論》中,傳授一對幾乎同於《增部4:170》的這對修行方式474

在《增部 4:92-94》,用到一雙關鍵詞:「內心奢摩他 ajjhattaM ceto-samatha(可直譯作內心止)」與「對法的增上慧觀 adhipaJJA- dhammavipassanA(可直譯作增上慧法觀)」,教導四種修行者。其 中的一對修行者類似於《增部 4:170》,這對修行者是:「得到內心 奢摩他,未得對法的增上慧觀」、「得到對法的增上慧觀,但未得內 心奢摩他」475。但是,《增註與疏》中,並未就此明確提出止行者

472 (a)ATm II p.344,MTm I p.204。《中註與疏》有引證本經,說明 這對修行方法。又可參見《增部英譯n & b》頁 294 註 65 & 67。

(b)《相註》對《須深經》的註釋與《中註與疏》對《增部 4:170》的 註釋,就是《Mahasi 1985》的典據(頁 49-50 & 2)。

473 《清論 18:3-5》頁 587-588。《Gunaratana 1985》就以巴利系統的《增 部4:92-94 & 170》為經據,主張:止行者與純觀行者「似乎是直接衍自(draw from)巴利聖典」(頁 148)。

474 詳見本目的第三與四大段。

475 A II pp.92-93。

第四節 慧解脫及其所依的定力 271

與觀行者476

巴利論藏的《人施設論》中477,傳授同於《增部 4:92-94》的 四種修行者,並進一步定義這對一雙關鍵詞。該論如何進一步定義 這對修行者?「得到內心奢摩他,未得對法的增上慧觀」的第一種 修行者是得到色界與無色界的定、未得「出世間的道或果」。「得到 對法的增上慧觀,但未得內心奢摩他」的第二種修行者是得到「出 世間的道與果」、未得色界與無色界的定478。《人施設論註》中,就 將第二種修行者定義為「乾觀(sukkhavipassaka)的聖弟子」479, 亦即是(純)觀行者。另有一種修行者是既得色無色界定、亦得出 世間的道與果,亦即是止行者。換言之,在這裡的巴利經與論註系 統中,傳授止行者與觀行者的成對修行方式。

這些經與論註的傳授不只出現在南傳佛教,恰好也幾近相同地 傳載於北傳有部的《集異門論》480中。該論也用這一雙關鍵詞(內

476 《增部註》對《增部 4:92-94》的「內心奢摩他」註解為:「心的安 止定(appanAcittasamAdhi)」,例如初禪等。這是屬於世間的,不是出世間 的。

477 Pug 頁 61。

478 Pug 頁 61。

479 PugAm 頁 94。

480 傳統上認為,《集異門論》乃有部七論之一,例如《印順 1968》頁 117、《EIP7》頁 101。但是,據莊國彬 2004 年 3 月 23 日在中華佛研所的演 講與提供的參考文獻,學者的最新研究認為:《發智論》與《大毘婆沙論》

心止與增上慧法觀)解釋一對聖者:「何等補特伽羅得增上慧法觀、

不得內心止?答:若補特伽羅得出世聖慧、不得世間四靜慮(案:

類同於觀行者)。……何等補特伽羅得內心止、亦得增上慧法觀?

答:若補特伽羅得世間四靜慮、亦得出世聖慧(案:類同於止行者)」

481

集有部大成的《大毘婆沙論》中,在一段文中匯集上述法義。

論中提到:「有阿羅漢是奢摩他行;有阿羅漢是毘缽舍那行。……

有阿羅漢修止為先,而入聖道;有阿羅漢修觀為先,而入聖道。……

有阿羅漢以止修心,依觀得解脫;有阿羅漢以觀修心,依止得解 脫。……有阿羅漢得內心奢摩他,亦得增上慧法觀」482。值得注意 的,描述這對聖者的這雙關鍵詞(內心止與增上慧法觀)出現在《增 部4:92》,未出現在《雜第 464 & 560 經》。

北傳系統的《雜第464 & 560 經》教導類似的一對方法,後代 論釋的註解方向類同於南傳的觀行者與止行者。或許可以說,南傳 的純觀行者正是這個共同發展的代表。於下,更完整地綜合比較南 確定是歷史傳統中的有部文獻,至於餘六論與部派的關係還有討論的空間

(《SarvAsti 1997》Ch.3)。

481 大 26 頁 375 下。

482 大 27 頁 527 中。其間還提到:「有阿羅漢得內心奢摩他,不得增上 慧法觀」。阿羅漢得止不得觀,這譯文可能有問題。因為根據《集異門論》,

「得內心止,不得增上慧法觀」的定義是「得世間四靜慮,不得出世間聖慧」

(大26 頁 375 下)。

北傳的經與論註,確認其源流與價值。

2 《瑜論》釋文的傳授

《雜第560 經》大致對應於《增部 4:92-94》。經中,這對修行 方式是:「如是住心、善住心、局住心、調伏心,止觀一心等受,

分別於法、度量,修習,多修習已,得斷諸使」、「於法選擇、思量,

住心、善住、局住、調伏,止觀一心等受,如是正向多住,得離諸 使」483。但是,《瑜論》的釋文只包含《雜》本修多羅的部分,未 解釋修多羅之外的《雜第560 經》。

在《雜第 464 經》中,這對方法是:「當以二法專精思惟,所 謂止、觀。……修習於止,終成於觀。修習觀已,亦成於止。謂聖 弟子止、觀俱修,得諸解脫界。……若斷界,無欲界,滅界,是名 諸解脫界。……斷一切行,是名斷界;斷除愛欲,是無欲界;一切 行滅,是名滅界」484。《瑜論》以五相來註釋本經的解脫:「略由五 相,當知其心,名得解脫」485。前二相涉及這對修行方式,後三相

483 《雜會下》頁 452。

484 《雜會中》頁 182。

485 《瑜論》的前二相是解釋經文的修止成觀與修觀成止,後三相是解 釋經文的三項解脫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整段釋文如下:「若知苾芻專 樂寂靜,勤修止觀,略由五相,當知其心,名得解脫。一者,奢摩他熏修其 心,依毘鉢舍那解脫奢摩他品諸隨煩惱。二者,毘鉢舍那熏修其心,依奢摩

274第二章《須深經》的研究

解釋《雜》本特有的三種解脫界。

進一步分析《瑜論》的釋文。前二相是:「一者,奢摩他熏修 其心,依毘鉢舍那解脫奢摩他品諸隨煩惱。二者,毘鉢舍那熏修其 心,依奢摩他解脫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這段釋文可以配合《大 毘婆沙論》與《成實論》來理解。《大毘婆沙論》提到:「有阿羅漢 以止修心,依觀得解脫;有阿羅漢以觀修心,依止得解脫」486。《成 實論》引證經文:「以止修心,依觀得解脫。以觀修心,依止得解 脫」487。可見,這三部論在此段經句所依的經本應是相同的。漢譯

《雜》本中,可能未適切翻譯這經句。若假設漢譯《雜》本與這三 部論所依的印度本有本質上的不同,則這假設沒有明顯的證據,而 且問題將會很複雜。

綜合一經三論作解釋,可能是較好的方式。《成實論》中,這 對修行方式的結果都被詮釋成聖道成就:「生緣滅智」與「得緣滅 止」488。《大毘婆沙論》中,這對方式為成就阿羅漢。《瑜論》釋文 的意思是:由這二相「知其心,名得解脫」。這裡的「解脫」,可能

他解脫毘鉢舍那品諸隨煩惱。三者、二者等運,離心隨惑,解脫一切見道所 有諸行。四者、即由此故,解脫一切修道所斷所有諸行,住有餘依般涅槃界。

五者,解脫一切苦依諸行,住無餘依般涅槃界」(《雜會中》頁183-184)。

486 大 27 頁 527 中。

487 大 32 頁 358 下。

488 大 32 頁 358 下。下面涉及《成實論》時,會詳釋。

第四節 慧解脫及其所依的定力 275

同於另二部論的聖道成就489。如此解釋的方向也同於巴利系統對

《增部4:170》的註疏490

因此,在《瑜論》的釋文,有類似南傳的止行者與觀行者的區 分。但是,《瑜論》釋文對觀行者的說明很簡略。在《瑜論》的釋 文,先觀而止的方式中,在見道前是否已得止?依觀而得的「止」, 在得止的方式與止的性質上,是否完全等同於《瑜論》對《雜》本

《須深經》的詮釋:「依初靜慮近分所攝勝三摩地」491

在文檔中 復歸佛陀的教導 (頁 14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