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展望

在文檔中 復歸佛陀的教導 (頁 76-83)

第二章 《須深經》之研究──兼論印順法師的詮釋

2 展望

142 第一章 總論

只是針對戒本的著作,如果進入他對《律藏巴註》的譯註,就更精 詳了。例如,譯註研究《律藏巴註》共有十餘冊;至《捨墮篇》的 部分,就有四大冊,約三千頁。第一至六本名著的作者包含東西方 的領導性學者,如果他們進一步參考上座部的教學成果,必定促成 學界不同的研究態度與成果,法施國際善心志士。

如此的研究,值得專書從事。綜合研究的結果,可以用來疏解 古代漢譯戒本的譯文,助成華語系佛弟子受用佛陀教導的戒法。可 期待的,恰當的研究態度與解釋模式,法與律平衡,結合聖典的釋 經之學,邁向佛教聖典的解釋之學。依循適切的方法重現佛陀教導 的真理,展現出家生活藝術,活絡居士在教團的恰宜職分,潤澤華 語系佛教。進而僧俗依律進修止觀,證悟菩提;依中道的僧俗關係,

共建正法律(saddhamma- vinaya)的教團,以復歸佛陀的教導。

第一章 總論 144

【附表一】「捨墮十」巴利、華譯、四分律譯文對照表

巴利戒文分段

1 施主(派使者)布施比丘衣料

1a 施主派使者 Bhikkhu½ paneva uddissa r±j± v± r±jabhoggo v± br±hmaºo v± gahapatiko v± d³tena c²varacet±panna½ pahiºeyya–

1b 派遣文 ‘imin± c²varacet±pannena c²vara½ cet±petv± itthann±ma½ bhikkhu½ c²varena acch±deh²’ti.

2 施主(的使者)來布施金錢與比丘的回應(第 1 個未來被動分詞所顯的第一境)

2.1a施主(的使者)

往比丘處布施

So ce d³to ta½ bhikkhu½ upasaªkamitv± eva½ vadeyya

2.1b 布施文 ‘ida½ kho, bhante, ±yasmanta½ uddissa c²varacet±panna½ ±bhata½, paµiggaºh±tu ±yasm± c²varacet±pannan’ti.

2.2a比丘的回應 tena bhikkhun± so d³to evamassa vacan²yo––

2.2b回答文 ‘na kho maya½, ±vuso, c²varacet±panna½ paµiggaºh±ma, civarañca kho maya½ paµiggaºh±ma, k±lena kappiyan’ti.

3施主(的使者)要確定淨人與比丘的回應(第 2 個未來被動分詞所顯的第二境)

3.1a施主詢問比丘的淨人 So ce d³to ta½ bhikkhu½ eva½ vadeyya–

3.1b請問文 ‘atthi pan±yasmato koci veyy±vaccakaro’ti.

3.2a比丘的回應 C²varatthikena, bhikkhave, bhikkhun± veyy±vaccakaro niddisitabbo ±r±miko v± up±sako v±–

3.2b回答文 ‘eso kho, ±vuso, bhikkh³na½ veyy±vaccakaro’ti.

4 施主確定淨人後、往邀比丘動用淨資

4a 施主確定淨人 So ce d³to ta½ veyy±vaccakara½ saññ±petv±

4b邀請動用淨資

4ba邀請動用淨資 ta½ bhikkhu½ upasaªkamitv± eva½ vadeyya––

4bb邀請文

(確定比丘的動用權)

‘ya½ kho, bhante, ±yasm± veyy±vaccakara½ niddisi saññatto so may±, upasaªkamatu ±yasm± k±lena, c²varena ta½ acch±dessat²’ti,

【附表一】「捨墮十」巴利、華譯、四分律譯文對照表 145

《巴華譯》 《比丘戒四僧》

特別為了比丘,若國王、國王的臣屬、婆羅門、或

在家人派使者送衣料的資金(去給他)(命令說):

若比丘、若王王大臣、若婆羅門、

若居士居士婦遣使為比丘送衣價:

「你用這衣料的資金買衣料後,送衣料給某某比 丘」

「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

設若那位使者往詣那位比丘後,如此報告: 彼使至比丘所,語比丘言:

「尊者!這衣料的資金特別為大德帶來了;請大 德接受衣料的資金。」

「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

受取」

這位比丘如此告訴這位使者: 是比丘彼使,如是言:

「朋友!我們不接受衣料的資金,而衣料則我們 在恰當的時間接受清淨的。」

「我今不應受此衣價。若我須 衣,合時清淨當受」

設若這位使者如此這位比丘: 彼使語是比丘,言:

「大德有任何的服務人員嗎?」 「大德!有執事人不?」

比丘們!需要衣料的比丘可以指出(適合擔任)

服務人員的園役或優婆塞(,說)

須衣比丘應言

「朋友!這位是比丘們的服務人員。」 「有若守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 是比丘執事人,常為諸比丘執事」

設若這位使者指導那服務人員後, 彼使詣執事人所,與衣價已,

回到那位比丘處,如此報告: 還到比丘所,作如是言:

「尊者!我已經指導大德指示的那位服務人員,

請大德在恰當的時候去,他就會送衣料給你 。」

「大德所示某甲執事人,我已與 衣價竟。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

巴利戒文分段

5比丘口頭動用淨資的條件與方法(第 3 與 4 個未來被動分詞所顯的第三境)

5.1a比丘三次口頭動用 c²varatthikena, bhikkhave, bhikkhun± veyy±vaccakaro upasaªkamitv± dvattikkhattu½ codetabbo s±retabbo 5.1b動用文 ‘attho me, ±vuso, c²varen±’ti,

5.2淨人帶來衣料

5.2.1淨人受到提醒 dvattikkhattu½ codayam±no s±rayam±no 5.2.2淨人帶來衣料 ta½ c²vara½ abhinipph±deyya, icceta½ kusala½.

6.比丘再默示動用淨資的條件與方法(第 5 個未來被動分詞所顯的第四境)

6.1比丘再往動用

6.1.1再往動用的條件 No ce abhinipph±deyya, 6.1.2動用的方法

(最多可再六次默示)

catukkhattu½ pañcakkhattu½ chakkhattuparama½ tuºh²bh³tena uddissa µh±tabba½ ,

6.2淨人帶來衣料 6.2.1淨人受到默示

catukkhattu½ pañcakkhattu½ chakkhattuparama½ tuºh²bh³to uddissa tiµµham±no

6.2.2淨人帶來衣料 ta½ c²vara½ abhinipph±deyya, icceta½ kusala½.

7 比丘接受過度索求的物品而犯戒

7.1過度索求的條件 No ce abhinipph±deyya , 7.2 接受過度索求的物品而犯戒

7.2.1比丘過度索求 tato uttari v±yamam±no

7.2.2比丘接受物品而形成捨墮 ta½ c²vara½ abhinipph±deyya, nissaggiya½ p±cittiya½.

8 比丘未獲得物品而宜告知施主(第 6 與 7 個未來被動分詞所顯的第五境)

8.1比丘宜告知的條件 No ce abhinipph±deyya, 8.2告知施主的方法

8.2a履行告知的行動

yatassa c²varacet±panna½ ±bhata½, tattha s±ma½ v± gantabba½d³to v± p±hetabbo 8.2b告知文 ‘ya½ kho tumhe ±yasmanto bhikkhu½ uddissa

c²varacet±panna½ pahiºittha, na ta½ tassa bhikkhu-no kiñci attha½ anubhoti, yuñjant±yasmanto saka½, m± vo saka½ vinass±’ti,

《巴華譯》 《比丘戒四僧》

比丘們!需要衣料的比丘前往後,可以敦促服務 人員兩三次,提醒(他)說:

須衣比丘往執事人所,若二反 三反語言

「朋友!我需要衣料。」 「我須衣」。

當(服務人員)被敦促提醒兩三次後, 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

若帶來這衣料;這樣子,那就好。 得衣者善。

設若沒有帶來, 若不得衣,

(那比丘)為了(衣料)適合沈默地站立四次、

五次,最多六次。

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令彼 憶念。

為了(衣料)沈默地站著四次、五次,最多六次 後,

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

若帶來這衣料;這樣子,那就好。 若得衣者善。

設若沒有帶來, 若不得衣,

當(那比丘)努力超了過那(次數)後, 過是求,

若帶來這衣料,(比丘接受該物就是)捨墮 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設若沒有帶來(衣料) 若不得衣,

從那裡為他帶來衣料資金,(那比丘)就必須 、或應該派使者那裡(說)

若不得衣,從彼所來處,若自往、

使往,語言:

「大德,您們為了比丘送來的那衣料資金沒有提 供給那位比丘任何好處。請大德受用自己的(淨 資),不要失去您們自己的」

「汝先遣使送衣價與某甲比丘,

是比丘竟不得衣。汝還取,莫使 失」

第二章

《須深經》之研究

──兼論印順法師的詮釋

第一項《須深經》的段落大意與要旨

《須深經》共有三個版本。它們是《雜第 347 經》276,《相 12:70》

277,《律藏僧》278也引述完整的經文279。此經特有的因緣是佛陀度 化外道須深(SusIma),所以本書將經名代稱為《須深經》。

經文的次第,可以大致分為五段。各段大意,(1)外道羨慕 佛門供養豐富,選派須深前來出家盜法。(2)他進入僧團後,卻

276 《雜會中》頁 60。

277 S II pp.119-128。

278 大 22 頁 362 中-363 中。《律藏僧》引入《須深經》,放在《比丘戒》

的制戒因緣中。這雖然暗示著較後期採編入律藏,但仍值得與《經藏》的經 文作比較。《律藏僧》引證此經,用意可能要說明:即使佛門供養豐富,而

「世尊厭世供養」(大 22 頁 363 中);少欲、不妄求供養,才是修行的正道。

外道為利養而入佛門出家盜法,正可反顯佛門的正道。

279 《大毘婆沙論》(大 27 頁 572 中-下)與異譯的《阿毘曇毘婆沙論》

(大 28 頁 407 下-408 中)也都引述《須深經》的大段經文。但是,這二處 的引述並不是全經,而且引文也有諸多問題。所以,本章的對比研究集中在 上述的三個版本。至於《大毘婆沙論》與《阿毘曇毘婆沙論》引文的問題,

本章的第三節會切要評析。

第二章 《須深經》的研究 152

驚訝地發現:有比丘是解脫的阿羅漢,但沒有世俗的神通與無色 界以上的定(《雜》本還提到:不得初禪)。比丘為其釋疑,說明 自己是「慧解脫」的修證方式。(3)須深仍不解,去請教佛陀。

佛陀為了打破他的疑蓋,開宗明義即教示:「先知法住,後知涅槃」

的修證次第可以成就慧解脫阿羅漢。這裡的教示就是本經特有的 法要。本經中,「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修證次第及慧解脫所依 的定力,古今都有諸多的研究。

(4)須深不解佛陀的簡略教導,佛陀就以問答的方式教導 他。(4.1)先教導五蘊的無常苦無我。這段文只出現在《相》本,

餘二本缺。(4.2)教導十二支緣起的生起系列,(4.3)最後教導十 二支緣起的滅去。(4.4)佛陀反問須深:你知道且看見了上述的 教導,但是,你得到那些禪定與神通否?須深回答未得。(4.5)

這就確認本經特有的法要:「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修證次第可 以成就慧解脫阿羅漢。須深尊者雖然未俱備那些定與神通,但也 體驗到:「先知法住,後知涅槃」。(5)須深尊者一聽完開示,立 刻向佛陀懺悔盜法的過失。佛陀勸慰他,並解釋盜法的嚴重過失。

本經中,法住智及其所知道的內容,也是古今研究的重點。

第一節 序論 153

第二項 本章的研究綱要

第一目 研究主題

1.《須深經》的特別思想

《須深經》的要旨,佛陀用「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修證 次第,來說明慧解脫阿羅漢;沒有那些禪定與神通的須深也是如 此。「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修證原則,這是本經特有的思想。

而「法住智」也出現在《雜第 357 經》280與《相 12:34》281(可以 代稱為《七十七智經》)。「法住」也出現在《相 12:20》282與《雜 第 296 經》283(可以代稱為《緣起與緣已生經》)。所以,法住智 並非《須深經》特有的思想。如果綜合研究《須深經》與《七十 七七智經》,並以《緣起與緣已生經》為旁證,就可以研究法住智。

與俱解脫成對的慧解脫阿羅漢,也不是本經特有的思想。但 是,在「慧解脫」的修證方式中,本經的直接特色:《雜》本的《須

280 《雜會中》頁 76。

281 S II pp.59-60。

282 S II p.25。

283 《雜會中》頁 34。

深經》中,慧解脫者所依的定力未達初禪。間接特色:《相》本的

《相註與疏》認為,本經中慧解脫的修證方式是純觀行者(suddha- vipassanAyAnika)284

這些思想都是佛法的重點,古代聖弟子有豐富的詮釋,也深 刻影響當代的佛教潮流,並成為學者的研究課題285

在文檔中 復歸佛陀的教導 (頁 7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