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外篇、雜篇的隱逸人物舉隅
第一節 市南宜僚(熊宜僚、市南子)
市南宜僚為《莊子》書中著名的楚國賢人、勇士與隱者。其人見於成玄英《莊 子疏》:「姓熊,名宜僚,隱於市南也」、「姓熊,字宜僚,楚之賢人,亦是勇士沈 默者也。居於市南,因號曰市南子焉」1,《左傳‧哀公十六年》亦記載熊宜僚為一 位利益不能誘、威武不能屈的勇士:
晉人使諜於子木,請行而期焉。子木暴虐於其私邑,邑人訴之。鄭人省之,
得晉諜焉,遂殺子木。其子曰勝在吳……勝自厲劍……曰:「令尹之狂也!
得死,乃非我。」子西不悛。勝謂石乞曰:「王與二卿士,皆五百人當之,
則可矣。」乞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當 五百人矣。」乃從白公而見之。與之言,說。告之故,辭。承之以劍,不 動。勝曰:「不為利諂,不為威惕,不洩人言以求媚者,去之。」2
而陸德明《經典釋文》則說,市南宜僚的生卒有怪異之處,其曰:「案《左傳》孫 叔敖是楚莊王相,孔子未生,哀公十六年,仲尼卒後,白公為亂。宜僚未嘗適楚。
又宣十二年傳,楚有熊相宜僚,則與叔敖同時,去孔子甚遠。蓋奇言也。」3 就上所述,市南宜僚正如〈秋水〉篇所言的「聖人之勇」4,能夠在大難臨頭 之時不憂不懼,「因為他們已經做到了心齋、安命、體道。……與世界同體的至人
1 成玄英:《莊子疏》,見於郭慶藩:《莊子集釋》〈山木〉,頁 670、851。
2 李宗侗:《春秋左傳今註今譯》〈哀公十六年〉(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3 年 4 月修訂版),
下冊頁 1485-1486。
3 陸德明:《經典釋文》,見於郭慶藩:《莊子集釋》〈徐无鬼〉,頁 850。
4 郭慶藩:《莊子集釋》〈秋水〉:「孔子曰:『……我諱窮久矣,而不免,命也;求通久矣,而不得,
時也。……知窮之有命,知通之有時,臨大難而不懼者,聖人之勇也。』」,頁 596。
或聖人作為『獨有之人』所處的一種境界」5,〈山木〉篇中,有市南子隱於山海之 間,無舟車什器而能無憂無累的寓言:
市南宜僚見魯侯,魯侯有憂色。市南子曰:「君有憂色,何也?」
魯侯曰:「吾學先王之道,脩先君之業;吾敬鬼尊賢,親而行之,无須臾離 居;然不免於患,吾是以憂。」
市南子曰:「君之除患之術淺矣!夫豐狐文豹,棲於山林,伏於巖穴,靜也;
夜行晝居,戒也;雖飢渴隱約,猶旦胥疏於江湖之上而求食焉,定也;然 且不免於罔羅機辟之患。是何罪之有哉?其皮為之災也。今魯國獨非君之 皮邪?吾願君刳形去皮,洒心去欲,而遊於无人之野。南越有邑焉,名為 建德之國。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知作而不知藏,與而不求其報;不 知義之所適,不知禮之所將;猖狂妄行,乃蹈乎大方;其生可樂,其死可 葬。吾願君去國捐俗,與道相輔而行。」
君曰:「彼其道遠而險,又有江山,我无舟車,柰何?」
市南子曰:「君无形倨,无留居,以為君車。」
君曰:「彼其道幽遠而无人,吾誰與為鄰?吾无糧,我无食,安得而至焉?」
市南子曰:「少君之費,寡君之欲,雖无糧而乃足。君其涉於江而浮於海,
望之而不見其崖,愈往而不知其所窮。送君者皆自崖而反,君自此遠矣!
故有人者累,見有於人者憂。故堯非有人,非見有於人也。吾願去君之累,
除君之憂,而獨與道遊於大莫之國。方舟而濟於河,有虛船來觸舟,雖有 惼心之人不怒;有一人在其上,則呼張歙之;一呼而不聞,再呼而不聞,
於是三呼邪,則必以惡聲隨之。向也不怒而今也怒,向也虛而今也實。人 能虛己以遊世,其孰能害之!」6
5 韓林合:《虛己以遊世:《莊子》哲學研究》(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年 1 月初版),頁 182。
6 郭慶藩:《莊子集釋》〈山木〉,頁 670-676。
魯侯作為上位者,掌攬魯國大權卻留露出憂累之色,因此市南宜僚以豐狐文豹之 毛皮比喻魯侯所擁有的名利和權位,貴難得之貨,但隨之而來的束縛反而更加令 人煩憂;相較市南宜僚藏名於山川河海之中,雖無舟車名利,但也自由自在、逍 遙無極。魯侯與市南宜僚之間的差別,乃在於市南宜僚不為名利所困。
〈則陽〉篇中,大公調答少知說:「有名有實,是物之居;无名无實,在物之 虛」7,儒家、法家、名家講求循名責實,在莊子看來是虛物縈心,只會造成掌握 名利的國君(有人者)和被控制的臣下(見於有人者)更多的憂累而已。其中「君 其涉於江而浮於海,望之而不見其崖,愈往而不知其所窮,送君者皆自崖而反」
一語,便表達《莊子》書期望捨棄名利束縛的政治理想,因此市南宜僚也祈願魯 侯能夠「去國捐俗」而「猖狂妄行」,無存知而以心遊世、放棄世俗榮祿,以真情 面對世間,不計榮辱、貴賤、利害,才能與「道」相輔而行。直白的強調棄絕人 世、嚮往自然生活,是外雜篇的特色。
莊子講求「去知」,求實而不求名才能不為外物所困;此中思路也表現在「言 辯」之上,例如外雜篇攻擊名家:「道之所一者,德不能同也;知之所不能知者,
辯不能舉也。」8,「見於名而不見於道」是俗民與聖人之間最大的差異,即是對於 名號與實存兩者之間是否有待與無待。有待和無待的心態,也顯現於「言」與「不 言」之上,〈徐无鬼〉篇即錄孔子、市南宜僚和孫叔敖關於「不言之言」的寓言:
仲尼之楚,楚王觴之,孫叔敖執爵而立,市南宜僚受酒而祭曰:「古之人乎!
於此言已。」
曰:「丘也聞不言之言矣,未之嘗言,於此乎言之。市南宜僚弄丸而兩家之 難解,孫叔敖甘寢秉羽而郢人投兵。丘願有喙三尺。」9
《莊子》書中批評儒家、名家等學派執著於指稱之名號,流於言辯而忽略道德的
7 郭慶藩:《莊子集釋》〈則陽〉,頁 916。
8 郭慶藩:《莊子集釋》〈徐无鬼〉,頁 852。
9 郭慶藩:《莊子集釋》〈徐无鬼〉,頁 850-852。
本源。儒家講求名正言順的政治和作為,《論語‧子路》篇即說: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 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 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
無所苟而已矣!」10
儒家的治道講求「名正」而後「事成」的關係,就此展開其政治理念的治道。
然而市南宜僚在上述寓言中批評孔子的名位政治,但《莊子》書以市南宜僚 的真實歷史事蹟,明指市南宜僚、孫叔敖兩人在心隱的同時,也能在形隱與形不 隱中自然來去,無為而無不為,間接表現出不為之治才是天下長治久安的利器。
例如市南宜僚弄丸如故,而消解楚白公和令尹子西兩家之爭罰;例如孫叔敖高枕 逍遙而令「敵國不侵,折衷千里之外,楚人無事,脩文德,息其武略」11。而在這 則寓言中,道家的政治理念與實績皆高於儒家,證明意圖以仁義禮樂治國是枉然 的,根本在於道家之人體道無為,外衍則能行不道之道、不言之辯,故能國有大 治。《莊子》書謂之為「大人之誠」:
彼之謂不道之道,此之謂不言之辯,故德總乎道之所一。而言休乎知之所 不知,至矣。道之所一者,德不能同也;知之所不能知者,辯不能舉也;
名若儒、墨而凶矣。故海不辭東流,大之至也;聖人并包天地,澤及天下,
而不知其誰氏。是故生無爵,死無諡,實不聚,名不立,此之謂大人。狗 不以善吠為良,人不以善言為賢,而況為大乎!夫為大不足以為大,而況
10 朱熹:《四書章句集註》〈子路〉,頁 141-142。
11 成玄英:《莊子疏》,見於郭慶藩:《莊子集釋》〈徐无鬼〉,頁 851。
為德乎!夫大備矣,莫若天地;然奚求焉,而大備矣。知大備者,無求,
無失,無棄,不以物易己也。反己而不窮,循古而不摩,大人之誠。12
「大人之誠」是天地自然的規則,自然之道應用於治道,乃使「聖人并包天地,
澤及天下,而不知其誰氏」的不言不辯。劉榮賢說:
所謂「大人之誠」來自於天地之大備,而天地之大備出於自然,非「德」
之所能同,非「言」之所能辯。故曰:「德總乎道之所一,而言休乎知所不 能知」。……道家本不主言辯,故曰「不言之辯」,然不言又不足以明道,
故歸之於天地之「大」而無言。儒墨以「名」為教,道家則一歸之於「自 然」,這正是「言」與「不言」的分別。13
〈人間世〉篇說:「德蕩乎名,知出乎爭。名也者,相輒也;智也者,爭之器也。
二者凶器,非所以盡行也。」14不能心齋、坐忘、齊物,執著於講求「名」而忽略
「實」,執著外在形式而忽略真情,因名號之虛,而殊於體道之實,無非是以有涯 追無涯,以有待追無待。然而無待的境界,並非是人為或有執的境界,「以物易其 性」15的行為,當然不能逍遙自由。
曹智頻說「虛名」與「無名」:
「虛名」,是指相對需要額度之外的東西,名義上擁有,而實際上沒有任何 價值。……「無名」並不意味著「非實」,莊子追求的「實」不過是生命需 要的基本條件而已。他講「無名」就是以生命存在的基本需求為條件,去 掉多餘的實(相對來說也是一個名)和實際的虛名。……「無名」的人格 追求是莊子理想人格的起點,……「無名」的本質上是超越世俗價值標準
12 郭慶藩:《莊子集釋》〈徐无鬼〉,頁 852-856。
13 劉榮賢:《莊子外雜篇研究》,頁 425。
14 郭慶藩:《莊子集釋》〈人間世〉,頁 135。
15 郭慶藩:《莊子集釋》〈駢拇〉,頁 323。
而獲得相對的自由。莊子的目的是維護生命的存在,其形式是一種「有待」
的自由。16
王邦雄〈莊子的形上思想及其生命理境〉也說:
無待是從萬物存在的依待關係中超拔出來,無小無大,不死不生,不在時 空串系中,不在因果關聯中,一切匯歸自己,以「物之在其自己」的姿態 出現,不對認知生體而顯,不在主客相對中,而是主客一體,「天地與我並 生,萬物與我為一」(〈齊物論〉),天地不必乘,六氣不必御,無條件無依 存,這就是所謂的自在自得。17
既然如此,那麼俗世所各執一方的名號、言辯之事,就非體道之最必要。言辯爭 執、執於名實之分,更是背離道化自然的行為。若要合於「無待」的境界,不僅
既然如此,那麼俗世所各執一方的名號、言辯之事,就非體道之最必要。言辯爭 執、執於名實之分,更是背離道化自然的行為。若要合於「無待」的境界,不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