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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狄爾泰詮釋學的客觀主義

第三章 ︰狄爾泰的生命詮釋學

4.1.1 反對狄爾泰詮釋學的客觀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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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這一章分別討論高達美對狄爾泰的批評︰客觀主義、歷史意識、對體 驗的批判。在提出高達美對狄爾泰的批評之後,本章的後半部筆者試圖以 狄爾泰的理論回覆高達美的質疑。強調狄爾泰除了嘗試以詮釋學作為精神 科學的知識論之外,從他描述體驗、表現、理解等概念的內容就可輕易看 出他的詮釋學是一種從生命理解生命的生命詮釋學。生命詮釋學對狄爾泰 而言是相當重要且不可忽略的特色,研究狄爾泰時不能只以奠定精神科學 的知識基礎當作他一生所追求的最終目標,而忽略了一個哲學家的出發 點—由生命理解生命。

4.1.1 反對狄爾泰詮釋學的客觀主義

在《真理與方法》出版後的三年後,高達美為第二版做了新的序言,

簡要的概述全書的目的和主張,以回答出版以來的讀者與批判者。在此他 清楚的說明,這裡所使用的「詮釋學」這個詞是有別於古老傳統的詮釋學 意義,他的目的不在於一門關於理解的技藝之學,或形成一套規則體系來 描述或指導精神科學的方法論程序。此書的目的不在於挑起精神科學與自 然科學之間方法論的爭論,而是區別認識目標的差異。與其說去發現或認 識方法論,規定科學範圍、方法的限制,不如說借康德的話來說︰「理解 怎樣得以可能?這是一個先於主體性的一切理解行為的問題,也是一個先 於理解科學的方法論及其規範和規則的問題。」108在此,他引用了海德格 對此在(Dasein)的分析,回答這個「理解」的問題︰

理解不屬於主體的行為方式,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本書中的詮 釋學概念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使用的。它標示著此在的根本運動性,這 個運動構成此在的有限性和歷史性,因而也包括此在的全部世界經 驗。既不是隨心所欲,也不是片面誇大,而是事情的本性使得理解運 動成為無所不包和無所不在。109

從以上的引文中,相當簡要的說明高達美在《真理與方法》一書的目的,

以及他將自己清楚地與過去的詮釋學區分開來。從一開始對詮釋學這一詞

108 高達美全集第二冊 GW.Ⅱ,S.439-440。《真理與方法》,頁,004。

109 高達美全集第二冊 GW.Ⅱ,S.440。《真理與方法》,頁,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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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中,已經明顯看出他對這一門學科一直以來的定位有所調整。有別 於史萊馬赫將詮釋學視作一門避免誤解的學問、狄爾泰視作精神科學體系 的方法論,詮釋學在高達美的心中應該贏得它該有的位置,並且不作為一 種工具,而是探討它自身有其重要、必要的存在地位。

高達美的出發點從反省史萊馬赫與狄爾泰奠定詮釋學的基礎,界定詮 釋學的範圍、任務,並開始針對狄爾泰主張詮釋活動中的「客觀」詮釋這 一個目的進行對傳統詮釋學的批判。其中包含精神科學企圖仿效自然科學 建構一套屬於自己的方法論以說明歷史知識奠基的問題,與為求得客觀的 知識,客觀地重建作者的意圖與創作的場景。

4.1.1.1 精神科學的方法論問題

在面對為精神科學奠基的這個任務時,狄爾泰用了各種方法,如從主 題、內容或認識的方法來區分精神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差異。在〈建構〉一 文中,狄爾泰以體驗、表現和理解三者之間的關係來說明精神科學的基 礎。精神科學的範圍即理解所能到達的範圍,體驗甚至是構成歷史世界的 基本細胞,以此三個概念同樣是歷史知識、精神的客觀化物的關鍵概念,

對精神科學而言也是相當重要。或甚至說,那些原本在歷史之釋範圍中的 概念,在此運用在精神科學中,同樣說明了精神科學的內容、範圍及方法。

詮釋學因此成了精神科學的方法學、知識論。然而,高達美不贊同用規律 的方法達成理解,認為精神科學與自然科學的對象不同,不應該拿自然科 學作為典範,方法不能把握精神科學的本質。

高達美認為,十九世紀精神科學雖然思考自身的邏輯、知識論,以及 與自然科學的區別,但實際上這些仍是受到自然科學的模式支配。從亨姆 霍茲(Helmholtz, Hermann,1821-1894)、德羅伊森延續到狄爾泰,一直都 努力於解釋精神科學的獨立性問題。狄爾泰受到英國經驗論的影響,也注 意到經驗論缺乏歷史的教養,他同時保留了德國觀念論與浪漫主義的傳 統,肯定經驗與先驗在精神科學中是同等的重要。儘管如此,高達美仍是 認為狄爾泰深受自然科學模式的影響,並可以從以下兩點來證明︰「在狄 爾泰心中,生命聯繫的消除,即獲得一種與自身歷史的距離乃屬於科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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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是相當合適的策略。

4.1.1.2 為達成客觀重建的詮釋活動

回顧史萊馬赫企圖用客觀及主觀的重構作為文本詮釋的方法,客觀重 構與語言相關,藉由語言的形式與發展來看作者和當時的寫作風格,並考 慮是否其含有特殊意涵。主觀重構則是考慮作者內心生活及生長環境,甚 至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關係,藉由更多方面的考量,我們甚至可以比作者本 人更理解他的作品。狄爾泰延續了史萊馬赫對作者的心理解釋,嘗試客觀 地重建作者生命脈絡的主觀條件,更進一步認為作品是作者精神的具體 化、生命的表現,我們理解作品的同時也是對作者及其生命進行理解。然 而高達美卻認為,為了達成這些客觀的理解導致兩個後果︰忽略了理解者 在理解活動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將作品視為固定、完成的生命表現因 而遺忘了存在於作品中的真理。

由於我們可以透過各種方式重建作者的創作條件,不僅是外在環境的 影響或內在的意圖,我們擁有比作者更多可參照的資料,但重建作者的創 作條件是否為理解的最終目標?難道不是作品本身吸引著我們嗎?相對 於比作者本人更好的理解作品,高達美認為,理解的真正情況是「每一次 的理解都是不同的理解」。因此,以下就「視域融合」、「問答邏輯」說明 如何產生不同的理解。

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視域,這個視域就是包含了人所擁有的理解前 條件,「如果沒有過去,現在的視域根本不能形成」117。面對他人或理解作 品時,就是自己的視域與他人的視域產生了互動,可能是交換意見、討論 溝通,甚至是企圖說服、說動某人。只要是對話、溝通互動的關係,都是 在一種交換視域的情況中進行。然而這樣的活動是不能預知結果如何,每 一次的融合所帶的眼光都是不同、特殊、不同以往,因此每一次的理解都 是不同的理解。

延續上述的視域融合,面對作品也將作品視為一個與我們對話的對 象。這個作品首先向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引起我們對他的興趣。為了回答

117 WM,S.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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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問,被問的人也必須向提問者提出問題,但這種提問不是我們自己 隨意的發問,而是一個與文本中有所期待的回答相關的提問︰

提問就是打開了意義的各種可能性,讓有意義的東西進入到自己的意 見當中。118

作品和理解作品的人就在這問與答的往返中使作品中的真理浮現而出,參 與了問答過程的理解者也與在理解作品之前的自己有所不同。

「所謂理解文學,首先不是指推知過去生活,而是指當代對所講述的 內容的參與」119。因此,我們不是面對一個過去時代精神、風格,或者作 者與讀者間的關係,而是理解者本身在文本所傳達的內容的獲得、文本在 理解者身上產生的影響力,「我們不把某一文本理解為生命的表現,而是 對它所說的進行理解」120。狄爾泰將文本所說的東西視為作者的生命表現,

但作品呈現的不只是作者想說什麼,或者作者在無意識之間透露了什麼,

而是當作者將文字一寫下來時,這種固定化的文字形式就使得它的意義與 作者的意圖脫離了,並且有了獨立的存在的地位。它的意義不只是作者字 字斟酌、細心刻化地賦予它,或者將它限制在作者充滿創意的頭腦中,作 品能包含的真理是遠超於作者所能給予的,而理解者在詮釋的活動中就是 對作品中的真理進行揭示的重要人物︰

正因為文字的固定化使陳述的意義與陳述的人完全相分離,所以它就 使得進行理解的讀者重新成為它的真理要求的辯護人。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