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反思與討論
針對范特喜這樣的觸媒,了解其成長的原因與發揮的效果之同時,也衍伸出 一些值得思考的議題。地區再生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觸媒這種角色作為再生過程 的中介,是否也具有其一定的「生命週期」?在階段性目標完成之後,觸媒自身 會有什麼變化?而目前被廣泛運用於促使地區再生的文化創意手法,看起來似乎 獲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光鮮亮麗的背後是否也可能對地方造成了一些傷害?城 市與鄉鎮各自所具有的結構性特質,觸媒是否能突破或加以利用,並在長久以來 的發展拉鋸之下,透過觸媒而有新的連結以及互動?以下將分成三個部份來進行 討論。
一、觸媒最終的去向?
觸媒成長過程經歷了生成、壯大、轉型之不同的階段,那麼最終會走向何 方?從空間使用的面向來看,由於范特喜目前所掌握的老屋,大部分都並非自己 所有,而是與原屋主租賃、或是因執行政府計畫而得以使用,因此這些空間在一 段時間後都可能面臨被屋主收回、或是政府計畫結束而失去使用權的狀況;再加 上適合改造的老屋並非源源不絕的生產資源,必然會有房屋供給缺乏或是市場飽 和的時候,因此若是仰賴經營空間作為公司發展主軸,觸媒不太可能長期存續。
從地方發展的面向來看,若是觸媒真正達到了連結各方利害關係人的正面效益,
而使得地方動能足以自行運轉,而不需要觸媒的中介時,地方對於觸媒的需求減 少,也讓觸媒這種角色存在的必要性減低。
因此觸媒作為中介者的這種角色,對於公司來說可能是現階段的發展利基,
但也可能因為並沒有著根發展、在各領域之間游移不定而成為未來可持續經營的 阻礙。當目前處於各個角色「之間」的優勢減少之後,觸媒很有可能就會往某一 方向傾斜去著重發展──例如走向地產開發與投資,自己建造、經營空間;或是 直接投身文化創意產業的領域,專作品牌的育成輔導、包裝行銷、相關的活動策 展,或是與文創品牌合股投資;也有可能轉型成為空間規劃顧問公司,以作為政 府計畫委辦、以及其他私人企業顧問為主。
就目前范特喜的發展方向看來,范特喜總經理自己期許能夠往虛擬社群的方 向發展,透過線上線下的虛實整合,能夠帶入更多社會福利、資源共享等層面的 議題(F1,個人訪談,2018 年 9 月 8 日);但在先前的採訪報導中,總經理也不 諱言,目前這些老房子的使用年限也有一定限度,范特喜也不排除參與這些地方 未來可能的都市更新重建業務(楊念蓁,2013)。但在商業利益的考量之下,是 否有機會藉由公司的資本能力與運作彈性,兼顧更多友善社會層面的發展方向,
則是值得更多思考的部分。
二、文化創意再生的背後?
將老房子加以改造再生,相較於拆除重建的更新方式,保留了更多空間與社 會的紋理,也更有機會留住地方的活力與魅力(曾憲嫻,2013),但改造後的老 屋會如何刺激地方經濟發展以及牽動社區關係,則端看新注入的是什麼樣的使用 內容。以文化創意作為連結舊關係、引動新經濟的媒介,這樣的方法所能夠促成 的視覺美感提升、以及環境氛圍體驗升級,是表面上快又有效的一種「再生」方 式,然而這種模式所創造出來的生產與消費關係,是否真的對這個地方有利呢?
創意產業也許有機會為既有地方產業加值、或是轉化地方文化特色成為新的 經濟模式,而若要透過產業振興一個地方,則工作機會的提供與產值的提升就會 是主要的目標。那麼,在這背後更需要關注的是,這些新興的創意工作,是否真 的能成為地方居民的工作選擇、或是促使地區中其他相關產業的工作機會受到保 障;經由創意產業所得到的利潤,是否也能真正回饋到地方以及參與者身上,而 不是被少數人所把持、或是隨著那些企業資本外流到其他地方;而創意產業經常 帶來的觀光消費,是否也對地方中其他產業有正面效益,而不是造成排擠或是負 面效果。
一個地方要能夠再度活絡,它的經濟模式應該要架構在生產與消費關係更加 公平的基礎上,「創意」應該是要能兼容地方更多發展的可能,而不是壟斷地方 資源的工具,而因文化創意而帶來的「消費」,也不應該是消耗。純粹的商業利 益導向考量,就像木下齊以經濟發展至上的態度看待地方創生,很有可能會忽略 社會公義面向的價值。
三、觸媒與城/鄉之間的互動
城市與鄉鎮的特質差異、彼此之間的互動關係,總是空間發展議題中熱門的 討論主題。當城與鄉的發展都到達某個需要轉型的階段,而面臨「再生」的挑戰 時,觸媒介入其中,就扮演著截然不同的角色。
在各項人事物流動快速、包含著多元異質的城市中,「純正性(authenticity)」
顯得飄忽不定,成為不同族群爭奪論述正當性的標的、甚至變成為資本所利用的 包裝;而在社會制度相對僵固、變動較為緩慢的鄉鎮,地方文化的根源明顯地固 著,但也相對地在權力結構難以撼動的情況下,使得改變難以發生。觸媒藉由保 護過去的實質環境紋理、同時引入新活動內容的作為,它或許有機會成為一種具 有緩衝與調和作用的中介──在流動的城市中抓住並留下一些屬於地方生活的特 色、在穩固的鄉鎮中促發或推動一些新的發展模式,甚至因為觸媒跨地區的運作 策略,而成為城市與鄉鎮之間連結的橋樑與互動的契機。
相較於早期「社區營造」重視的是地區內的生活環境優化、地方特色的發 揚、居民認同感的建立等等「對內」的活化工作,近期盛行的「都市再生」、「地 方創生」等概念,似乎把關注焦點都倚重在地區的經濟發展成效,是為「對外」
拉攏人力、資金的競爭方式。在資本市場的邏輯之下,城市與鄉鎮之間的互動很 容易落入「生產 vs.消費」的結構中,甚至形成從屬、剝削、補償等不對等的關 係,而使得地區的主體性受到侵蝕。透過觸媒作為窗口,城與鄉的連結應該有機 會嘗試更多種創新的可能,而不僅只是複製既有框架中的互動模式,繼續深化城 鄉資源分配失衡的情形。
四、研究限制
1.研究範疇的限制
范特喜在全台各個據點的經營模式雖有些概念雷同,但基於地方環境的迥 異、案件取得的方式不同、基地建築形式的差別等等,仍會造成各區的觸媒作用 與效果有不同的發揮。本次研究僅挑選其中兩地作為研究案例、而且關注時間也 有限,若是有機會加入更多場域的案例來研究比較、並且能更長時間追蹤後續的 變化與發展,應可以看到更多樣的觸媒模式、以及觸媒對於地方更長遠的發展造 成什麼影響。
除了范特喜之外,也有許多可以視為是地區活化的觸媒之民間公司與團體,
在不同縣市經營出自己的一套模式,針對不同的觸媒彼此之間作法、以及在地中 所觸發的效應之異同,也很值得加以比較研究。
2.觸媒理論作為研究框架的限制
由於本研究以觸媒為中心,探討其所觸發的作用與效應,因此研究的重點圍 繞在由觸媒延伸出去所連結到的人事物,以范特喜為例,大多是跟文化創意領域 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以及場域,對於「不被這種觸媒吸引」或是「觸媒自己選擇不 納入」的領域,例如地區中的其他產業、不同倡議方向的社群團體等等,在研究 中就較難有機會與之互動、能關注的也有限,實為運用觸媒作為研究框架時可能 會有所缺漏的部分。
而挪用化學領域中的一些定理來分析複雜多變的社會現象,必然會有一些力 有未逮之處,實際上在化學中的觸媒並不如社會關係中的行動者具有這麼強的自 主意識以及對於整個反應的控制能力,而制式、僵固的化學平衡反應式也並未能 捕捉到所有社會互動中細緻的層面(例如行動者之間除了表面上容易看到的資源 交換這種互動之外,可能因為利益分配問題而起爭議,因此不再合作;或是因為 個性差異產生摩擦,而使得彼此之間交流減少等等人情世故的方面)。而本研究
所歸納出的「增濃」與「升溫」效果,也並非化學反應中觸媒能夠發揮的作用,
但為了完整地區再生的觸媒之運作框架而將此概念借用進來。若要細究化學領域 的概念能否完全適用於社會領域,有些瑕疵是難以避免,但期望這樣概念對照是 能夠為社會領域的分析開啟一種新的觀察方式與思考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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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L. Jorgensen(1999)。參與觀察法(王昭正、朱瑞淵譯)。台北市:弘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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