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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場次焦點團體座談會重要結論彙整分析

第五章 焦點團體座談會實施與專家意見彙整分析

第二節 各場次焦點團體座談會重要結論彙整分析

一、 第一場焦點團體座談會重要結論

會議名稱 「外籍幫傭供需調查及政策影響研究」第一場座談會 時 間 2013 年 9 月 17 日 14:30 開會地點 致理技術學院 主 席 林國榮教授 記 錄 周東陽

出席人員

協同主持人:蕭晴惠教授、成之約教授 學者專家: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 江○富教授 國立中央大學人力資源管理系 黃○圳教授 團體代表: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王○珊專員 勞委會職訓局代表:顏○志科員

外籍幫傭雇主代表:林○億先生

重要結論

1.對於居家清潔、居家照顧服務、保母等產業未來發展的意見。

(1)江教授表示,長期照護產業目前是朝向有錢人的方向發展,

若能朝向更廣泛的方向發展,或許就不會只利於有錢人。且 若能產業化,其實就可以把服務商業化,讓服務更有制度性 並可提升整體服務品質,也能增加政府稅收,避免地下經濟。

(2)王專員表示,目前不建議用「產業」來表示家事服務與保母 服務,因為產業化後可能會讓服務走向兩個極端,可能因此 壓縮服務人員的薪資待遇,或是造成比較有錢的家庭才請得 起。未來若能建立類似日本的長期照護制度,有詳盡的規劃 藍圖,而非只是表面上的學習,基金會對於將服務產業化也 是樂觀其成。

2.「現行」外籍幫傭政策及法規,對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發展、居 家清潔、居家照顧服務、保母等產業、整體勞動市場就業參與、

促進婦女生育之影響等相關意見。

(1)林先生認為,外籍幫傭從事的是本國工作者不願從事之工 作,並不會影響本國就業者的工作機會,而以目前的規定來

說,家中至少需有三位符合年齡標準的老人或小孩,才有機 會通過申請門檻,對於許多中南部的家庭來說,因年輕人多 半到北部工作,要通過門檻實屬困難,建議能放寬標準,讓 有家中有兩位年齡符合標準的成員即可申請。

(2)江教授表示,因為老年化社會,目前確實有長期照護的大量 需求,引進外勞確實可以達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但對於相關 產業與整體勞動市場就業參與的影響絕對是有的。目前開放 外籍看護與外籍幫佣的政策,只能短期的特效藥,並無法真 正解決臺灣即將面臨的老年化社會問題,建議必須將照顧家 庭成員的責任回歸家庭,才是長久的解決之道。

3.「放寬」聘僱外籍幫傭條件對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發展、本地家 事服務等相關產業、整體勞動市場就業參與,及促進婦女生育之 各項影響。

(1)王專員表示,政府曾在 101 年放寬外籍看護的申請標準,當 時對基金會造成的影響相當大,大約有50%的老人照護與家 事服務的工作機會被外籍看護取代,因此放寬聘僱外籍幫傭 勢必會對本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發展、本地家事服務等相關 產業及整體勞動市場就業參與有很大的影響。

(2)王專員也表示,放寬外籍看護的標準儘管在 101 年度對基金 會造成很大的影響,但在今年發現雇主有回流之趨勢,究其 原因是外籍人士的服務品質沒有本國佳,無法滿足雇主的需 求,這也是本國相關產業目前發展上之優勢。

(3)黃教授表示,當初開放外勞的精神在於「補充性」、「臨時性」

與「短期性」,但目前僅剩「補充性」的精神尚在。

(4)黃教授認為,針對 3K 產業,尤其是需要在深夜進行的工作,

國人從事的意願較低,引進外勞對國內較無影響,因此,若 從「補充性」的角度來看,放寬條件式沒有問題的。

(5)黃教授也表示,政府另外也應針對家庭確實有需要聘請外 傭,但能力無法負擔者提供協助;並且,對於特殊的案例,

應給予特別的考量,而非全數一體適用。

(6)黃教授表示,若放寬目前的「外籍幫傭」申請條件,對於臺 灣的家事服務供給理論上會有影響,但仍需做進一步的評 估。對於長照方面則影響不大。

(7)黃教授表示,放寬目前的「外籍幫傭」申請條件,對於就業 參與的影響不大。引進外勞雖可減輕家庭的負擔,但多數民 眾原先就已經有工作了(不會因為照顧家人而辭去工作),所 以對於就業參與率的提升作用不大,或許可增加國民的幸福 指數。

(8)黃教授表示,放寬目前的「外籍幫傭」申請條件,對於保母 服務的部分影響也不大,因為在聘用保母時,家長多有其他 考量;同樣的,對於婦女生育的影響也不大,因為婦女生育 率低是更多其他因素所造成的。

(9)王專員表示,放寬標準將會對國內家事服務有很大的影響,

本國的服務者或許會變成外勞的補充人力,且會造成國人更 習慣使用外勞。

4.對於本研究初步研究結果之相關建議。

(1)王專員表示,會議資料所提供之國內目前家事服務與保母的 費用調查結果較高(偏向北部地區之費用),建議研究團隊再 做確認。基金會在網路上有提供參考的費用標準表。

家事服務費用:

http://www.elephants.org.tw/work_price.html#company 保母服務費用:

http://www.pwrbaby.org.tw/Search01.asp?id=10&sid=18

(2)蕭教授回應,會議資料整理之費用是彙整自各商業公會與職 業工會所提供之大臺北地區資料,會後會再做標註。資料中 的數據不包括個體戶為削價競爭而開出的價格。

(3)王專員表示,目前國內家事服務的費用高其來有自,雇主因 為太過依賴外籍工作者,將國內家事服務者也視為「幫傭」,

不顧家事服務者的尊顏,以致於家事服務者工作意願低,服 務的供給量少,到最後必須以較高的費用才願意工作,也導

致目前國內家事服務費用居高不下。

(4)王專員表示,目前基金會稱家事服務者為「家管員」非「幫 傭」,以維護家事服務者的尊嚴,也避免被雇主恣意剝削。

(5)顏科員回應,使用「幫傭」二字是受制於法律的用字無法任 意改變,故計畫中都只能以這兩個字表示。

(6)王專員表示,目前基金會主要是提供在地服務為主,服務範 圍包括大臺北、桃園、臺中、臺南與高雄,服務項目包括家 事服務、居家陪伴及保母服務。對於保母服務的需求,通常 會因出生率而有所變化(龍年出生率高,保母需求提高;蛇年 出生率低,保母需求下降);家事服務與居家陪伴,除因去年 放寬外籍看護條件而下降外,一直以來都是持續成長(今年 5 月開始也回復成長),其中,成長的因素包括高齡人口增加(有 陪伴與醫療服務之需求),以及因癌症開刀需做術後休養等。

(7)雖然臺灣近幾年的經濟不見起色,但在家事服務、居家陪伴 及保母服務的需求規模並未受影響,基金會發現,剛退休者 對於家事服務的需求會有提升之趨勢,而年輕人對於服務的 需求則有下降之趨勢,似乎也是某種程度反映經濟不佳之情 況(即年輕人薪水少,沒有能力支付此費用)。

(8)基金會主要是做培訓與管理的工作,並透過基金會的平台媒 介工作機會給受訓者。會主動建議受訓者加入工會,並依附 工會投保勞健保,但沒有強制性,故受訓者不一定由基金會 協助投保。薪資的部分,則是由雇主直接給予服務人員,基 金會未經手。而基金會資金的來源,則是以勸募的方式向受 訓者募集,並非「收費」。

5、其他回應與建議

(1)林先生的爺爺奶奶目前已年過九十,加上所住的房子大(70 多坪),無法自行打掃及下廚,故請人協助,因兩位老人家身 體硬朗,不須雇用看護,所以才會僱用「幫傭」。早期曾雇 用國內的家事服務者,但隨著爺爺奶奶年紀的增加逐漸不符 需求,林先生家中需要的是一位能 24 小時陪伴在兩位老人

家身邊的人,除了清潔與煮飯外,主要希望能隨時注意老人 家的安全,若有任何意外發生能隨時告知家屬。因為國內工 作者本身多有家庭,無法提供 24 小時的服務,若以兩班制 輪流照顧(一班 12 小時),費用過高(約 5-6 萬),因符合外籍 幫傭的申請資格,便雇用了一位印尼籍幫傭,對其目前的服 務情況滿意。

(2)黃教授建議,應思考是否真的有 24 小時聘僱的需要。

(3)王專員表示,目前本國對於 24 小時聘僱之需求,或許是受 外籍看護制度的影響,只因為已習慣外籍看護的服務模式,

並非實際上真正需要。在提出需求前,應先思考是否真的有 24 小時聘僱之需求。

(4)林先生表示,在邁入高齡化社會後,老人獨居或是老夫妻自 行居住的情況會更加普遍,對於家事服務及老人陪伴的需求 會不斷增加,建議應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並針對違 法使用外勞的情況加強取締。

二、第二場焦點團體座談會重要結論

會議名稱 「外籍幫傭供需調查及政策影響研究」第二場座談會 時 間 2013 年 9 月 23 日 14:30 開會地點 致理技術學院 主 席 林國榮教授 記 錄 周東陽

出席人員

協同主持人:成之約教授、蕭晴惠教授 學者專家:

臺灣綜合研究院 戴○洋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 辛○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 馬○專教授 團體代表:

1111 人力銀行 金○執行長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黃○翔副執行長 外籍幫傭雇主代表:陳○霖小姐

重要結論

1.對於居家清潔、居家照顧服務、保母等產業未來發展的意見。

(1)黃副執行長家中曾聘用家事服務員、居家照顧、社區保母系 統、外籍幫傭,就使用者的角度所看到的現象給予建議:

 居家照顧、家事服務員的供需城鄉落差大,臺北容易找,

南部不易找。如臺南,當地需求大(多老人與小孩),但幾 乎沒有供給。

 外籍幫傭申請標準算合理,申請印尼籍,主要是陪伴婆 婆(意識清楚,生活可自理)。外傭行蹤不明,非法仲介比 合法多的現象,且外勞清楚非法管道,推測是透過同鄉 的外籍新娘介紹雇主。國人不排斥用非法外勞,難杜絕。

 社區保母價格混亂,依經驗不同訂價,目前針對雙薪家 庭聘用合格保母的補貼(3,000-5,000 元),無法遏止保母亂 喊價的現象。

 臺灣對於居家照顧的需求高,但普及化、可進性、價格 合理仍有待加強。

 建議長照中心能發展出像弘道目前的派遣勞工據點功 能,以解決仲介問題。

 政府可考量國對國引進外勞的可能性,如韓國的制度。

 人力系統建議從教育系統開始發展,如銀髮產業、輔具 科技、復健等,以接續未來的就業市場。

(2)黃副執行長表示,居家清潔服務是一種工商社會下正常的現 象,建議應朝向專業化發展,能讓更多人願意使用,也避免 造成階級化。

(3)黃副執行長表示,居家清潔人員可透過媒合,一天內可至兩 間以上的家庭服務,除滿足不同家庭的需求,也能讓居家清 潔人員賺取較高的薪酬。

(4)戴教授表示,居家照顧服務與長照相關,國人對於長照工作 較排斥,未來若放寬保險業進入長照體系,是否可結合教育 體系,讓更多人投入長照工作。

(5)黃副執行長提出,若實際有 24 小時服務的需求要如何滿足?

辛教授回應,利用「外展服務」(取代「派遣」的用詞),由非 營利組織做媒合,使用者會覺得是兼職,供給者本身從事的 仍是全職工作。

(6)黃副執行長提出,成本高如何解決?

辛教授回應,非營利組織必須以本國籍勞工為主,故成本較 高。其實也可全部都是外籍看護,只要不讓被照顧者就是雇 主,就能避免勞工被貶低的問題。

(7)黃副執行長表示,職訓局開辦不少班別,訓練了保母的人力,

但就業穩定性不高,應該要增加一個就業協助或陪伴單位,

協助學員訓後就業。

(8)馬教授表示,就業應是一整個系統的概念,並非只是做個別 能力的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