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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同志的「出櫃」

由於國內關於同志教師的研究報告仍少,對於了解他們在教育職場生 存策略中的「出櫃」議題實屬有限,因此本節希望以歐美同志的「出櫃」、

國內學者針對同志「出櫃」的研究發現與探討作為補充,藉此了解同志教 師在「出櫃」時可能會面臨的處境,以及為了在教育職場中生存可能採取 的策略。

壹、歐美同志的「出櫃」

1950 年代以前,美國同性戀者將「出櫃」當作一種自我的決定,是指 自己接受了自己的同性情慾,而不是將這樣的身分告訴別人,因此,同性 戀者在整個社會中是很封閉的,很難知道或遇到其他具有相同身分的人。

到了 1950 年代,由於「同志愛」組織的出頭,才將「出櫃」的範圍擴大 到對他人進行身分的表明,但不論對不對外公開身分,同志之間都尊重彼 此的身分與決定。直到 1960 年代末期,同志解放份子將對外「出櫃」的 價值哄抬,認為公開自己的性傾向認同可以洗滌同性戀罪惡感和自卑感、

可以凸顯「同性戀社區」的精實壯大,亦是自信心的強心針。然而,在當 時的美國社會裡,教師若是被發現為同性戀者,會被教育局吊銷執照,因 為同性戀者的道德情操是被認為有問題的(林賢修譯 a,1997)。

朱偉誠(1998)提出,六○年代末興起於西方的同志解放運動,其立 基點是針對暗無天日的「暗櫃處境」-也就是在異性戀體制下,一方面對 同性戀者蓄意視而不見;另一方面則努力窺視,好對不慎被「看見」的同 性戀者進行無情的迫害-提出解決之道,讓同性戀個體從暗櫃中站出來勇 敢地「出櫃」,同時動員群體的力量來共同承擔並挑戰同性戀的污名,以 將其轉換成正面的同志認同,並降低個人「出櫃」時所承受的壓力。

因此,在歐美,所謂的「出櫃」就是認同自己為同志的第一步,一方 面要對自己「出櫃」,承認自己是同性戀者,再來就是要對別人「出櫃」, 公開你自己的性傾向。這是由於國外鼓勵每個人誠實面對自己,因此就算 宗教極度反對同性戀,但整個文化還是很支持個人表達自己的意見。

貳、國內同志「出櫃」的相關研究

朱偉誠(1998)認為,在台灣,理論上,大家應該「出櫃」,許多人 也想這麼做,但是在現實上的始終難以「出櫃」,大概才是最大的困局所

在。趙彥寧(2000)則進一步提出「出櫃」的問題及其所引發的焦慮,絕 對不只在社會運動的場域中出現,而是橫跨各類公、私領域的重要議題。

「出櫃」之於同志,在認知層面似乎是一種政治正確的思維,然而「出 櫃」後需要因應的問題及焦慮,更是讓同志在這方面躊躇不前。本研究關 心同志教師在教育職場中的生存策略,而生存策略也包含「出櫃」與否,

因此希望藉由文獻的閱讀,能稍微勾勒出台灣身為同志的教師在教育職場

「出櫃」所可能面臨的處境,以及用來因應的策略。

一、同志「出櫃」的考量

(一)家族的眼光及社會輿論的壓力

賴麒中(1998)於研究報告中提出,同志在「出櫃」上遭遇到最大的 困擾之一是家庭,因為家庭受到異性戀主義及父權結構思想的長期羈絆,

使得同志很難與之抗衡。

朱偉誠也分別在 1998 年及 2000 年提出國內的同志在「出櫃」方面,

比國外的同志要面對更強的家庭壓力,從難以面對、預知家人(尤其是父 母)的反應和他們隨之而來所可能承擔的親族壓力,到無法離家獨立生活 而形成的實際經濟依賴,在在都使得「家」這個在我們文化中被賦予無限 重要性的個人歸屬單位,成為本土同志「出櫃」的最大障礙。

而根據陳銘磻(2001)訪談、報導了近十位同志關於「出櫃」的觀點 指出,不論「出櫃」與否,家族的眼光與社會輿論的壓力,都是令同性戀 者難以啟齒的癥結所在。

蕭燕婷(2004)訪談的青少年同志也提到,在「出櫃」方面較多的顧 慮是如何面對家人,至於其他人的眼光,他們是不在乎的。

(二)生存壓力

賴麒中(1998)於研究報告中提出,同志「出櫃」的考量中,在工作 方面主要是憂心因為性傾向而遭受到歧視、打壓等利益不平等的對待,因

著預期受歧視的壓力,使得同志不敢在職場中暴露性傾向;強淑敏(1998)

及張盈堃(2001)的研究報告則指出,同志教師在道德光環及同性戀污名 之間的強力拉扯下談「出櫃」,更需考量到「出櫃」後可能要面臨的諸多 壓力,而在「出櫃」時比其他同志更為慎重(詳見本章上一節同志教師的 相關研究)外;陳銘磻(2001)也提出擔任軍公教職的同性戀者,由於肩 負著生計的龐大壓力,因而不得不將這不見容於社會的「性傾向」吞嚥,

獨嚐箇中的苦澀滋味。

(三)尊重的民風

朱偉誠在 1998 年及 2000 年提出,對台灣同志而言,在台灣要像歐美 的方式「出櫃」相當困難,其中一個因素為台灣乃是透過隱忍和遷就的方 式表達尊重,和西方互相表達需求並達成妥協的方式有很大的不同。

(四)自在生活的心願

朱偉誠在 1998 年及 2000 年也提出,雖然台灣大多數的同志由於各樣 的困境而傾向於不「出櫃」,然而同志在懼怕「出櫃」所帶來的後果之同 時,其實也是有非常強的欲望想要「出櫃」的,畢竟,能夠和心愛的人光 明正大的手牽著手在大街上漫步,不知道是多少同志最大的心願之一。

二、同志因應「出櫃」的策略

在一些學者(王家豪,2002;林本蕙,2003)的研究中發現,男同志 們認為女性化的特質,最容易引起別人對於自己性傾向的揣測,甚至遭受 攻擊。為了因應可能在主流社會中被指認出同志身分而遭受攻擊的危險,

一些學者(李忠翰,1996;王家豪,2002)的研究發現,國內的同志個體 在因應可能「出櫃」的策略上具有如下的特色:

(一)喬裝打扮

在王家豪(2002)的研究報告中提出,有些男同志會透過喬裝打扮得

較符合異性戀主流社會的男性形象,而隱藏自己的陰柔特質,避免遭受到 攻擊。

(二)以優異表現為盾

王家豪(2002)的研究發現,娘娘腔的男同志一旦在學校中具有優異 的表現或能力,尤其在學業上,就可以避免或減輕其他異性戀者對自己的 攻擊。

(三)對朋友的「出櫃」視交情而定

李忠翰(1996)的研究發現,同志在選擇私下「出櫃」時,其順序是 先對好朋友「出櫃」,再來是普通朋友,至於點頭之交則不予考慮。此乃 考慮到彼此愈熟悉,愈不容易因為自己性傾向的不同而使友誼破裂;點頭 之交則認為是沒有必要「出櫃」的對象。賴麒中(1998)在研究報告中也 提出,從親近而且相信的人開始「出櫃」,比較容易被接納,也會相對增 強自我認同,人與人的情感在建立了互信的基礎後,許多原本不認同的觀 點,都可能因為關懷而接納對方。

綜上所述,歐美和台灣的同志在「出櫃」的難題有同有異。相同的是,

兩者都要面對社會上異性戀主流的壓制。不同的是,對歐美的同志而言,

「出櫃」是性傾向認同的一部份,歐美也較能接受個人意見的表達;而在 台灣,同志考量到家族的眼光及社會輿論的壓力,繼而牽引出生存的壓 力,加以東方社會中擅以隱忍及遷就表達尊重,然在希望能自在生活的心 願下,「出櫃」與否的考量變得更繁複與縝密。因此,台灣的同志為了因 應「出櫃」後可能的險境,而有了喬裝及以優異表現來避免遭受他人的攻 擊,並在私下「出櫃」時,以交情作為主要的考量之一。研究者關心,同 志的「出櫃」,除了這些考量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考量,以及在不同的 考量下,因應「出櫃」與否的方式,是否也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