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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涉及之重要名詞詮釋如下 一、 國小聽覺障礙學生(簡稱聽障生)

依據教育部(2013)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聽覺障礙定義為:聽覺 障礙,指因聽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功能異常,導致聽覺參與活動的能力受到限 制者,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後,其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二千赫聽閾平 均值,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者;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或無法以前 款行為式純音聽力測定時,以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測定後認定。

本研究所稱國小聽覺障礙學生,是指就讀彰化縣○○國小啟聰班一年級的中重 度聽覺障礙學生,並排除伴隨有智障、視障、自閉症或情緒行為障礙問題的學生。

二、鷹架式語言教學

Vygotsky在1978年提出「鷹架」的概念,藉由成人的幫助,讓學生的能力從「實 際發展區」提升到「可能發展區」(zone of proximal development)。到了 1976 年 wood、Bruner 與Ross 才正式提出「鷹架」這一個名詞,意義為由老師或者是媽 媽提供適當的語言支持,讓兒童在可能發展區內,能力有所進步時,再逐步褪除 語言支持的教學(wood、Bruner & Ross,1976)。像是當兒童語句說的斷斷續 續時,老師或者是媽媽能使用口語協助策略,幫助其將話說完整,能表達出自己 想說的話,大人給予兒童口語提示,就是一種鷹架,等到可以把自己想說的話說 清楚後,再褪除大人給予的語言支持鷹架。

本研究參考曹純瓊(2000,2004,2005a,2005b)所發展的鷹架式語言教學策

略,且根據聽覺障礙學生的學習特徵與語言特質做修改,採用的教學策略有提供 視覺上的語言支持 及給予聽覺上的語言支持兩種方式。

三、多媒體教學(CAI)

多媒體是結合不同媒體素材,例如:彩色文字、圖形、照片、動畫、視訊、

聲音、特殊效果等多種元素,利用電腦科技整合成一個系統(卓進成,1993、朱經 明,1997)。使用各種媒體編成上課教材,進行教學活動,可以增加與學生學習的 互動性,更能激發學生學習動機,利用視覺、聽覺等方面的回饋,加深學生對知 識的吸收。

本研究所指的多媒體為使用電腦編製上課教材,當作教學工具,利用簡報軟體

(MicrosoftOffice PowerPoint 2003),編製成電子相簿、語句卡和語意圖,並使 用音效,當作鷹架式語言教學時,給予學生視、聽覺上的語言支持。

四、敘事能力

在1992年,Leadholm & Miller曾提出可以當作國內中文口語表達能力

相關的指標:總字數、總詞數、相異詞數、語句平均長度、迷思的頻率、清晰語 句百分比和總句數,其中的語句總詞數、相異詞數與平均長度已經證明可以當作 口語能力發展指標,以及能用總句數知道學生整體的口語流暢性(引自吳啟誠 譯,2003)。

本研究定義敘事能力是以研究對象說出生活事件時的口說內容,包括口述能 力、總詞數、相異詞數、語句平均長度與總句數等各項口語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