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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釋義

茲將本研究重要名詞,解釋如下:

一、新移民之越南籍母親(Vietnamese Immigrant Mother)

「新移民女性」一詞由原先的「外籍新娘」、「外籍配偶」而來,泛指由中國大陸、東南 亞籍的女性,嫁至臺灣為媳的配偶(莫藜藜、賴珮玲,2004)。我國目前對於這些外籍女性配 偶,稱為新移民女性、新住民女性或新移民配偶,本研究所指新移民之越南籍母親,乃意指 家中有子女為特殊需求幼兒的新移民之越南籍女性。

二、家長參與(Parent Involvement)

家長參與(Parent Involvement)的廣泛涵義泛指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學習活動之參與(陳 明聰,1997)。本研究所指之「家長參與」,意指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參與特殊需求子女幼小轉 銜系列活動,包含參與每學期期初、期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會議、轉銜家長座談會、屆 齡訪視會議以及轉銜會議等。

三、轉銜(Transition)

廣義的轉銜(Transition)是指從一種形式、狀態、活動或地方轉變到另一種形式、狀態、

活動或地方的過程或現象。其特質如下:轉銜過程是連續不斷、是終生的,需要以個人及家 庭為中心,並考量個別能力與需求,提供適當的規劃與安置(林宏熾,2003)。本研究所指 之轉銜為「幼小轉銜」,依內政部(2002)所發佈之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服務整合實施方案 文內所規定,意為學前至學齡間之移動過程,即入小學前半年至入學後第一學期之期間。而 轉銜服務指透過不同階段的連續性轉銜方案,提供身心障礙者獲得較佳的教育、就業、生活 環境適應品質。

本研究中所指之「轉銜會議」意為「屆齡訪視轉銜會議」,臺中市於每年二月至三月間請 心評人員即會邀集特殊需求幼兒家長、普幼教師、學區國小教師以及社工等相關專業人員,

於幼兒園中為特殊需求幼兒討論未來就學事宜並共同提具教育安置建議,之後心評人員依訪 視結果、家長意願,以客觀立場總評幼兒障礙狀況與最適安置建議,最後則將此報告書彙整 移交臺中市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簡稱鑑輔會)做安置審查。

四、經驗(Experience)

「經驗」(Experience)一詞依中華民國教育部重修國語辭典修訂本釋義,有實地體驗及 親自實踐得來的知識或技能等意涵(中華民國教育部,2013)。本研究所指之「經驗」意指「幼 小轉銜之參與經驗」,囊括特殊需求幼兒入小學前半年至入學後第一學期期間,因此「幼小轉 銜之參與經驗」之定義包含如下:新移民之越南籍母親平時與學校及專業人員之互動過程、

召開幼小轉銜相關會議情形、教養孩子方式、教育決定以及心理的感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