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新移民配偶現況與探討
新移民配偶因婚姻關係而移居臺灣,常因語言及文字上的隔閡,使得新移民無法順利運 用聽說讀寫能力於新環境中,而儘管他們可透過學習本國語言來貼近在地生活與文化,但由 於國情迥異,新移民之原生文化往往在生活型態、飲食習慣、價值觀念與子女教養等方面與 我國存著極大的差異(薛承泰,2004)。另一方面,新移民女性由於對當地語言、文化及教育 系統不甚了解,在適應上產生極大的困難,加上丈夫可能社經地位較低、學校老師忽視,因 此在教養子女時常感到無所適從(張芳全,2009)。
一、新移民配偶的生活適應現況
新移民配偶普遍面臨的問題如下:(一)語言與識字障礙、(二)文化差異、(三)人際關
係的孤立、(四)社會適應及文化調適、(五)家庭婚姻問題、(六)親子教養問題(李素蓮,
2005);夏曉鵑(2005)也提出社會支持系統薄弱常使新移民配偶之生活面臨摩擦與妥協,相 較於台灣婦女更容易遭遇孤立無援的困境。新移民配偶在家庭、工作、學校以及社區各種不 同的環境中,需要將自己的認知、價值觀、行為模式以及從環境習得的部分調適達到平衡,
而其中語言、文化、教養方式、人際關係及婚姻關係更是需要努力的項目,因此新移民配偶 之生活適應是相當重要且會對自身、子女及整個家庭產生影響的。
二、新移民配偶之教育層面
新移民配偶子女產生發展遲緩,可能的原因為配偶本身學經歷不高、育兒及養育知能不 足、語言隔閡導致不易取得相關資訊等(陳綾穗,1999);趙振華(2008)也於研究中指出新 移民配偶家庭在擔任其子女學前發展時的家庭不利在於:(一)新移民配偶家庭大多為經濟弱 勢族群;(二)新移民配偶家庭大多為教育文化弱勢族群;(三)新移民配偶家庭子女是疾病 和遺傳障礙的高風險族群;(四)母親角色急遽的改變難以擔任發展協助者;(五)新移民家 庭難以建立子女發展的共同願景。以上這些原因會影響著新移民家庭參與其子女的學習、教 育活動,更有可能造成其子女文化不利學習的結果。
(一)新移民母親本身教育背景之影響。
在原生國教育程度較高的新移民配偶,在語文、書寫、歸納等學習能力較佳,也較容易 進入學習狀況(李俊男,2004;林君瑜,2003)。但根據調查結果指出,國內新移民配偶普遍 教育程度較低,東南亞國家配偶之教育程度以國中、初職為最多,佔 35.7%,其次為自學、
小學,佔 31.9%(內政部,2012),因此可知新移民配偶可能因教育程度較低,在生活適應、
教養孩子時,更易感到自身能力不足而產生困難,這也是許多新移民配偶將教育責任由學校 老師、安親班替代家長的可能因素(黃琬玲,2005)。
再者,她們因婚姻關係嫁來台灣時,將夫家當成生活重心,夫家多半不贊成新移民配偶 到外面學習,包含中文,擔心她們會學壞或對家中產生更多意見或反抗,影響家庭和諧(莫 藜藜、賴珮玲,2010),因此扼殺了新移民配偶的學習權利,也影響其參與子女的教育、學習 活動。翁麗芳(2009)及臺北市新移民照顧輔導政策及實施方案(引自師豫玲、張美美、蕭 舒云、王可欣,2009)皆提出中央及地方政府應推動新移民識字、成人教育與終身教育,其 有助於語言學習、生活適應、親職教育及教養子女能力;黃富順(2002)也認為新移民配偶 應透過教育學習、中文訓練,增進與臺灣文化的交流溝通,充實生活適應的相關知識,以順 利適應臺灣的社會環境。
(二)語言差異之影響。
研究中指出,六成以上之新移民女性有教養子女之困擾,特別是溝通語言的障礙常使教 導課業過程中產生阻礙(蔡榮貴、周立勳、楊淑朱,2004)。這些新移民女性即使學會國、台 語,能與周遭的人作簡單的溝通,但不一定能認國字,就連子女的聯絡簿可能也無法看懂,
造成家長與學校間溝通上的困難,因此參與子女的教育、學習活動更就產生一大阻礙。
新移民配偶的語言問題,若又加上父親忙於工作或有身心障礙問題,容易使得其子女可 能因學習刺激不足、語言發展學習模範混亂或阻礙,造成進入學校學習困難,而老師又無法 與家庭保持良好溝通,導致一連串的惡性循環(蘇容瑾,2004)。盧秀芳 (2004)研究指出新 移民母親是影響其子女語言發展的關鍵人物,母親本身社會適應問題影響了子女學習,特別 是口語表達能力方面而使得學習過程困難重重。
台南縣政府調查新移民子女入學後的就學困境:1、學習注音符號或國字時,新移民母親 無法協助;2、家庭作業因新移民母親看不懂而無法給予協助指導;3、學前教育薄弱進而影 響新移民子女入學的適應;4、新移民母親缺乏正確的教養理念與方式;5、親師溝通困難;6、
新移民子女學習可能較為緩慢;7、無法配合、參與其子女之學校教育活動(王光宗,2003)。
以上皆顯示出新移民女性來到臺灣理所當然會面對的語言差異、語言能力問題,卻影響著自 我生活的適應、對子女學習活動的參與,以及子女的語言學習等。
(三)文化差異之影響。
東南亞新移民女性剛嫁來台,生活習慣、先前經驗皆有不同,廣則不僅需要適應居所、
人文及價值觀,細則如飲食、使用工具等也需學習與調適,如潘淑滿(2004)也指出東南亞 與台灣在飲食習慣,無論是烹調方式、口味及菜色都有明顯的區別。而越南的宗教信仰以佛 教、道教為主,在文化、思想上與中國差異不大;越南女性刻苦耐勞、著重照顧家庭,社會 上有著「男尊女卑」之價值觀(黃明月、林宜穎、葉書秀,2008),越南女性常因著這樣的觀 念,將養育子女之事宜都攬在自己身上,較不會與丈夫共同溝通與分擔子女的教育責任(孫 扶志,2005);但也有研究發現外籍配偶認為教養子女是夫妻共同責任,當子女做錯事或學習 不佳,會共同尋求解決之道(蘇容瑾,2004)。這其中的教養信念不同,可能與國籍、教育程 度、個人經驗有關(羅美紅,2005)。
在教育上,黃淑苓(2007)認為新移民家長對於子女教養方式、對學校教育之觀念、親 師互動關係與模式、對子女的教育期望以及師生互動關係模式等,及可能與臺灣主流文化,
尤其是學校所傳遞的文化內涵有明顯差異。又加上,國人對於新移民配偶多有不正確之刻板 印象,若產生歧視情況,將造成新移民家長的退縮與拒絕,勢必影響其參與子女學習活動的 意願與品質,因此,考慮新移民家庭的文化差異,並以尊重多元文化、努力增進其適切教育 觀念是相當重要的。
(四)新移民配偶之先生角色。
新移民配偶來台後的生活歷程,其中有許多是與其先生角色有關,當中包括:1、生活習
慣之適應:包含夫家生活習慣、作息等;2、地位形成:經濟、行動、家庭事務及社區事務自 主權,新移民配偶大多聽從先生決定;3、心理適應:若新移民配偶在婚姻關係產生問題,多 半會從朋友獲得慰藉(李玫臻,2002)。
研究也指出新移民配偶之先生的認知大多停留在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觀念,沒有因新 移民配偶可能需多一些的協助而嘗試調整自己的角色,而以較為消極的態度面對教養責任;
當新移民配偶想在外學習,先生又擔心其會學壞而限制新移民配偶學習、交友的自由。再加 上新移民配偶遠離家鄉,無法與原生家庭密切聯繫、互動,平時自身的活動範圍都侷限在家 庭中,因此缺乏有力的支持系統(游淨如,2011)。
如曾美嘉於 2006 年之研究中訪談兩名育有學齡前幼兒之新移民家庭父親,瞭解其在孩子 出生後的生活轉變及教養子女的生活經驗狀況,發現教養經驗上會呈現主導與放任的兩極化 態度。若新移民配偶之先生能共同參與其子女的教育學習,在教養過程中提供更多的協助,
新移民母親的教養重擔也會較為減輕(黃建銘,2005)。以上研究可瞭解新移民配偶之先生其 態度與角色和新移民母親教養子女有著相關性。。
三、新移民配偶之養育層面
(一)新移民母親之養育方式。
由於新移民女性來台,多半擔負傳宗接代的任務,因此來台不久便面對生子養育的階段,
對於本身親職功能尚未充分具備,陳梅芳(2007)探討新移民女性配偶(大陸籍)之子女教 養問題,發現新移民女性原生家庭教養模式會影響自己對子女的教養方式,而在教養子女時 因文化、養育理念不同,引發夫妻、公婆等家庭內之衝突,也容易因經濟因素而限制了子女 教育費用。
台中榮總醫院執行的「外籍配偶子女身心發展遲緩之臨床研究」報告指出,新移民配偶
子女經評估有發展遲緩情形佔總樣本的 26.47%,遠高於我國兒童遲緩率 0.5%~1.0%和國外的 6%~8%,從發展遲緩的類型來看與我國兒童無顯著差異,但新移民配偶子女中以語言發展遲緩 比例最高,出現這樣的數據誤差,除了此研究是立意取樣(林志堅,2002)外,也由於新移 民家庭的語言與文化差異問題,較易使其子女進入幼托園所時,因學習適應、融入文化產生 困難及阻礙,而被判定為發展遲緩或有語言障礙,更使得這群孩子及家庭承受更大的標記與 壓力。
研究發現越南籍配偶對其子女教養的信念會受到環境、文化與個人經驗等因素之影響,
他們能重視子女學習問題,並要求品行能力,教養時會以說理溝通為主,打罵方式則是最後
他們能重視子女學習問題,並要求品行能力,教養時會以說理溝通為主,打罵方式則是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