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新移民之越南籍母親在幼小轉銜之參與經驗
以臺中市為例,100學年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及發展遲緩證明之特殊需求幼兒共有1587 人,父母為外籍配偶之特殊需求幼兒有129位,約佔8.13%;而為大班生需接受轉銜服務之台 灣籍幼兒有642人,以8.13%之比例推估父母為外籍配偶之特殊需求幼兒為大班生需接受轉銜 服務人數約有52人。2011年臺中市教育局舉辦五場幼小轉銜座談會,分別於臺中市樂業國小、
南陽國小、忠明國小、清水國小及豐原國小召開,時間為10月至11月間的週末六日,特殊需 求幼兒之家長參與幼小轉銜座談會的人數共計有233名,其參與比例約只有36%,但即將進入 國民小學的642名幼兒中,不包含未就讀幼托園所的特殊需求幼兒,因此實際比例可能又小於 36%。
而在場的家長,雖然有出席、有聽取訊息,但他們的聲音卻很少被表達、沒有被提醒他 們是有權利可以發聲的。法令及研究者都指出早期療育服務中,家庭對於特殊需求幼兒是最 密不可分的,家長的觀點、能力在在都影響著幼兒接受服務的狀況,因此基於家長參與的理 念,以及避免幼兒未來銜接的環節出現適應不佳的情形,家長在轉銜會議的參與度與品質是 需要被重視的。
家長對於進入小學階段的鑑定安置流程與規範認知不足,對於自己能不能表達需求也常 感到重大的壓力與挫折,又或者自己本身對於孩子的發展、學習能力不夠瞭解,因此錯失了 適當時機回應(唐紀絜等人,2007);學前的早期療育相關機構與小學教育單位兩方面系統 之協調合作的溝通管道,常僅止於安置會議中討論,若家長的參與度不高,或是無法完整表 達出自己的看法與要求,可能會使得特殊需求幼兒學前所接受的早期療育及相關專業服務的 延續性受到了許多的挑戰。
身心障礙者自我決策與自我擁護的困難與阻礙中,特殊教育老師、社會工作人員與專業 人員等重要的服務提供者常常過度地干預身心障礙者的決定,養成過度保護身心障礙者的習 慣(林宏熾,1999)。表示特殊需求幼兒之家長參與度低可能是惡性循環下的結果,有可能 是太過依賴專業人員的決定、對於自己的表達較沒信心,抑或是有其他的原因,因此,要瞭 解特殊需求幼兒之家長在轉銜會議的參與度,需要先從是否遭遇困境及家庭需求開始談起。
一、 家長在幼小轉銜參與度研究 (一)一般家長。
特殊需求幼兒之家長在面對轉銜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協助孩子去做調適改變的任務、做 好幼小銜接的準備,也需要適時地做決定或做調整,以及正確發揮自己的權力與表達需求,
所以身為教師或其他專業人員,實有必要協助幼兒及家長共同面對轉銜的需求(蔡桂芳,
2002)。但要增進家長在轉銜會議中的參與度,若是沒有從根本的做法開始檢討,實難從實務 面及現況中改善。
如今,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受到相關單位的重視、法令規定應運而生,家長參與成 為特殊教育中極為重要的一環,美國在 1975 年的 94-142 公法中賦予家長參與教育決策過程 的權利;1990 年的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及 IDEA 修正案中,也要求學校增加家長參與教 育的機會,便是最好的例子。因此,以下從家庭參與觀點談起,並綜合相關研究提出增進家 長參與的建議。
研究中發現,家長參與幼小轉銜時需求度最高的項目為「家長參與」;而需求度最低的則 為「資料轉介與追蹤」;整體量表題項中,「教師考量孩子的教育需求」為最高分,可見家長 對於依孩子需求來提供轉銜服務是感到需求度高的。另外在學生背景變項上的分析中發現,
女童家長較男童家長需求認知高;障礙類別中以情緒障礙學生家長需求認知為最高,智能障 礙學生家長需求認知則最低;障礙程度則以重度與極重度家長需求認知高。而家長背景變項 分析中,母子女關係對需求認知最高;教育程度則以大學以上家長對服務需求認知度最高(高 宜芝,2007)。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現象呢?檢視法令規定與相關轉銜辦法,其實沒有提到在轉銜會議 中,特殊需求幼兒之家庭的權利為何?最大自我決定程度為何?更沒有轉銜會議前,可供家 長習得如何參與會議及表達需求之課程。因此,家長在參與轉銜會議的先備能力,首先必須 考慮到「參與」的能力,能力有了才能要求提升家長參與的程度。
為了促進銜接教育的成功,一要做到長期的評估教師與學生的角色;二是獲取家長的合 作。前者是為幫助發展遲緩幼兒瞭解未來的生活環境,順利走出特殊機構,回到學校、社區,
甚至是競爭性高的環境。於是要借重準備工作的觀察、評估學生的長短處,教導必要的認知、
行為和社會技能。後者則要求家長調整家庭的起居作息,積極參與各項會議,與學校和其他 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王大延,1993)。可將積極參與會議視為入門的初步能力,重要的是在 參與過程中,培養建立關係、正確表達的深入能力,才能良善的為孩子做好銜接的準備與建 立進入小學所需的能力。
Smith, Polloway, Patton,& Dowdy 等學者於 2001 年研究指出,成功的特殊需求幼兒轉銜服 務需要有家長的參與,其轉銜服務專業人員必須提供六項「家庭支持」,包括:(1)提升家庭 的社區意識;(2)流通社會與家庭之支持與資源運用;(3)責任分享與協調合作的夥伴關係;
(4)保護家庭的完整性;(5)應用家庭危機處理的原則強化家庭功能;(6)提供整體性無接 縫的轉銜服務(引自唐紀絜等人,2001)。陳姿蓉(1997)舉出促進轉銜計畫成功的幾個關鍵點,
一是需要有周詳的計畫;二是要求在機構和不同層次服務的提供者,包括父母、老師及所有 的專業人員間有良好的溝通並分享資料,彼此坦誠;三是授予父母負起有關孩子需求的責任;
四是尋求最少限制環境,以便讓孩子能充分發揮其能力;五是評估父母及其他相關人員的意 見,如老師、治療師等,同時也要兼顧評估孩子的資料及經費的支出等因素;六是減少轉銜 過程中重覆性的評量。
而增進特殊需求幼兒幼小轉銜服務更加落實有以下方法:(1)幼托園所應與小學共同擬 定轉銜工作計畫並且一同合作執行;(2)重視家長參與,將家長視為轉銜服務的對象之一;(3)
教育相關單位應調整宣導轉銜的重點,使家長能反應擔憂與需求;(4)幼教老師主動做好跨 校間的聯繫,連接家長與新學校溝通的管道(5)國小提供家長相關轉銜知能座談,使家長有 能力參與轉銜;(6)期望國小能盡早確定級任導師並參與轉銜會議,為學生未來學習提早瞭 解及做準備(林秀錦、王天苗,2011)。
而促進家長參與特殊幼兒轉銜服務,家庭需要具備什麼樣的信念呢?唐紀絜等人(2007)
認為是基於三項信念:(1)家長需要提供轉銜夥伴充分的訊息,(2)轉銜實務者應賦權
(Empower) 家長成為合作的伙伴,(3)在入學轉銜系統中家長為行動擔負起適當的權責。以 上的學者都呈現出家長若與專業人員(轉銜夥伴)建立良好關係並具有良好的溝通,能使幼 兒的幼小銜接加分不少,而這一點卻也是家庭所遇到的困境之一,由於家庭平時可能對於轉 銜認知不足、支持系統不盡完善或是權力相對較低的自信心低落感等,使得家庭要對專業人 員敞開心胸或是完整溝通都有著困難。
針對特殊需求學生家長容易依賴專業人員決定的心態以及增進家庭參與決策的能力,家 長應該調整自身態度,與專業人員應建立夥伴關係,主動蒐集訊息強化家庭的能力,將被動 依賴轉化為主動捍衛;另外,應針對家長設計親職教育、特教知能及參與決策技巧的訓練,
使家長於參與時能減緩焦慮,並能使家長自我決策更有成效(陳惠茹,2004)。 (二)新移民家長。
Cho 和 Gannotti(2005)針對韓裔美國人的母親進行特殊教育專業支持的研究,發現母 親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員之正式及非正式支持,同時也需要翻譯人員來協助 IEP 會議的召開與 進行。Dumka 和 Roosa(1997)研究 121 位低社經的墨裔美國兒童母親,發現母親本身對美 國接受程度越高、對子女教養的支持性越高,則對子女學習適應越有幫助。余思靜(1999)
研究中也發現國小新生的適應問題,除了學校本身因素,家庭也是幼兒能否順利適應學習的 關鍵因素。若不同文化、語言或成長背景的幼兒進入國小,老師和家長能順利的溝通,能幫 助幼兒的適應問題。
新移民家長在親師溝通上容易因語言及文化的隔閡而產生困難,黃巧如(2008)研究中 指出,新移民家長最常使用之溝通管道為聯絡簿,但礙於其語言、閱讀能力,成效受限頗大,
若能搭配其他管道,如:電話聯絡、面對面溝通等,能使親師溝通更為暢通。吳美瑤(2011)
整理國內外文獻統整出新移民家長面對親師溝通不利狀況的因應方式,並針對溝通態度、溝 通能力、溝通管道及溝通時間做說明:(1)溝通態度:新移民家長受限語言及文化影響,多 以採取被動態度,因此教師應以主動引導被動,多聆聽、接納家長不同的想法與意見,瞭解 彼此文化的差異,以同理心取代偏見;(2)溝通能力:教師可多增進多元文化素養,並提升 自身輔導與溝通能力,避免專業術語與主流文化用詞;(3)溝通管道:教師應多運用多元管
整理國內外文獻統整出新移民家長面對親師溝通不利狀況的因應方式,並針對溝通態度、溝 通能力、溝通管道及溝通時間做說明:(1)溝通態度:新移民家長受限語言及文化影響,多 以採取被動態度,因此教師應以主動引導被動,多聆聽、接納家長不同的想法與意見,瞭解 彼此文化的差異,以同理心取代偏見;(2)溝通能力:教師可多增進多元文化素養,並提升 自身輔導與溝通能力,避免專業術語與主流文化用詞;(3)溝通管道:教師應多運用多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