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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新移民女性華語文的學習特性。

1.新移民女性學習者的特性為何?

2.新移民性華語文的學習風格為何?

3.新移民女性華語文的學習策略為何?

(二)新移民女性華語文學習困境的因素。

1.新移民女性華語文學習困境之個人因素為何?

2.新移民女性華語文學習困境之家庭與工作因素為何?

3.新移民女性華語文學習困境之學習機構因素為何?

(三)解決新移民女性華語文學習困境的方式為何?

第三節 名詞釋義

本研究以新移民女性為研究對象,探討其在成人基本教育班所面臨 的學習困境,期望能對未來新移民女性教育有所助益,為使研究範圍更 明確,茲將相關重要名詞界定如下:

一、新移民女性

早期台灣社會都以「外籍新娘」稱呼透過跨國婚姻而進入台灣的大 陸及東南亞籍女子。在媒體的報導裡,她們常被認為是一群教育程度較 低,其原生家庭貧困,故透過婚姻方式與台灣無法娶得老婆之男性結婚,

因此這個名稱含有某種程度的負面刻板印象。為尊重這群女性族群,內 政部於 2003 年通令各機關更名為「大陸與外籍配偶」,但「外籍」仍有

「非我族類」及排外的歧視意味,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於 2003 年舉辦正 名活動,將外籍配偶改為「新移民女性」(Foreign Spouses)一詞。就目 前台灣而言,新移民女性的稱呼已逐漸被接受,係指經由跨國婚姻方式 而與台灣籍男子辦理結婚登記之非本國籍婦女,且通常其原國籍之國民 所得低於台灣地區。

本硏究對象即是這群透過婚姻管道進入台灣社會的女性,其焦點在 探討她們華語文的學習特性及困境。然而在相關文獻蒐集上,仍有多數 資料使用外籍配偶一詞,故視行文脈絡之需要,本研究有時使用新移民 女性一詞,有時則使用外籍配偶一詞。

二、華語文

華語文一詞是指對外代表中華民國的標準語之稱呼,其最早可追溯 於 1924 年「國語統一籌備會」正式將國語定義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

以官話文法為標準文法,以現代白話文學詞彙為標準詞彙的華語文。而 在台灣地區,華語文教學主要指以國語為第二語言或外國語言的教學,

而學習者為非以華語文為母語之人士,學習內容主要含括語詞、語音、

語法、語意、語用等方面;在大陸地區則統稱為對外漢語教學。

本研究中所使用之「華語文」一詞專指新移民女性來台後以中文為 她們的第二語言來進行學習,而研究過程中主要探討她們學習華語文的 特性及困境為何。

三、成人基本教育

成人基本教育主要是教育部為了我國失學民眾、大陸與外籍配偶所

辦理的學習管道,藉由培養聽、說、讀、寫的技能,以充實生活的基本 能力。因此各縣市政府於每年 3 月至 11 月依照相關法規辦理,其班別分 為初、中、高級班三種,每期每班研習二至三個月,每週授課六至九節,

每期總授課時數為七十二節。研習成績及格者發給學習結業證明,可循 序進入補習或進修學校就讀。

本研究中所指的成人基本教育是教育部為了新移民女性所辦理的補 救性教育專班,主要目的是鼓勵她們繼續學習以增進語言溝通能力,融 入現代社會環境,以提升生活品質。

四、學習特性

本研究之學習特性是指學習者在學習第二語言過程中表現出的、對 第二語言習得產生一定影響的生理、認知、情感等方面的特點或特質,

因此其實際所涵括的範圍是相當廣泛的。由於研究者先前在教學現場觀 察到新移民女性擁有特殊的成人學習特色、語言風格與策略,與其他第 二語言學習者有許多差異,且對這些特點感到好奇並欲釐清這些現象。

因此本硏究之學習特點乃是探討成人學習特性、語言風格與策略這三個 面向。

五、學習困境

在探討新移民女性的相關議題中,「學習困境」、「學習障礙」和「參 與障礙」等名稱有相通的意涵,其指學習者有參與活動的意向後而進行 活動,但過程中卻因為不同的因素,使學習者面臨困難或阻礙,導致學 習者產生焦慮與挫折的情境。

為了不與特殊教育所探討的學習障礙產生混淆,本研究採學習困境 一詞,主要探討學習者本身及外在環境的阻礙,包含個人因素、家庭和 工作及機構因素,影響新移民女性的華語文學習成效,降低其個人的學 習意願,甚至產生中斷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