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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新移民女性的形成與發展

本節將整理相關學者對於新移民女性的定義,再來從不同時期來歸 納跨國婚姻的形成與特色,最後由歷年透過婚姻進入台灣社會的新移民 女性人數、各縣市新移民女性人數來探討台灣新移民女性的發展現況。

一、新移民女性之定義

台灣的「新移民女性」(Foreign Spouses),又稱新住民女性或外國 移民,原指透過婚姻關係而進入台灣的「外籍新娘」。夏曉鵑(2002)認 為「外籍新娘」一詞充滿了台灣人排斥第三世界婦女的心態,她們通常 被認為是未受過高等教育並來自貧困家庭的女子,原生國籍主要包括印 尼、越南、菲律賓、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緬甸等國家,亦涵蓋大 陸地區,其結婚對象多為在台灣無法取得老婆的男人,因此她們的婚姻 往往被簡化地定義為「買賣婚姻」,且甚至被視為台灣社會問題的製造 者。劉美芳(2001)表示「外籍」即是非我籍或非我族,並帶著對於經 濟發展較落後東南亞國家的歧視意味;「新娘」則表示一種狀態,一個結 婚日當下的角色與狀態,另一方面也代表著這群人不被認同為永久居民 的「自己人」,當中隱含刻意區分他者與我者的不同。再者,由於媒體對 於「外籍配偶」諸多的報導,如:逃婚、離婚、破碎家庭等,更讓她們 背負著社會問題生產者的負面形象(何青蓉,2003)。莊玉秀(2003)則

認為稱謂的名詞本身皆屬於中性字眼,而「外籍新娘」會遭受汙名化是 因為國人以經濟、文化等優勢自居,自傲的心理萌生貶仰「東南亞國家」

經濟發展程度未及台灣者,也連帶貶低、歧視當地的婦女。

為了反映國人對於「外籍新娘」的潛在歧視,及展現她們在台灣社 會中不被尊重的感受,於 2003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舉辦的徵文正名活動 中,以「新移民女性」獲得最高票。總結新移民女性們的想法是:「我們 結婚很久,早已經不是新娘了,我們是有自主性且能獨立思考的個體,

不光是某個台灣男人的『外籍配偶』,請叫我們新移民女性」(沈佳憶,

2011)。

因此,綜合上述學者的觀點及正名活動的結果可知:這群透過婚姻 管道而進入台灣社會的女性們對於「外籍新娘」一詞是相當排斥的,此 外她們強烈反對台灣人民長期以來用異樣眼光看待她們,並透過婦女團 體所舉辦的活動來發聲,表達她們渴望獲得平等對待的心理。因而近年 來已越來越多研究者採用「新移民女性」一詞來破除先前不公平的性別 及國籍歧視,研究者為突顯對於這群新台灣份子的尊敬及客觀探討她們 在學習華語文歷程中所面臨的困境,亦使用此稱呼於本研究中。

二、跨國婚姻的形成

(一)國際跨國婚姻的發展

由於科技與交通的技術的日新月異,如今全世界宛如一個地球村,

不同國籍的人民接觸也日益頻繁,因此跨國婚姻的產生在所難免。根據 Del Rosario 的歸納,跨國婚姻的發展主要可分為三個時期(引自蕭昭娟,

2000):

1.1960 年代以前的萌芽期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男女雙方開始透過信件介紹方式締結婚姻,

他們大多數是透過親友、專業媒人或機構介紹而認識,即至今的「郵購 新娘」(mail-order bride)的稱呼。在機構方面,最早的婚姻介紹所於 1939 年的英國成立,服務對象僅限於本國人;直到 1956 年在瑞士成立婚姻介

紹所後,才開始有德國、北歐地區的人民加入。在當時大部分的的婚姻 介紹所是為了某些族群而設立的,如移民弱勢團體,典型的例子如美國 婚姻介紹所的成立,就是為了服務義、愛爾蘭、波蘭、猶太人、德、中 國人等失婚者而設立,且在當時已有國際通婚的雛形。

2.1960 年代形成期:

此 時 期 由 於 急 速 工 業 化 、 都 市 化 的 結 果 和 國 際 生 育 率 的 改 變 等 社 會、人口的改變導致對媒介服務的需求增加,因此開始有國際婚姻仲介 業的出現。此外,電腦科技進步改善人們的溝通,美國於 1960 年早期出 現電腦擇友;兩年半後,英國也產生此現象,且其人數成長六倍,而德 國甚至以擁有全世界最大的擇友機構自豪。僅管電腦擇友為通婚管道的 方式相當受歡迎,卻沒有使傳統筆友社或交友俱樂部式微,反而讓通婚 管道更多元化,媒介生意益加蓬勃。

3.1970 年代以後的發展期:

在此時期後,媒介機構如婚姻介紹所和交友俱樂部開始發展出不同 的 方 式 和 服 務 , 他 們 將 女 性 對 象 鎖 定 為亞 洲 或 較 貧 窮 的 歐 洲 國 家 的 女 性,並且以男性顧客的喜好為主,其經營模式越來越商業化。1975 年後,

以亞洲女性和西方男性為市場的 MOB(mail-order bride,郵購新娘)介 紹所迅速增加。1980 年代開始,日本鄉村地區也出現由地方政府和婚姻 仲介商所合作的安排式婚姻(arranged marriage)制度,負責介紹亞洲國 家 的 女 子 嫁 到 日 本 , 幫 助 鄉 村 地 區 娶 不到 老 婆 的 男 人 順 利 完 成 終 身 大 事。發展至今,MOB 的模式已含有種族和社會的意義,表示女性來自低 開發國家和男性來自較先進的國家,如目前主要的 MOB 地區包含東南 亞國家、東歐、蘇聯等國家;男性則以美、英、澳、加、丹麥、德、日 台灣等國家為主。換言之,MOB 介紹所的興盛與國際政治經濟結構有著 密不可分的關係。

(二)台灣跨國婚姻的發展

根據國內學者的研究(王宏仁 2001;李萍、李瑞金,2002;夏曉鵑,

2000;游惠茹,2006),台灣跨國婚姻的形成主要可分為以下階段:

1.1970 年代以前,主要因留學、移民或工作因素而形成跨國婚姻。

2.1970 年代至 1980 年代,由於大陸撤退來的老兵面臨擇偶困難,

於是他們透過華僑介紹與東南亞婦女結婚。

3.1980 年代中期,台商至東南亞投資,如:菲律賓、泰國和馬來西 亞等國家,有較多機會接觸認識當地女性,並與她們結婚。

4.1990 年後,國內掀起跨國婚姻的熱潮。初期以印尼配偶的數量居 多,每年約有兩千名的印尼子女前往台灣;1993 年開始為減緩印 尼 新 娘 的 進 口 速 度 , 駐 印 尼 台 北 經 貿 辦 事 處 壓 低 簽 證 面 談 的 速 度,使台灣男性漸轉往越南、柬埔寨尋找結婚對象;1994 年政府 推動「南向政策」使企業人才至大陸或東南亞地區拓展貿易市場,

並與當地女性結婚;此外 1994 年「投資保障協定」的簽訂,使台 商更具意願至越南投資與娶妻,因而 1995 年台灣赴越南娶妻的數 字為前年的 2.7 倍;從 1996 年後越南籍的配偶人數占新移民女性 之首位。

三、台灣新移民女性的發展現況

(一)台灣新移民女性人數現況

表 2-1 為內政部戶政司所統計近十年來我國登記結婚的人數,從中 可看出 2001 總結婚登記對數為 170,515 對,其中中外聯姻共占 27.10%,

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共有 46,202 人,男性為 3,400 人;女性為 42,802 人。

直到 2003 年,中外聯姻達至另一高峰,其比例增加至 31.86%,之後有 逐年漸減的趨勢,直到民國 2009 年才又稍增至 18.71%。

於 2011 年適逢建國百年及象徵「百年好合」,以致結婚對數再度呈 現增加的趨勢,在結婚登記對數中,雙方皆為我國國籍者為 143,811 對,

占 86.99%;中外聯姻共 21,516 對,占 13.01%,其中配偶為大陸及港澳 地區人士者有 13,463 對,占 62.57%;為東南亞國籍者為 4,887 對,占 22.71%;其他國籍者為 3,166 對,占 14.71%。若以性別分析,配偶為女

性者為 17,426 對,占 80.99%;配偶為男性者為 4,090 人,占 19.01%。

資料來源:整理自內政部戶政司 2012 年第一週統計資料,網址:http://www.ris.gov.tw/

說 明:表列數字係按實際數值計算,其尾數採四捨五入計列,致增減千(百)分 點可能產生捨位誤差。

附 註:1.1係為增減千分點。

2.2係為增減百分點。

(二)各縣市新移民女性人數

表 2-2 為內政部統計歷年各縣市新住民的人數,可得知從 1987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底止,各縣市之外籍與大陸(含港澳)配偶人數總計 為 459,390 人,其中外籍配偶人數共計 150,855 人,占 32%,其中男性 有 12,901 人,約占 3%;女性有 137,954 人,約占 30%。大陸地與港澳 區之外籍配偶人數共計 308,535 人,占 67%,其中男性有 18,909 人,約 占 4%;女性有 289,626 人,約占 63%。因此由表 2-2 可知,相較於大陸 籍配偶人數及比例,外籍配偶(即本研究中之新移民女性)的人數及比 例相對較低,但其逐年在各縣市所累積的數量仍不容小覷。

表 2-2

各縣市新移民人數統計一覽表

1987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底 單位:人

區域別 總計 外籍配偶 大陸配偶

合計 男 女 合計 男 女

總 計 459,390 150,855 12,901 137,954 308,535 18,909 289,626 新北市 88,245 25,659 2,932 22,727 62,586 5,485 57,101 臺北市 50,126 11,385 2,710 8,675 38,741 3,514 35,227 臺中市 47,315 14,644 1,509 13,135 32,671 1,399 31,272 臺南市 29,150 9,676 692 8,984 19,474 922 18,552 高雄市 54,541 15,326 1,086 14,240 39,215 1,894 37,321 宜蘭縣 7,255 2,903 122 2,781 4,352 134 4,218 桃園縣 49,747 17,924 1,816 16,108 31,823 2,044 29,779 新竹縣 11,150 5,294 258 5,036 5,856 207 5,649 苗栗縣 12,139 4,988 166 4,822 7,151 174 6,977 彰化縣 19,689 9,132 360 8,772 10,557 238 10,319

南投縣 9,450 4,416 135 4,281 5,034 175 4,859 雲林縣 14,062 6,328 126 6,202 7,734 157 7,577 嘉義縣 11,752 5,072 88 4,984 6,680 184 6,496 屏東縣 17,482 7,498 187 7,311 9,984 526 9,458 臺東縣 3,766 1,375 56 1,319 2,391 124 2,267 花蓮縣 7,657 1,852 149 1,703 5,805 702 5,103

澎湖縣 1,694 905 18 887 789 17 772

基隆市 9,127 2,200 114 2,086 6,927 416 6,511 新竹市 7,725 2,708 286 2,422 5,017 234 4,783 嘉義市 4,249 1,257 87 1,170 2,992 158 2,834

金門縣 2,076 288 3 285 1,788 54 1,734

連江縣 513 25 1 24 488 86 402

未 詳 480 0 0 0 480 65 415

資料來源:整理自內政部戶政司資料,網址:http://www.ris.gov.tw/。

說明:1.本表大陸、港澳地區配偶人數係指向本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證件之人數,

而非核准人數。

2. 本表外籍配偶外僑居留係指持有效外僑居留證及永久居留證人數。

3.本表外籍配偶歸化(取得)國籍係指核准人數,並自 1989 年 7 月起統計。

4.本表外籍配偶歸化(取得)國籍者在尚未請取得台灣地區居留證前與外僑居 留會有重複列計情形。

5.「未詳」係指居住地址不詳。

(三)屏東縣新移民女性人數

依據各縣市外籍配偶人數及大陸(含港澳)配偶人數的排序表(見 表 2-3),可看出新北市在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人數上都列居第一;桃 園縣及高雄市的外籍配偶人數分別列居第二與第三;在大陸配偶人數方 面,則以高雄市與台北市排列在後。而屏東縣在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人 數上皆分別列為第八名,緊接在彰化縣後。

表 2-2(續)

若以屏東縣 2011 年 12 月底總人口 864,529 人(內政部,2012)計 算,外籍配偶共 7,397 人,占總人口比例 8‰;大陸配偶共 9,343 人,占 總人口比例 1%,因此,可得知屏東縣之大陸籍配偶人數高於外籍配偶 人數的現象與其他縣市是相同的。再者,依據表 2-4,可看出屏東縣各 鄉鎮的新移民女性人口分布,其中屏東市在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的人 口比例皆為最高。而若只就外籍配偶人數做探討,可知屏東縣內越南籍

若以屏東縣 2011 年 12 月底總人口 864,529 人(內政部,2012)計 算,外籍配偶共 7,397 人,占總人口比例 8‰;大陸配偶共 9,343 人,占 總人口比例 1%,因此,可得知屏東縣之大陸籍配偶人數高於外籍配偶 人數的現象與其他縣市是相同的。再者,依據表 2-4,可看出屏東縣各 鄉鎮的新移民女性人口分布,其中屏東市在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的人 口比例皆為最高。而若只就外籍配偶人數做探討,可知屏東縣內越南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