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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董伓舒的政治思想

第三節、 君德與聖王之道

董仲舒將施政成敗,繫於國君一人。藉由天命,將仁政定義為聖王之道,期 許國君法天行仁政以化民,並以民心作為政權正當性的來源:「非其位而即之,

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繆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

吳王僚是也。雖然,苟能行善得眾,春秋弗危。」239但不論是史籍上的口誅筆伐,

或是災異示警,都屬於藉外在力量約束國君,是最後的防線。從董仲舒對君德的 修養論述中可知,以天命得失,對國君產生約制,並非其理想的王道之治。根本 之道是期許君王先內修仁義之德,再外發為愛民之政。〈天道無二〉結合了施政 與修身兩項議題,提出「一」的概念:

天無常於物,而一於時,時之所宜,而一為之。……。天之道,事無大小,

物無難易,反天之道無成者,……是故古之人物而書文,心止於一中謂之 忠,持二中謂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是 故君子賤二而貴一。人孰無善?善不一,故不足以立身。治孰無常,常不 一,故不足以致功。240

聖王法天,而天道為一,此「一」,包括三種內涵:一為恆常之意。聖王之 道,有恆常適用的經典性,即「天不變道亦不變」之意。二為合宜合義,天道運 行有四時之宜,延伸為君王施政亦當合宜合義。三為專一不二,不論是以善修身、

以常道治國,都須堅定篤行,方得成功。〈仁義發〉又指出,仁政的前提是君王 先能內恕,始能愛民,可見王道的基礎在於君德的修飭:

聖王之道,莫美於恕。……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故 曾子子石,盛美齊侯,安諸侯、尊天子。霸王之道,皆本於仁。仁,天心,

故次以天心。愛人之大者,莫大於思患而豫防之。……不愛民之漸,乃至 於死亡,故言楚靈王晉厲兯生弒於位,不仁之所致也。……上奢侈,刑又

239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玉英第四》頁 33

240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天道無二第五十一》頁 19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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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的依據,或以陽主陰輔的論述,搭配四時先暖後寒的順序,說明施政應先慈惠 後威嚴的理念。或以作物生長週期,以作物結實畢成之後,嚴寒方至的現象,見 天之運行以陽暖與少陰成物,置太陰於空處的規律,藉以言聖王施政亦應以先教 化後刑罰、德主刑輔為施政方式。247以上陰陽、四時的論述,皆用以闡明王道以 仁愛百姓為本質的理念。

(一) 仁義施用之則

完成王道以仁為本的定位後,董仲舒在〈仁義發〉中,提出仁義施用之則,

一為別異二者施用對象,二為仁政以廣施德澤為理想。

1. 仁義之施用對象

區辨仁、義的施用對象,以分析仁政的基礎在以義自正。義,關乎價值判斷 上的是非、以及行為上的適當合宜。因此,國君為政的考量點,及政策規劃到執 行,是否合於義,將牽涉國家的形象、發展,及民風厚薄。〈仁義發〉提出仁義 的施用原則是,仁以養民、義以律己:

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以仁安人,以義正 我,故仁之為言人也,義之為言我也,言名以別矣。仁之於人,義之與我 者,不可不察也。眾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義設人。詭其處而逆其 理,鮮不亂矣。是故人莫欲亂,而大抵常亂。凡以闇於人我之分,而不省 仁義之所在也。是故春秋為仁義法。仁之法在愛人,不在愛我。義之法在 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雖能正人,弗與為義。人不被其愛,雖厚自 愛,不予為仁。

以仁治人、義治我,躬自厚而薄責於外,此之謂也。且論已見之而人不察,

曰:君子不攻其惡,不攻人之惡,非仁之寬與?自攻其惡,非義之全與?

此謂之仁造人,義造我,何以異乎?故自稱其惡謂之情,稱人之惡謂之賊。

求諸己謂之厚,求諸人謂之薄。自責以備謂之明,責人以備謂之惑。是故 以自治之節治人,是居上不寬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為禮不敬也。為禮 不敬,則傷行而民不尊。居上不寬,則傷厚而民弗親。弗親則弗信,弗尊

者亦常以愛利天下為意,以安樂一世為事,好惡喜怒而備用。」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第四十四》頁 182-183

247 「天之道春煖以生,夏暑以養,秋清以殺,冬寒以藏。……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政,故以慶 副煖而當春,以賞副暑而當夏,以罰副涼而當秋,以刑副寒而當冬。……故曰王者配天。」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四時之副第五十五》頁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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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弗敬。二端之政恑於上,而僻行之則誹於下,仁義之處可無論乎?248

董仲舒取用仁、義,作為君王施政與修德的兩種準則。「仁」為愛人之心,

以此作為施政應以養民、愛民出發點。「義」為合宜正當之意,以此作為君王自 我修德,與檢視政策的標準。君王施政應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以此對治君王「不 內恕,而求備於人」的盲點。避免國君因階級及生活經驗的差距,在施政上欠缺 同理心的弊病,以緩和上、下階層的差異與矛盾,如此治國才易有成效。故先明 仁、義所施用之對象,才能論為君之道。

區辨君王治人、自律的兩種模式後,又分析逆理而行的後果。以仁自裕、以 義求人的國君,無法以身作則、行事不合禮義規範,施政禁不起檢驗,這樣的政 府與國君必然得不到人民的信任與尊重,而民怨將不斷發酵,就可能成為一股撼 動政權的力量。據此將君王的品德與待民以仁的修養,與國家的興衰發展連結而 起,促使國君重視自身修德與政策的良窳。

2. 廣其仁澤

君王的對民情的體察程度,影響施政的方向及內容,也決定民心的向背。而 身居高位者,有號令天下的權力,所能影響的人群及範圍更廣。因此國君頒行的 政令,必然影響全民的生活,故提出國君應以正道為民謀福利,而非營求個人私 利,並廣其仁澤所關照的族群。

聖王在上位,天覆地載,風令雨施。雨施者,布德均也。風令者,言令直 也。249

仁人者,正其道不謀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無為而習俗大化,可謂仁 聖矣。250

在〈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中,董仲舒提出君王為民謀利應依循正道,

以適當的是非觀、價值觀引領百姓。而君主的人格修養,亦應依循正道,不謀求 個人私利。〈煖燠孰多〉中,定義君王的行事準則是,愛民如雨施,號令天下如

248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仁義發第二十九》頁 138-142

249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煖燠孰多第五十二》頁 198

250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第三十二》頁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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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行,意指施政應像天施雨露、潤澤萬物一般,廣施仁德,澤被萬民。表明仁政 的關懷對象與範圍,應以廣泛遠大為原則,並以此象徵國君的品德與襟懷。當辨 明仁義、建立君王「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的修養後,再進一步,期許君王推廣其 仁愛之心於天下。董仲舒說:

是以知明先以仁厚遠,遠而愈賢,近而愈不肖者,愛也。如王者愛及四夛,

霸者愛及諸侯,安者愛及封內,危者愛及旁側,亡者愛及獨身。獨身者,

雖立天子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無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

251

董仲舒將國君仁政施用的廣狹程度,與治國連結,指出君王應廣其仁愛之心。

執政者若只能愛及其身,無法善待臣民,將天下視為滿足其一人私欲的資產,以 其私心,制定苦民、傷民的政策,必然喪失臣民之擁護,國家最終難逃滅亡的命 運。此論述可與漢初時,以秦為鑑所得的歷史教訓相呼應。

國君的高度,建立在對萬民仁愛的程度。所關照的人群、族群越遠、越廣,

才越能得到眾人的愛戴、甚至得到外邦、異族的親附。此觀點或可與武帝在策問 中屢次提及欲拓威於四方的訴求相呼應:武帝希望能化及方外、四夷來朝,而董 仲舒的回答是以德服人,取代武力征伐。君王若愛及方外、施政合義,異邦親附 便是應誠而至的自然發展。

(二) 仁政內容

董仲舒以廣施仁澤於天下,作為王者之務,而仁政內容則展現於為民謀利、

除患救弊兩大方向:

生育養長,成而更生,終而復始,其事所以利活民者無已。天雖不言,欲 贍足之意可見也。古之聖人,見天意之厚於人也,故南陎而君天下,必以 兼利之為。252

仁者,愛人之名也。……夫救早而先之,則害無由起,而天下無害矣。然

251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仁義發第二十九》頁 139-140

252 漢‧董仲舒撰;清‧凌曙注《春秋繁露‧諸侯第三十七》頁 17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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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觀物之動,而先覺其萌,絕亂塞害於將然而未行之時,春秋之志也。253

仁政的方向,即是營造利於百姓生活的環境與制定相關政策,且能見微知著、

防患未然,內容可涵蓋經濟、教化與法律制度。此引〈五行變救〉觀察董仲舒認 為的施政之宜。此篇總綱為:「五行變至,當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則咎除。不 救以德,不出三年,天當雨石。」雖以災異作為君王反省施政之徵兆,但核心是 施政以德。

〈五行變救〉認為,在五行、五德的對應中,木為仁、火為智、土為信、金 為義、水為禮。木之變,源於「繇役重、賦歛重」,導致「百姓貧窮叛去、道多 饑人」代表施政不仁,變救方式為「省繇役、薄賦歛、出倉榖、賑困窮。」火之 變,出自「王者不明,善者不賞,惡者不出。不肖在位,賢者伏匿。」變救法為

「舉賢良,賞有功、封有德。」土之變,出自「不信仁賢、不敬父兄,淫逸無度,

宮室多營。」須以儉省去奢、舉顯孝悌為變救。金之變,顯現為「多兵」、「多盜 寇」,起因是社會風氣「棄義貪財、輕民命、重貨賂,百姓趣利、多姦軌。」變 救法為「隱武行文」舉用廉潔正直之士。水之變,出於執法不公「法令緩、刑罰

宮室多營。」須以儉省去奢、舉顯孝悌為變救。金之變,顯現為「多兵」、「多盜 寇」,起因是社會風氣「棄義貪財、輕民命、重貨賂,百姓趣利、多姦軌。」變 救法為「隱武行文」舉用廉潔正直之士。水之變,出於執法不公「法令緩、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