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理論與文獻分析
第一節 品格與品格教育
壹、品格教育 一、品格
道德(morality)和品格(character)常被相提並論,甚至一般人常以為 這兩詞語為同義詞,但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別,所以在探討品格前先來瞭解個 別的意義和關連。
(一)道德的涵義:
道德一字的拉丁文為 moralis,它的字源是從 mores 一字而來,原意 為「風俗習慣」的意思,就老子的【道德經】裡的解釋是以「道生之,德 蓄之」的觀點,也就是指人的行為必須符合宇宙、社會運行的道理,然後 才有可能成為有道德的人。沈六(1996)引用 Durkheim 的觀點,認為道德 就是「尊重規則,同時也是做出對社會群眾的利他情感」。吳清山、林天 佑(2005)認為道德係一個人行為操守的良窳,例如:廉潔、守法等倫理與 道德層面的觀念和行為表現,品格是比較偏重於人格特質的意涵,例如:
負責、勇氣、尊重的特質,而不全屬於道德觀念與行為的範疇。張蕙蘭(2008) 認為道德是人類在經營社會生活時依據需要,所形成共同的行為規範,而 道德即是將社會常規內化,並且能判斷是非善惡,做出符合行為規範的行 為。
(二)品格的涵義:
品格(character)最早是源自希臘文「charassein」,最初的解釋是在蠟 藥丸、玉石或金屬表面刻劃,意味著雕刻、切割與刮擦,可引申為卓越、
出眾或好的特質。品格的意義就如一個有特色的標誌或符號,也有「行為 的典型與道德的規範」的含意。在嬰兒階段,品格教育就已發展,此時就 能辨出周遭行為的可預測性(Ryan & Bohlin,1999)。Lickona(2003)認為 品格是一種美德(virtue),這種美德是個人及群體所共同遵守並認定的價值 規範,是人類優良的特質,更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良善覺知;也認為品格教 育在於建立「核心價值」(core value),促進個人及群體向「善」發展,增 進人類福祉。
大英百科全書(2009)解釋品格是後天所獲得的個人精神生活動機,是 由先天的意向透過個人的人生經驗發展而來。林新發、王秀玲(2003)認為
「品格」又可以稱之為性格、個性或人格,是個人身心與環境交互作用所 形成的一組較為持久、穩定的內內在心理傾向、特質或特徵。黃政傑(2004) 認為,品格是個人操守的表現,與一個人的人品有相當大的關係,及其待 人處世能合乎社會對個人的行事規範。張春興(1991)認為品格是個體在對 人、事、物與環境適應時所展現出不同於他人的性格。這樣的性格是在遺 傳與環境交互作用之下,逐漸發展的心理特徵所構的行為時,具有相當的 統合性與持久性。品格通常必須經過教育或學習的歷程來陶冶,才能促使 個體與人交往時表現出守時、守信、負責的健全品格。總言之,品格是從 個人的天生性格和特質受到後天種種環境包含人文教育和學習等交互影 響之下的個體呈現,比起道德(moral)具有更鮮明的個體能力和人格展現的 色彩。
從一個動機的觀點來看品格,可解釋為不計代價的要行正事的內在動 機,然而每個人都有相等的機會藉由練習誠實、忍耐及忠貞等特質,以養
成好的品格,只要每天都按著這些特質來做決定,必會經歷到實際的、持 續的益處(培基文教基金會,2001)。
Lickona(1991)把品格認定是一種符合道德規範的方式,來回應外在情 境的一種內在氣質,它包含三個相關部分:道德認知、道德情感及道德行 為。也就是知善(knowing the good)、愛善(desiring the good)、行善(doing the good)三部分的理智、心理和行動的習慣,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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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1 資料來源:修改自 Lickona,1991 理想品格的三大構成要素
道德認知
1 道德覺知 2 認知道德價值 3 瞭解別人觀點 4 道德理性 5 做決定 6 自我認知
道德感情
1 良知 2 自我尊重 3 同理心 4 愛德心 5 自我控制 6 謙遜
道德實踐
1 能力 2 意志 3 習慣
知 善
愛善 行善
綜合而論,品格和道德的關係,品格,指的是個人的行為準則、品行 操守;而道德是屬於公領域的行為規準,個人的行為準則則必須遵循道 德,也就是品格的表現的原則,也就是說品格以道德為本,道德的內化 意識表現在個體外在一切行為及思緒上的則可呈現一個人的品格。所以 就以本研究而言,品格是將美德內化於心的一種意識型態,藉由教育或 學習歷程把個人良善自律的行為表現在外。
二、品格教育
(Character education
) :……「Be careful of your actions, for your actions become your habits. Be careful of
your habits, for your habits become your character. Be careful of your
character, for your character becomes your destiny」…---西諺
(注意你的行為,因為行為會成為你的習慣,注意你的習慣,因為習慣會成 為你的品格,因為品格會成為你的命運)。
品格教育與道德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點,學校的責任是幫助學生獲得道 德領域與養成良好的習慣,以符合成功生活的需求(Ryan,2003) 自古而來,
人的習性便因教化而來,後天的環境教予個體如何的觀念與思維方式,個體 的人格特質便是如此這般呈現出來,正因此品格教育主要就在於培養孩子的
「性格」與「德行」,希望經由教與學的過程引發孩子良善自律的行為表現。
本研究在整理有關品格教育的文獻資料中,發現雖然各學者的定義眾多,但 最終皆是讓孩子因我們的教導而更加良善。在此依照國內外學者所提出的年 代先後將品格教育定義整理如表 2-1-1 所示:
表 2-1-1 國內外學者品格教育定義整理 國內外學者 年代 品格教育定義
Lickona 1993 以知善、欲善以及行善來協助學生良好的行為並內化 為習慣
Vessels&Boyd 1996 由策略性指導來促進社會、個人責任及良好品格特 質、道德價值的教育
Character Education Partnership
1999 品格教育是一項培養青少年良好品格的長期過程。良
王金國 2007 品格教育(character education)指的是培養學生 良好特質的教育活動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裡
綜合上述資料,本研究將品格教育定義為透過教育的學習歷程,培養個體知 善、愛善進而行善,也就是教導學生建立良好的的品格特質、道德的價值,在知 道後且能實踐如何面對自己,如何和他人及群體相處的教學與學習活動。
品格教育與品德教育這兩個名詞,學者用法不一,也有常被交互使用,推究 兩詞的英文皆為 character education ,部分學者(如吳清山、林天佑,2006;黃 德祥、謝隆卿,2004)譯為品格教育,也有學者(如李琪明,2006;陳淑美,
1999)譯為品德教育(王金國,2009)。教育部於 2003 年九月召開「全國教育 發展會議」,將「提升學生心理健康,建構新世紀品格與道德教育」列入中心議 題並獲致共識於會後成立品格與道德教育工作小組,完成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教 育部,2004)針對方案名稱該用「品格教育」或「品格及道德教育」,學者專家 多有討論,最後以「品德教育」含有「品格與道德」之意涵且較為社會大眾所 熟悉而定案(傅木龍,2007),由上述可知不論學者譯為品格或是品德,兩者最 終目的皆是希望個體能具備良善的道德觀念與行為,使之知善,期望善以及行 善表現良好行為。所以就本研究而言,品格和品德兩詞視為同義詞。
三、品格教育的核心內涵
Lickona(1993,2003)指出品格和道德教育的目的在於建立「核心價值」(colre value),青少年的品格和道德教育最重要的在於教導青少年瞭解並且建立「核心 價值」,核心價值界定了個人在民主社會中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保障應有的權利 並肯定人類的尊嚴和價值,促進個人與群體向「善」(Good) 發展,增進人類生 活福祉。那品格教育的核心價值為何?
1992 年,一群心理學者、倫理學家、政界人士、教育界人士齊聚美國科羅拉 艾斯,企圖找出大家認同而且是在家庭、學校與工作場所被教導的倫理價值。結 果推出了「品格六大支柱」(Six pillars of character),內涵包括了:尊重、責任、
值得信賴、公平、關懷、公民責任。以作為現代公民應培養之基礎品格特質,並 推動品格至上(Character Counts)聯盟,以結合各界資源和力量推動品格教育(周
蕙菁,2003)。
William Bennett(1993)所著的《美德書》(吳美貞譯,1998)裡,從數百個故 事編輯整理歸納出十項美德,分別為:自律(self-discipline)、同情(compassion)、
負責(responsibility)、友誼、工作(work)、勇氣、誠實、堅毅(perseverance)、
忠誠、與信仰(faith)。
Gibbs&Earley(1994)提出十種個人與群體必須共同建立的內涵,作為品格與 道德教育的基礎,這些價值包括:勇敢(courage)、公平(fairness)、彬彬有禮
(courtesty)、誠實(honrsy)、忠誠(loyalty)、堅毅(perseverance)、尊重(respect)、 負責(responsibility)、同情(compassion)、仁慈(kindness)
Berger(1996)研究 Locust Valley 小學實施的「價值背包」(value backpacks),
其中包含九大核心倫理價值( 9 core ethical values),是該小學實施品格與道德 教育的重要指標:
(1)誠實正直:真實無欺並能分辦善惡,選擇作對的事。
(2)互相尊重:重視自己、他人、環境、財產與法律等的價值。
(3)彬彬有禮:對他人表現適當的言語與行為。
(4)自我訓練:表現適當的自我控制與教育,以求不斷進步。
(5)悲天憫人:能同理與瞭解他人的需求與感受。
(6)寬容雅量:對於和自己意見、種族、信仰相異的人抱持寬容態度。
(7)熱愛學習:對於學習抱持高度的好奇心。
(8)重視教育:對於學習環境的價值與開發人類潛能的需求表示高度關切。
(9)責任感:盡個人所能提供,他人所需並盡力完成。
Rose&Roach(2000)至出品格與道德教育課程內容應為:
(1)尊重:個體行動保持謙虛,並能容忍他人以及尊重他人。
(2)責任:能考慮自己行為成因與結果,並對行為負責。
(3)誠實:有一股內在力量以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
(4)關懷:做事能充滿仁慈、憐憫與深思熟慮。
(5)自律:做事積極且能自我控制。
(6)信賴:做人處事能獲得他人信賴。
(7)公平:對人、事皆無偏見且公平。
(8)公民:盡一己之力,讓學校或社區變得更好,能遵守法律與校規、能尊重 政府以及保護環境。
(9)勇氣:能有一種實踐自身品格的力量。
(10)堅忍:對於工作完成或達成目的持續保持熱誠。
(11)忠誠:能對理想堅持。
Lickona(2003)提出十項品格教育的基本美德(ten essential virtues of character),作為品格教育的基本要素,其內容為:正義 大愛(love)、感恩 (gratitude)、謙虛(humility)、智慧(wisdom)、剛毅(fortitude)、自律(self-control)、
積極態度(positive attitude)、勤奮(hard work)、誠正(integrity)作為美德的核心 價值。
國內學者李琪明(2000)認為品德教育內涵應為四點:
(1)自我取向的道德價值:如誠實、容忍、整潔等。
(2)社會取向的道德價值:如合作、孝順、仁愛、正義、負責等。
(2)社會取向的道德價值:如合作、孝順、仁愛、正義、負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