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進熟」儀式──天與君、臣關係的縮影….67
第二節 「進熟」儀式與君臣關係
三、 唐代君臣關係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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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關係。
三、 唐代君臣關係的討論
自隋建立一統王朝後,在文帝展開行政制度改革與將地方事務收歸 中央的努力下,由地方首長自行辟召的「鄉官」遭到廢除,全體官員一 併由中央任命,從此「二重君主觀」依存的條件不再,皇帝在理論上與 官僚體系中的所有官員締結了直接的君臣關係。在這樣的背景下,唐前 期的統治階級試圖建立更具理論體系的君臣觀念。
太宗在《帝範‧建親第二》中說:「曠道不可偏制,故與人共理之;
重任不可獨居,故與人共守之。」134廣施於天下之道不可由君主一人偏 頗地制定,因此要與臣下共同理順;重責大任不可由君主一人獨自承擔 掌握,所以要與臣下共同守業。又云:「夫為人臣,當進思盡忠,退思 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所以共為理也。」135要求臣子在積極面要 對君主效忠,在消極面則要補償君主的過失,順成君主之美,匡救君主 之惡,而這是君主與臣子共理國家必須做到的。《貞觀政要》卷 1〈政體〉
則記載:
貞觀五年,太宗謂侍臣曰:「治國與養病無異也。病人覺愈,彌須將護,
若有觸犯,必至殞命。治國亦然,天下稍安,尤須兢慎,若便驕逸,必 至喪敗。今天下安危,繫之於朕。故日慎一日,雖休勿休。然耳目股肱,
寄於卿輩,既義均一體,宜協力同心,事有不安,可極言無隱。儻君臣 相疑,不能脩盡肝膈,實為國之大害也。」136
治國如同養病一樣,越是在看似即將安穩的時候,反而更要更加亦步亦 趨,若是稍有鬆懈驕縱,則必導衰敗喪亡。太宗保持著君主治國所應懷 有的戒慎恐懼態度。不過天下安危雖繫於皇帝一身,皇帝卻是與臣下「義 均一體」的,皇帝還須仰賴臣下做他的耳目股肱,雙方同心協力。因此 臣下必須盡心上言勸誡皇帝,君臣也不應相疑。
「共理天下」說明了皇帝不能獨自治理國家,還需要臣下的輔佐。
134 李世民,〈帝範‧建親第二〉,收入中國子學名著集成編修委員會 編,《中國 子學名著集成:帝範‧帝學》,頁 19。
135 《貞觀政要》卷 1〈君道〉,頁 7。
136 《貞觀政要》卷 1〈政體〉,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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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何鼓勵臣子自覺地效忠皇帝,便需要著重在君臣的和合,於是杜恕
〈體論〉當中所宣揚的概念再度被提出,唐初帝王紛紛再三強調「君臣 一體」,即是為了使君臣之間的關係更加緊密,與國家統治深深地連繫 在一起。《貞觀政要》卷 03〈君臣鑒戒〉記載魏徵上疏曰:
臣聞君為元首,臣作股肱,齊契同心,合而成體,體或不備,未有成人。
然則首雖尊高。必資手足以成體,君雖明哲,必藉股肱以致治。《禮》
云:「民以君為心,君以民為體,心莊則體舒,心肅則容敬。」《書》云: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 墮哉。」然則委棄股肱,獨任胸臆,具體成理,非所聞也。137
即使在「君臣一體」中君為元首,佔有主導的地位,但若是身為股肱的 臣子無所作為,或是君主不使臣子發揮其能力,則此「一體」也無法施 展並推行治道。武則天撰《臣軌》也將〈同體〉篇置為首篇,其中提到:
夫人臣之於君也,猶四肢之載元首,耳目之為心使也。相須而後成體,
相得而後成用。故臣之事君,猶子之事父。父子雖至親,猶未若君臣之 同體也。故《虞書》曰:「臣作朕股肱耳目,餘欲左右有人,汝翼;餘 欲宣力四方,汝為。」故知臣以君為心,君以臣為體。138
君主猶如人之首,臣下則如同四肢、耳目,雙方同為一體,各司其職而 相輔相成,但後者任前者所使。武則天除了以事君如同事父為比喻,更 強調父子之親不如君臣同體之緊密,建立了「君臣一體」的必要與必然 性,並使其在「共理天下」的國家統治型態中發揮作用。
在「君臣一體」的觀念中,還必須意識到「君為元首,臣為股肱」
的基本前提。在這一體中君與臣的地位不可能是平等的,君佔有主導性 的地位,而臣只是遵從號令並盡心事主的角色。《貞觀政要》卷 1〈政體〉
記述了一件太宗與魏徵的討論:
太宗謂侍臣:「或君亂於上,臣理於下;或臣亂於下,君治於上。二者 茍逢,何者為甚?」特進魏徵對曰:「君心治,則照見下非。誅一勸百,
誰敢不畏威盡力?若昏暴於上,忠諫不從,雖百裏奚、伍子胥之在虞、
吳,不救其禍,敗亡亦繼。」太宗曰:「必如此,齊文宣昏暴,楊遵彥 以正道扶之得治,何也?」徵曰:「遵彥彌縫暴主,救理蒼生,才得免 亂,亦甚危苦。與人主嚴明,臣下畏法,直言正諫,皆見信用,不可同
137 《貞觀政要》卷 03〈君臣鑒戒〉,頁 66。
138 《臣軌》卷上〈同體〉,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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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而語也。」139
太宗詢問君主跟臣子何者為惡作亂比較嚴重。魏徵回答君主若有心治國,
則為非者將無所遁形,受到君主懲罰,其他群臣也不敢不盡心盡力;但 若君主本身昏庸殘暴,即使忠臣苦諫也無法改變君主的旨意,拯救敗亡。
即便昏君之下真有賢能之臣力挽狂瀾,卻也不如明君在位,使臣下不敢 妄為,進而使國政步上軌道。魏徵的意見透露出即使在「君臣一體」的 情況下,臣下對皇帝的約束力是有限制的,且皇帝在國家的統治秩序中 佔有最重要的位置。
然而,要如何使臣下信服「君為元首,臣為股肱」的理念,並能義 無反顧地盡忠事君呢?《臣軌》卷上〈同體〉:「故知臣以君為心,君以 臣為體。心安則體安,君泰則臣泰。未有心瘁於中,而體悅於外,君憂 於上,而臣樂於下。古人所謂『共其安危,同其休戚』者,豈不信歟!」
140以心與體為譬喻君臣相依相存的關係。《貞觀政要》卷 3〈君臣鑒戒〉
則以史為例:
貞觀三年,太宗謂侍臣曰:「君臣本同治亂,共安危,若主納忠諫,臣 進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來所重。若君自賢,臣不匡正,欲不危亡,
不可得也。君失其國,臣亦不能獨全其家。至如隋煬帝暴虐,臣下鉗口,
卒令不聞其過,遂至滅亡,虞世基等尋亦誅死。前事不遠,朕與卿等可 得不慎,無為後所嗤!」141
君主與臣子共同治理國家,國家安危與雙方都息息相關,若君主跟臣子 都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便能君臣合契,使國家安定。若臣子不能盡自 己的責任義務,對君主進諫言、矯正君主的過失,那麼國家滅亡了臣子 自己的身家性命也難保。太宗從君臣利害相關的立場出發,藉由對現實 的分析考量,告誡臣下要有與皇帝同舟共濟的決心,使臣子輔佐君主的 觀點更具說服力。又如《臣軌》卷上〈至忠〉:
非夫純孝者,則不能立大忠。夫純孝者,則能以大義修身,知立行之本。
欲尊其親,必先尊於君;欲安其家,必先安於國。故古之忠臣,先其君 而後其親,先其國而後其家。何則?君者,親之本也,親非君而不存;
國者,家之基也,家非國而不立。142
139 《貞觀政要》卷 1〈政體〉,頁 17。
140 《臣軌》卷上〈同體〉,頁 2。
141 《貞觀政要》卷 3〈君臣鑒戒〉,頁 63。
142 《臣軌》卷上〈至忠〉,頁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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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則天將尊君置於尊親之前,將安國置於安家之前,認為君的重要性優 先於親,國的重要性優先於家。這是站在統治者的立場,指出君與國的 穩固才能保障親與家的存續。因而臣子心懷大義對國效忠,其實反倒正 是源自於純孝所轉化過來的動力。這種說法將臣子更深刻地納入了「國」
這個「公家」內,使臣子意識到對君主與國效「忠」可以視為將「孝」
更大的發揮,最後導致臣子所掛懷的「親」與「私家」,得以和「君」
與「公家」的利害關係更加密切。故玄宗《孝經注‧士章第五》說:
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玄宗注:資,取也。
言愛父與母同,敬父與君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玄宗注:言事父兼愛與敬也。)故以孝事君則忠。(玄宗注:移事父孝以 事於君,則爲忠矣。)143
又《孝經注‧聖治章第九》:「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玄宗注:
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嚴,又有君臣之義。)」144將事父之「孝」
移而事君,便是「忠」的表現;父子之道是天性,加上尊卑等級的劃分,
即有了君臣之義。這更進一步將臣子在面對君主時「效忠」的君臣之義,
被內化為「行孝」的父子之道,而形成了天性。然而必須釐清的是,這 種移「孝」作「忠」的提倡,並不是簡單地直接將「私家」內父子關係 的「孝」平行移植到國家這個「公家」,使國家統治僅止於家族秩序的 延伸;而是統治者站在國家這個公家的立場,要求臣下投入公家奉獻己 身時,將對君主的效「忠」化為如同對父親盡「孝」一般的「天性」,「孝」
仍然是作用在私家的觀念。
在強調君臣利害相關、並使臣子將對君主「效忠」視為天性的同時,
唐前期的統治階級也認為君臣是基於一種互信與道義結合為一體的。
《貞觀政要》卷 2〈求諫〉便云:「君臣上下,各盡至公,共相切磋,以 成治道。」145又如太宗所言:「正主任邪臣,不能致理,正臣事邪主,
亦不能致理。惟君臣相遇,有同魚水,則海內可安。朕雖不明,幸諸公 數相匡救,冀憑直言鯁議,致天下太平。」146君臣各自都必須受到規範,
有任一方奸邪不正,便難以致理,國家也很難以道治之。唯有雙方相合,
143 李隆基,〈孝經注‧士章第五〉,收入李學勤 主編《孝經注疏》(台北:台灣 古籍出版,2001),頁 16。
144 李隆基,〈孝經注‧聖治章第九〉,收入李學勤 主編《孝經注疏》,頁 40。
145 《貞觀政要》卷 2〈求諫〉,頁 37。
146 《貞觀政要》卷 2〈求諫〉,頁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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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導致天下太平。誠如魏徵所言:
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子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 心,德禮形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父子君臣,不 可斯須而廢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147
國家統治的基礎必須求資於禮,統治階級的安定必須建立誠信。誠信建 立後則被統治者將無二心,禮建立後則可以使遠方之人歸正,即達到規
國家統治的基礎必須求資於禮,統治階級的安定必須建立誠信。誠信建 立後則被統治者將無二心,禮建立後則可以使遠方之人歸正,即達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