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隋代的禮儀建構
第一節 隋代郊祀禮與國家對禮儀制度的建構
一、 郊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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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隋代的禮儀建構
第一節 隋代郊祀禮與國家對禮儀制度的建構
隋文帝篡周而立,並於開皇 9 年(589)攻滅陳朝,結束中國長期以來 的分裂局面。隋代在統一天下的全新國家結構下,承襲了魏晉南北朝的 各項制度與組織,並加以改良或重新創設。其結果成為了唐代國制的先 聲,對日後李唐王朝產生不可小覷的重要影響。
國家禮儀制度最重要者為吉禮,即國家祭祀,其中又以郊祀禮為本 文研究的重點。本節主要討論郊祀禮從南北朝到隋的變化,接著通過探 討隋代國家制禮的過程,分析隋代建構禮儀制度在國家統治中的意涵。
一、 郊祀禮的建立
自西漢後期國家採用儒家學說建立郊祀禮後,由於儒家的天是普遍、
超越的至上神,皇帝(天子)行郊祀禮就是為了承擔溝通天地、安定秩序 的職責,使生民能夠獲得生存的保障。1故如何構築對天的祭祀體系,確 立郊祀禮的內容,成為歷代各朝統治階級往復不斷關注討論的問題。
南北朝郊祀禮的演進當中,圜丘南郊的分合與鄭玄王肅禮學對郊祀 禮的定義是歷來學者注重的焦點。圜丘與南郊之祭均為祭天之禮,東漢 時正月祭天,於圓形之壇上行使禮儀祭祀天與諸神,即為圜丘;地點在 都城南面的郊外,即為南郊,圜丘南郊祭天原為同一回事。兩者被劃分 開來,始於曹魏明帝時,但西晉武帝時又下詔將圜丘方澤與南北郊合併,
從此郊丘合一在南朝成為定制。2如梁朝的郊祀禮主要內容為:
1 甘懷真,〈《大唐開元禮》中的天神觀〉,《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 政治史研究》,頁 182。
2 關於魏晉與南朝的郊丘分合,詳見梁滿倉,《魏晉南北朝五禮制度考論》,頁 17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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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南郊,為圓壇,在國之南。……正月上辛行事……祀天皇上帝之神於 其上,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
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風伯、
司空、雷電、雨師,皆從祀。3
但圜丘與南郊合併造成了兩個問題,一是與古禮不合,二是報天與祈榖 的定義混淆。於是天監 3 年(504),武帝與群臣對此情況展開討論:
左丞吳操之啟稱:「傳云『啟蟄而郊』,郊應立春之後。」尚書左丞何佟 之議:「今之郊祭,是報昔歲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歲首上辛,不 拘立春之先後。周冬至於圓丘,大報天也。夏正又郊,以祈農事,故有 啟蟄之說。自晉太始二年,并圓丘、方澤同於二郊。是知今之郊禋,禮 兼祈報,不得限以一途也。」帝曰:「圓丘自是祭天,先農即是祈穀。
但就陽之位,故在郊也。冬至之夜,陽氣起於甲子,既祭昊天,宜在冬 至。祈穀時可依古, 必須啟蟄。在一郊壇,分為二祭。」自是冬至謂 之祀天,啟蟄名為祈穀。4
吳操之以《左傳》「啟蟄而郊」認為郊祀祭天應該在立春之後實行,意 指郊祀祭天是為祈求農事。而根據何佟之的意見,現今郊祀祭天包含報 去年之功並祈求今年之福,因此應採用歲首的正月上辛(一月中上旬的辛 日)祭天,不應拘泥於立春先後;周代採用冬至於圜丘祭天是為了報天,
於正月南郊祭天是祈求農事,因後者才有「啟蟄而郊」之說。他更指出 自晉泰始 2 年(266)以來圜丘與南郊、方澤與北郊已分別合併,故現今的 郊祀祭天兼含報天與祈穀之意,並未限於單一用途。針對此情況,梁武 帝最後提出了冬至祭天與正月祈穀,將一個郊壇分為兩祭。此舉符合了 兩晉以來在祭祀對象上郊丘合一,又使得此做法與周代以來傳統祭天理 論相合,同時更區別出祭天報功和祈穀的意義。5
在北朝方面,五胡十六國的紛亂局面中止於北魏的統一。北魏拓拔 氏在草原部落時期擁有別於漢族的祭天禮儀,建立統一中原的王朝後,
北魏的統治者還保留了鮮卑族傳統的西郊祭天儀式。北魏創建者拓跋珪 於登國元年(386)即代王位於牛川時,便「西向設祭,告天成禮」。天興 元年(398)拓跋珪即皇帝位,是為道武帝,定都平城,即「詔有司定行次,
3 《隋書》卷 6〈禮儀一〉,頁 108。
4 《隋書》卷 6〈禮儀一〉,頁 108-109。
5 梁滿倉,《魏晉南北朝五禮制度考論》,頁 18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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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服色。羣臣奏以國家繼黃帝之後,宜為土德……祀天之禮用周典,以 夏四月親祀于西郊,徽幟有加焉。」6西郊祭天的詳細內容見於《魏書》
卷 108〈禮志一〉:
天賜二年夏四月,復祀天于西郊,為方壇一,置木主七於上。東為二陛,
無等;周垣四門,門各依其方色為名。牲用白犢、黃駒、白羊各一。祭 之日,帝御大駕,百官及賓國諸部大人畢從至郊所。帝立青門內近南壇 西,內朝臣皆位於帝北,外朝臣及大人咸位於青門之外,后率六宮從黑 門入,列於青門內近北,並西面。廩犧令掌牲,陳於壇前。女巫執鼓,
立於陛之東,西面。選帝之十族子弟七人執酒,在巫南,西面北上。女 巫升壇,搖鼓。帝拜,后肅拜,百官內外盡拜。祀訖,復拜。拜訖,乃 殺牲。執酒七人西向,以酒灑天神主,復拜,如此者七。禮畢而返。自 是之後,歲一祭。7
北魏的西郊祭天儀式中,與中原漢族的郊祀祭天幾個主要不同之處,在 於祭天的壇上放置七個木主、皇后與六宮參與其中、選出皇帝之十族子 弟七人執酒、以酒灑天神主,以及此十族子弟七人輪流向天拜。8另外,
祭天儀式中有女巫助祭,顯示西郊祭天還較為原始的一面。9
在定期舉行西郊祭天的同時,北魏前期為了深化在中原地區的統治 基礎,於是也配合草創漢族的國家郊祀禮儀。《魏書》卷 108〈禮志一〉:
「(天興)二年正月,帝親祀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接著隔 年(400)正月辛酉「郊天。癸亥,瘞地於北郊,以神元竇皇后配。……其 後,冬至祭上帝于圓丘,夏至祭地于方澤,用牲幣之屬,與二郊同。」
10北魏前期西郊祭天定期舉行,圜丘、南郊祭均祀上帝,但舉行的時間 則沒有規律性,尚未被制度化,顯示此時期的統治者仍比較看重鮮卑族 自身傳統的西郊祭天。
孝文帝太和 13 年(489)有事於圜丘,接著下詔討論應採取哪種儒者 的學說意見以實行圜丘祭天。尚書游明根等解釋鄭玄的學說道:
鄭氏(玄)之義,禘者大祭之名。大祭圓丘謂之禘者,審諦五精星辰也;
大祭宗廟謂之禘者,審諦其昭穆。圓丘常合不言祫,宗廟時合故言祫。
6 《魏書》卷 108〈禮志一〉,頁 2734。
7 《魏書》卷 108〈禮志一〉,頁 2736。
8 陳戍國,《魏晉南北朝禮制研究》(長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5),頁 386。
9 康樂,《從西郊到南郊》(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頁 167-171。
10 《魏書》卷 108〈禮志一〉,頁 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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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則宗廟祫禘並行,圓丘一禘而已。宜於宗廟俱行禘祫之禮。二禮異,
故名殊。
依據鄭義,圜丘與宗廟大祀分別有審諦五精星辰與審諦昭穆的意義;但 圜丘祭天必包含集合其他等級諸神,宗廟祭祖則有祭於祖廟以及合祭群 毀廟之祖於太廟等分別,因此祭天不言祫,只有禘,宗廟則祫禘並行。
中書監高閭等則解釋王肅的學說:「據王氏(肅)之義,祫而禘祭之,
故言禘祫,總謂再殷祭,明不異也。禘祫一名也。其禘祫止於一時,止 於一時者,祭不欲數,數則黷。」認為禘祫即為宗廟五年再殷祭之意,
且因其慎重所以一年內不宜多次。
最後孝文帝總結道:
夫先王制禮,內緣人子之情,外恊尊卑之序。……今互取鄭、王二義。
禘祫并為一名,從王;禘是祭圓丘大祭之名,上下同用,從鄭。若以數 則黷,五年一禘,改祫從禘。五年一禘,則四時盡禘,以稱今情。禘則 依禮文,先禘而後時祭。便即施行,著之於令,永為世法。11
孝文帝親自將這次郊祀祭天的討論做出決定,完成了北魏統一中原以來 漢族國家郊祀禮的制度建構,也標誌著其重要性的大為提升。隨此契機 而展開的禮儀改革還表現在其他方面。到了太和 15 年(491)4 月,孝文帝 接著下詔:
祖有功,宗有德,自非功德厚者,不得擅祖宗之名,居二祧之廟。……
烈祖有創基之功,世祖有開拓之德,宜為祖宗,百世不遷。而遠祖平文 功未多於昭成,然廟號為太祖;道武建業之勳,高於平文,廟號為烈祖。
比功校德,以為未允。朕今奉尊道武為太祖,與顯祖為二祧,餘者以次 而遷。12
道武帝拓跋珪建國時,追尊其曾祖父代王拓跋鬱律(平文帝)廟號為太祖,
但其功績實不如其子什翼犍(昭成帝);道武帝有開國建業之功,也只能 被追尊為烈祖。孝文帝根據「祖有功,宗有德」的原則,乃下此詔改尊 道武帝為太祖,在宗廟上有百世不毀的地位。隔年太和 16 年(492),又
「始以太祖配南郊」,在郊祀祭天中,以開創北魏王朝的國君太祖拓跋 珪配祀上帝,取代鮮卑部落時期的首領始祖力微(神元皇帝),不僅使宗 廟祭祀與郊祀祭天更加配合;更重要的是,始祖力微僅為下領各部酋長
11 《魏書》卷 108〈禮志一〉,頁 2742-2743。
12 《魏書》卷 108〈禮志一〉,頁 2747-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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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鮮卑族首領,為拓跋氏內部的血緣祖先,如今北魏為統一中原的王朝,
其國家組成的成員當遠超出拓跋氏的血緣範圍,因此改以創建北魏王朝 之太祖配天,正向天下傳達了超出血緣氏族之外的公共性。到了太和 18 年(494),更一舉罷廢了西郊祭天,國家正式單獨採用儒家的郊祀禮制 度。
北齊的郊祀祭天據《隋書》卷 6〈禮儀志一〉記載:
圓丘方澤,並三年一祭,謂之禘祀。……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其上,
以高祖神武皇帝配。五精之帝,從祀於其中丘。面皆內向。……其後諸 儒定禮,圓丘改以冬至云。……其南北郊則歲一祀,皆以正月上辛。……
祀所感帝靈威仰於壇,以高祖神武皇帝配。13
圜丘三年一祭,於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以高祖神武皇帝配祀,且有五 精之帝從祀,之後又改以冬至圜丘祭天;南郊則每歲一祭,於正月上辛 祀感生帝靈威仰,仍以高祖神武皇帝配祀。
北周郊祀禮制度也分為圜丘與南郊二祭,兩者均在正月上辛,圜丘
北周郊祀禮制度也分為圜丘與南郊二祭,兩者均在正月上辛,圜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