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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三、 研究取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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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大唐開元禮》來制作禮儀。25

以上對《大唐開元禮》的文本研究有助於了解唐前期國家禮典的編 纂與演進過程、《大唐開元禮》是否得到行用、《大唐開元禮》在國家禮 典中的角色,以及《大唐開元禮》的內容性質,例如鄭玄與王肅禮學的 採用等等。

另外,在唐代出現了皇帝親自參與郊祀禮並與頒布大赦結合的禮儀 活動,其政治意涵相當重要。前文提到禹成旼〈唐代赦文頒布的演變〉

歸納禮儀與行政制度配合並行在國家統治中的活用性。不過其解釋武則 天親臨頒赦為控制權力之手段,而唐中後期則以安史之亂後的社會複雜 情勢解釋皇帝必須依賴親祭、頒赦以推行政策,並未對皇帝親臨頒赦歸 納出一完整的脈絡。26

魏斌〈唐代赦書內容的擴展與大赦職能的變化〉一文則提出了唐代 赦書內容遠超出「推恩」範疇的變化,出現大量與朝廷行政有關的申明 和禁令,是一種屬於「差遣」的做法,並將此現象與唐代使職差遣的制 度化做聯繫,認為是兩者並行以強化統治的權宜之計。其解釋此聯繫的 原因亦是出於社會經濟的因素所導致。27

三、 研究取徑

根據以上研究回顧,可以得知對禮儀制度演進現象的研究已相當充 實。而對於禮儀制度如郊祀祭天本身的意義、統治者制作禮儀的企圖與 背景,以及禮儀空間的作用等討論,也有前人作出深厚的研究,唯尚少 見到將禮儀制度置於整體國家型態之下加以探討。以下便對本文研究取 徑所依循的脈絡稍作說明之。

周人以小邦之姿取代大邑商後,產生了「天命靡常」的觀念,一方 面為異姓革命賦予合理的解釋;另一方面則使周初的統治者體認到天命 不是永恆的,而是取決於人世間統治者的作為,因此必須戒慎恐懼,「修

25 張文昌,〈唐宋禮書研究──從公禮到家禮〉(台灣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 文,2006),頁 48-50。

26 禹成旼,〈唐代赦文頒布的演變〉,《唐史論叢》第 8 輯,2006,頁 114-132。

27 魏斌,〈唐代赦書內容的擴展與大赦職能的變化〉,《歷史研究》2006 年第 4 期,頁 21-35。

館,2009),頁 177-191。

36 關於先秦儒家對禮的論說之探討,可參看錢穆,《國學概論》(北京:商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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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節制人性,導正人性之惡以達成完善治理的目的。40荀子對禮的說法 出自現實,故認為禮除了導正人性的作用外,在國家統治上則是與法令 制度並行以穩固秩序。《荀子‧富國篇》也說禮是用以將貴賤長幼、貧 富輕重都固定在一定的身分級別裡,因此從天子到士的服飾冠冕都有規 範,不可逾越。他也強調在位者必須是有德者,而禮主要的施用對象在 士以上的統治階層,人民百姓則由法令加以管理。41

從荀子論禮本身的脈絡來看,他先從人性之惡會造成爭亂為出發點,

說明古之聖王制禮是為祛除紛亂,進一步說明禮可以規範人性;在國家 統治上則與合理化行政所衍生的法令制度相互配合運行,建立秩序。他 的說法也將制禮的權力交給聖王,為擁有政治實力的君主掌握制禮運作,

在理論上奠定下了基礎。42

國家制作禮儀,是因為其中分別包含了維持秩序的客觀規範與祭祀 的神聖性,有助於國家統治正當性的強化。在維持秩序的客觀規範方面,

以元會儀為例,戰國末期中央集權與官僚體制逐漸成型,各國紛紛制定 大朝之禮。秦帝國統一天下後,將大朝之禮隆重化為元會儀,在尊崇凸 顯皇帝的身分同時,也確定了君主與群臣的序列等級。漢初叔孫通「採 古禮與秦儀雜就之」而制定的朝會禮儀,延續六國至秦以來尊君抑臣的 觀念,即所謂「以正君臣之位」。43朝會中武官在西,文官在東,皇帝在 侍衛的簇擁下駕到;接著從諸侯王到六百石官吏依序奉上賀詞,「自諸 侯王以下莫不震恐靜肅」;禮畢後官員則又依尊卑次序上壽酒。44東漢時 期的元會儀更建立起委質之禮,在每年的元會當中,皇帝與官員經由此 禮再度確認君臣關係。45

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 義而分之,……是禮之所起也。』」頁 417。

40 《荀子‧性惡篇》:「古者聖人以人之性惡,以為偏險而不正,悖亂而不治,

是以為之起禮意,制法度,以矯飾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擾化人之情性而導之也。」

頁 547。

41 《荀子‧富國篇》:「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故 天子袾裷衣冕,諸侯玄裷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德必稱位,位必稱祿,

祿必稱用,由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眾庶百姓則必以法數制之。」頁 200。

42 參見張端穗,〈仁與禮──道德自主與社會制約〉,收入黃俊傑 編,《中國文 化新論‧思想篇二‧天道與人道》(台北:聯經出版公司,1982),頁 156-158。

43 《漢書》卷 22〈禮樂志二〉,頁 1030。

44 《漢書》卷 43〈叔孫通傳〉,頁 2127。

45 渡邊信一郎 著,周長山 譯,〈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國的朝政與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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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帝國只有中央朝廷官員與地方首長由皇帝直接任命;地方州郡縣 官府的僚屬則並未接受皇帝策名委質,而是由地方首長自行辟召入府任 職,雙方因而有了「舊君故吏」的君臣名分。與中央官員效忠皇帝有所 不同,地方官員強調效忠長官「府君」,成為漢魏六朝「二重君主觀」

形成的背景。46東漢元會儀中,參與委質之禮、親自與皇帝確認君臣關 係的成員便主要是任職於中央朝廷的百官,地方首長並不參與,而是派 遣上計吏入京。上計吏不是由皇帝任命,而是由地方長官自辟的僚屬擔 任,負責將計最報告書呈交宰相司徒;並且上繳租稅與地方特產。47地 方首長在一年一度的元會不見身影,又擁有自行辟召地方僚屬的權力,

宛如古時君主分封在外的諸侯,所差者僅不能世襲。中央政府的統治力 尚未完全擴展到王畿以外,在地方仰賴地方首長的全權治理,顯示出國 家統治的權力結構,有著「內」與「外」的差異。

在國家禮儀中祭祀的神聖性方面,西漢郊祀禮的成立是中國國家禮 儀制度的一大進展。隨著漢帝國剷除地方豪強、游俠與商人,建立起制 度化的選舉管道之後,以符合國家意識形態進入權力機構的士人,48代 表著儒家的勢力在統治階級逐漸取得發言權。為了因應統一的國家局勢,

從西漢中期以來,儒家嘗試對國家制度提出改革的建議。在這個脈絡下,

儒家確立了《禮記》之學的經典地位,以其中的諸篇章作為宇宙論的基 礎,逐漸形成儒家的宗教觀,進而發展出西漢後期儒家的國家祭祀體系。

49西漢的皇帝接受儒者推動禮制改革,採用儒家的國家祭祀體系,是國 家在深化統治力量的過程中,為統治者的權力來源尋求正當性的手段。

郊祀制度取代西漢前期繼承自秦的神祠制度後,皇帝不再只是藉由各地 方神祇的力量庇祐人民;而是以天子的身分代表人民參與天地秩序的運 行,藉以安定天人秩序。這種儒家的祭祀觀也否定皇帝為了一己之福為 目的進行的祭祀,如秦始皇、漢武帝追求長生不老的行徑。50

收入溝口雄三、小島毅 主編,孫歌 等譯,《中國的思維世界》,頁 365-368。

46 錢穆,《國史大綱》(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95),頁 216-218。

47 渡邊信一郎 著,周長山 譯,〈元會的建構──中國古代帝國的朝政與禮儀〉, 收入溝口雄三、小島毅 主編,孫歌 等譯,《中國的思維世界》,頁 368-374。

48 許倬雲,〈西漢政權與社會勢力的交互作用〉,《求古編》(台北:聯經出版公 司,1982),頁 472。

49 甘懷真,〈西漢郊祀禮的成立〉,《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 研究》,頁 56-58。

50 甘懷真,〈西漢郊祀禮的成立〉,《皇權、禮儀與經典詮釋:中國古代政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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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末以南北郊祀制度成立為核心的同時,對於政治制度的改革也 一并展開,渡邊信一郎稱此過程為「中國古典國制的成立」。此時期國 家制度的建立,不僅是以郊祀祭天等禮儀制度為中心;同時,具體的國 家營運則仍藉由以律、令為代表的「行事」等法律制度來實現。51另一 方面,天命觀念在國家的政治思想中佔有很大的一席之地,統治者的權 力正當性必須從天獲取繼承,到了西漢末受儒家學說影響而有郊祀禮的 誕生後,國家祭祀最主要是在政治文化的整合和政治合法性的建立上產 生意義,52「天」與「人」的關係持續成為禮儀制度中備受討論的重要 議題。禮儀制度的施行一方面是做為客觀規範,使其涵蓋範圍內的人行 止合宜;同時又反映了參與儀式者的身分等級,穩固統治秩序。國家禮 儀制度並非依據少數人的理想便能完成施行,而是取決於統治階層的意 志;制度的內容也絕非無中生有,其中牽涉到時人對「天」的觀念、國 家的政治結構與身分等級秩序。

通過以上前人的研究,對國家禮儀制度展開探源,可以總結道:國 家的制度與組織演進,與現實形勢的變化關係密切。而禮儀做為國家的 制度,在國家針對現實情勢變化重塑政治結構的組成之時,亦會產生相 應的變化,反映出統治者的權力正當性來源、身分尊卑等級,並發揮著 客觀規範作用。此外,從禮儀制度的內容探索起,包含儀式運作、空間 變化,均可推測其形成的背景,一窺國家現實統治的情況。

本文從國家的角度,並以禮儀制度(郊祀禮為主)當切入點,置於隋 唐國家型態演變的脈絡下,企圖指出國家具有以政治手段主動整合或控 制各地域社會的自主性,藉此對以社會經濟的角度解釋隋唐國制變革的 立場做一補充。其次,以安史之亂做為唐代制度演變分水嶺的觀點,亦

本文從國家的角度,並以禮儀制度(郊祀禮為主)當切入點,置於隋 唐國家型態演變的脈絡下,企圖指出國家具有以政治手段主動整合或控 制各地域社會的自主性,藉此對以社會經濟的角度解釋隋唐國制變革的 立場做一補充。其次,以安史之亂做為唐代制度演變分水嶺的觀點,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