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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單親隔代教養之家庭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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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單親隔代教養之家庭系統

壹、家庭系統理論

家庭並非僅是由有血緣的個體所自然產生的群集,家庭存在一個所有人都知 道,並且願意表現的行為形式,且家庭必須被實現、被建立在每天的例行生活中

(Nelson, 2006)。實務工作者視家庭為一個系統,意即視家庭是由個人組成之一 個小的社會系統,負責個別家庭成員的社會化、親密關係、規則學習,而家庭成 員彼此之間的相互關係就構成家庭的整體(周月清,2001)。家庭結構是一組隱 形的功能需求或規則,整合家庭成員彼此的互動方式。就本質上而言,結構代表 家庭中實現重要功能之運作規則的總和,它提供了瞭解那些始終一貫的、重覆和 持續之互動模式的參考架構(翁樹澍、王大維,1999)。系統具有維護它自己原 貌的功能。它會抗拒超過自己所允許範圍的改變,而且盡可能保持自己所偏好的 方式。系統中雖也存在其他不同的模式,但是若這些模式偏離系統所可容忍的範 疇時,系統本身就會出現重新建立慣有模式的機轉,以維持平衡(劉瓊瑛,1996)。 關於家庭系統觀點的討論,一開始是由 Reuben Hill 的論文題目「現代系統 理論和家庭」為基礎引導往後的討論(Zimmerman, 1995)。20 世紀 40 年代,社 會學家 Evelyn Duvall 和 Reuben Hill 將發展框架運用於家庭,將家庭發展區分為 清晰的幾個階段,每個階段有不同的任務。家庭治療師 Carter 和 Mcgoldrick 在 這一框架中加入多個代際觀點,使其進一步豐富,同時注意到了不同的文化模 式,也考慮到離婚和再婚的階段(胡赤怡、李維榕、王愛玲,2006)。而以一個 系統的觀點而言,Hill 為所有的系統具有四個基本特性的假設(Zimmerman, 1995):

1. 他們所執行的任務是要去滿足他們的成員和大環境的需求 2. 他們組成的成分是相互依賴的

3. 有邊界和界線維持的傾向,以區隔不同的系統以及他們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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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均衡和適應的傾向,以確保系統的生存能力

家庭系統,如同其他社會系統一樣,會賦予或期待其成員當如何行使角色,

以滿足家庭社會性或情緒性的需求,而這又與家庭的價值觀或策略有關,以區別 家庭任務、責任是如何分配的(周月清,2001)。這些包括任務與功能包括:家 庭成員生理上的扶養與照顧;透過生產或是領養的方式增加家庭新成員,直到他 們能成熟的離開家庭;兒童透過社會化能扮演成人角色,像是配偶、家庭、工作 者、公民、鄰居和社會成員;家庭成員的社會控制能確保維持家庭內部和外部的 秩序;維持家庭道德和行動方式以確保家庭內部和其他社會團體的任務執行;生 產、消費財貨和所需的服務來支持和維護家庭單位(Zimmerman, 1995)。

若將家庭過程以「做性別」(doing gender)的方式詮釋,Carrington寫下「家 庭,任何的家庭都是一種社會結構,或是一種透過人們的主動性,使其被辨識、

教化、以及認可的關係」。做家庭,就像做性別一樣,牽涉到結構和其所達成之 事,而非「自然」的法則中既存人與人之間的安排,這個工作變得特別明顯,尤 其當此家庭並不符合一般的家庭模式(引自Naples, 2001)。因此,探究研究者關 注之單親隔代教養的家庭,由於在這類型的家庭中缺乏父或母的角色,因此這類 的家庭如何「做」他們的家庭,其中牽涉到許多家庭系統之議題。此外,家庭中 潛在的組織結構(也就是長久不變、規律化的互動模式)以及它是否能彈性回應家 庭生活週期中的狀況,是決定家庭是否能產生良好功能的重要因素(翁樹澍、王 大維,1999)。因此,以下將整理國內外文獻,並且以家庭理論中重要的概念,

包括家庭生命週期、家庭角色;家庭次系統;界線滲透性;同盟、權力和聯盟,

並說明在此家庭系統重要概念下,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可能出現之議題。

一、家庭系統概念與單親隔代教養家庭

(一)家庭生命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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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生命週期概念

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衰老死亡的過程中,會經歷不同的時期,接受每個階段 的挑戰,然後再過度到下個階段,這是指個人生命週期。家庭從形成、發展、穩 定到解體也有其生命週期。家庭生命週期的理念使得我們對個人的發展增加兩個 理解:首先,家庭必須重組以適應成員的成長和改變;其次,家庭中每一代的發 展都會對一個和其他所有成員有影響。代際變化使得家庭成員相互之間的調整更 趨複雜。家庭與其他複雜系統共同的特徵在於他們不是迅速發生變化,而是逐漸 發生變化(胡赤怡、李維榕、王愛玲,2006)。

關於家庭生命週期,Duvall(1977;引自謝秀芬,2004)將一個完整的、中 產階級的美國家庭之生命週期分為兩個時期,一為擴張期,一為收縮期,再將此 兩時期分為八個階段:

1.第一階段(新婚階段):剛結婚,尚無子女。

2.第二階段(家有嬰幼兒階段):第一個子女出生到兩歲半。

3.第三階段(家有學齡前兒童階段):第一個子女兩歲半到六歲。

4.第四階段(家有學齡兒童階段):第一個子女六歲到十二歲。

5.第五階段(家有青少年階段):第一個子女十二歲到二十歲。

6.第六階段(子女離家階段):子女陸續離家。

7.第七階段(中年父母階段):由子女均離家即所謂的「空巢」到退休。

8.第八階段(老年家庭階段):從退休到夫婦兩人死亡。

然而家庭生命週期並沒有固定的或者標準模式,不僅家庭有多種模式-單親 家庭、同性伴侶、繼父母家庭等,而且隨著家庭成員的年齡、性別、種族、社會 經濟的背景、不同的宗教、文化和理論在不同階段也有不同的規範。生命週期概 念的臨床價值並不在於知道在特定階段通常會有什麼現象、什麼期盼,而是了解 家庭在執行他們的任務上會隨著生命週期迫切需要執行的任務而改變,然而,家 庭常常在生命週期發生轉換的時候出現問題,因為他們沒有能力或者害怕處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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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變化(胡赤怡、李維榕、王愛玲,2006;Zimmerman, 1995)。當家庭面對挑戰,

不管是環境或發展的議題,如果不能改變結構以適應變化的環境,就可能會出現 問題,問題常常不會被視作「家庭功能不良」的標誌,而是會被看作這個家庭在 生命週期的轉折關頭遇到了新問題(胡赤怡、李維榕、王愛玲,2006)。

2.單親隔代教養與家庭生命週期

成為單親,在家庭生命週期中是一個意外事件,特別是一對夫妻離婚,男人 總比女人較容易離開。社會情境常會造成母親必須帶著孩子投入在先前的系統中

(劉瓊瑛,1996)。祖父母在這個家庭變遷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如家庭經歷離婚 時。他們是家庭能持續,以及維持穩定的來源(Bengtson, 1985)。由於他們維持 家庭系統的功能,他們通常是家庭中較消極的角色,但當家庭經歷危機,祖父母 通常會積極的給予家庭額外的協助(Dayton and Neal, 1991)。然而在這個家庭結 構變動中,家庭需要再適應及重新建構。

單親家庭的發展過程:可分為四個階段呈現(Korittko, 1991):

(1) 分離初期:在第一階段,由於家庭的劇變,整個家庭限於不穩定的狀態,

會有困惑與模糊不清之感,因此,憤怒、焦慮、傷慟等情緒是常見的。

(2) 家庭重組期:在進入第二階段時,這個家庭意識到現實生活上的改變

(Kissman, 1992),伴隨事實上的需要,家庭成員的角色也必須因所負 擔的任務而有所調整。

(3) 社交生活再生期:到第三階段,隨著家人社交生活展開,會借助外在力 量來維繫家庭組之中的平衡感與安全感。

(4) 自組家庭期:至末期,子女必須離開此原生家庭去建立與配偶所組成的 家,完成與父母分離的儀式。

然而這四個階段的時間長度、依個人的適應能力而定,雖然時間也是一個因 素,但是卻不是絕對的條件(鄔佩麗,1998)。事實上,一個家庭裡驟然間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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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成員,對這個家庭而言,會有份失落感,這種情緒源自於關係的消失(鄔佩麗,

1998)。又因為在生活尚需要原生家庭的支持,祖父母或外公外婆很自然就會介 入這個核心家庭的一般作息(Kissman, 1992),導致兩代間家庭關係有所轉變。

於是,在這個核心家庭自然形成一種氣氛,讓每位成員必須開始學習調整自己的 日常生活,以適應現在的家庭狀況(Sable, 1989)。

祖父母在子女結婚後,邁入家庭生命週期中的「子女準備離家期」或「空巢 期」,於「子女準備離家期」時期的生命任務主要為:協助已成年而離家的子女,

使其個人獨立面對學習、服役、工作、結婚等生活尚適應得更好;調整子女將離 加的親子依附關係;重新接受並與子女的異性伴侶相處;接受原生家庭父母年邁 體衰之事實,並提供必要之照顧及親情慰藉;重新安排家中設備和資源,以因應 新的家庭生活型態;重新安排成年子女與未成年子女的責任;婚姻生活再協調。

家庭於「空巢期」階段主要的任務為:接納子女成年離家後之生活作息改變;學 習與成年子女及其伴侶相處;重新調整婚姻生活並經營夫妻關係;學習準備過退 休生活的知識、態度和技能;對健康狀況的適應;祖父母角色的適應;休閒與社 交生活的重新規劃(Carter and McGoldrick, 1989)。由上可知,祖父母在後期的 生活,主要為與成年子女、伴侶之間的關係重新調適,以及生活重心從子女轉移 到夫妻的相處,至關注自我的過程。

單親家庭在缺少一人或子女返家後,家庭生命週期的任務亦受影響,成年子 女於單親後的分離不安至祖父母加入家庭後的重組、適應及調整過程,兩代之間 的關係會因此產生變化,祖父母可能因帶孫而未能在後期的家庭生活更關照自己 以及伴侶,每位家庭成員也必須學習調整自己的日常生活以適應新的家庭狀況。

(二)家庭角色

(二)家庭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