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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祖父母投入單親隔代教養家庭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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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祖父母投入單親隔代教養家庭之原因

當單親家庭面臨家庭重大改變的危機時,單親家長在面臨困境時亦會向外 界尋求依靠,而他們經常聯繫尋協助的對象是其父母。許多研究指出,年老父 母常是幫助成年子女的第一線,他們常成為提供家庭支持和安慰的潛在資源

(Clingempeel et al. 1992;Griggs, 2010;Korittko, 1991;林萬億、秦文力,1992;

鄭麗珍,1988)。然而,以祖父母的觀點而言,為何他們會願意成為隔代教養 祖父母,協助照顧孩子?以下依依附理論、代間交換及傳統文化與社會期待討 論之。

壹、依附理論

依附係指任何一種行為的行式,會造成一個人維持或持續的接近其他人,的 認為此個體有能力來因應這社會(bowlby, 1988)。Bowlby 強調,嬰兒的本身就 會傾向與照顧者產生、維持以及結束互動,並且將其視為一個探索以及提升自我 的安全堡壘,並且能夠促進嬰兒的自由探索週遭世界,進而促使嬰兒獨立自主的 發展及社會互動的功能(Fonagy and Target, 2003,引自 Stalker and Hazelton, 2008) 。Bowlby(1969)認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內在運作模式,人們經由這個 內在運作模式,感受到外在刺激,並根據內在運作模式所形成的預測,對外在刺 激產生行為上的反應。人類初期的內在運作模式與嬰兒和依附對象(通常是母親 或主要照顧者)的互動行為有關。

然而,依附模式除了在幼兒身上運作,也可以在其他的人生周期中發現,不 管是年輕或者是年老的人,當其受到驚嚇、傷害或哀傷、生病時,很容易出現依 附的模式,特別是因生命事件而感到不知所措或不利的環境,其會想追求一個想 要依附的個體,他們的動機或目的與兒童是相同的,皆是為了維持或重新建立一 種安全感(Stalker and Hazelton, 2008)。如果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的關係相當緊 密,其是發展自幼年時期與父母之間的依附關係,這樣的關係,隨著子女逐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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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還是不會減弱的,並且在子女成年時,雙方進一步形成互助互惠的關係(魏慧 娟,2010)。故,成年子女早期與父母親的依附關係會影響父母親是否給予協助,

當成年子女與其父母親的關係較佳時,祖父母更樂於承擔親職以分擔子女的壓力

(Horsley, 1996;楊雅嵐,2005)。此外,在建立這個新的家庭時,母女先前若 有良好的關係基礎,他們才能有足夠的支持,中斷並再重建新的關係(Nelson, 2006)。從單親家長角度而言,與其過去可能糟糕的另一半相比,成年子女的父 母親提供給他們和其子女一個更好的環境(Nelson, 2006)。因此有些離婚後的單 親家長則搬回去與其父母同住(Bumpass and Sweet, 1989)。

綜合上述,依附係指任何一種行為的行式,會造成一個人維持或持續的接近 其他人,此個體有能力來因應這社會、維持或重新建立一種安全感。故,當單親 家庭面臨家庭重大改變的危機時,單親家長在面臨上述之困境時亦會向外界尋求 依靠,而年老父母常是幫助成年子女的第一線,他們常成為提供家庭支持和安慰 的潛在資源。此外,成年子女早期與父母親的依附關係會影響父母親是否給予協 助,當成年子女與其父母親的關係較佳時,祖父母更樂於承擔親職以分擔子女的

壓力。

貳、代間交換

以老人為主體的文獻中,多側重引用社會交換理論來討論「代間交換」的議 題,主要是分析「老年人」與其「成年子女」的交換(洪筱涵,2008)。社會交 換理論是從微觀的角度去探討人類的社會行為,此理論主要的義涵是認為人與人 之間的社會互動,是一種理性的,會計算得失的資源交換,「公平分配」、「互惠」

是理論的主要規範及法則,公平分配係指成本與酬賞的平衡,即個人所付出的成 本或代價與所獲得的酬賞利益應是相等的,付出越多,酬賞也應越多,酬賞包括 具體的物品,也包括抽象的聲望、喜愛、協助、贊同等,其價值因人而異;互惠 規範則指個人在人際互動中所期望的禮尚往來的回饋(馬康莊、陳信木,1995)。

在家庭代間的社會交換,劉楚俊(1996)指出,在養兒防老的代間遊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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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下兩代是最佳的策略組合,乃是上一代選擇對下一代嚴加管教,同時逐漸 轉移財富,而晚年得以含飴弄孫。因此,祖父母願意協助中生代子女帶孫的原因,

大多顯示老人在家庭是處於資源需求的角色,或是為自己未來更老時可獲得照顧 而願意協助帶孫。老人家以 3C 的角色(cook, cleaner, child minder,煮飯、打掃、

顧小孩)來換取與成年兒子媳婦共居的機會,並以此等「愛的勞動」,證明自己 並非全然無用,並非是個依賴者(Sheu, 1998;許雅惠 ,2001)。女性主義學者 在 1990 年代指出,阿嬤照顧孫子,很多時候是不得已的,因為三代同堂的美談 背後,其實有很多貧窮婦女寄人籬下,不得不幫忙的苦衷(胡幼慧,1995)。然 而,在成年子女為單親的狀況中,卻出現不一樣的代間交換情況,許多女性單親 回原生家庭,乃是他們的需求迫切(吳婉慧,2000)。此外,檢視隔代教養的中 生代的父母,其有一部分不再緊守著我們所假想存在的那些「責任」,又或無能 力奉養父母,在隔代教養家庭中,中生代似乎是難以挹注經濟協助或工具性協助 一方,祖父母在此代間交換是付出較多者(洪筱涵,2008)。然而,這並非顯示 祖父母在協助中生代子女照顧兒童時全無所得,當祖父母透過照顧孫子女向其中 生代子女換取金錢或地位時,他們亦同時藉由照顧工作來向孫子女取得愛及陪伴

(江亮演,2008)。雖然受照顧的孫子女尚無給予祖父母立即的金錢回饋,但卻 可給予愛或地位、自尊、角色上的報酬。養育孫子女可為祖父母帶來喜悅感與成 就感,故祖父母可在照顧孫子女的過程中,取得創造性需求的滿足感、成就需求 與自我認同的確認,亦因有事可做而不感無聊,其交換所得的偏屬「情感性支持」

(洪筱涵,2008)。若以孫子女的角度而言,研究指出,多數孫子女回顧當其兒 童時期,祖父母提供情感、工具及財務支持(Eisenberg, 1988)。而當孫子女成年 之後,代間支持平衡發生改變,祖父母表示:相較於付出及獲得,其獲得較多來 自孫子女的情感及工具性支持(Alexander and Langer, 1990)。

由上述可知,以代間交換的觀點而言,祖父母願意照顧孫子女的動機不只是 以自己的帶孫的勞務,以換取目前能與子女同住,或在當其晚年需要照顧時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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輩的奉養。更多時候,特別是當中生代的經濟、資源狀況較不佳時,祖父母甚至 在代間交換是付出較多者。故祖父母願意照顧孫子女時,他們在照顧的勞務過程 中,得到較多偏屬「情感性支持」,如創造性需求的滿足感、成就需求與自我認 同的確認,也因有帶孫的事情可做而不感到無聊。

参、傳統文化與社會期待

祖父母願意承擔照顧孫子女的責任,有二大原因,其一是社會期待,認為照 顧孫子女是天職;其二是自我期許,他們大多數認為老人在家庭方面以照顧孫子 女和幫助家務的貢獻最大(Budini et al., 1999)。在華人的社會中,重視家庭有其 不可忽視的悠久文化傳統,家庭在華人生活中的重要性,應是眾所皆知(朱瑞玲、

章英華,2001)。

「差序格局」這一概念或分析框架描繪與揭示了中國人在社會生活中所具有 的「人」與「我」概念的意義與關係,指出了這種差等式的秩序結構不僅決定了 個體的倫理規範與道德行為,而且還決定了人際之間權威與互動的規則(楊宜 音,2001)。根據層級遞補模式(Hierarchical Compensatory Model)來看,家庭 在使用照顧人力資源時,多採用由親到疏的非正式服務網絡,且必須到最後不得 已階段,才會求助於正式的支持資源系統。因此在華人文化盛行的是以家庭為本 位的觀念,如倫理綱要是以家庭為中心,風俗習慣亦以家庭為出發點,故為了家 庭的利益,個人是可以忽略、屈辱或犧牲的(岳慶平,1989)。在此脈絡下,文 化強調家庭內血濃於水,強調孫子女應由自家人負擔照顧責任,以傳承血脈。所 以在此傳統社會文化環境下,「做嬤育孫」(台語),祖輩照顧孫子女有其相當的 社會文化和個人因素存在(王春美,2001)。此種狀況特別常見在男性單親家長 的家庭中,多數祖父母在兒子成為單親後,更容易成為協助孫子女的照顧者(王 孝仙,1991)。

然而在女性單親受原生家庭的協助部分則不若男性單親順利,在重視婚姻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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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性與親屬體系的台灣社會裡,女兒是家族中邊緣性的角色,他們與娘家的關係 只限生產、生日、婚喪喜慶和年節時的互相餽贈,在人情禮節上的往來並沒有強 制的權利和義務(胡台麗,1997,引自吳婉慧,2000)。但在社會變遷下,現代 家庭成員關係也隨之調整轉變。我們可看到女性單親在離婚後,有些父母本著 愛,同情女兒,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無怨無悔的伸出援手。然而「忠誠生養下 一代的責任」亦是部份祖父母最終決定協助女兒的原因,因為有了「孫子」,代 間又有聯繫臍帶,外孫子女需人照顧、撫育,而有了協助女兒回家之理由(吳婉 慧, 2000)。

綜合上述,可知在傳統社會及文化的面向中,祖父母願意承擔協助照顧孫子 女的原因有社會期待與自我期許兩部分。由於華人社會中對家庭及血脈的重視,

為了家庭的利益,個人是可以忽略、屈辱或犧牲的,因此祖父母常因家庭的需要,

而願意帶孫。也因「做嬤育孫」(台語),祖輩照顧孫子女有其文化脈絡,祖父母 也期許自己能夠提供協助教養之責。然而,也由於華人社會中男系血脈傳承的觀

而願意帶孫。也因「做嬤育孫」(台語),祖輩照顧孫子女有其文化脈絡,祖父母 也期許自己能夠提供協助教養之責。然而,也由於華人社會中男系血脈傳承的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