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四庫全書總目》之纂修經過
一、編書的背景因素
《總目》可視為《四庫全書》的縮影(田鳳台,1990,頁 162),《總目》
成書是從《四庫全書》而來,兩者關係密切,19瞭解《四庫全書》編纂過程有 助於理解《總目》的編纂。對於《四庫全書》纂修的研究,郭伯恭(1972)、黃 愛平(1989)和吳哲夫(1990)等人都有專書研究,20司馬朝軍(2004,2005)
的研究更著重在《總目》纂修過程的探討,也試圖從多面向論析《總目》的優 缺得失。
歷代王朝都有規模或大或小的聚書編書活動,如漢成帝時劉向父子整理秘 府藏書,三國魏文帝(220-226)敕編《皇覽》,唐高祖(618-626)時歐陽詢等奉 詔編《藝文類聚》,宋仁宗(1022-1063)時編纂《崇文總目》,明成祖(1403-1424)
時有《永樂大典》,而至清代《四庫全書》編纂之前,康熙、雍正兩朝都有大規 模的編纂書籍活動,編成《康熙字典》、《佩文韻府》、《古今圖書集成》等書,
為統治者帶來「稽古右文」的聲譽,也希望透過圖書的編纂鞏固統治地位(王
19 參見陳垣編《辦理四庫全書檔案》(1993),頁 296-297,乾隆 39 年 7 月 25 日之諭旨。針對
《四庫全書》篇幅浩瀚,提要亦達上萬種,不易翻閱,故另編《四庫全書簡明目錄》,藉以「由 書目而尋提要,由提要得全書」,顯示三者相輔相成的關係。又如《總目‧凡例》所言:「所列 諸書,各撰為提要,分之則散弁諸篇,合之則為總目。」顯示《總目》提要為《四庫全書》提
伯祥,1925;吳哲夫,1989;黃愛平,1989;楊晉龍,1994)。
另一方面,歷代古籍流傳常因戰火而失傳,21明末時曹學佺(1574-1647)最 早提出「儒藏說」(黃愛平,1989),他主張效法釋、道兩家匯刻經典成藏經之 法,藉以保存經典古籍。乾隆初年,周永年(1730-1791)也提倡「儒藏說」,希 望透過聚書、編製目錄來建立儒藏,當時學者有不少人因支持而投入鈔書刻書 的活動,叢書的刊刻也成為一時之風氣(黃愛平,1989;吳哲夫,1990)。此外,
清代學術上一反明代空談心性的學風,轉向講求證據與聲音文字訓詁的治學方 法,考據之學興盛,加上乾隆時期政治日益穩定,民生經濟富足等條件(王伯 祥,1925;黃愛平,1989,頁 1-8),對於《四庫全書》與《總目》的編纂都提 供了有力的支援。
二、由校輯《永樂大典》至大規模訪書
乾隆 37 年(1772)初下詔搜訪圖書,該年底安徽學政朱筠(1729-1781)上 奏建議搜錄書籍的四大原則,22其中之一是建議校輯《永樂大典》不經見的古 籍。經乾隆交由軍機大臣討論,有鑑於《永樂大典》中有不少「流傳已少不恒 經見之書」,有校輯之必要,建議將其檢勘出來並開列清單,查無傳本者可擇善 抄寫,輯成全書。乾隆允議後,開設四庫館校輯《永樂大典》,同時匯集天下圖 書。
乾隆 38 年(1773)3 月下詔訪書,擴大訪書範圍,只要書籍有可採之處即 加以蒐集,甚至點名訪求,當代藏書最富之家便被列為大力搜訪之對象。在乾 隆詔諭嚴厲督促下,至乾隆 39 年(1774)8 月時,四庫館的圖書,包含重本,
已不下萬餘種。23其中來源有兩個系統:一為從《永樂大典》輯出之書、內府
21 隋代牛弘提出圖書五厄,明代胡應麟也提出十厄,總體來看,其中多為兵燹之禍。
22 四項建議為:(1)舊本抄本,尤當急搜;(2)中秘書籍當標舉現有者,以補其餘;(3)著錄、
校讎當並重;(4)金石之刻,圖譜之學,在所必錄(陳垣編《辦理四庫全書檔案》,1993,頁 245-247)。
所藏的前朝流傳舊書或清代歷朝皇帝飭令纂修之書籍;二是進呈書籍,包含了 各省採進本、私人進獻本和通行本,其中版本或有異同優劣。
此一階段對各省進呈之書的處理辦法,認為詳細分類後並簡要著錄卷數、
作者即可,24尚未有編纂《總目》的意圖。
三、編纂《總目》的確立
在乾隆 37 年(1772)開始徵訪圖書時,曾諭令「著該督撫等先將各書敘列 目錄,注係某朝某人所著,書中要旨何在,簡明開載,具摺奏聞。25」但各省 採進清單仍是相當簡陋的,許多僅列書名與作者而已。其作用大抵是為了儘快 檢核與鑑別各地所呈之書,作為提供調閱的書單(黃愛平,1989,頁 311-314)。
初期並未欲效仿劉向目錄的方法,但在校輯《永樂大典》的過程中,對於完整 性目錄的需求就顯現出來了。
乾隆對《永樂大典》輯佚的成果有所期待與督促,38 年(1773)時便已為 成書命名為「四庫全書」,然而欲編纂處理的書籍浩瀚,其中又有優劣之別,必 須進行篩選。利用提要解釋說明圖書去取之緣由為便利之法,為達成此目的,
則提要內容必須相當完整。遵循敘錄體之義例較能發揮此作用,可供皇帝裁定,
編纂應輯之書(黃愛平,1989),因此影響了《四庫全書》和《總目》提要義例 完備性的需求。此外,在歷史的角度上,《四庫全書》可算當時空前的叢書鉅作,
編纂《四庫全書》無形中也被賦予學術、文化上的責任(黃愛平,1989),有義 務對古往今來的學術發展源流作總結、批判,繼承目錄「辨章學術、考鏡源流」
的責任,故《總目》的編纂可說是勢在必行。
朱筠在乾隆 37 年(1772)底曾建議,應仿《七略》或準四部之法,「每一 書上,必校其得失,撮舉大旨」,此時才真正發揮影響力。乾隆詔令「將《永樂 大典》分晰校核,除本係現在通行及雖屬古書而詞義無關典要者,不必再行採
錄」外,應篩選出「足資啟牖後學,廣義多聞」之書,「掇取著書大指敘列目錄」, 進呈給皇帝定奪哪些應刊刻流傳。26因此,辦理編纂工作的館臣酌議自《永樂 大典》輯出之各書「均倣劉向、曾鞏等目錄序之例,將各書大旨及著作源流詳 悉考證,詮疏崖略,列寫簡端,並編列總目,以昭全備……此外或有向係通行,
並非應訪遺書,而從前未歸插架者,亦應查明開單,另為編錄27」,正式確立每 書前有提要的制度,也影響《總目》提要的義例。
四、四庫館
執行校輯、編纂與提要撰寫工作由四庫館負責。
四庫館於乾隆 38(1773)年 2 月設立,內部分工可區分成三大事務:纂修、
繕書和監造(黃愛平,1989)。吳哲夫(1990)從乾隆 47 年(1782)「辦理四庫 全書在事諸臣職名」列表中,將館中職位組織整理出來如圖 2.1。總裁總攬一切 事物,有副總裁襄助,其下設總纂官,總理編書之事,詳檢確核各書,撮舉大 綱,編纂總目;總閱官,總理審閱各書之事;總校官,總理校訂之事;武英殿 與翰林院提調官負責提取兩處書籍事宜;另有督催官掌管督責繕寫校勘事宜;
各處的收掌官則負責該處的書籍收發出入;監造官職司武英殿刊刻印刷、裝訂 整理書籍之事宜(黃愛平,1989,頁 101-102)。
總纂官紀昀(1724-1805)、陸錫熊(1734-1792)等人下有總目協勘官負責協 助編定總目,實際纂修各書事宜則由纂修官負責,當代著名學者如姚鼐
(1732-1815)、翁方綱(1733-1818)、余集(1739-1823)、邵晉涵(1743-1796)、戴震
(1724-1777)等人多因其專才而被徵召入館(吳哲夫,1990,頁 73-76)。他們 各有所長,對於撰寫各書提要有很大的貢獻,為《總目》提要奠定基礎(田鳳 台,1973)。
圖 2.1 四庫全書館職位組織圖 (資料來源:四庫全書纂修之研究,吳哲夫,1990,
68-69。)
五、提要的撰寫
黃愛平(1989)歸納纂修官的工作有三個部分,首先為「甄別」,因各省 進呈之書,雖在搜書過程中,各省專辦人員已經先行篩選,但仍可能有遺漏疏 忽,所以纂修官要先清查這些圖書是否有違礙者,校閱考核,斟酌去取,若有
「顛倒是非」或「違礙悖逆」的書籍,則開單請示總裁以處理。接著進行「校
足本為選擇的最先考量。此外,還進行辨僞的工作,有些古籍被依託為前朝先 賢所著,後人未詳查而以訛傳訛,造成學術混淆,四庫館徵召了許多學有專精 的學者,有些是以考據聞名,故對於一些僞託之作,如《子夏易傳》的內容與 流傳情形,與前朝目錄《永樂大典》等互相核對,以明真實。更多的工作是對 圖書作考證,校訂異文和誤字,或參校其他不同版本或從《永樂大典》考訂,
以復書籍原貌。
第三部分是「撰寫提要」,纂修官或會將圖書的序跋、前人目錄中的解題 抄錄下來,作為提要撰寫之參考資料(田鳳台,1973;余嘉錫,2004;司馬朝 軍,2005),再針對各書撰寫提要,這些提要稿(或稱為「分纂稿」、「纂前提要」) 是閣書提要的基礎。28各書提要的義例大抵依《總目‧凡例》所規範,序列作 者爵里,記版本源流,撮舉要旨;並據乾隆所訂之標準提出應刊、應鈔、應存 或毋庸存目之建議,29並說明理由,以供篩選《四庫全書》之收藏與符合刊印 條件之圖書(司馬朝軍,2005,頁 723)。各書提要初稿完成後,送交給總纂官 審閱,逐篇審閱後提出修改意見,或發回由纂修官遵改,或總纂官直接刪改且 另外謄錄(樂怡,2006),成為定稿,是為《四庫全書》各書之提要,或稱為「閣 書提要」、「閣本提要」、「書前提要」。
而每位纂修官所撰寫之閣書提要完成後,即使經過總纂官初步修訂,其內 容仍可能「繁簡不一,條理紛繁」,需要有人總覽斟酌,所以在總目協勘官的協 助下,總纂官對入選的提要進行內容、文字上的考證、修改與潤飾,再按一定 義例分類編排(黃愛平,1989),成為《總目》提要。一般而言,總纂官對於纂 修官所送來的提要意見多予以尊重,但實際裁量上,總纂官權力高於纂修官,
28 現今留存可查的有翁方綱、邵晉涵、姚鼐等人的提要稿,有些收錄在他們個人文集中而流傳 下來,其中部分翁氏提要稿抄錄了圖書篇目、序跋及部分內容,或摹寫藏書家印章字迹;有的 僅略記數語,或言該書抄錄時注意事項,或說明其書不應校閱的理由,未正式撰寫。相比下,
其提要稿更直接反映了當時他們校書、撰寫提要的實際情形,對後人研究提要撰寫情況有很大 的助益。
29 大體來說,應刊為「罕見之書,有益於世道人心者」;應鈔為「發揮傳注,考核典章,旁暨 九流百家之言,有裨實用者」(依陳垣編《辦理四庫全書檔案》(1993),頁 255,乾隆 38 年 2
例如翁方綱所撰《轉注古音略》提要中建議「似不應存目,以貽誤學者」,但被 總纂官所推翻,認為其「引證頗博,亦有足供考證者30」,故最後列為著錄。亦 有原被纂修官認為應存目或應抄存的書籍,因為禁燬而無法被收錄,尤其是一
例如翁方綱所撰《轉注古音略》提要中建議「似不應存目,以貽誤學者」,但被 總纂官所推翻,認為其「引證頗博,亦有足供考證者30」,故最後列為著錄。亦 有原被纂修官認為應存目或應抄存的書籍,因為禁燬而無法被收錄,尤其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