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三種提要內容更改之分析
第一節 書名、卷數的更動改易
四庫館中的圖書有全國各地進呈或私家藏書進獻而來者,也有內府藏本、
《永樂大典》本及通行本,數量龐大,其中不乏一種書籍有數種本子的情形。
若版本不同,則各本子的書名、卷數便可能不盡相同。而分纂稿所依據之本子 未必與《四庫全書》閣本所收的本子相同,所錄之本不同,則分纂稿所著錄之 書名、卷數,便異於閣書提要、《總目》提要所記。閣書提要和《總目》提要所 記述的圖書皆以文淵閣本為主,本子一致,書名與卷數的著錄理當相同,但兩 者在著錄書名、卷數時,也有詳略不一、著錄歧異的情形。所以同一部圖書的 書名與卷數,三種提要的著錄上就常見差異。歸納而言,造成書名與卷數著錄 差異的因素有:(1)分纂稿與閣本所採錄之本不同;(2)所據為同本但提要之 書名與卷數著錄不全或有誤;(3)提要中書名文字的改動;(4)提要中圖書卷 數計算方式的差異。茲分別舉例說明之。
一、分纂稿與閣本所採錄之本不同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分纂稿 閣書提要 《總目》提要 附註
錄為:
《玉谿生詩箋注》三卷、《樊南文集箋注》八卷,乾隆癸未原任監察御史桐鄉馮浩著。
其人見存。其書引證頗博,但既作箋語,自不無出入得失,然以近日所行義山詩註詩 注本,如姚培謙箋本之類,則此較勝之。
而《總目》提要所記則為:
《李義山文集箋注》十巻
國朝徐樹榖箋,徐炯注。…國初吴江朱鶴齡始裒輯諸書,編為五巻,而闕其狀之一體。
康熙庚午,炯典試福建,得其本于林佶,採摭《文苑英華》所載諸狀補之,又補入〈重 陽亭銘〉一篇,是為今本。鶴齡原本雖畧為詮釋,而多所踈漏,盖猶未竟之稿。樹榖 因博考史籍,證驗時事以為之箋;炯復徴其典故,訓詁以為之注。其中〈上崔華州書〉
一篇,樹榖斷其非商隠作,近時桐鄉馮浩注本則辨此書為開成二年春初作,崔華州乃 崔龜從,非崔戎。故賈相國乃賈餗,非賈耽;崔宣州乃崔鄲,非崔羣。引據《唐書》
紀傳,證樹榖之誤疑。又〈重陽亭銘〉一篇,炯據《全蜀藝文志》採入,馮浩注本則 辨其碑末結銜又鄉貫皆可疑,知為舊碑漫漶,楊慎偽補足之;援慎偽補樊敏、栁敏二 碑,證炯之誤信。又據《成都文類》採入〈為河東公上西川相國京兆公書〉一篇,及 逸句九條,皆足補正此本之踈漏。然〈上京兆公書〉乃案牘之文,本無可取;逸句尤 無闗宏旨,故仍以此本著于錄焉。
《李義山詩注》三卷、附錄一卷
國朝朱鶴齡注。…明末釋道源始爲作注,王士禎〈論詩絶句〉所謂「獺祭曾驚博奧殫,
一篇錦瑟解人難。千秋毛鄭功臣在,尙有彌天釋道安」者,卽爲道源是注作也。然其 書徵引雖繁,實冗雜寡,要多不得古人之意;鶴齡刪取其什一,補輯其什九,以成此 注。後來注商隱集者,如程夢星、姚培謙、馮浩諸家,大抵以鶴齡爲藍本,而補正其 闕悞。
閣書提要內容與《總目》提要主旨近似,故不贅錄。大抵上從閣書提要和《總 目》提要中可知馮浩箋注本於辨證有所長,卻也是基於前人箋注本而作,故閣 本採錄徐樹穀、徐炯箋注本和朱鶴齡注本,應是考量二書對後人箋注李義山詩 文集的影響性,即便集中考據有錯誤之處,仍未動搖圖書被收錄的價值。而翁 稿所記之《玉谿生詩箋注》、《樊南文集箋注》二書,並未收錄於《四庫全書》
之中,閣書提要與《總目》提要可說經過重新撰寫,便與分纂稿相去甚遠。
又如《對山集》,分纂稿與閣本所錄為不同版本。翁稿所記之本為:
《對山集》十九卷,明武功康海著。…《明史‧藝文志》載其樂府二卷,在《對山集》
之外,此集內無樂府。
《對山集》十巻,明康海撰。…其詩文集先後凡四刻,一為張太微所選,一為王世懋 所選,互有去取。國朝康熈中,其里人馬氏始裒其全集,刻之江寧。此本乃乾隆辛已,
其里人編修,孫景烈以所藏張太微本,又加刋削而刻之。…朱孟震序述李維楨之言,
亦稱張太微本珷玞燕石,間列錯陳。故馬氏所増刋,頗傷蕪襍。景烈此本雖晩出,而 去取謹嚴,於詩汰之尢力,較諸本特為完善,已足盡海所長矣。
從提要的改變可知翁稿所記之本應為張太微本,閣本所錄之孫景烈本是據張本 刊削而成,是存世四種刻本中最為完善者,故為閣本所採錄。而翁稿所記之張 本則列於別集類存目,《總目》提要謂:
《對山集》十九卷
明康海撰。…今已以孫景烈刪定之本繕入四庫。此本卽張太微所編之原集,附存其目,
不没其裒輯之功。
《總目》將張本列於存目,是彰顯張太微編輯康海著作之功勞,但內容以孫景 烈所刪訂之《對山集》十卷本為善,故閣本所錄為孫本。
又如《重編瓊臺會稿》,翁稿所錄為十卷本:
《邱文莊集》十卷,明邱濬著。…其集曰《瓊臺會稿》者,板經屢易。是編前九卷文,
後一卷詩,蓋又經後人選訂者。
閣本另選邱爾穀重編之本,閣書提要、《總目》提要說明為:
《重編瓊臺會藁》二十四巻,明邱濬撰。…其文集世不一本。初其門人蔣冕等刻其詩 曰《吟稿》,續又裒其記序表奏曰《類稿》。嘉靖中,鄭廷鵠合二稿所載,益以所得寫 本,釐為十二巻,名曰《會稿》。天啟初,其裔孫爾榖遴《類稿》十之二,増《會稿》
十之三,併《吟稿》合刻,曰《重編會稿》,即此本也。雖不及《類稿》、《會稿》之 完備,而簡汰頗嚴,菁華具在,足以括濬之著作矣。
閣書提要、《總目》提要說明邱濬的文集版本眾多,前有《吟稿》、《類稿》、《會 稿》,以解釋《重編會稿》的源流,也評價邱爾俊編本優於其他版本之處,因保 有邱濬著作之精華,而為閣本所採錄。因為閣本所採錄之本與分纂稿所據之本 不同,圖書內容有所差異,為區辨差異,則閣本所著錄之書名、卷數便與分纂 稿所記不同。
此外,分纂稿撰寫時,分纂官所見的本子或僅為圖書的一部份,非著作全 本;而總纂官所檢閱的圖書較分纂官眾多,較能從中篩選出內容更完好,篇卷 更齊全的本子,故閣本所採錄之本多為全本;也有另外輯入相關的著作如續集、
外集、別集、補遺,使圖書內容更為豐富、齊備,兩種情形皆是以較完備之本 收錄於四庫閣本中。
如翁稿所記《容春堂雜鈔》一卷,原為附記於《經史全書》五種,總二十 八卷之內,翁方綱對於《容春堂雜鈔》的敘述則為:
《明史‧藝文志》載邵寶《容春堂全集》六十一卷。今曹荃所編止此數種。…《容春 堂雜鈔》一卷,皆寶所著雜文,亦有說經之篇,邑人曹荃所編也。此皆應歸入寶所著
《容春堂前集》內總存其目,然《雜鈔》之名既見於此編,亦或可與前述種分存其目,
以備邵氏之書。
而閣本所錄為《容春堂前集》二十卷、《後集》十四卷、《續集》十八卷、《別集》
九卷,《總目》提要的敘述為:
《容春堂前集》二十卷、《後集》十四卷、《續集》十八卷、《别集》九卷。…東陽所 見袛有《前集》,其《後集》、《續集》、《别集》則寶後所續編,東陽弗及覩也。
翁稿所記之《容春堂雜鈔》為曹荃所編《經史全書》的一部份,翁方綱建議將
《雜鈔》歸入《容春堂前集》內,而閣本確實揀出邵寶《容春堂前集》,並加附
《後集》、《續集》、《別集》等著作,採錄了更完整的集子。而《雜鈔》之內容 或可見於《前集》、《續集》等著作中,故不復見於閣本中。
另一種情形是將相關的著作附輯於一書之中,如徐禎卿的《談藝錄》,翁稿 所記為單行本:
明吳俊徐禎卿著。後有顧璘語一段,即《國寶新編》所載也。國朝王士正論詩,有「天 馬行空脫羈勒,更憐譚藝是吾師」之句,蓋指此錄言之也。錄中詮次古今,未極博綜,
而璘以為「研素具在焉者,猶之《迪功集》巧于用短之妙也」。
而文淵閣本將《談藝錄》附入《迪功集》中,閣書提要和《總目》提要內容說 明為:
《迪功集》六卷,附《談藝錄》一卷
明徐禎卿撰。…其平生論詩宗旨,見於《談藝錄》及〈與李夢陽第一書〉。…其所談 仍北地摹古之門逕。…禎卿自定《迪功集》,亦三百首。此本凡樂府四十四首、贈答 詩十六首、遊覽詩二十五首、送别詩四十首、寄憶詩二十一首、咏懷詩十二首、題詠 詩二十一首、哀挽詩三首,共一百八十二首,不足三百之數。而五卷以下則爲雜文二 十四篇。
由閣書提要和《總目》提要對於《迪功集》內容的敘述可知,《迪功集》為徐禎
卿詩文之作,《談藝錄》則為其論詩之作,一為作品集,一為理論、思想之見。
閣本將《談藝錄》附於《迪功集》末,可方便檢閱徐禎卿的詩作與論見。因為 閣本以《迪功集》為主要書名,以《談藝錄》為附錄,故閣書提要、《總目》提 要著錄之書名卷數便與翁稿有所出入。
對於內容篇帙有缺佚的圖書,除了另尋較為完善之本外,四庫館臣也會加 以校訂、增補遺篇,甚至有些已經過分纂官校輯的圖書,總纂官可能再加審訂。
圖書內容既經校補,則書名、篇卷或有差異。
如姚鼐整理之《張說之集》,原僅存二十五卷,經姚氏補輯後復為三十卷:
《張說之集》(集錄)
唐張說字道濟,一字說之,為玄宗左丞相中書令,封燕國公。《唐藝文志》、《文獻通 考》並云《獻公集》三十卷,今止二十五卷。採於他書,復得其文六十餘篇。又原集 編次,其類紊亂,今重定之而增其漏脫,仍為三十卷。
而文淵閣本所錄為二十五卷本,閣書提要與《總目》提要內容說明為:
《張燕公集》二十五卷
《唐書‧藝文志》載其集三十卷,今所傳本止二十五卷,然自宋以後,諸家著錄並同,
則其五卷之佚,久矣。…今旁加搜輯,於集外得頌一首、箴一首、表十八首、疏二首、
則其五卷之佚,久矣。…今旁加搜輯,於集外得頌一首、箴一首、表十八首、疏二首、